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會消息
2021-05-14【全教產新聞稿】【玩假的?!自願服務偏遠地區學校校長及教師傷害保險99%未獲補助加保!】【『獎勵辦法』變相『懲罰』較早到偏遠地區學校服務的校長及教師!!】【全教產:國教署應全面補助加保】
【玩假的?!自願服務偏遠地區學校校長及教師傷害保險99%未獲補助加保!】
【『獎勵辦法』變相『懲罰』較早到偏遠地區學校服務的校長及教師!!】
【全教產:國教署應全面補助加保】
發稿單位/新聞聯絡人:
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理事長 林碩杰
教育部所訂定「自願服務偏遠地區學校校長及教師特別獎勵辦法」,其中第7條規定,自願赴偏遠地區學校服務的校長及教師,除參加公教人員保險外,由主管機關另投保傷害險。
但【全教產】接獲偏遠地區教師陳情:教育部國教署補助自願赴偏遠地區學校服務之校長及教師傷害保險之保險費用,竟只限109學年度後到職之校長及教師,108學年度(含)以前自願赴偏遠地區之教育人員卻不予補助,形成「一校兩制」之不公平現象,也抹煞了109學年度前長期於偏遠地區服務教師的付出,難道109學年度前到職之校長及教師不算自願服務偏遠地區?【全教產】再次呼籲教育部應溯及既往、一體適用、全面補助加保。
99%偏遠地區教師均未獲補助加保
【全教產】發現依據國教署自訂之遊戲規則,新北市(1065人)、新竹縣(675人)、雲林縣(1864人)、嘉義縣(1450人)、屏東縣(1376人)、連江縣(155人),此六縣市並未合乎國教署之規則,也無人加保。
【全教產】也發現桃園市307位偏遠地區教師只有3人獲補助加保,臺中市698位偏遠地區教師只有2人獲補助加保、臺南市1661位偏遠地區教師只有4人獲補助加保、高雄市893位偏遠地區教師只有2人獲補助加保、苗栗縣392位偏遠地區教師只有2人獲補助加保、彰化縣785位偏遠地區教師只有3人獲補助加保、南投縣1691位偏遠地區教師只有1人獲補助加保、宜蘭縣242位偏遠地區教師只有8人獲補助加保、花蓮縣1158位偏遠地區教師只有5人獲補助加保、臺東縣1443位偏遠地區教師只有7人獲補助加保澎湖縣839位偏遠地區教師只有2人獲補助加保、金門縣679位偏遠地區教師只有8人獲補助加保。
整體補助加保率只有0.2%,也就是說超過99%偏遠地區教師均未獲補助加保。
天龍國現象?
令人訝異的是,臺北市並無偏遠地區學校、亦無偏遠地區教師,竟有5人符合國教署的遊戲規則,且已補助加保完畢!
教師常因偏遠地區生活機能差及交通不便等因素,不願到偏校服務,造成偏鄉代理教師人數偏多,不利教育長遠發展。104年發生嘉義縣阿里山鄉豐山國小老師張雅茹返校途中不幸遭落石擊中身亡,無疑又是到偏校服務的另一悲劇;沒有下班時間的教師,也要照顧小孩生活起居及家務事,為偏遠學校教師投保意外險,以不多之經費做最大的保障規劃,讓偏遠學校教師安心工作,用心教學,用熱忱服務偏鄉學子。
【全教產】表示,教育部於107年6月21日訂定發布「自願服務偏遠地區學校校長及教師特別獎勵辦法」,且以臺教授國部字第1070058787B號函規定自發布日起施行,教育部應於107年6月21日起偏遠地區之全體教育人員一體適用,而若只限109學年度後之教育人員適用,令人費解,【全教產】主張教育部應溯及既往,偏遠地區服務之教育人員全部適用,以避免差別待遇。
註:「自願服務偏遠地區學校校長及教師特別獎勵辦法」第 7 條:
自願赴偏遠地區學校服務之校長及教師,除參加公教人員保險外,由各該主管機關依下列規定,為其另行投保傷害保險:
一、偏遠地區學校:每年保險金額新臺幣二百萬元。
二、特殊偏遠地區學校:每年保險金額新臺幣三百萬元。
三、極度偏遠地區學校:每年保險金額新臺幣五百萬元。
前項保險費,中央主管機關得依地方政府財力級次,酌予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