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會消息

2016-10-16【聯盟新聞稿】【程序不正義  何來共識?】 堅決反對民進黨所提出之65歲延退方案

【程序不正義  何來共識?】
堅決反對民進黨所提出之65歲延退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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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盟召集人、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理事長  黃耀南0953 039475
聯盟發言人、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副理事長  彭如玉0952 461367
聯盟發言人、陸軍官校校友總會副總會長  吳斯懷0952 703626
聯盟副召集人、全國公務人員協會理事長  李來希0910 234501
聯盟副召集人、臺灣鐵路工會理事長  謝勝明0933 992935


10月13日總統府國家年金改革委員會召開第16次會議,討論退休年金「領取資格」。會中委員討論熱烈,依往例開會達三個小時,並未做任何表決,亦未有任何共識。然總統府會後卻發出【聚焦討論請領資格,形成具體趨同意見】新聞稿,表示標準請領年齡將延至65歲,致媒體大幅報導。此一完全與事實不符的新聞稿,加上年改會林萬億執行長對媒體所言,已嚴重違反年改會決議所定之議事規則,不僅凸顯總統府的不當作為,未遵循年改會之議事規則,亦已造成社會大眾錯誤的認知。

「年金改革委員會」夸言廣納各方意見,卻在未表決、未形成共識的情況下,任由林萬億執行長對媒體放出「已達成65歲退休共識」之新聞,還造假是「歷次爭論最少的一次」。事實上,當日的年改會並沒有形成共識;且當日會議一開始,即有委員對於歷次年改會後,總統府皆會對外召開記者會,發佈新聞稿,而新聞稿的內容又常與事實不符,因此要求新聞稿要下架,會議主席陳建仁副總統也回應:未來會注意。同時劉亞平委員對於退休年齡延至65歲當下提出反駁,李來希委員也提出應該要視職別不同,不應一視同仁;並有其他多位委員提出各種不同看法。但林萬億執行長卻無視這些委員的發言,逕自對媒體放話,這樣難道符合民主程序?

各職業別有不同的工作性質:高中職以下教師每天七點多上班,看早自習、上課、備課、批改作業、陪學生用餐午休、檢查掃地清潔工作、帶活動社團、帶學生實習做實驗、輔導學生、上下學站導護與家長聯絡等;除此之外,教育當局各式各樣、多如牛毛的計畫、評鑑,讓教師們的工作量無限制暴增。評鑑前兼任行政人員的教師們工作加班到半夜是司空見慣,這龐大的工作量連許多年輕老師都不堪負荷,更何況65歲資深老師?

警察、消防人員都必須輪班,在許多鄉下分局、消防隊,警消弟兄休息時間常不滿八小時,長期的體力消耗讓許多同仁身心俱疲。而如今卻說要將退休延至65歲,試問屆時資深警消同仁,難道還有體力維護治安、救災防災?

醫院不能沒有護理人員,在健保體制下,護理人員的辛勞有目共睹。長期的作息混亂,體力上的負荷也非一般人所想像。試問,當資深護理人員連針劑都拿不穩時,如何替病患注射?

將退休年限與退休年金分開,更是荒誕不經的說法。若是55歲退休,到65歲才領得到退休金,那中間的十年是要喝西北風?這種作法無疑是將軍公教勞警消等人員硬留在職場上,此舉不但不利於各項公共事務推動,更不利於職場上的新陳代謝。蔡政府口口聲聲要照顧年輕人,年紀大了不能退,如何讓年輕人進入職場?這難道是蔡政府照顧年輕人的具體作法?

另臺灣勞工過勞低薪,現在還要再將退休年齡延至65歲。環視國際,只要延後勞工退休年齡,必然引發大規模抗爭與罷工,蔡政府應審慎作為,否則必然引發另一波抗爭。

此外,針對另一教師團體抹黑【全教產】劉亞平委員留在年改會,是替這所謂的「黑組織」背書。在此【監督年金改革行動聯盟】要特別澄清,委員們留在年金改革委員會就是要替不同職業別的同仁發聲、爭取權益,是以【監督年金改革行動聯盟】特別召開記者會,就是要告訴全國人民:我們不同意林萬億執行長個人的意見,不希望年改會用這些方法挑動世代對立、職別對立!

同時也要呼籲蔡英文總統慎重考慮林萬億執行長的適任性,避免因此一程序不正義的作為,讓各界對於年金改革產生更多的疑慮,也嚴重傷害到總統府的形象。年改會當天討論的情形,與林萬億面對媒體所言,完全南轅北轍,如此的政務官顯已不適任,請蔡英文總統應該認真思考,換人做做看,以免因有人不適任,造成年金改革障礙叢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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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督年金改革行動聯盟加盟團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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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統府於國家年金改革委員會第16次會議結束所發之新聞稿】

聚焦討論請領資格,形成具體趨同意見

日期:105-10-13

「總統府國家年金改革委員會」第16次委員會議今(13)日下午在國發會召開,今日會議由召集人陳建仁副總統主持,首先向委員說明全國分區座談會籌備及名額分配情形,隨後就年金制度請領資格議題進行討論,會中委員熱烈發言共計有23位委員提出多項具體意見,均將作為各主管機關研提制度改革方案之參考併納入試算,下(第17)次會議將就「特殊對象」議題進一步討論。

林副召集人表示,請領資格議題包括標準給付年齡、延後調整方式、最低年資門檻、提前或減額年金,以及危險及勞力等特殊性質職務之考量,與不同職業轉換年資可攜式權益問題等。上述議題又涉及我國嚴重的人口老及少子女化影響後續納保與請領人數變動、平均餘命延長增加財務負擔等問題,另昔日跨不同職業別的變動較少、職業結構相對穩定,而今日已有很大的改變,從事不同行業意願增加,此等現實環境因素也必須考量。會中委員充分表達意見,大致做以下整理:

1.各職業別年金制度應有一致性規劃原則,雖有不同制度設計,但儘可能拉近相同。

2.關於請領年齡有6種意見,包含(1)標準請領年齡以65歲為準,而目前勞保年金已明定逐年延後至65歲;(2)有委員提議提早領取為2年;(3)展延在OECD國家大部分是5年,但本次會議對應展延之年限則尚無定論;(4)請領給付年齡和退休年齡應予脫勾處理,未達請領給付年齡而欲提前退休時,退休金請領權應給予保留;(5)對於危險及勞力等特殊性質職務者,應考量其體力、服務對象及工作特性,設計提前退休機制;(6)在減額年金外,是否還要有更提前的設計,相同職業中亦要考慮不同職場特性予以更細緻的分類,例如教師有大學教授、國中小學老師及幼兒園教保人員等。

3.不同職業別轉換時應有年資可攜性之考量,可透過年資保留方式處

理,涉及年資併計、年金拆帳,年資保留指可依個人意願先退出職場,俟符合請領條件時,再行請領。年資併計係指不同職業別轉換時,准許年資可以接續併計,年金拆帳則係拆帳換算總年金額度,以保障其年金權。至於原繳費標準不同,其所支領給與亦應不同,此關乎給付如何分帳及如何換算等,均應有公平處理。

林副召集人進一步表示,針對委員所提請領給付年齡與退休年齡脫鉤處理之議題,也有委員認為勉強留任,會造成人力新陳代謝及職場流動不順暢問題,阻礙了年輕世代進入職場的工作機會,因此進行請領資格條件改革之際,會中多數委員都強調必須有相關配套設計,包含建立高齡友善職場、休假調整、終身學習、人力新陳代謝問題之處理、職務重新調整(即職務再設計)等,且應有過渡設計制度

林副召集人特別表示,會中有委員提及育嬰留停年資應計列工作年資並研議擴大至侍親等照顧假範圍,其保費之計算及分擔比率應再進一步思考。另亦提及除軍公教外,私校教職員等服役年資是否併計、勞保在受雇勞工4人以下強制納保及外國人取得長期居留證者,是否同意納保及工作年資計入請領資格等3項重要課題。此外,對於身心障礙者和原住民應給予特別考量。

召集人陳副總統最後表示,今日會議委員提供很多具體的寶貴建議,已有具體趨同意見,將納入會議紀要。經過這幾次實質議題的討論,包括年金制度架構、財源、給付及領取資格等,請各權責機關依據各委員意見,來研擬可行的改革方案並進行試算及財務評估。在研擬改革方案的同時,必須同步規劃相關完善配套措施,注意危險及勞力特殊性質職務者、身心障礙者特殊性並搭配職場環境之改善、以利改革的推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