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會消息
2016-05-08【全教產全中教聯合新聞稿】國立高中職校長遴選應維持原有出缺學校教師代表及家長代表報告說明權利,請教育部應依規定及往例辦理
代表報告說明權利,請教育部應依規定及往例辦理
國立高級中等學校校長遴選作業,自民國89年實施校長遴選制度以來,皆有依「高級中等學校校長遴選聘任及辦學績效考評辦法」及「國立高級中等學校校長遴選作業補充規定」,由出缺學校選出學校教師代表及家長代表,並出席遴選委員會報告學校辦理校長遴選情形及概況。
今(105)年國立高中職校長遴選作業,國教署於今年4月6日辦理105學年度國立高級中等學校校長遴選作業說明會,邀請今年需辦理校長遴選作業之國立高中職學校教師代表、家長代表及人事主任參加。會中說明今(105)年國立高級中等學校校長遴選作業,將【刪除學校之教師代表及家長代表於校長遴選委員會中說明學校辦理校長遴選情形及概況之程序,學校之教師代表及家長代表僅能在其他遴選委員提問時才能發言】。
全中教接獲多所學校反應此舉將嚴重影響校長遴選作業,並於日前發文給教育部,且緊急與教育部部長、次長及相關人員聯繫,確認今年國立高中職校長遴選教師代表及家長代表可比照以往方式辦理,即在遴選委員會中各報告3-5分鐘,但不得說出特定支持對象,以免影響遴選的公正性。
以目前國立高中職校長遴選作業,各出缺學校多會辦理校長辦學問卷滿意度調查,並會依教育部規定辦理校長候選人治校理念座談會,邀請各候選人到校座談,教育部並訂有各項規範,以盡量做到公正、公平及公開。然今年國教署在辦理校長遴選作業說明會時說明,刪除【刪除學校之教師代表及家長代表於校長遴選委員會中說明學校辦理校長遴選情形及概況之程序】,令各校感到錯愕。且出缺學校教師代表及家長代表出席遴選委員會,是最瞭解各校長候選人辦學概況及理念者,教育部逕行限制學校教師代表及家長代表報告及說明,實違反常理。全中教及全教產請教育部應依相關法令及往例,讓學校之教師代表及家長代表於校長遴選委員會中說明學校辦理校長遴選情形及概況,以利遴選委員做最佳之決議,為校舉才。
經本會聯繫教育部,教育部已同意依往例辦理,本會肯定教育部願意聽取基層意見,即時修正。惟相關文件並未修正,本會呼籲教育部應尊守法規及慣例,修正相關文件,回復以往文件文字,以使校長遴選盡量做到公正、公平及公開,為校舉才。
教育部將於5月9日召開105學年度國立高中職校長遴選委員會第1次委員會議,本會已轉知各高中職學校,尤其是今年要辦理校長遴選之學校,今年國立高中職校長遴選教師代表及家長代表可比照以往方式辦理,即在遴選委員會中各報告3-5分鐘,但不得說出特定支持對象,以免影響遴選的公正性。
(2016.0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