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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12-12【全教產新聞稿】 【108課綱問題所在:教育被去專業化】 【全教產:118新課綱應回歸政策專業與教育專業】

    【108課綱問題所在:教育被去專業化】
    【全教產:118新課綱應回歸政策專業與教育專業】


    發稿單位/新聞聯絡人: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理事長 林碩杰
     
     
    針對近日國語文課綱「去中國化」議題引起社會大眾發出檢討108課綱的呼聲,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全教產】認為,108課綱只是我國教育問題冰山之一角,真正的問題是我國的教育被「去專業化」,而且,被去掉的「專業」是「政策專業」和「教育專業。」

    108課綱從制定到執行皆缺乏「政策專業」
    從政策專業的角度來看,任何具專業性的公共政策之制定,必然從背景引發政策問題,再從解決政策問題的角度,制定並執行政策。從108課綱過往相關文獻,於此主要看到「第八次教育會議的結論」及「符合世界教育發展潮流」;但問題是,我國過去的基本教育(如:九年一貫)究竟是如何不符合「世界發展潮流」以致於要全部打掉,轉為核心素養,竟未看到太多探討。

    換言之,當初108課綱的制定,是在欠缺政策背景分析,未確實找出政策問題的情況下,即倉促上路,或可謂「為制定而制定」。

    就政策專業的角度,一個沒有全方位的背景評估,沒有找出政策問題的政策,是一個不但無法解決問題,還可能衍生新問題的政策;而此負面效應,目前已隨著108課綱之實施而浮現。

    108課綱的制定缺乏教育專業
    從教育部制定108課綱之各委員會可發現,教育部制定108課綱以「政治平衡」為導向,而不是教育專業導向,這是由於108課綱之各個委員會中,教育部廣聘非教育領域的代表擔任委員。在隔行如隔山的狀況下,許多非教育領域的委員可能連課綱內容都不見得理解。

    至於對教育專業至關重要之課程發展、兒童暨青少年身心發展、腦科學、心理學、社會學、教育法規…等領域之專家,在各委員會中不是沒有,就是佔比不高。在這種非教育專業凌駕教育專業、外行領導內行的政治生態下,108課綱的制定不僅難以達到專業,更是缺乏前瞻性,第一線的學生和基層教師就這樣成為教育部政策的犧牲品。

    沒有妥善的配套,課綱難以發揮功能
    從政策的角度看108課綱,此政策從制定到執行都出現問題,因為教育部並沒有周延規劃108課綱所需的配套政策。

    首先,當108課綱實施後,準政策制定者眾多,連補教業者都是課綱的準政策制定者。不同的準政策制定者對108課綱的不同解讀,不同的執行方式,將課綱中的核心素養發展成各種奇奇怪怪的素養,又在考試中將核心素養扭曲成又長又臭的命題,形成108課綱目前亂象。當各種亂象越演越烈,卻幾乎沒看到教育部出手制止。在這樣的惡性循環環下,108課綱被扭曲得日益嚴重,簡直就是先天不足、後天失調。

    再者,108課綱要實施得好,除了教育部、地方教育局/處及學校端要負責外,也需要家庭教育及社會教育的配合。家庭教育及社會教育是支撐學校實施108課綱的重要支柱。如果教育部沒有相對應的配套支撐,108課綱實施時當然會問題叢生。

    118新課綱的制定必須建立於徹底瞭解並解決108課綱的問題
    據聞,新一代課綱預計在118年上路。【全教產】期許國家教育研究院將來提出課程發展建議書之前,應謹記108課綱去教育專業化的前車之鑒,修正108課綱的政策錯誤,才不會又像108課綱一樣,不僅沒修正之前九年一貫的問題,又製造出新的問題。

    最後,雖說「他山之石,可以攻錯」,但也不能「為了符合世界教育發展潮流」,大量抄襲國外教育政策。既然108課綱是我國的教育政策,自然應以我國背景和政策問題作為政策出發點;教育部應立即進行亡羊補牢的措施,以解決實施迄今所衍生的問題;面對118年將推出的118新課綱,【全教產】期許政府能回歸政策專業與教育專業,在檢討108課綱未盡周延之處後,能夠提出具前瞻性的課綱及有效的政策配套,讓國家下一代在優質專業的教育政策下,能夠習得面對全球化、多變環境所需之技能,進而提昇國家整體競爭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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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12-01【聯合新聞網】學校公共意外保險理賠門檻高 全教產籲教育部調整

    學校公共意外保險理賠門檻高
    全教產籲教育部調整


    2023-12-01 11:55 攝影中心/ 記者林澔一/台北即時報導

     
    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上午在立法院舉行記者會,表示接獲基層反應,教部補助各縣市投保的「學校公共意外責任保險」,109年時提供身體傷亡每人新台幣600萬元、保險期間每一縣市最高賠償新臺幣6億元,但是到112年身體傷亡每人剩520萬元,保險期間每一縣市總保險金額剩3.2億元,對於師生之保障嚴重縮水。保險公司同時遭質疑為了節省理賠支出,藉故不理賠。基層及被害家屬反應,保險公司均以「非學校設施之設置或管理有欠缺,未屬承保範圍」而未予理賠,也就是說除非學校校長坦承設施或管理「有疏失」保險公司才願「考慮」是否理賠。

    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強烈建議教育部,針對「學校公共意外責任保險」出險案件,於一定範圍內應賦予學校免被懲處之但書,以維護師生權益。


    https://udn.com/news/story/7266/7611367
     

    新北市教育產業工會理事長吳添寶(右起)、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理事長林碩杰與台北市教育產業工會主任杜蕙如舉行記者會,
    指出教部補助各縣市投保的「學校公共意外責任保險」保障嚴重縮水。記者林澔一/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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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12-01【全教產新聞稿】 【教育部撒大錢保學校公共意外責任險】 【保險公司:校內也不屬承保範圍?不理賠?】 【全教產:教育部應予學校免懲便於善後】

    【教育部撒大錢保學校公共意外責任險】
    【保險公司:校內也不屬承保範圍?不理賠?】
    【全教產:教育部應予學校免懲便於善後】


    發稿單位/新聞聯絡人: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理事長 林碩杰
     
     
    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接獲基層反應,教育部補助各縣市投保的「學校公共意外責任保險」,109年時提供身體傷亡每人新臺幣600萬元、保險期間每一縣市最高賠償新臺幣6億元:但是到了112年身體傷亡每人剩520萬元,保險期間每一縣市總保險金額剩3.2億元,對於師生之保障嚴重縮水;保險公司同時亦遭質疑為了「節省」理賠支出,藉故不理賠。

    經統計,各縣市之「學校公共意外責任保險」出險案件,108年未屬承保範圍有1件,只占全年案件之0.1%;109年未屬承保範圍有479件,占了全年案件之43.9%;110年未屬承保範圍有309件,占全年案件之33.4%;111年未屬承保範圍有149件,占全年案件之15.9%;112年至10月31日止未屬承保範圍有136件,占全年案件之17.7%,除108年外,其餘年度未屬承保範圍之案件均不在少數。此外,「待補件、查核中、及訴訟中」之案件110年至今仍有112件、111年至今仍有265件、112年則仍有421件,被歸類為處理中案件。

    依據基層及被害家屬反應,保險公司均以「非學校設施之設置或管理有欠缺,未屬承保範圍」而未予理賠,也就是說除非學校校長坦承設施或管理「有疏失」,保險公司才願「考慮」是否理賠。但由於「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長成績考核辦法」規定因過失、處理業務失當或督察不周等,校長將被懲處,「公務員懲戒法」第2條也明定「公務員有下列各款情事之一,有懲戒之必要者,應受懲戒:一、違法執行職務、怠於執行職務或其他失職行為」。第 3 條規定:「公務員之行為非出於故意或過失者,不受懲戒」。第9條規定「公務員之懲戒處分如下:一、免除職務。二、撤職。三、剝奪、減少退休金。四、休職。五、降級。六、減俸。七、罰款。八、記過。九、申誡」。因此,多數學校校長基於坦承有疏失,恐遭受懲處,而均不願回覆保險公司接續處理,受傷教師之權益也因此遭「冷卻處理」。基層老師及被害家屬要等到校長坦承有過失或疏失,恐要等到天荒地老。

    校園意外事故層出不窮,地點包括教室、停車場、走廊、樓梯間、操場、人行道及路口等,由於教師之工作多元且繁複,若發生意外事故後僅得到「與學校無關」之答覆,對於原本對教學充滿熱情之基層教師而言,恐怕心情就馬上冷了一大截,對於忙於教學無暇證明學校有疏失之老師極不公平。

    學校公共意外責任險是由教育部統籌辦理聯合議價後,再由教育部補助各縣市投保,承保範圍除學生、家長、訪客外,也包括學校教職員工,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強烈建議教育部,針對「學校公共意外責任保險」出險案件,於一定範圍內,應賦予學校免被懲處之但書,以便學校處理善後,維護師生權益,共同讓安全的校園環境更上一層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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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11-29【中時新聞網】教育部強迫參加本土語文培訓 引高中職教職員反彈

    教育部強迫參加本土語文培訓
    引高中職教職員反彈


    2023/11/29 11:44 中時 林志成

     
    教育部國教署16日發函台北、新北等等縣市政府,要求「校內無教師取得閩南語、及客語中高級以上認證之高中職,至少薦派1名教師參加本土語文認證輔導班。」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今天批評,教育部強迫現職教師參加認證培訓,相當不當,應該直接給員額,才能吸引更多人投入。

    基層教師表示,本土語文培訓至今已辦了至少30場之研習,有意願之教師早已參加過,但多數認證只通過中級,教育部要求的標準卻是中高級,強迫學校薦派培訓也難以解套。

    全教產質疑,學習語言可以這麼快、一次到位嗎?要中高級就中高級嗎?雙語政策也是循此模式推廣嗎?本土語師資還沒到位就硬推政策上路,卻要學校教師背負政策之苦果;若政府真要推動,應直接給員額,應會有不少流浪教師願意去增能培訓認證。

    全教產理事長林碩杰說,承辦認證的兩個單位(教育部及成大)所著重之內涵不一致,閩南語書寫系統本身就有白話字及台羅拼音兩種,目前研習講師們講述的是教育部比較著重的白話字,但成大的考題較著重於台羅拚音之寫法,此已造成認證準備之難度。

    林碩杰說,本土語言於台灣中部以北民眾之使用本來就不普遍,許多年輕教師聽得懂、會說,但就是說不標準,若未接受過任何本土語訓練逕行參加培訓,學起來既吃力也無動力。

    全教產指出,一般來說,認真準備一年可能可以完全熟習本土語的書寫系統,把範文背完,通過聽、讀和寫的部分,但說的部份恐還是不標準,即使通過了檢定,又怕不具有百分百之教學專業,所以要培養中高級閩南語師資,應以學分班之方式,經過系統性的訓練,再加上長時間的累積,才可正確使用該語言,進而進行流暢之教學。

    全教產建議教育部放棄現行強迫現職教師培訓認證之作法,改以增加員額之方式處理,以維護教師權益及學生受教品質。

    教育部國教署回應,2021年至今全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已增加了5863位現職教師通過本土語言認證,全國高中已有408校有校內儲備師資。

    教育部國教署說,輔導認證研習是協助學校儲備自有師資的服務機制,將持續鼓勵進用正式教師,培訓現職教師,並透過共備增能及與地方政府共同媒合教支人員、直播共學等協助機制。對於現任教師參與培訓,教育部尊重個人意願。

    此外,對於參與培訓之教師,教育部國教署也提供了全額補助能力認證考試報名費、受薦派教師以公(差)假排代參加、補助其實際教授本土語文課程之相關費用。

    教育部說,本土語文之師資,包括正式教師及教學支援人員。考量各校規模大小不一,對於達一定規模者,將持續引導各地方政府配合區域語言特性,以及評估學校需求,透過獎勵機制鼓勵學校聘用具本土語文專長之教師或本土語文正式教師,同時也協助培訓現職教師,持續充實學校本土語文專業師資。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31129002431-260405?chdt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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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11-29【全教產新聞稿】 【高中職本土語師資不足】 【教育部:強迫學校派員參加培訓認證】 【全教產:教育部應給員額、學分班 】

    【高中職本土語師資不足】
    【教育部:強迫學校派員參加培訓認證】
    【全教產:教育部應給員額、學分班 】


    發稿單位/新聞聯絡人: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理事長 林碩杰
     
     
    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接獲基層反應,教育部國教署於112年11月16日以臺教國署原字第1120162107A號函予臺北市、新北市、臺中市、桃園市、高雄市、宜蘭縣、苗栗縣、新竹縣等縣市政府,要求「校內無教師取得閩南語、及客語中高級以上認證之高中職」,至少薦派1名教師參加「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高級中等學校教師本土語文認證培訓實施計畫」之本土語文認證輔導班;師資不足為本土語政策匆忙上路之最大隱憂,教育部此舉等於強迫現職教師參加認證培訓,來幫教育部解套。

    基層教師表示,研習與認證分屬兩個不同的階段,老師參加研習,若因故不去認證,所謂強迫薦派培訓將陷入無限循環。本土語培訓至今已辦了至少30場之研習,有意願之教師早已參加過,但多數認證只通過中級,教育部要求的標準卻是中高級!恐難以解套。值得注意的是,學習語言可以這麼快、一次到位嗎?要中高級就中高級嗎?雙語政策也是循此模式推廣嗎?本土語師資還沒到位就硬推政策上路,卻要學校教師背負政策之苦果;若政府真要推動,應直接給員額,應會有不少流浪教師願意去增能培訓認證,
    此外,承辦認證的兩個單位(教育部及成大)所著重之內涵不一致,閩南語書寫系統本身就有白話字及臺羅拼音兩種,目前研習講師們講述的是教育部比較著重的白話字,但成大的考題較著重於臺羅拚音之寫法,此已造成認證準備之難度。若第一堂課安排臺羅拼音之學習,六小時後直接進入閱讀測驗,這就像是讓單字都拼不完整的高一學生去寫學測作文一樣,確實困難。基層老師發現這樣的課程安排只適合已熟習閩南語書寫,且已系統性學習過該語言之教師參加。

    本土語師資培育面臨的問題,除難度高外,再來是誘因不足。

    本土語言於台灣中部以北民眾之使用本來就不普遍,許多年輕教師聽得懂、會說,但就是說不標準,若未接受過任何本土語訓練逕行參加培訓,學起來既吃力亦無動力,部分老師家裡普遍使用國語進行溝通,零基礎的學習,還需額外付出假日時間進修、苦讀不熟悉的專業語言領域,準備檢定考試只為了本科以外一學分的彈性課程,誘因及學習動力恐怕非常低。

    一般來說,認真準備一年可能可以完全熟習本土語的書寫系統,把範文背完,通過聽、讀和寫的部分,但說的部份恐還是不標準,即使通過了檢定,又怕不具有百分百之教學專業,所以要成為中高級閩南語師資,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第二個建議是以學分班之方式,經過系統性的訓練,再加上長時間的累積,才可正確使用該語言,進而進行流暢之教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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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11-28【中央社】全教產展望2024 籲解決家長濫訴打造零恐懼教育環境

    全教產展望2024
    籲解決家長濫訴打造零恐懼教育環境


    2023/11/28 09:50(11/28 10:12 更新)(中央社記者陳至中台北28日電)

     
    2023年即將步入尾聲,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全教產)針對立法院即將審查教師法等修正草案,提出2024年展望,呼籲解決教師被家長濫訴的問題,強化調查人員專業知能,打造師生零恐懼教育環境。

    全教產今天發布新聞稿,對2024年提出3項展望,包括把資源還給孩子、打造零恐懼教育環境、補償教師超時工作暨高職場風險;希望施政能擺脫「民粹」及「務虛」,讓孩子擁有更好教育品質。

    其中篇幅著墨最多的是「打造0恐懼教育環境」,對於立法院即將審查「教師法」等不適任教師條款修正案,全教產指出,近年許多行為偏差孩子在法規保護下橫行校園,家長也不須負責,許多教師都怕自己成為被施暴對象,越來越不敢管學生。

    全教產期盼訂出法規,讓濫訴家長必須為擾亂教育的行為付出代價,避免教師處於工作權隨時不保的恐懼與威脅中。全教產也期盼強化校園投訴事件調查員的專業知能,並制訂不適任校長的標準,淘汰「欠缺肩膀」無力處理校內外紛爭的校長。

    除此之外,全教產也建議各縣市教育局處成立「工程科」,學校總務處主任、組長採專職,不再由教師兼任,並增加教師擔任行政職的誘因,緩解「行政大逃亡」的困境。

    全教產也提到,自從通訊軟體發達後,許多教師下班後還被迫繼續工作,忙著與家長溝通,政府應思考提升待遇,讓教職成為吸引人才的職業。(編輯:陳仁華)1121128


    https://www.cna.com.tw/news/ahel/202311280030.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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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11-28【全教產新聞稿】 【2023年教育部施政=務虛+民粹】 【2024年呢?】 【全教產:把資源還給孩子、打造0恐懼教育環境、補償教師超時工作暨高職場風險】

    【2023年教育部施政=務虛+民粹】
    【2024年呢?】
    【全教產:把資源還給孩子、打造0恐懼教育環境、補償教師超時工作暨高職場風險】


    發稿單位/新聞聯絡人: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理事長 林碩杰
     
     
    2023年即將步入尾聲,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全教產】盤點過去一年教育部的施政得到:「務虛、民粹」四個字。

    針對明年之教育展望,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全教產】提出三點務實且專業之建言,期許給孩子「務實」的教育、解決基層教師之困境,讓孩子於2024年能擁有更好的教育品質:

    一、把教育資源還給孩子
    (一)教育局處成立「工程科」、學校總務處主任組長採專職,不再由教師兼任,讓老師能將全部精力投入在孩子及教育上。
    教育局處成立「工程科」,可讓教育人員與工程專業人員回歸專才;學校重大建設在設計、發包、興建和驗收流程中,很多總務主任並非工程專業,做完沒出事是萬幸,有出事就去關,學校教師兼任總務處主任組長負擔工程技術、行政、管理及相關工程法律之業務,已超出本身專業所及,承擔法律風險及龐大業務量,稍有不慎,恐涉牢獄之災。

    我國目前的教育環境中,教師不僅要肩負孩子教育之打底工作,還要花心力處理非教育專業之行政工作:許多兼任出納之教師於備課、授課之,還要處理全校教職員薪資之發放、廠商請款等事宜;身兼事務組長之教師,竟整日忙著修繕,甚至還要協助撲殺像蜘蛛、蜈蚣、蛇類等心生恐懼之昆蟲動物。為了讓孩子享有更實實在在之教育資源,教育部應讓總務處主任組長採專職化,老師不再需要兼任總務處職務,將老師還給孩子。

    (二)緩解行政大逃亡的困境
    多年以前,學校各處室兼任行政之人員多由校內資深教師擔任,但曾何幾時,越來越多學校兼任行政之人員是以「抓交替」之方式產生,許多初入職場、剛介聘到新學校的新進教師被迫接行政,甚至對自己任教學校十分陌生的代課老師,也被強迫接行政,更離譜的,竟然還有兼任「許多地方政府一再強調必須『甄選、儲訓』取得資格」處室主任職務之情形發生。結果造成,原本應該發揮調和鼎鼐、推動校務運作之兼行政教師,有時連自己的教學工作都可能自顧不暇,更遑論如何勝任校內溝通橋樑和教學之後盾。

    因此,教育部應深入理解、探究行政大逃亡之原因,透過政策建立誘因,吸引學校教師勇於任事,讓學校師生獲得優質之行政後盾。

    二、打造0恐懼的教育環境

    (一)制定能有效解決校園暴力的的法規,讓全體師生免於恐懼。
    近幾年來,由於教育部不斷向民粹妥協,導致許多行為偏差的孩子在法規的保護下,橫行於校園。家長只要對學校不理睬,往往也不需要為自己孩子之暴力行為負責,導致校園內許多教師和學生終日惶惶不安,生怕自己成為下一個被施暴的對象。
    因此,制定出能有效解決校園暴力之法規,讓師生皆能擁有免於恐懼的教育環境,教育部責無旁貸。

    (二)解決老師被家長濫訴的問題,讓老師能專心教學。
    為何現在教師越來越不敢管教學生?因為老師被家長濫訴之問題已如火如荼進行著。目前的教育環境已經惡劣到:老師好聲好氣請家長協助孩子完成作業,會被家長在群組中公審;老師只不過以中性語言提醒遲到的孩子上課要準時,會被家長投訴霸凌;甚至還有家長無中生有編造事實對老師濫訴,讓老師陷於工作權隨時可能不保之威脅與恐懼中。

    面對這種家長對教師濫訴不需負責、而老師要承擔家長濫訴之心理壓力下,老師如何全心全意致力於教學呢?如何能專心打造對孩子最有利的教學情境呢?

    因此,教育部應制定相關法規,讓濫訴的家長必須為其擾亂教育的行為付出代價,以此維護多數學生之受教權益。

    (三)強化各類人才庫調查員的專業知能,制定有效淘汰不適任調查員的制度。
    自從新教師法實施後,學校聘請調查員協助釐請校園投訴的案件大增。問題是,由於教育部培訓調查員之課程不夠紮實,且欠缺有效淘汰不肖調查員之機制,造成不少教師於面對調查時心生恐懼,也怕調查員用不肖之調查方式(如:誘導式詢問)羅織罪名。事實上,確實有為數不少之調查員出現上述行為,並造成老師之工作權被剝奪。

    校園投訴案的確有釐清責任的需求,但是,教育部對於調查員之培訓、調查素質之提升,以及調查倫理之要求均必須同步進行,且要能有效將不適任調查員淘汰,才能確實保護好老師,並讓不適任教師改善教學或離開職場。

    (四)儘速制定不適任校長之標準及樣態,落實不適任校長淘汰機制。
    目前校園中不少紛擾,皆來自不適任校長。有的不適任校長當家鬧事,會鬥爭校內較有個性、會提出學校應興應革事項之教師;有的不適任校長欠缺肩膀,遇事畏畏縮縮,缺乏能力處理校內外紛爭,把學校經營成無政府狀態;有的校長一心高升,不斷從外面包活動、接工程,使校內老師無法專注於教學,甚至因此被家長投訴。總之,若教育部遲遲不訂出不適任校長之標準及樣態,不適任校長所造成之教育亂象將難以解決,包括行政大逃亡亦肇因於不適任校長的存在。

    校長為一校之首。如果教育部對於不適任校長處理不積極,學校就容易紛爭不斷,亂象不斷,全校師生都難以擁有安全的教與學的環境。因此,請教育部加快腳步,讓全國的孩子都能擁有適任的校長,讓不適任校長離開校長職位,才是教育之福。

    三、提升教師待遇,以補償老師長期超時工作暨日益升高的職場風險。
    自從通訊軟體越來越發達,有越來越多老師下班後還「被迫」繼續工作、與家長溝通,難以安心休息,並為隔天的教學工作養精蓄銳。此外,恐龍家長濫訴、校園暴力日益惡化、老師隨時可能面對飯碗不保之威脅,再加上退休保障不再,也造成人才不願意進入教育職場。

    為了吸引人才進入教育職場,讓孩子擁有更優質的教育,教育部應思考如何提升教師待遇,老師所面對的職場風險得到相對應的補償,讓教師一職成為能吸引人才的職業,才能造福孩子,為社會建構有希望的未來。

    21世紀是一個快速變動之時代,面對如此劇變,只有具備強大學習力的人方能因應,問題是,在教育部「務虛+民粹」之教育政策下,我們看到的是學生之學力不斷下滑,啃老族、繭居族、躺平族人數卻不斷上升,這在在顯示,我國的教育政策體質需要儘速調整,制訂出更有前瞻性、有效性之方案。

    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呼籲教育部,為了莘莘學子之前途、社會及國家之未來,請以務實且專業之態度制訂暨執行政策,方能有助孩子培養因應全球快速脈動之能力,提升國家整體之競爭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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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11-23【中央社】人本指不適任教師處理不彰 全教產籲訂冤獄條款

    人本指不適任教師處理不彰
    全教產籲訂冤獄條款


    2023/11/23 12:41(11/23 14:31 更新)(中央社記者陳至中台北23日電)

     
    立法院將審查教師法等修正草案,今天舉辦公聽會。人本基金會指出,不適任教師處理新法上路3年多仍不敵「師師相護」,只有1人被處終身不聘任。教師團體認為被冤枉的教師太多,應訂出冤獄條款。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今天舉辦「校園如何確實淘汰不適任教師,促進親師生信任關係,維護學生受教權?」公聽會,人本教育基金會、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全教產)、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全教總)都發出新聞稿,從不同的角度為「教育基本法」、「教師法」等不適任教師處理機制的修法方向,提出建議。

    人本指出,在不適任教師新法上路3年多以來,因體罰或霸凌學生被處以「終身不得再聘任為教師」只有1人。人本接獲的案例中,就有國中教師踹學生肚子、頻繁言語羞辱,被法院判決傷害罪,教評會卻認為沒有解聘必要,只記2小過。

    人本舉出的另一個案例,則是教師用塑膠繩綁學生當狗牽,又有稱學生為奴隸、設置特別座、公審等霸凌行為,只被處罰解聘和1年不能任教。

    人本認為,現行機制仍無法處理「師師相護」的問題,教評會功能有徹底檢討的必要。建議在評估不適任教師時,應考慮累犯的情況。對於被處罰1到4年不能任教的教師,期滿應實質審查犯後態度、倫理知能改善程度、心理治療成效等,若審查未過,應終身不能再擔任教師。

    全教產則指出,現行不適任教師處理機制是「寧可錯殺一百、不願放過一個」,有許多教師遭錯殺、冤枉,面臨長時間的調查,即便後續證明清白,身心仍受到嚴重傷害。

    全教產指出,各界幾乎用「聖人標準」檢視教師,「學生犯錯值得原諒、老師被投訴就天理難容。」幾乎所有案子都被要求暫時停聘,影響教師的考核獎金、學術研究加給計算等,應訂定冤獄條款,保障教師的工作和生活。(編輯:李亨山)1121123


    https://www.cna.com.tw/news/ahel/202311230108.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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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11-23【全教產會後新聞稿】 【教師法第1條:保障教師工作及生活】 【教育部之解聘停聘辦法未訂冤獄條款】 【全教產:教育部疏失致教師損失慘重!】

    【教師法第1條:保障教師工作及生活】
    【教育部之解聘停聘辦法未訂冤獄條款】
    【全教產:教育部疏失致教師損失慘重!】


    發稿單位/新聞聯絡人: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理事長 林碩杰
     
     
    針對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將審查「教育基本法」、「教師法」等相關修正草案,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主張:教師法及解聘不續聘停聘辦法應增訂「冤獄條款」。

    目前教師法及教育部之解聘不續聘停聘辦法可說是寧可錯殺一百、不願放過一個不適任教師之教師刑法,在教學現場進行得如火如荼,但卻未訂定「冤獄條款」,遭「錯殺」、「冤枉」教師之權益,嚴重受損,無人聞問,情境堪憫。

    由於教師法第22條明定:「(第一項)教師涉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服務學校應於知悉之日起一個月內經教師評審委員會審議通過後,免報主管機關核准,暫時予以停聘六個月以下,並靜候調查;必要時,得經教師評審委員會審議通過後,延長停聘期間二次,每次不得逾三個月。經調查屬實者,於報主管機關後,至主管機關核准及學校解聘前,應予停聘,免經教師評審委員會審議:一、第十四條第一項第四款至第六款情形。二、第十五條第一項第一款或第二款情形。(第二項)教師涉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服務學校認為有先行停聘進行調查之必要者,應經教師評審委員會審議通過,免報主管機關核准,暫時予以停聘三個月以下;必要時得經教師評審委員會審議通過後,延長停聘期間一次,且不得逾三個月。」目前,因案暫時停聘、靜候調查之教師越來越多,尤其當教育局因媒體、民代、民間團體等之施壓致列管層級提升由副局長以上掌控時,幾乎所有的案子學校均被暗示要馬上「暫時停聘」。

    目前許多學校礙於「壓力」或美其名為「避免教師與學生繼續接觸」,未考量「停聘之必要性」、未考量教師「是否會有造成學生傷害擴大或二次傷害之立即危險」、未考量「免兼導師職務、暫停教授被害學生課程或班級」等替代方案,且又未於停聘處分公文或教評會會議紀錄中載明相關考量之論述及議決,僅急於予以「暫時停聘」一至三個月,結果明顯違反比例原則及最後手段性原則。

    「暫時停聘」之處分影響行為教師身分、地位、名譽及財產損失甚鉅,尤其當調查結果無具體事證或不成立時,教師的身心被嚴重傷害、鉅額財產損失包括學術研究加給、考核獎金、年終獎金、及特休假(兼行政教師)等均受影響,教師遭「錯殺」、「冤枉」,權益大損,卻無法於證明清白後給予挽救,此須歸咎於教育部之疏失。

    以考核獎金為例,由於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第3條:「教師任職至學年度終了屆滿一學年者,應予年終成績考核;不滿一學年,而連續任職已達六個月,或有養育三足歲以下子女辦理留職停薪,而任職累計已達六個月者,另予成績考核…」,教師若因案暫時停聘三個月,尤其是12月至1月或1月至3月者,因其連續任職未達六個月,考核獎金逕行歸零,即使教師因案調查結果無具體事證或不成立,也無法挽回此項損失,月薪中之學術研究加給歸零更是歷年苦主心中之痛,而年終獎金、特休假等也會依比例遭受扣減,更遑論退休年資也因此中斷!即使教師透過行政訴訟等程序救濟,曠日廢時之餘,亦不一定會獲得補償。

    各界以用聖人標準的「輔導管教注意事項」宰制教師,造成學生犯錯值得原諒、老師被投訴就天理難容?「暫時停聘」影響教師身分、地位、名譽及財產損失重大,更因未訂定「冤獄條款」,遭「錯殺」、「冤枉」教師之權益,嚴重受損,無人聞問!教師法第1條的說好的「保障教師工作及生活」呢?當人民之自由或權利受政府侵害時,國家本就應賠償之,況且遭「錯殺」、「冤枉」教師並無違反公共秩序、善良風俗為或行為逾越社會通常觀念所能容忍之程度,請教育部訂定「冤獄條款」,落實教師法第1條「保障教師」之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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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11-20【聯合新聞網】提升辦學品質 私校盼政府做更多

    提升辦學品質 私校盼政府做更多


    2023-11-20 23:21 台灣醒報/ 記者呂翔禾╱台北報導

     
    「雖然政府已補助私校學生學費,但政府應該補助的是學校,並應協助拓展招生來源!」元智大學人文社會學院院長劉宜君20日於公聽會表示,少子化浪潮下,教育部應協助私校多元化招生,如社會大學或高齡招生等;政陽文教基金會執行長吳忠泰則建議,應優先詢問未進入專案輔導的學校是否配合轉型。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20日召開「少子女化浪潮下,如何協助私立大專校院維護辦學品質、保障師生權益?」公聽會,邀請私校教師、學校代表針對提升辦學、招生與私校轉型等議題進行討論。

    增加多元招生管道
    劉宜君表示,教育部近年對私立大學的學費與教師薪水有補助,並協助國際競爭力提升,但面對近年來通膨影響,仍希望補助再增加,包括對私校教師薪水的補助,原本雖已有70%,但以目前狀況來說還不夠,盼能增加以保障私校教師待遇。

    另外,她認為目前補助私校的教學計畫需要再重新盤點,避免計劃之間因目標不同產生資源排擠,而近年來面臨少子女化影響,私校的招生至今仍有困難,劉宜君盼教育部考慮,透過減少公立大學招生、增加海外招生,或是解禁夜間授課與增收高齡學生,加強終生學習等手段,緩解私校缺學生的困境。

    轉型需跨部會討論
    政陽文教基金會執行長吳忠泰指出,政府要補助私校大學生3.5萬元學費,私校高中職未來也要免學費,但學校與教師方面優惠相對就少,他指出,私校轉型應該趁早,如今列入專案管理的學校都動彈不得,建議未來挑選尚未進入專案輔導的學校,並結合住都中心或長照中心進行評估,讓私校轉型能有更好的規劃。

    「《教師待遇條例》應該修正,否則無法保障私校教師權益!」全教產理事長林碩傑說,第17條規定:「私立學校在未與教師協議前,不得變更支給數額」,但在實務上就會變成私校以就業等方式逼迫教師簽下協議,呼籲教育部要修正此條規定。他也建議,教育部應全額補助私校教師本薪。


    https://udn.com/news/story/6885/7586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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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11-20【全教產-公聽會後新聞稿】 【教育部:教師待遇條例:「私立學校在未與教師協議前,不得變更支給數額」】 【資方:老師們都協議同意減薪】 【全教產:教師待遇條例第17條是惡法!】

    【教育部:教師待遇條例:「私立學校在未與教師協議前,不得變更支給數額」】
    【資方:老師們都協議同意減薪】
    【全教產:教師待遇條例第17條是惡法!】


    發稿單位/新聞聯絡人: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理事長 林碩杰
     
     
    政府拍板定案補助私立大專校院學生學雜費,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認為除了將國家經費直接挹注於學生身上外,也仍有必要進一步保障私校教師勞動條件,以期同時維護學生受教權、保障師生權益。

    目前政府預計調增公立學校教師本俸與學術研究加給,同時助理教授以上教師學術研究加給提高15%。然,目前教育部僅提出相對應補助70%,恐難以真正改善私校教師低薪困境;導致數百名大專教師針對教育部只編列7成經費補助私校發起連署,呼籲教育部全額補助;就經費而言,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認為應由教育部編列預算「全額補助」,只增加不到5億元經費,在整體高教經費中占比很低,若苛待老師,最後受害的還是學生。

    由於教育部曾公開指出:依教師待遇條例規定,私校教師「本薪」應調整至不低於同級同類公立學校教師標準;至於「學術研究加給」等其他部分,則準用教師待遇條例,得由各校衡酌學校財務狀況下,比照公校或另與教師商議支給基準。

    事實上,教師待遇條例第17條是惡法,尤其是「私立學校在未與教師協議前,不得變更支給數額」之條文,授權資方可以透過「協議」之方式來變更教師薪資,使得資方掌握聘任教師之生殺大權,說變更就變更,所謂「協議」只是作作樣子,讓許多私校老師是敢怒不敢言。教師待遇條例第17條在修正前,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建議教育部也應補助私立高中職教師之「學術研究加給」,不要讓公私立高中職教師之待遇不相同,影響教師之生計。
     
    以私立嘉陽高中的例子最為明顯,該校自107學年度將全校教師薪資設上限,學術研究加給從75折一路打到35折,校內教師們戲稱為打到骨折;全校教師薪資設上限由52665元一路砍到111學年度的40233,且基本授課節數卻從16節上升至21節,教師授課節數增加、薪水反而減少,權益嚴重受損,主管機關視而不見。

    嘉陽高中當年並未面臨停辦或超額危機,校方卻未經教評會審議即行認定107學年度之國文科、體育科、資處科之教師超額,應予資遣或迫其自願退休。遭投訴後,校方處於校務會議未決議狀況下又緊急召開教評會審議107學年度之國文科、體育科、資處科之教師資遣名單,假借超額藉口,進行資遣或逼退資深教師,之後,校方又以各種手段迫使以服務多年、深具教學專業之教師「離開」學校。108學年度全校教師僅餘39人,為前一年之37.5%,但學生數仍有1576人,為前一年之82%;校方犧牲學生權益等情,甚為明顯。112年10月3日校方終於向媒體坦承表示,一路走來,就是要停招日間部,改朝進修部發展。

    不可諱言,政府補助的確是私校存續的重要支撐,更是學生教育資源的重要來源,但是私立嘉陽高中111年度是歷年學生人數最少、教師薪資最低,但卻是教育部及國教署補助款最多的一年,這種樣態恐讓私校有恃無恐、我行我素持續扣減老師的薪資、犧牲師生權益,請問教育部、國教署不該檢討嗎?
     
    有關私校面臨退場前或寄存停招時,部分停招校區之公共化運用問題,再次以私立嘉陽高中為例,台中市教育局於112年10月3日曾公開向多家媒體表示,嘉陽高中因少子化減班,該校在不影響學生受教權益及校務經營下,將閒置大樓清空並依私立學校法等規定申請出租閒置校舍,出租後收入將全數挹注校務基金。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則認為像嘉陽高中的私校,出租校區校舍收入之挹注校務基金後,應優先償還歷年來苛扣教師薪資之差額,教育部及國教署應發揮中央主管機關該有的角色,全力協助維護教師之權益。

    全教產認為像教師待遇條例第17條這樣的惡法,教育部應提修正案至行政院會通過後送立法院討論,也期盼立法委員諸公速修教師待遇條例第17條!,停止授權資方可透過「協議」之方式來變更教師薪資,停止讓資方藉此掌握聘任教師之生殺大權。


    註:教師待遇條例第17條:私立學校教師之職務加給、學術研究加給及地域加給,各校準用前三條規定訂定,並應將所定支給數額納入教師聘約;私立學校在未與教師協議前,不得變更支給數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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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11-13【自由時報】因應國教署實地訪視 全教產:幼兒園老師假日要加班

    因應國教署實地訪視
    全教產:幼兒園老師假日要加班


    2023/11/13 13:49 〔記者林曉雲/台北報導〕

     
    教育部國教署針對幼兒園採無預警方式進行實地輔導訪視,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理事長林碩杰今天表示,為因應國教署要求情境布置配合相關健康飲食議題,許多幼兒園老師星期六日被要求加班布置,呼籲國教署應落實「行政減量」,減少並簡化幼兒園的評鑑和訪視。

    林碩杰表示,高雄市各國小附設幼兒園近日收到高雄市教育局函轉,國教署將在年底之前,針對幼兒園等採無預警方式進行實地輔導訪視,要求各幼兒園依「112年度幼兒園餐飲輔導訪視表」備妥相關資料配合辦理。

    林碩杰指出,全教產接獲幼兒園老師陳情,事前預先填寫訪視表備妥相關佐證資料,但國教署人員卻不一定會來?訪視當日上午提供訪視名單,批評國教署以為幼兒園老師都沒有事做?隨時接受無預警訪視?隨時接受輔導?難道不知道幼兒園沒有下課時間?難道不知道幼兒園是每分鐘均要與孩子互動?

    對於國教署要求情境布置配合相關健康飲食議題,林碩杰表示,許多幼兒園老師星期六日被叫回來加班布置,質疑國教署「行政減量」是假的,呼籲國教署應減少並簡化幼兒園的評鑑和訪視,勿讓幼兒園老師又要教育孩子又要應付國教署「蠟燭兩頭燒」。


    https://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4488607

     

    因應國教署實地訪視,全教產今日表示,幼兒園老師假日被迫加班。(全教產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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