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善教師勞動條件? 教育部不及格!】
發稿單位/新聞聯絡人: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理事長 林碩杰
日前高雄市傳出國中學生拿美工刀割傷女老師、110年鳳翔國中梁老師執行公務遭車撞終生失能、108年嘉義國中生上課丟煙霧彈嚇老師、83年屏東縣竹田國中黃信樺老師被學生以書包重擊死亡、台南安順國中陳姓女老師被學生砍成重傷,多年來未見政府有任何對老師的保護措施,但許多基層老師關心教師因公傷病住院醫療是否有補助?尤其重傷、失能等長期住院醫療費用驚人,是否有補助引起基層教師憂心,教師因被排除於危險職務之外,失能慰問金已減半發給,一旦失能其長期醫療費用恐拖垮整個家庭。
因公傷病住院醫療補助有分大小漢?
經調查目前僅臺北市、新北市、桃園市、臺中市、臺南市、高雄市之教師可申請因公傷病住院醫療補助;其他縣市包括宜蘭縣政府、基隆市政府、新竹市政府、苗栗縣政府、彰化縣政府、雲林縣政府、嘉義市政府、嘉義縣政府、屏東縣政府、澎湖縣政府等,若非錄案研議中,就是請【全教產】向中央政府爭取。
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03年6月16日總處給字第1030036801號及教育部103年6月18日台教人(四)字第1030089829號書函指出:基於照顧因公傷病住院醫療公教員工之同一精神,其住院自付醫療費用,仍得由服務機關依函釋等有關規定核實補助。是以,「因公傷病」、「住院」及「健保不給付並經醫師指定所必須之醫療費用」等事實為請領住院醫療補助之必要條件,基於住院醫療補助係政府以雇主身分照顧員工之福利措施,得由各機關考量其財政狀況規劃辦理。
也就是說教師因公傷病住院時,其「健保不給付並經醫師指定所必須之醫療費用」是可向服務學校申請補助的,但是財政狀況不佳的縣市,包括花蓮縣、宜蘭縣、基隆市、新竹市、苗栗縣、彰化縣、雲林縣、嘉義市、嘉義縣、屏東縣、澎湖縣的老師則尚待政府研議或爭取中,形成一國多制。
此外,教師因公傷病致癱瘓需入住護理之家療養或返家休養照護,相關費用均非住院醫療補助範疇。
每年因公傷病住院之教師人數很少,難以引起社會關注,但因教師已被排除於危險職務之外,即使同類之失能,其慰問金也無法比照危險職務發給,若無縣市政府或教育部之補助,其長期醫療及照護費用終將恐拖垮整個家庭,針對教師因公傷病致癱瘓或失能,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呼籲教育部直接補助相關經費讓各縣市有一致性規範,以照顧為教育、為學生鞠躬盡瘁之基層教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