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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06【全教產新聞稿】 【政府調薪制度採納受僱者意見,終見曙光?】 【全教產:教育部應實現原本承諾的協商機制】

【政府調薪制度採納受僱者意見,終見曙光?】
【全教產:教育部應實現原本承諾的協商機制】



發稿單位/新聞聯絡人: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理事長 林碩杰 


公務人員俸給法第26條已敘明:「教育人員及公營事業人員之俸給,均另以法律定之。」而教師之待遇亦已有法源,即「教師待遇條例」。教師之薪資結構事實上與公務人員、軍人等並不盡相同,故【全教產】去年於國家發展委員會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發起連署,爭取教師待遇條例修法應明文規定教師待遇調整之協議機制應法制化,包括教師之本薪、兼任主管職務加給、導師加給、特殊教育加給、學術研究加給等之支給數額,教育部應找【全教產】等代表協議後,報行政院核定,以彰顯教師受勞資爭議處理法保障得就勞動條件調整事項進行爭議等之權益。
 
上開連署於2021年5月13日通過門檻,教育部則於2021年7月13日才回應研商辦理情形,包括:「有關軍公教待遇通案調整部分,本部將適時徵詢各主要教師組織團體意見,並由本部出席代表於『軍公教員工待遇審議委員會』適當反映相關建議;至有關教師待遇條例相關加給支給規定部分,本部會依實務執行需要,檢視相關規定之妥適性,如有涉及支給數額之調整,會邀集教師組織團體共同研商,以充分保障教師權益。」其後便毫無音訊。
 
事隔一年,【全教產】終於昨日收到教育部將於2022年7月8日召開待遇調整議題座談會的開會通知,可惜仍僅侷限於座談會性質,恐有打假球之嫌。
 
【全教產】表示,每次行政院基於經濟狀況、物價指數、稅收等考量因素後,才核定隔年軍公教人員待遇調升幅度,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也會公布:包括本俸、專業加給、主管加給之調幅。【全教產】表示教師之職務加給有3種,但人事總處只調主管加給,但學術研究加給呢?導師加給呢?特教加給呢?經過一番呼籲後,政府有調整學術研究加給,但對於導師加給、特教加給仍視而不見,難道把教師待遇條例當塑膠?
 
【全教產】指出「教師待遇條例」第13條明白指出,職務加給包括:對兼任主管職務者、導師或擔任特殊教育者加給之。政府卻只有調整主管加給,不調導師加給、特教加給。
 
【全教產】希望政府能重視教師導師加給及特教加給之問題,導師的工作多如牛毛,舉凡:配合防疫、潔牙登記、含氟漱口水登記、環境清潔檢核表、學生身分調查、蟯蟲檢查、尿液檢查、視力追蹤、齟齒追蹤、體重追蹤、書包測重、閱讀認證、輔導訪談紀錄、逐年檢查表、期末評語、參加社團調查、放學路隊調查、營養午餐滿意度調查、各項補助減免調查、運動會、園遊會等學校活動、各項體育競賽、各項語文競賽、升學輔導等,可發現導師除繁重課務,尚有輔導管教、班級經營、親師溝通、行政業務等必須處理或協助;導師帶領班級,處理班級學生事務、直接面對家長,可謂勞心又勞力,特教老師亦然。故導師加給、特教加給不應被視若無睹。
 
去年起,政府以健全退撫基金財務安全為由,包括現職教師在內的退撫基金提撥費率自2021年1月1日起,每年調升1%,由現行12%分3年調整至15%,當提撥費率調高3%時,再加上物價、通貨膨脹等因素,近來所謂的「調薪」利多恐早已消失殆盡。
 
【全教產】希望政府應該將調薪制度法制化,應採納受僱者的意見,教育部原本承諾的協商機制應該落實,要聽實質受薪人員之心聲,才能做出最合理最適切的決策,必要時教師之待遇亦可與公務人員脫鉤,尤其,【全教產】希望政府能重視教師導師加給、特教加給、鐘點費等之問題。 近年政府在核算年終獎金時有納入主管加給,均刻意忽略導師加給及特教加給,【全教產】建議政府將導師加給及特教加給一併納入年終獎金內核算,卻一直落空。
 
此外,【全教產】發現政府口口聲聲說要解決每年暑假行政大逃亡之問題,結果只是要求基層教師兼任行政,卻不給基層教師應得之福利;當各校普遍少子化減班下,國中很難增至70班,故國中規模達70班以上之主任行政加給才調至高中主任之水準,恐永遠也看不到;教師兼任組長的職務加給,尚未由原來的3等級改為1等級也吸引不了年輕教師;故政府也應該改變學校行政加給之現狀,減少不必要公文往返、評鑑,讓更多更有能力的教師能真正為學校為學生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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