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會消息
2019-04-24【全教產新聞稿】堅決反對教師法惡修,全教產挺教師到底
發稿單位/新聞聯絡人
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文宣部主任 薛慧盈
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理事長 黃耀南
就在上週立法院教育文化委員會開會審查教師法修正草案後,教育部因應全教產的訴求,也為了平息輿論,臨時於4月23日緊急致電給【全教產】黃耀南理事長,要求於4月24日下午2點假教育部召開教師法修正會議。臨到了開會前一日才用電話通知本會派人參加,明顯只是為了敷衍應付,如同之前年金改革的幾次會議,目的只是為了昭告大眾教育部已有開會,但也只是過水了事。
【全教產】在此維持我們的嚴正主張:
1.主張處理教師解聘、停聘、不續聘案件時,應保留教職現場專業教師代表超過委員總額二分之一。
2.反對修正條文第十四修第一項第十三款規定,新法草案形成過多不確定法律概念,造成行政機關擁有無限上綱的濫權裁量空間。
3.教師組織定義須與工會法競合修正:有關教師組織,目前全國教師組織主要是以工會型式在運作,且有二大工會:全教產、全教總。然草案中教師組織定義未修正,在中央仍為由全教總會員高度重疊之全教會獨佔。全國有超過一半以上的老師非為全教(總)會組織成員,教育部對此卻視而不見!
4. 反對寒暑假返校日數片面由中央決定,此舉不僅剝奪教師合法休假權益,更背離工會法第5、35條保障教師團體任務之發展。
5.反對修正案第三十二條明定「教師有擔任行政職務之義務」,銓敘部早有明文規定免除公務員身分不影響教師身分。若新法通過,未來教師公務員身分被免除後,其教師工作權亦將被剝奪。
6.草案第14、15條,微罪輕判「罰金」即可剷除異己,此案違反比例原則,教師可任意被剝奪工作權,已明顯違憲。
7.草案第32條試圖將低位階的「學校章則」偷渡為「法律義務」,無論情節重大與否,教師皆有可能因無心觸法而導致工作權被剝奪。本會嚴正抗議並主張立即刪除此等條文。
新政府上台後,從年金改革開始,就不斷製造分化對立,先是讓在職教師仇視退休教師,等年金相關法案通過之後,便開始運用其執政優勢,與民間某些仇恨老師的團體結合,對原本實施已久的教師法大動手腳。教育部身為教師的最高主管機關,不思如何增加教師的榮譽感、不思減少無謂的行政公文、不思如何提高教師的待遇,偏偏自甘作賤,成為那些場外團體的打手。試問教育部的格調何在?教師尊嚴何在?。
【全教產】在此嚴正呼籲,教師是國家發展的穩定基石,也是為國家培養人才的重要推手,政府應將眼光放遠,不要以為教師都是站在政府的對立面、學生家長的對立面!教師也不該是政府鬥爭的對象!通篇草案被操弄惡塑成「聖人教師」高標苛求,卻鄙之以「黑奴教僕」苛薄對待。教育部請拿出自己的尊嚴和原則,將教師法修正草案退回重新修正。好好開啟對話,與教師共同協商。拿出負責任的態度,並且成為全國勞資對談的良好典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