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動競賽裁判 同工不同酬】
【全教產:尊重專業 縣市政府應速提高運動競賽裁判費】
發稿單位/新聞聯絡人: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理事長 林碩杰
近年來物價上揚,政府對於基本工資均有調整,但針對機關學校給予運動競賽裁判卻多年未調整,運動競賽裁判費用仍依據91年訂定支給標準數額表發給,已21年未調整,這段期間物價指數成長26%,基本工資時薪更成長266%,運動競賽裁判費用比一般勞工基本時薪還低,幸經媒體披露後,新版之運動競賽裁判費支給表由行政院於112年3月2日以院授人給字1124000173號函核定、教育部於112年3月15日以臺教授體部字第1120009216號函轉各縣市,並自112年3月2日生效。
但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接獲屏東縣基層教師反應,屏東縣運動競賽裁判費用仍未提高,依據屏東縣體發中心表示「屏東縣中小學聯運裁判費」仍是400元沒錯,今年縣運開始會調到800元,至於為何不是行政院公告的(縣市級競賽)1200元,屏東縣體發中心表示那張支給表下有但書:「最高以不超過本表所列數額為限」,所以1200以下都可以,屏東縣體發中心表示:誰叫行政院要這樣寫
!屏東縣體發中心並補充星期六日之運動競賽,裁判費或補休僅能擇一,是依照行政院書函來做。
經詢問其他縣市有關「中小學聯運裁判費」:
臺北市政府何小姐表示臺北市是小運跟中運分開辦理,中運111年編列的裁判費用是每日1200元,明年就會採計新的支給表編列;李先生亦表示小運是以區域為安排,每日1200元,沒有分等級支給。
新北市政府吳先生表示目前新北市是每日1000元,每場400元,後續會調整成多少金額尚不得知。
桃園市政府莊小姐表示桃園今年已經舉辦完畢金額是照以往的每日1000元,且只有整天支給,沒有單場支給者。
新竹市政府謝先生表示每日800元,沒有單場次的支給項目,且活動已經結束。
「屏東縣中小學聯運裁判費」則仍是每日400元。屏東縣人員亦指出南投縣才150元。
其他縣市則無法回答或尚未回答。
縣市級別運動競賽裁判費用目前仍多未提高,且各縣市「同工不同酬」,幾乎由北而南採等差級數降低,臺北市每日1200元往南到了國境之南的屏東縣僅剩每日400元,難道是「行政院上有政策,縣市政府下有對策」嗎?這種縣市級別運動競賽裁判費比一般勞工基本時薪還低,薪酬費用明顯不符目前物價指數,不僅使機關學校邀請專業人士時遭遇困難,且抹煞專業人士之職業價值。教育部應速督促各縣市調整相關費用或給予專款補助,展現尊重專業之的決心,以免阻礙有志投入運動裁判之人士,損及運動產業之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