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會消息
2022-12-08【全教產新聞稿】 【教育部:客語、原住民族語能力認證教師優先介聘】 【獨漏閩南語?】 【全教產:有失介聘公平性】
【獨漏閩南語?】
【全教產:有失介聘公平性】
發稿單位/新聞聯絡人: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理事長 林碩杰
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全教產】接獲會員反應:國中的學科教師具有本土語認證,就能優先介聘,將於縣市內教師介聘排序時,早於縣內其他教師優先介聘;但是這些具有本土語認證的教師介聘後並非任教本土語課程,而是任教原本的學科課程,此將影響其他未具本土語認證之學科教師之權益。
教育部分別於109年02月21日發布「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客語師資培育及聘用辦法」(以下簡稱客語師資辦法)、110年11月11日發布「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閩南語師資培育及聘用辦法」(以下簡稱閩南語師資辦法)、111年01月07日發布「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原住民族語師資培育及聘用辦法」(以下簡稱原民族語師資辦法)。
經查客語師資辦法第6條規定:客家文化重點發展區之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介聘客家語文課程以外學科之編制內教師或教保服務人員時,得優先進用參加客語能力認證,取得中高級以上能力證明之合格教師或教保服務人員。位於客家人口達二分之一以上之鄉(鎮、市、區)之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介聘客家語文課程以外學科之編制內教師或教保服務人員時,應優先進用參加客語能力認證,取得中高級以上能力證明之合格教師或教保服務人員。
而原民族語師資辦法第6條規定:原住民族地區之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與幼兒園…..介聘原住民族語文課程以外學科之編制內教師或教保服務人員時,得優先進用參加原住民族語能力認證,取得中高級以上能力證明之合格教師或教保服務人員。公立原住民重點學校及其附設幼兒園…..介聘原住民族語文課程以外學科之編制內教師或教保服務人員時,應優先進用參加原住民族語能力認證,取得中高級以上能力證明之合格教師或教保服務人員。學校及其附設幼兒園位於客家人口達二分之一以上之鄉(鎮、市、區)者,應優先進用具原住民族語或客語能力認證之教師或教保服務人員,由中央教育主管機關或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審酌學生身分(族別)比率、具原住民族語或客語能力認證之教師或教保服務人員人數及特色課程規劃等因素後決定之。
基層教師反應:客語師資辦法第6條、原民族語師資辦法第6條條文均有介聘時具優先進用之特權,也就是說當介聘客語文、原住民族語文課程以外學科之編制內教師時,取得中高級以上客語、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之教師可優先單調介聘作業;但是,卻獨漏同屬本土語言的閩南語認證,同樣都是本土語言認證,卻獨漏閩南語,其公平性與一致性遭到質疑。
一般來講,學科課程並無硬性規定必須用本土語言才能上課,但由於國中的教學乃採分科制,教育部卻開啟具「本土語文認證」的學科編制內教師優先介聘的大門,將影響各校原有之師資結構,對於後續因少子化教師超額時,對基層教師未來去向投下極大的不確定性,影響年輕國中教師的生涯規劃。
多位國中教師表示,對於多元語言的包容是可行的,但是教育部不應該對具備特定認證的教師就能取得優先介聘之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