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教老師:特教職務加給凍漲32年】
【全教產:應依消費者物價指數調整】
發稿單位/新聞聯絡人: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理事長 林碩杰
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日前發函教育部籲調整凍漲11年的中小學導師職務加給;緊接著,行政院會於9月14日通過勞動部報告的「基本工資調整」方案,累計工資時薪、月薪8年調幅達37.3%及52.5%,同日也通過衛福部報告明年元旦起因應消費者物價指數(CPI)波動,將調增社福津貼給付,包括老農津貼調升為八千零八十元,其餘八項社福津貼包含弱勢兒童及少年生活扶助、國民年金等,調升百分之七。
有特教老師旋即向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陳情:特教職務加給32年之調幅為0%。不是只有導師加給凍漲,特教加給凍漲更久。
「特教職務加給」之前身為「特教津貼」,104年行政院公布「教師待遇條例」後,特殊教育津貼之名稱已成歷史名詞,特教加給則取得法源;106年通過之「公立中小學教師職務加給及工作費支給要點」第三條又定義了「教師實際擔任與特殊教育有關之特定工作者」支給特殊教育職務加給(特教加給)。
但是,不管「特教津貼」或「特教職務加給」,32年來均凍漲,維持在1800元,未曾調整過。
有特教老師表示0.5班資源班的一位特教老師沒有導師加給,但特教加給又32年未調整,尤其學校只有一位特教老師時,全校特教業務均落於唯一的特師負責,業務更多,但加給卻沒辦法依消費者物價指數調整,「這太不公平、太不合理」。
政府自2012年起建立社福津貼調整機制,明定每四年參照消費者物價指數(CPI)成長率,調整各項主要社福津貼給付額度。建議政府也應依消費者物價指數(CPI)成長率,調整32年來均凍漲的「特教職務加給」,維護特教師該有之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