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教產:五一勞動節應全國一致性放假】
發稿單位/新聞聯絡人: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理事長 林碩杰
1889年世界工人運動組織「第二國際」於巴黎召開會議通過將每年的5月1日定為國際勞動節,以紀念芝加哥罷工抗爭的歷史,同時要求各國的勞工共同努力,為八小時工作制而奮鬥。許多國家亦將這一天定為勞動節,但在台灣,勞動節不是全國統一放假的國定假日,而是只有適用勞基法的勞工可以放假一天。此外,由於勞基法定義的勞工中,未涵蓋軍、公、教人員,導致這些族群於五一勞動節無法享有法定假日。事實上,軍公教人員同樣是受薪者,同樣是付出勞務換取工資,但同樣的節日,在台灣卻有不同待遇,公教人員要正常上班,但適用勞保的員工卻能放假。查聯合國對勞動者的定義:「凡勞力、勞心者,皆屬勞工。」舉凡軍公教與特定專業人士,雖然不適用勞基法,但他們皆屬聯合國定義下的勞動者,他們對國家、社會付出的心力,與勞基法適用下的勞工,是一樣的。
五一勞動節的差別式放假,變相懲罰了許多受僱者
五一勞動節,只有適用勞基法的勞工放假,勞工父母的小孩卻不能放假,而且還要上學上課,形成「一家兩制」的現象,且勞工家庭的小孩上下學必須由勞工父母接送,這形同在懲罰有在學子女的勞工,不能在勞動節當天安心的去慶祝勞動節,並與自己的子女共享天倫之樂。
此外,於公立幼兒園內,教師和幼兒不適用勞基法而不能放假,教保員和助理教保員為契約進用,適用勞基法,但五一勞動節當天,因為幼兒園人力有限,大多數教保員和助理教保員都不敢放假,因為一旦放假,勢必增加其他教師或自動來加班教保員的工作量;另外,幼兒的父母是勞基法適用的勞工,也被懲罰當天要乖乖地送幼兒上下學。此外,部分負責學校相關業務之勞工(例如供應營養午餐、幼兒點心之廚房人員)也因學生要上課,被迫加班,無法好好放假來慶祝自己的節日。這時,我們發現五一勞動節的差別式放假,竟然變相懲罰這麼多的受僱者!
全教產呼籲立法委員推動修法:五一勞動節全國放假一天,不要再出現勞動節放假有「一家兩制」,避免變相懲罰有孩子的勞工父母之怪異現象,讓全國受僱者享有更好更優質的勞動條件。
如果教師節不放假,請取消教師節
其次,自從全面週休二日起,「教師節」就變成只紀念不放假,並明訂於內政部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裡,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表示「教師節」也應該要放假,將這個節日實際還給教師,政府起帶頭作用,讓整個社會對老師有更多的尊重,全國教師覺得被尊重也能更努力投入於教學。但是,如果教師節不放假,請取消教師節,基層老師表示:每年都要自己規劃慶祝自己的教師節,覺得很尷尬也很累,教師節當天的主角是教師自己,卻是由不放假的教師自己在張羅各項慶祝活動!
基層老師語重心長地表示:如果教師節不放假,請政府取消教師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