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退的人權,號稱民主進步卻是退步!
全教產要求立即修正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
不當施行日期!
全教產要求立即修正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
不當施行日期!
發稿單位/新聞聯絡人
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理事長 黃耀南
臺北市學校教育產業工會理事長 李惠蘭
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文宣部主任 薛慧盈
1948年12月10日在法國巴黎夏樂宮,由聯合國宣布通過旨在維護人類基本權利的文獻(https://zh.wikipedia.org/wiki/世界人权宣言),共有30條;另外,在1966年又通過俗稱「二公約」的《經濟、社會及文化權利國際公約》以及《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這一些公約一起包含在「國際人權法案」當中,並明訂每年12月10日為「世界人權日」。在距今50年前所制定的「國際人權法案」中,明白規定公民個人應享有的基本權利和自由;其中,婚姻、宗教、家庭、財產自由權等,更是公約中的基本核心思想。
2009年3月31日,立法院三讀通過兩項國際人權公約內國法化,更重要的是,立法院於兩公約之外,並制定「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施行法」,其施行法內容明訂兩公約送或不送到聯合國存放都有國內法的效力,以解決目前無法存放於聯合國之現實問題,各級政府機關並應於兩年內檢討法令措施,完成修法或改進…等。
2017年6月,民進黨政府挾立委席次過半、號稱完全執政的情況下,強行通過了《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當選時的「謙卑」言猶在耳,卻立即拿為國家政府努力培養人才的學校教師開刀,違反了「法律不溯既往」、「信賴保護原則」,硬將教職員退休金模糊成「年金」,任意剝奪教育人員的退休權利。當初與政府訂好的契約,就因為政府要「年金改革」、要「轉型正義」而片面剝奪了為政府工作的人民的財產權,這明顯違背當初「國際人權日」的誓約,也讓人民看清政府粗暴惡劣的手段。更有甚者,將為爭取自己權益而上街頭的人民貼上「暴民」、「反年改者」的標籤,透過名嘴、立委不斷謾罵污辱,使得全國公教人員被打成過街老鼠,這是「民主進步」、還是「民主倒退」?
其中最嚴重且迫切的,《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施行日期訂在107年7月1日,然教師能退休的法定日期僅有每年的8月1日或2月1日,因為立法的謬誤,立即造成教師退休權益受損,也侵害了教師退休自由的權益。加上法規修訂年補償金僅有一年緩衝期,勢必造成部分教師因此搶在108年2月1日退休,對教師個人、學校及學生,都造成一定程度影響。
為此,【全教產】針對《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提出立法院應主動於107年7月1日前收回惡法並重新修正。同時政府為軍公教警消的雇主,應將國家財政紀律改善方案及公開檢視所有退撫基金資料,以除弊興利,更應學習國外退休基金財團法人化,公開召聘國內外優質基金專業團隊操盤。杜絕以政治利益與選票為考量,且仍會破產的惡法,以落實兩公約之公民個人應享有的基本權利和自由。
在12月10日「世界人權日」的今天,【全教產】在此提醒政府,切莫遺忘了當初競選時的承諾;也別忘了每年的「世界人權日」所象徵的意義;更別換了位子就換了腦袋,「水則載舟,水則覆舟」,政府所作一切人民都看在眼裡,進步亦或是倒退,大家心知肚明!
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www.neu.org.tw)各會員工會:台南市大府城教育產業工會、新北市教育產業工會、臺北市學校教育產業工會、雙北教育產業工會、新竹縣教育產業工會、中華民國教育產業工會、全國高級中等學校教育產業工會、花蓮縣教師職業工會、花蓮縣教育產業工會、苗栗縣教師職業工會、苗栗縣教育產業工會、屏東縣教師職業工會、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桃園市教育產業工會、桃園市教師職業工會、基北中等教育產業工會、彰化縣教育產業工會、雲林縣高國中小教師職業工會、新北市中等教育教師職業工會、新竹市教育產業工會、臺中市教育產業工會、臺南市高中職教師職業工會、彰化縣教育產業工會、全國退休教師聯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