外國和尚比較會念經?
全教產質疑本、外國籍考核獎金不平等
全教產質疑本、外國籍考核獎金不平等
自由時報2022/01/24 11:30〔記者林良昇/台北報導〕
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接獲代理教師陳情,指代理教師有記功嘉獎等獎勵,並無考核獎金,但同樣是7、8月不支薪的外籍英語教師卻有考核獎金,質疑難道是「外國來的和尚比較會念經」?
全教產今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指出,教育部將修正「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將讓代理教師準用「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第6條」,代理教師將來也有記功嘉獎等獎勵,但僅止於服務證明文件上加註服務成績優良,並無「考核獎金」。但同樣是7、8月不支薪的外籍英語教師卻有考核獎金,難道是「外國來的和尚比較會念經」?
全教產表示,依據台中市110年度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聘外籍英語教師實施計畫之人事費概算表指出:聘僱支薪期間自110年2月1日至111年1月31日,合計10.5個月,其中110年7月1日至110年8月15日不支薪。聘期任滿且考核成績核列甲等者,加發月薪乘100%的考核獎金。即其考核獎金為68290元,若聘僱期間未滿11個月,則各款考核獎金依乙方實際受聘僱月份佔12個月之比例計算。
全教產指出,包括桃園、台中、南投、金門、新竹縣等縣市及教育部契約範本均有類似條文:若聘僱期間未滿1年,則該考核獎金依乙方實際受僱月份佔聘僱計畫實際開始執行至結束的總月份數之比例計算。換言之,說每年支薪未滿12個月的外籍英語教師有考核獎金,但是同樣是每年支薪未滿12個月的本土代理教師卻沒有。
全教產表示,許多代理教師對於少子化越來越嚴重趨勢感到憂心,缺額越來越少或「0缺額」情況下,恐將造成長期代理教師變成「終身」代理教師,其相關福利及該有權益永遠不會到位。
全教產認為,除了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第6條之平時考核外,若政府仍不願給予代理教師完整聘期,也應給予代理教師年終考核獎金,建議教育部比照外籍英語教師給予代理教師按實際受僱月份比例計算之考核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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