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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04【全教產新聞稿】 【監考之亂? 強迫高中教師連上12天班?】 【高中教師平日過勞 假日又被強迫監考】 【全教產:雇主不應強迫受僱者假日加班】

【監考之亂?  強迫高中教師連上12天班?】
【高中教師平日過勞  假日又被強迫監考】
【全教產:雇主不應強迫受僱者假日加班】



發稿單位/新聞聯絡人: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理事長 林碩杰


        國中會考將於5月20至21日舉行,相關試務工作亦緊鑼密鼓進行中,但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接獲許多高中會員陳情,學校訂定國中會考試務工作輪替辦法,強迫教師於5月20及21日到校監考或輪值試務工作,使許多老師連續工作天數達12天,導致教師身心俱疲,難道因教師不適用勞基法,雇主就可以無限上綱嗎?

    教師法第31條第1項第7款雖明訂:「除法令另有規定者外,教師得拒絕參與主管機關或學校所指派與教學無關之工作或活動。」,但許多學校教師反應,學校竟訂有「國中會考試務工作輪替辦法」,強迫教職員工於法定例假日及休息日到校監考或輪值試務工作,形成變相強迫教師連上12天班,讓學校教職員感到身心俱疲,地方主管機關(教育局)的回應則都是表面上說要監督或糾正各校,但事實上卻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讓此不合理文化和不合法之輪替辦法行之有年,繼續於教育界存在,108課綱實施後,各高中教師平日空堂變成超鐘點,已被超飽超滿,平日超時授課之情況加上假日加班,恐成為壓垮過勞教師的最後一根稻草。

    由於勞基法第42條明白指出:「勞工因健康或其他正當理由,不能接受正常工作時間以外之工作者,雇主不得強制其工作」。但有學校竟要求輪到負責監考的老師遇到身體、或個人等因素時,那位老師還要自己尋找代理人員,讓許多老師自嘆比不上一般勞工;有的學校則是要求遇到身體、或其他狀況等因素而無法參加的老師,次年優先排入監考,不放過任何人?

 
國中會考監考之亂 強迫教師連上12天班

    基層老師反應,每年國中會考前都上演同樣的戲碼,不斷地啃蝕老師們,教育部可否拿出解決方案呢?由於學校是透過校務會議訂定國中會考試務工作輪替辦法,不論是以輪替名單推派、或是要各科自己產出名單,都是強迫教師於5月20、21日到校輪值監考等工作,都使老師連續工作天數長達12日,這工作明明與教學無關,卻透過校務會議強迫受僱者假日加班,導致教職員身心俱疲。

 
給我休息,其餘免談

基層老師表示,108課綱實施後,更需要假日的時間休息,且因假日需要有人接送孩子補習、照顧等,的確無法連上12天班。整件事情本來就不該是教師們彼此之間的壓力,這本是教育部或教育局的業務,怎麼會變成是老師們的工作或互欠人情的請託,甚至演變成不支持學校行政的套路,教育部或教育局根本不想從根本解決問題,就放任各校強壓教職員假日加班,校長們也樂見老師們乖乖咬牙力挺,然後這個議題竟於教育界年復一年地故事重演。

    教育部自108課綱實施後衍生課程、本土語言、雙語教育..等等,卻完全不增加教師人力,老師們已經過勞,竟還強迫假日加班,教育部似乎只期待老師們逆來順受、展現出特有的「奴性」,教育部已符合外界對於慣老闆之定義,此刻應是一個改革會考試務工作的時機,應捅破的是長久以來整個會考監考人員募集困難又廉價的窗戶紙,此刻需要終止此一教育界之亂象,否則年復一年的惡性循環將永無止境,教育部、局的不作為,不應再是由任何一位老師的妥協與犧牲來買單,請教育部長出來面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