籲長照假比照育嬰假入法
教團:若無薪也應給津貼
教團:若無薪也應給津貼
2023/09/06 09:53〔記者楊綿傑/台北報導〕
台灣已是高齡化社會,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今天表示,面對高齡社會來臨之長期照顧需求,應設立有薪長照假,相關配套措施可參考育嬰假內容,且呼籲政府應比照育嬰假,將長照假入法,若是無法成為有薪長照假,也應參考育嬰津貼做為配套。
全教產理事長林碩杰表示,包括許多教師在內的受僱者向工會反映,無法兼顧工作與照顧「爸媽或岳父母、公公婆婆」,同時也表示需要「長照假」,但目前教育部、勞動部對於是否訂定為「有薪假」仍持保留態度,僅表示有照顧需求者,可先請「家庭照顧假」或「事假」因應。
林碩杰指出,性別工作平等法中規定有家庭照顧假,請假日數併入事假計算,全年有7天;而教師請假規則中也有事假與家庭照顧假規定,都是7日,且合併計算,若事假及家庭照顧假合計超過7日,會按日扣除薪給。但是,不管7天或14天,對於許多教師而言均嫌天數不足,故有「長照假」之需求,更甚者,需要「有薪長照假」。
此外,林碩杰提到,目前公教人員保險法規定,公教人員育嬰假前6個月有相當於6成本俸之津貼,有助於購買嬰兒之尿布、奶粉等,但是侍親假沒有,而老人也需要尿布、奶粉,因此育嬰假之相關措施應是未來「長照假」可列入之配套選項。
林碩杰認為,照顧嬰兒、也應照顧老人,政府應比照育嬰假,將長照假入法,若無法成為有薪假,也應比照育嬰假給予津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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