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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5-09-29 【新聞稿】【統合個屁?】教育部透過統合視導,強迫特教師疊床架屋撰寫「個別化教育計畫」和「學校特殊教育課程計畫」!

    (總管理 / 218)

    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新聞稿104.9.29
    【統合個屁?】教育部透過統合視導,強迫特教師疊床架屋撰寫「個別化教育計畫」和「學校特殊教育課程計畫」!


    採訪聯繫人:
    鄭穎聰(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教學部主任、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總幹事)
    劉延興(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特教主委)
    黃耀南(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理事長) 


    教育部透過統合視導,強迫全國各縣市的特殊教育教師,除了為每個學生撰寫「個別化教育計畫」(IEP)外,還要撰寫學校的「學校特殊教育課程計畫」,疊床架屋,操死基層,辦理特殊教育,卻被強迫以帶普通班一般生的模式來做課程規劃,適合嗎?對特殊教育來說,豈不是一場浩劫?

    特殊教育,豈不應配合學生個人需求,設計個別化教育課程?教育部竟要求各縣市與學校,比照普通班,撰寫全校一致性「學校特殊教育課程計畫」,難道已不顧特殊生差異,硬要把特殊生當普通生一樣齊一教學嗎?

    【教育部透過統合視導強迫各縣市特教師虛耗力氣】

    教育部針對特殊教育,制訂了「特殊教育課程大綱」,規定各校辦理特殊教育必須如同普通班一樣,編寫全校一致性的「學校特殊教育課程計畫」。教育部還為此搞了一個「特殊教育課程大綱管考項目及指標內容」,並納入「地方教育事務統合視導」指標,要求各縣市及學校一定要做到。教育部此舉,引來全國第一線特教老師群起撻伐,痛批教育部根本不專業。

    【特殊教育應該適應每個學生的特殊性來實施教學】

    特殊教育法第19條規定:「特殊教育之課程、教材、教法及評量方式,應保持彈性,適合特殊教育學生身心特性及需求。」明明特教法就講得很清楚,教育部卻偏要背道而馳。民國97年,以「為因應特殊教育與普通教育接軌之融合趨勢」為由,委託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特殊教育中心,完成了「國民教育階段特殊教育課程發展共同原則及課程綱要總綱」、「高中教育階段特殊教育課程發展共同原則及課程綱要總綱」及「高職教育階段特殊教育課程發展共同原則及課程綱要總綱」。教育部這三個課綱,涵蓋了國民教育、高中與高職三階段,沒想到這些課綱竟然是強調「設計特殊需求學生課程應首要考量普通教育課程」。

    這就怪了!在教育部自己另訂的「特殊教育課程教材教法及評量方式實施辦法」中都還提到,「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實施特殊教育課程,應考量系統性、銜接性與統整性,以團隊合作方式設計因應學生個別差異之適性課程,促進不同能力、不同需求學生有效學習。」「身心障礙教育之適性課程,除學業學習外,包括生活管理、自我效能、社會技巧、情緒管理、學習策略、職業教育、輔助科技應用、動作機能訓練、溝通訓練、定向行動及點字等特殊教育課程。」「資賦優異教育之適性課程,除學生專長領域之加深、加廣或加速學習外,應加強培養批判思考、創造思考、問題解決、獨立研究及領導等能力。」

    【特殊教育無法用普通教育的統一標準來套用要求】

    也就是說,不論是身心障礙教育或資賦優異教育,都有其特殊性、差異性。怎麼會設計特殊需求學生課程時,「應首要考量普通教育課程」,並要求學校寫出全校一致性的「學校特殊教育課程計畫」?以國小三、四年級為例,由於「應首要考量普通教育課程」,於是在設計語文學習領域課程時,就要先考量九年一貫課程能力指標,再做調整。結果,九年一貫課程「聆聽能力」的指標「能自然安靜的聆聽」,在「特殊教育課程大綱語文學習領域」中,就被調整為「聆聽時眼神注視著說話者」。問題是,遇到視覺障礙的學生,是要如何教導他「聆聽時眼神注視著說話者」?全校一致性的「學校特殊教育課程計畫」出現能力指標「聆聽時眼神注視著說話者」時,是要如何適用在視覺障礙學生身上?

    特殊學生包含了身心障礙學生跟資賦優異學生,身心障礙學生又包括智能障礙、視覺障礙、聽覺障礙、語言障礙、肢體障礙、腦性麻痺、身體病弱、情緒行為障礙、學習障礙、多重障礙、自閉症與發展遲緩,資賦優異學生也分為一般智能資優、學術性向資優、藝術才能資優、創造能力資優、領導才能資優、其他特殊資優。強制要求學校寫「學校特殊教育課程計畫」,但特殊學生種類繁多,是要如何像教普通班學生一樣,以一個全校一致性的「學校特殊教育課程計畫」,完全涵蓋在內?

    【「個別化教育計畫」和「學校特殊教育課程計畫」疊床架屋】
    事實上,第一線特教老師,早已依照特殊教育法第28條要求,針對每一個特殊學生,撰寫了「個別化教育計畫」。所謂「個別化教育計畫」,內容涵蓋學生能力現況、家庭狀況及需求評估,學生所需特殊教育、相關服務及支持策略,學年與學期教育目標、達成學期教育目標之評量方式、日期及標準,具情緒與行為問題學生所需之行為功能介入方案及行政支援,學生之升學輔導、生活、就業、心理輔導、福利服務及其他相關專業服務等項目。

    換句話說,為每一個學生量身訂做的「個別化教育計畫」,遠較全校一致性的「學校特殊教育課程計畫」,更切合實用,更來得實際。完全不需要「學校特殊教育課程計畫」。還是教育部要每個特教老師為每個特殊學生都做一份「特殊教育課程計畫」?然而,課程計畫裡頭的教學目標、課程內容以及評量方式,在學生「個別化教育計畫」裡面也通通都有,再寫一次,完全是疊床架屋。更荒謬的,教育部還規定,「個別化教育計畫」必須通過學校的「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審核,「學校特殊教育課程計畫」要經「課程發展委員會」通過。這兩會成員大不相同,若兩會不同調或互相抵觸,第一線特教老師是要聽誰的呢?

    每一個特殊的孩子,都是上帝派來的小天使。教育的目的,就是帶好每一個特殊學生,拓展他的潛能,彌補不足的缺憾,讓生命發光發熱,活出每個人不同的色彩。所以,必須要做好的是「個別化教育計畫」,並據以落實執行,而不是額外還要弄個「學校特殊教育課程計畫」。特殊教育課程設計,若還要首先考量普通教育課程,跟普通班一致性看齊,恐怕不論身心障礙教育或資賦優異教育,不但不會向上提升,只會向下沈淪。

    【全教產要求教育部官僚停止折磨全國特教老師的惡質要求】
    因此,【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要求教育部,立即取消此一多此一舉、與實際狀況脫節、對特殊教育毫無助益的「學校特殊教育課程計畫」。不要讓特教老師跟學校,耗費時間在沒有用的表格文書作業上。

    【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也要呼籲各縣市政府,拒絕教育部的無理要求,不要只為了少許的補助款,就屈從教育部「地方教育事務統合視導」,犧牲教師的教育專業,要求特教老師做沒有意義的「學校特殊教育課程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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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5-09-22 【新聞稿】請問花崗國中林校長,貴校午餐「白菜事件」的真相是甚麼?臨時導師會議上的答覆,為何與媒體的報導有諸多出入?

    (總管理 / 131)

    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花蓮縣教師會、花蓮縣教師職業工會
    聯合新聞稿

    發稿日期:104/09/22

    新聞聯絡人: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 黃耀南理事長0953039475
    花蓮縣教師會劉立軍理事長 0935255368
    花蓮縣教師職業工會 陳源豐理事長 0982625510
    花蓮縣教育產業工會 楊金龍理事長 0921171961


    請問花崗國中林校長
    貴校午餐「白菜事件」的真相是甚麼?
    臨時導師會議上的答覆,為何與媒體的報導有諸多出入?

    104年9月18日星期五上午花崗國中10點針對學校午餐白菜事件召開記者會之前,所召開的臨時導師會議上,林校長答覆學校老師的質疑,為何與校方對媒體發布的聲明有諸多的差異?可否請林校長公開說明我們的疑惑,以正視聽?

    一、林校長在9月18日上午臨時導師會議上,答覆第一位該校同仁的詢問:「學生那一節課應該是不會提早交卷的?」校長的答覆:「是!」為何對媒體的聲明是:「11點35分下課前,學生如提早交卷,即可自行開始取菜用餐…..」?學校明明規定模擬考試下課鐘聲響,才能由監考老師統一收卷,請問哪一位老師竟然可以讓學生在英文聽力測驗尚未結束,就允許九年級學生提早交卷?有就有,沒有就沒有,而使用「假設語氣」想證明甚麼?

    二、在臨時導師會議上學校同仁質疑媒體報導學校提供給縣府政風處的監視器畫面,有時間上的落差,學校答覆老師確有大約5分鐘的落差,也就是提供媒體的監視器畫面時間是落在2015-09-09 11:33:33,而較精準的時間是落在約11:38:55,學校也稱有告知縣府政風處有時間落差,是否請學校向社會大眾鄭重澄清?而鐵木老師的9年9班班級在三樓,並沒有監視器設置,一樓監視器畫面又能證明三樓發生了甚麼事?

    三、該校同仁在臨時導師會議上質疑學校將在會後召開記者會時的聲明稿,內容(直指副縣長名字等)多所爭議,建議適度修改,為何在會後的記者會上發的學校聲明稿與隔天班親會發的學校聲明稿,對有所爭議之事項幾乎未有修正?

    四、學校同仁質疑兩位老師到鐵木老師班上搭伙疑義,為何在會議中無法明確回應?

    五、學校行政單位為何擅發仍有諸多爭議的聲明稿?豈非限學校考績委員與學校部分教職員工於不義?
    本起事件,造成花崗國中全體師生的困擾,花崗國中全校同仁莫不深切期盼本事件儘快落幕,讓校園回復以往正常的作息。

    但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花蓮縣教師會與花蓮縣教師職業工會要在此呼籲:「誠實才是上策」;請林校長能真誠、公開的回應我們的疑惑。

    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花蓮縣教師會與花蓮縣教師職業工會對於花崗國中考績委員會所做出的任何判斷與決議,予以尊重;但鐵木老師在個人權益的維護上,我們也將站在教師組織的基本任務上,給予積極及必要的協處。

    在此結尾之際,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花蓮縣教師會與花蓮縣教師職業工會也要提醒與此事件相關的大人們:花崗國中的每一位孩子,尤其是九年九班的學生們,早已為此一事件打下他們眼睛和耳朵所見所聞的分數,請讓我們大人們為這群孩子們留下美好且可長可久的典範,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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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5-09-18 【新聞稿】勇於面對事實,才是對學生的正向教育,請花崗國中校方別再抝了!

    (總管理 / 99)

    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新聞稿104.9.18
    勇於面對事實,才是對學生的正向教育
    請花崗國中校方別再抝了!


    針對花蓮縣立花崗國中午餐事件,校方昨日發出的聲明,本會鄭重提出以下幾點質疑:

    一、9月9日當天上午學校舉行模擬會考,依學校歷年模擬考慣例及規定,必須模擬正式會考方式,在下課鐘聲響之後,才能統一交卷,且當節剛好是英聽測驗,根本無法提前交卷。何來的「11點35分下課前,學生如提早交卷,即可自行開始取菜用餐…」?

    二、校方提供給媒體的監視器畫面,為何在臉書的「花蓮同鄉會」粉絲團會提前曝光?而且在該臉書上,為何有「8月9日」的監視器畫面?而校方提供的監視器畫面與學校的鐘響時刻,難道都分秒無差嗎?一樓的監視器畫面,如何能證明三樓的9年9班會發生什麼事?校方可提供9月9日完整的監視器畫面,供社會大眾檢驗嗎?

    三、鐵木老師將白菜量少的照片PO在臉書群組內,是一位女議員將此內部訊息轉傳給徐副縣長,鐵木老師有主動請議員轉傳給副縣長嗎?何來的越級報告?

    花崗國中全體師生,都兢兢業業、致力於教學工作和學業上,本會要給予高度肯定,但對於想欲蓋彌彰者,請本於教育良知,用誠實真誠的心面對全校師生與社會大眾。

    最後,本會要請學校重新檢視懲處鐵木老師的正當性和真心誠意的面對學校面臨的危機,因為正向面對危機,學校的經營才能轉機回正向的軌道前行。


    採訪聯繫人:
    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理事長 黃耀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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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5-09-16 代轉 【後山日先沉】同樣為學生午餐喊冤,高雄、花蓮兩樣情,花媽比傅先生有度量多了!

    (總管理 / 132)

    【後山日先沉】同樣為學生午餐喊冤,高雄、花蓮兩樣情,花媽比傅先生有度量多了!


    ●文:劉亞平(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副理事長、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理事長)


    教師的本職,應該要維護學生的權益,老師看到學生午餐吃得差或沒得吃,本來就應該要反映,難道教師要自己吃飽或外面吃就好!
    同樣是蘋果日報的報導,結果卻有很大的不同:

    ●1040915蘋果日報:PO文營養午餐菜太少 鐵木老師遭記小過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50915/692043/ 

    ●1030604蘋果日報:牢飯完勝營養午餐  要去吃嗎?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40604/410010/ 

    【高雄市瑞祥高中教師莊福泰】和【花蓮縣花崗國中鐵木•洛帝】,同樣的PO文,天堂地獄兩樣情!

    【高雄市莊福泰】PO文後,不但沒有被修理,學校午餐似乎有一點改進,今年還擔任學校的主任。

    【花蓮縣鐵木•洛帝】PO文後,慘遭縣政府和學校「處理」,被記一小過,傳聞還差點被調職。
    我們看到【高雄市瑞祥高中教師莊福泰】的PO文,傳給記者處理,【陳菊】也沒有以「不循正常管道」辦我們,【傅崑萁】難道有訂出午餐爆料SOP,這年頭都有「縣長信箱」和「總統信箱」了,甚麼叫「不循正常管道」?見鬼了!

    高雄市教師【廖建中】,三不五時公開問候【陳菊市長】,有時還搞到上媒體,【陳菊市長】也沒有辦過他!花蓮縣教師【鐵木•洛帝】臉書問候一下「徐祥明大帥哥」,叫「帥哥」還被人記過,太冤了!

    向來只有誠信不足的政治人物,才會搞出「水門」、「白菜門」事件,這事情的真相,班上的老師和學生最清楚,花蓮縣政府和花崗國中好像不想採信他們的證詞,官方的說法卻反反覆覆,怎麼讓人信服?

    花蓮縣副縣長【徐祥明】「氣沖沖」親自到學校調查,不知道他調查的對象是誰?他有找過【鐵木•洛帝】和他班上的學生嗎?還是只有在校長室跟校長聊天就「定罪」了?【徐祥明】應該將調查過程和結果公開讓社會檢驗!

    看來,高雄市花媽比花蓮縣傅先生有度量多了,應該建請【陳菊女士】勸一下【傅崑萁先生】,做男人度量要大一點,男人,不行就不行,不要硬ㄠ了!

    轉貼同樣是【蘋果日報】的報導:
    ●●●1040915蘋果日報:PO文營養午餐菜太少 鐵木老師遭記小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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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O文營養午餐菜太少 鐵木老師遭記小過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50915/692043/


    2015年09月15日13:23
    花蓮縣花崗國中鐵木•洛帝老師,在臉書PO文痛批,學校營養午餐給的青菜太少,請「徐祥明大帥哥,來看看呀!」引發軒然大波,花蓮縣府今天特地召開記者會,說明校方開會議處結果,以未查證就po文,將鐵木老師記一小過,但是並沒有如先前傳聞將老師調職。

    鐵木•洛帝在臉書PO出一張青菜量很少的照片,寫著「0909青菜,30人份,就這樣!徐祥明大帥哥,來看看呀!」文章被轉發至臉書「花蓮同鄉會」引發網友議論,副縣長徐祥明獲知還親自突襲校方,但是與校方說法一致,認為菜量並沒有變少,認為是鐵木老師沒查證清楚菜量為何變少,更沒循正常管道請廚房補菜,就拍照 po文傳到網路,引起校方困擾。

    校方怪罪鐵木老師亂po文,還祭出懲處,讓學生與家長都很不滿,《蘋果》記者目前無法聯繫上鐵木老師取得回應。(突發中心王文傑╱花蓮報導)
    ●●●1030604蘋果日報:牢飯完勝營養午餐  要去吃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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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牢飯完勝營養午餐  要去吃嗎?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40604/410010/

    2014年06月04日14:12
    遠雄集團董事長趙藤雄前天在看守所第一天遇到端午節加菜日,有網友戲稱「吃這麼好」,高雄市瑞祥高中教師莊福泰,昨也把學校營養午餐的菜色拿來跟北所相較,還做成表格PK,結果竟是學校「完敗」,在臉書上公布引發師生議論。

    根據莊福泰的PK表格,昨天校方營養午餐菜色包括肉粽、肉包、高麗菜炒紅蘿蔔、優酪乳和青菜湯,除肉粽與北所不相上下,其餘菜色都輸給北所的蜜汁炸豬排、高麗菜炒培根、蝦仁滑蛋和桂圓蓮子湯。

    對外界質疑菜色,校長林香吟解釋,是因本周國中會考成績將公布,才刻意提供粽子和包子,取其「包中」諧音,替學生祈福,此外青菜湯是蘿蔔糕湯,費時熬煮而成,不是單純的青菜,菜色是午餐供應委員費心討論通過,昨沒有接獲師生抱怨。

    莊福泰對爭議表格內容不願出面受訪,僅透過校方說,是單純趣味凸顯北所菜色佳,並無其他意涵。不過有網友留言說,「個人認為連粽子內餡都輸慘慘」,也有人Kuso說,「為了午餐,我要進監獄嗎?」(周昭平╱高雄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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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5-09-14 【新聞稿】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竟然變成了「幼兒罩箍法」?罩得幼兒暗無天日?

    (總管理 / 120)

    許智傑立法委員、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聯合新聞稿104.9.14

    【幼教法】【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竟然變成了「幼兒罩箍法」?罩得幼兒暗無天日?箍得幼童無法透氣?公立幼兒園的幼教品質,也隨波逐流、向下沉淪?


    學前教育的良莠,是奠定後續各教育階段是否成敗的基石。理論上,【幼兒教育及照顧法】,應該是保障幼兒教育維持一定水平的基本規範。然而台灣的幼教品質,在幼托整合、頒布【幼兒教育及照顧法】後,卻是每下愈況。

    幼托整合前,幼稚園招收4-6歲幼兒,每個班都需要兩位有教師證的幼教老師;而托兒所則招收2-6歲幼兒,教保服務人員以教保員和助理教保員為主。在101年幼托整合後,所有托兒所和幼稚園,都改制為幼兒園。

    有關幼兒園師資方面的要求,【幼兒教育及照顧法】只規定:「幼兒園有五歲至入國民小學前幼兒之班級,其配置之教保服務人員,每班應有一人以上為幼兒園教師」。

    在台灣,公私立幼兒園的比例約為3:7,多數私立幼兒園在以營利為考量下,既然法令只規定大班需要至少一位幼教老師,佔多數的私立幼兒園,又怎麼會給大班兩位幼教老師呢?搞不好,連中班小班也不配置幼教老師,只會請教保員。這麼一來,幼兒園的教育品質,豈不是今不如昔?

    不只是私立幼兒園,連公立幼兒園,也令人擔心。公立幼兒園,也逐漸從一個班兩個合格幼教老師,變成只要大班是一個幼教老師、一個教保員就好。這不僅是將原本的幼教老師,改成教保員,而且是把正式編制的幼教人員,改成以契約進用的聘僱缺。

    這就令人不解了。私立幼兒園有營利、成本的考慮,但公立幼兒園並沒有這方面的包袱,怎麼會把正式編制人員,改成以契約進用的聘雇缺呢?

    由於是聘雇缺,公立幼兒園的教保員,每隔一段時間,就要擔心能否再被續聘;甚至只要在一定時日前通知,就可被資遣。不但如此,即便同樣是公立學校的契約進用聘雇人員,學校工友在編制縮減,或有個人需求時,可超額、調動至其他學校,但公立幼兒園的教保員,就只能重新再報考教保員甄選了。

    在這樣的條件下,教保員是要如何安心立命從事幼兒教育的工作?教保員人心浮動,無形之中,犧牲了幼兒園學生的權益,公立幼兒園的品質一直下降。

    因此我們呼籲,公立幼兒園的辦學好壞,可視為是政府有否用心投入學前教育的重要指標。既然【幼兒教育及照顧法】已經賦予教保員在幼兒園中的角色地位,改善公立幼兒園幼教品質的第一步,就是將公幼的教保員,納入為編制內正職人員,使其有安定的工作環境,享有跟其他公立學校教育人員一樣的工作待遇,才能心無旁鶩、戮力教學。公立幼兒園的教學品質,才不會隨波逐流、向下沉淪,也才有機會,進而向上提昇。


    採訪聯繫人:
    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教學部主任 鄭穎聰 聯絡電話:0937-472703
    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總幹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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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5-08-07 【新聞稿】 【課程計畫】捍衛教育專業自主~【學校課程計畫】,經由【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努力,由須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審查,改為【備查】!

    (總管理 / 108)

    【課程計畫】捍衛教育專業自主~【學校課程計畫】,經由【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努力,由須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審查,改為【備查】!


    ●文:鄭穎聰(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教學部主任、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教學部主任)

    課綱,吵來吵去,教育部說開放選書,但卻在課程計畫搞審查,箝制教師的教師書和課程選擇權利。【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和【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發覺這點,讓課程計畫由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審查」,改為「備查」!我們不僅捍衛師生的權益,對於學校校本課程專業自主的堅持,也不遺餘力。

    104年6月10日,【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發出新聞稿,抨擊教育部「國民中小學教學正常化實施要點」竟然要求:「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與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應落實課程計畫審查」,與「國民教育階段九年一貫課程總綱綱要」及「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總綱」的規定大相逕庭。

    在「國民教育階段九年一貫課程總綱綱要」實施要點中規定:「學校課程發展委員會應充分考量學校條件、社區特性、家長期望、學生需要等相關因素,結合全體教師和社區資源,發展學校本位課程,並審慎規劃全校課程計畫。」

    因此,「各校應於開學前,將學校課程計畫送所轄教育行政主管機關備查。並於開學兩週內將班級教學活動之內容與規劃告知家長。」

    而在「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總綱」裡頭也提到:「學校課程計畫是學生學習的藍圖、課程公共對話與溝通的重要文件;透過學校課程發展委員會的組織與運作,持續精進國民教育及學校本位課程發展。」

    「學校課程計畫應由學校課程發展委員會通過後,於開學前陳報各該主管機關備查,並運用書面或網站等多元管道向學生與家長說明。為有利於學生選校參考,高級中等學校應於該年度新生入學半年前完成課程計畫備查與公告說明。」

    不論是「國民教育階段九年一貫課程總綱綱要」與「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總綱」,都很清楚規定學校課程計畫要送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備查】。但是教育部在104年5月25日修正的「國民中小學教學正常化實施要點」中,竟然要求: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與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應落實課程計畫【審查】!

    難道教育部是企圖將各校「學校本位課程」,偷渡為「教育局本位課程」或「教育部本位課程」?

    【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因此呼籲,既然學校課程計畫,包含學校條件、社區特性、家長期望、學生需要、結合全體教師和社區資源,以發展學校本位課程。為尊重各校校本精神,學校課程計畫應如同「國民教育階段九年一貫課程總綱綱要」與「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總綱」所規定,係送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備查】!

    【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亦於104年6月22日,敦請立法委員許智傑,發文要求教育部,修正「國民中小學教學正常化實施要點」中不民主、不尊重學校本位專業自主的課程計畫送主管機關審查之規定。

    感謝許智傑立法委員的監督和要求,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因此於104年7月30日發布了「臺教國署國字第1040079385B號令」,修正「國民中小學教學正常化實施要點」第4點規定,將學校課程計畫,由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審查,改為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備查,並自即日起實施。

    也由於【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的努力,課程計畫學校的專業自主權,終獲確保,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再也不能顢頇介入、干預甚或不通過、退回學校的課程計畫!

    轉貼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臺教國署國字第1040079385B號令」: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臺教國署國字第1040079385B號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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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令

    中華民國104年7月30日

    臺教國署國字第1040079385B號

    修正「國民中小學教學正常化實施要點」第四點,並自即日生效。

    附修正「國民中小學教學正常化實施要點」第四點

    署  長 吳清山

    國民中小學教學正常化實施要點第四點修正規定

    四、實施策略:

    (一)本署及各直轄市、縣(市)政府(以下簡稱地方政府)為達成教學正常化之目標,應針對教學正常化研擬具體措施、訂定計畫及設置聯絡窗口,於本署及各該政府教育局(處)網站首頁公布,並辦理下列事項:

    1、督導學校落實教學正常化:

    (1)妥善分配教育視導人員之督導責任區,並成立專案小組,定期抽訪學校,督導學校正常教學。另應將正常教學之內涵納入校務評鑑項目,督導學校之辦學情形並加以考核。

    (2)落實課程計畫備查,針對實施課後輔導及寒暑假學藝活動訂定全縣(市)妥適之規定及收費標準。

    (3)定期調查並掌握學校師資狀況及依教師專長排課情形,加強輔導專長師資不足學校(特定科目或領域課程由未具專長教師授課總節數達該地方政府所定基本授課節數以上)之教師缺額管控,優先進用該科目或領域之專長師資。

    2、協助學校落實教學正常化:

    (1)協助學校改善師資不足問題,在控管之教師員額內,建立跨校共聘、支援之教師制度,或與大專校院合作辦理第二專長增能或進修研習。

    (2)鼓勵中小學教師在職進修,並落實國民教育輔導團輔導機制,由教育局(處)定期召開團務會議,探討課程實施問題,俾整合地方政府資源加以解決或改善。

    (3)協助學校教務行政人員之進修,提升其配課與排課能力,以及帶動教學研究會、編製教學進度表、進行課程評鑑與學生成績評量等實務知能。


    (二)學校為達成正常教學目標,應針對教學正常化研擬具體措施、訂定計畫,於學校網站首頁適度公布相關資料,並落實校本督導與查核機制,依下列規定辦理:

    1、編班正常化:依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常態編班及分組學習準則規定落實常態編班。

    2、課程規劃與實施正常化:
    (1)依課綱規定安排課程,並督導教師依課程計畫及課表等規定授課,教學內容並能落實課綱之精神與內涵。

    (2)定期召開學校課程發展委員會與領域教學研究會,落實課程規劃及研討等功能,並應要求配課教師參加配課領域(科目)之教學研究會。

    (3)課後輔導及寒暑假學藝活動應以自由參加為原則,課程內容以復習為主,不得為新進度之教授。課後輔導每日不超過下午5時30分,且不得於週末或節日辦理;寒暑假學藝活動應於週一至週五上午辦理。

    (4)留校自習應以自由參加為原則,不得收費,且不得用於上課或考試,並需有學校行政人員、教師或家長在場督導,負責安全、秩序之維護。

    (5)應積極開辦各類自由參加之社團活動,以提供學生多元之學習經驗,並擬訂相關辦法,其社團活動之經費管理及支用應遵守會計相關規定,並不得以營利方式辦理各類才藝班。

    3、教學活動正常化:
    (1)應訂定各領域(科目)之教師員額編制表,依教師持有之領域(科目)專長教師證書安排課程教學及活動,並優先聘用配課節數較多的領域(科目)之專業師資。

    (2)排課與配課應考量教師專業、意願與備課負擔(如有配課需要,同一位教師應長期配同一領域或科目,且每位教師之配課以不超過二門為原則),且應避免同班考科任課教師配課藝能及活動課程。

    (3)建立學校本位進修機制,鼓勵教師在職進修,對於未具專長之教師,並應依其專業成長需求提供優先進修之機會,透過教學研究會、自辦研習或應用國民教育輔導團等校外資源協助其增能。

    (4)督導教師不得於校內從事不當補習,或於校外補習班兼課或不當補習。

    (5)學校及教師不得要求學生購買參考書或測驗卷,並不得以參考書為教學內容,指定之家庭作業亦不得為參考書或測驗卷之內容。


    4、評量正常化:
    (1)學校應訂定實施學生成績評量之規範,並依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生成績評量準則及國民中學及其主管機關辦理升學或國中教育會考模擬考試處理原則等規定辦理學生之成績評量。

    (2)督導教師依據課程計畫之教學目標與進度命題,不得採用出版商之試卷實施學生成績評量,若參考其他資料命題,應進行轉化,不宜原文照錄。

    (3)督導教師實施多元評量,定期評量時應落實審題機制及迴避原則,並確實掌握評量之品質。

    (4)學生成績評量不得於課間或中午休息時間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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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5-06-10 【新聞稿】【課程計畫】備查?審查?學校課程計畫,究竟是要送教育主管機關備查或審查?若要審查,以後「學校本位課程」,乾脆改名「教育局本位課程」或「教育部本位課程」!

    (總管理 / 204)
     

    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新聞稿104.6.10

    【課程計畫】備查?審查?學校課程計畫,究竟是要送教育主管機關備查或審查?若要審查,以後「學校本位課程」,乾脆改名「教育局本位課程」或「教育部本位課程」!


    民國92年,教育部頒布的「國民教育階段九年一貫課程總綱綱要」,於實施要點中規定:「學校課程發展委員會應充分考量學校條件、社區特性、家長期望、學生需要等相關因素,結合全體教師和社區資源,發展學校本位課程,並審慎規劃全校課程計畫。」

    因此,「各校應於開學前,將學校課程計畫送所轄教育行政主管機關備查。並於開學兩週內將班級教學活動之內容與規劃告知家長。」

    而在103年11月,教育部另行公告即將於107學年度實施的「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總綱」,裡頭也提到:「學校課程計畫是學生學習的藍圖、課程公共對話與溝通的重要文件;透過學校課程發展委員會的組織與運作,持續精進國民教育及學校本位課程發展。」

    「學校課程計畫應由學校課程發展委員會通過後,於開學前陳報各該主管機關備查,並運用書面或網站等多元管道向學生與家長說明。為有利於學生選校參考,高級中等學校應於該年度新生入學半年前完成課程計畫備查與公告說明。」

    換言之,無論是「國民教育階段九年一貫課程總綱綱要」或「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總綱」,都白紙黑字寫到:學校課程計畫應送各該教育行政主管機關【備查】!

    但是在104年5月25日由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修正的「國民中小學教學正常化實施要點」中,竟然要求: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與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應落實課程計畫【審查】!

    一方面「國民教育階段九年一貫課程總綱綱要」與「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總綱」,皆規定學校課程計畫要送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備查】;另一方面,「國民中小學教學正常化實施要點」又要求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與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應落實課程計畫【審查】。

    到底學校課程計畫,是要送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備查】或【審查】?

    同樣來自教育部,要求與規定卻是南轅北轍,是要叫學校跟各級主管教育行政機關何所適從呢?只能夠說,馬政府剩下不到一年,教育部的螺絲似乎已掉滿地。

    【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鄭重呼籲,既然學校課程計畫,包含學校條件、社區特性、家長期望、學生需要、結合全體教師和社區資源,以發展學校本位課程。為尊重各校校本精神,學校課程計畫應如同「國民教育階段九年一貫課程總綱綱要」與「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總綱」所規定,係送教育主管機關【備查】!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應盡速再修「國民中小學教學正常化實施要點」,將其中「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與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應落實課程計畫【審查】」,改為【備查】!

    【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亦將敦請立法委員,監督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是否有修改此一法規亂象。

    我們也要再次指出,如果不顧民主原則,不尊重學校本位自主的精神,學校課程計畫要由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審查,那以後「學校本位課程」,乾脆改名「教育局本位課程」或「教育部本位課程」,豈不是更為貼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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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教學部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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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5-06-08 【新聞稿】補救教學別再牽拖了!說什麼「辦理補救教學,是彌補教師扣繳稅後,所給予的鐘點費補貼」?教育部推諉心態,難怪補救教學會愈補愈大洞!

     (總管理 / 283)
     

    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新聞稿104.6.8

    【補救教學】別再牽拖了!說什麼「辦理補救教學,是彌補教師扣繳稅後,所給予的鐘點費補貼」?教育部推諉心態,難怪補救教學會愈補愈大洞!


    教育部推動補救教學多年,卻始終成效不彰,原因近來真相大白。之所以如此,原來教育部辦理補救教學的出發點,並非是為了提升學生的學習成效!

    104年6月6日聯合報報導,已經連續兩年,每三個孩子就有一人英數「待加強」;今年國中會考,在數學科非選擇題部分,二十八萬名考生中就有二十萬名,拿不到三分;這些學生在國中就已經參加補救教學,政府每年也投入15億元在補救教學上,但從這兩年國中會考的成績可以發現,這幾年的補救教學,可說是完全失敗!

    面對這個現象,教育部官員竟然表示:「政府會實施補救教學,原是為了彌補教師扣繳稅後,給予的鐘點費補貼,出發點並不是為了提升學生的學習成效。」
    搞了半天,原來教育部,並沒有真心要辦好補救教學?竟然只是為了彌補教師扣繳稅後,所給予的鐘點費補貼?

    教育部自己政策推動不力,績效不彰,竟然還要拿老師課稅來當墊背、做藉口,甚至說出「政府會實施補救教學,出發點並不是為了提升學生的學習成效」這種話。這麼不負責任,難怪補救教學政策推動多年,始終都失敗。

    事實上,老師們在教育現場,已經把握機會,隨時在做補救教學了。由於教育部投入的經費有限,所開的補救教學班也很少,導致必須在放學後額外進行補救教學上課的老師,僅有少數,絕大多數的老師,並未任教補救教學班,更遑論動用到教育部的補救教學經費。

    換言之,根本就沒有所謂「辦理補救教學,是彌補教師扣繳稅後,所給予的鐘點費補貼」這回事。教育部官員的說法,完全與事實不符。

    目前補救教學的做法,是邀請國英數「待加強」之學生,在家長同意下,放學後留下來補強一小時。但是,每個須補救的學生學習弱勢不同,程度不一,除了要對症下藥,重補過去所沒學好的課業以外,也要設法跟上原班級的進度,以免回到班上依舊屢戰屢敗,打擊急起直追的信心。補救教學班任教老師,要在有限的時間內,把每一個不同狀況的學生都拉拔起來,著實不是一件易事。一個補救教學班,學生數愈多,每個學生所分配到的時間就愈少,效果愈差。反之,若學生數越少,越接近個別化、適性化教學,就越有機會完整吸收老師針對學生不足的地方所給予的充分指導和練習,補救教學的效果越好,愈能提升學生的學習成效。

    因此,政府要做的,就是再增補經費,拉高補救教學班的師生比,讓每一個參加補救教學的學生,有更充裕的學習資源,及時彌補學習上沒學好的地方,避免學習斷層繼續惡化,學習力每下愈況,進而降低國家整體競爭力。

    只可惜我們的教育部不此之圖,不但不設法挹注資源,提高對學校跟老師辦理補救教學的支援,反而還為自己施政不力瞎掰理由,講什麼「政府會實施補救教學,是為了彌補教師扣繳稅後,給予的鐘點費補貼」、「政府實施補救教學,出發點並不是為了提升學生的學習成效。」

    怪不得今年的國中會考,二十八萬名考生中就有二十萬名,數學科非選擇題部分拿不到三分。

    【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鄭重呼籲,不放棄每一個學生,應該是所有教育工作者的職志。教育部如今這種辦理補救教學的態度,【吳思華】部長,難道還適任嗎?如果教育部繼續以因循苟且、推諉卸責的心態在辦理補救教學,明年國中會考數學科非選擇題的鴨蛋數,恐怕就要創新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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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教學部主任
    轉貼104年6月6日聯合報報導:
    ●●●1040606聯合報_補救教學失敗 政策待補救●●●
    ===========================================================================
    補救教學失敗 政策待補救
    2015-06-06 08:07:34 聯合報 本報記者林秀姿

    連續兩年,每三個孩子就有一人英數「待加強」,今年情況更加慘烈,數學科非選擇題的部分,廿八萬考生中有廿萬名拿不到三分。愈來愈顯著的雙峰現象,再一次敲響教育警鐘。

    這些國中會考「待加強」的學生,升上高中職之後必須參加補救教學。但教育部不會不知道這些學生在國中時就已經參加補救教學,政府實施補救教學多年,每年投入將近十五億元預算,但從這兩年國中會考成績明顯發現,這些年的補救教學根本失敗。

    教育部官員昨天解釋,補救教學牽涉學生學習態度,以及老師專業度。事實上,政府會實施補救教學,原是為了彌補教師扣繳稅後,給予的鐘點費補貼,出發點並不是為了提升學生的學習成效。

    近十年來,多個民間團體投入補救教學現場後發現,學習落後的孩子主因未能及時補救,還有多數老師「原教材、原教法」,和白天一樣依樣畫葫蘆教一遍,白天聽不懂,晚上就能聽懂嗎?

    國中會考原本是為了評量國中三年學習情況,但現在卻變成入學門檻,考題也變得活潑多元,便牽涉到學生學習資源多寡以及城鄉差距,已經不只是花時間補救教學,即可挽救。

    此外,這些待加強學生中,有多少人是經濟弱勢以及學習低成就的「雙低兒」?政府也須進一步分析了解,才能對症下藥。

    政府投入補救教育並非每年編預算就了事,還要評估效益;從昨天出爐的會考成績來檢視,看來教育部的補救教育政策也需要「補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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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5-05-22 【新聞稿】感謝朝野立委 教師待遇條例正式立法

    (總管理 / 168)

     

    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新聞稿104.5.22
    感謝朝野立委 教師待遇條例正式立法


    立法院院會今(22)日正式通過「教師待遇條例」立法,此一法案自民國84年教師法公布施行以來,即應立法,但20年來,教師僅依「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公立學校教職員敘薪辦法」計給薪資,實務上爭議仍常發生。

    民國101年12月28日大法官會議做出第707號解釋,認定目前以行政命令當做教師待遇的規準不妥,並限期在三年內須完成立法,否則命令失效。教師待遇法制化具有迫切性,全教產及各會員工會多年來,致力於此法的推動不遺餘力,今教師待遇條例完成立法程序後,將使教師待遇法制化,保障教師經濟生活及維持基本待遇支給,使教師待遇之保障更臻完善。此次教師待遇條例主要內容有:

    一、明定適用對象包括公、私立各級學校教師,教師待遇項目包括本薪、加給及獎金。

    二、明定本薪相關支給規定及加給之種類及範圍。其中導師費及特教津貼列為加給,將使擔任導師及擔任特教課程之教師權益更有保障。

    三、明定教師獎金支給原則。

    四、明定教師福利措施及津貼之規定,為安定教師生活,激勵教學及工作士氣,爰明定政府得視財政狀況,辦理公立學校教師福利措施。

    五、明定私立學校違反本條例相關規定之處罰及私立學校未依聘約支給教師薪給之處理方式。其中第17條:私立學校教師之職務加給、學術研究加給及地域加給,各校準用前三條規定訂定,並應將所定支給數額納入教師聘約;私立學校在未與教師協議前,不得變更支給數額。教師加入工會者,得授權由工會代表協議。此將使私校教師權益受到應有之保障。

    此次立法過程,感謝黃昭順委員、黃志雄委員、陳淑慧委員領銜提案,並完整表達教師工會之意見。也感謝國民黨團、民進黨團、台聯黨團、立院新聯盟等全力支持,於法案審查完後,不須交由黨團協商,逕送院會決議。

    感謝盧秀燕委員、鄭麗君委員、賴振昌委員、許智傑委員、陳學聖委員、呂玉玲委員、蔣乃辛委員、林淑芬委員、李桐豪委員、呂學樟委員、蔡其昌委員、楊瓊瓔委員、黃國書委員、何欣純委員、江啟臣委員、尤美女委員、陳亭妃委員、林滄敏委員、蔡其昌委員、吳宜臻委員、陳碧涵委員、孔文吉委員、林國正委員、王廷升委員、王惠美委員、許添財委員、邱志偉委員、王金平委員、柯建銘委員、賴士葆委員、廖國棟委員、黃偉哲委員等協助推動立法。

    另教育部在此次立法過程中,亦願意站在受雇者角度去思考立法方向,使本條例能順利立法完成,過程中尤其感謝人事處張秋元處長、呂易芝科長,願意與本會進行協商,讓彼此對於法案內容能取得共識,也使立法能順利完成,值得肯定。

    最後感謝各會員工會(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屏東縣教師職業工會、台南市高中職教師職業工會、雲林縣高國中小教師職業工會、台中市教育產業工會、桃竹苗中等教育產業工會、苗栗縣教育產業工會、苗栗縣教師職業工會、新竹市教育產業工會、桃園市教育產業工會、桃園市教師職業工會、新北市中等教育教師職業工會、基北中等教育產業工會、花蓮縣教師職業工會、花蓮縣教育產業工會、中華民國教育產業工會、全國高級中等學校教育產業工會)及臺灣高等教育產業工會的共同努力,讓教師待遇條例順利法制化。尤其是臺灣高等教育產業工會在法案即將通過之際,緊急針對第十七條提出修正文字,並與本會及全中教工會拜會朝野各黨團,獲得認同修正,使私校教師的權益獲得保障,值得肯定。

    採訪聯繫人:
    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 理事長 黃耀南 聯絡電話:0953-039475
    (簡稱全教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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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5-05-16 【監督改革】脫下西裝挽起衣袖子,「監督年金改革行動聯盟」列車 即將開動!!!

    【受僱者聯盟】「監督年金改革行動聯盟」推舉【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黃耀南理事長為召集人,【全國公務人員協會】李來希理事長為發言人!


    轉載自李來希理事長臉書(監督年金改革行動聯盟發言人):

    軍、公、教、勞大團結,今天下午夥伴們在台北火車站串聯,來自全國各地與年金制度相關的受薪階級代表出席第二次監督年金改革行動聯盟籌備會議,這是我國第一次軍公教與勞工團體的大結合,年金制度涉及老年經濟生活安全與全民利益息息相關,無分你我。

      今天參加的團體有全國公務人員協會及其會員協會、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及其會員工會、台灣鐵路工會、公路工會、港務局工會、郵政工會、自主工聯、全國產業總工會、中華民國退伍軍人權益保障協會、全國退休教師聯盟、全國退休教育人員協會、全國公教軍警總會、全國退休大專院校教授協會、全國退休公教協會與公務人員的網路志工共聚一堂,共同研商因應所謂年金改革的對策,參加者踴躍發言者盈庭,大家對反制年金改革議題都有ㄧ定的共識。會中決議共同推舉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理事長黃耀南擔任行動聯盟召集人,全國公務人員協會理事長李來希、退伍軍人權益保障協會理事長胡筑生將軍與交通系統工會組織理事長台鐵工會謝勝明擔任行動聯盟副召集人,並公推李來希擔任行動聯盟發言人,桃園市教育產業工會理事長彭如玉與退伍軍人協會吳斯懷將軍擔任副發言人,統一聯盟對外發言。

      這是我國第一次文武官員與勞工的結盟,這回我們放下身段脫下西裝挽起衣袖,不再比官大與官小,不再論資排輩,我們這次要比的是什麼人出的力量比較大,什麼人動員的人比較多,什麼人提供的資源比較多,我們在意的不只是如何維護軍公教與勞工的工作尊嚴,我們還要關注全民的老年經濟生活安全,我們不要向下比爛,我們要求向上提昇,我們支持年金改革,但要求的是合情合理合法的改革,是信賴保護法律不溯及既往的改革。

      我們今天決議監督行動聯盟要與主政者主導的年金改革委員會同步開張,我們要及時回應改革委員會的意見,如影隨形,不導正錯誤的所謂改革絕不罷休,期待夥伴們一起加入我們的抗爭行列!首先請夥伴們先從加入我們監督年金改革行動聯盟的網頁開始吧!

     ※※※「監督年金改革行動聯盟」FB:https://goo.gl/H1X17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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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5-04-23 【新聞稿】技術型高中課程綱要專業群科內容具體建議

     (總管理 / 175)


    全國高級中等學校教育產業工會、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   聯合新聞稿104.4.23
    技術型高中課程綱要專業群科內容具體建議


    教育部及國家教育研究院刻正針對十二年國教課程綱要進行研訂,並已於去(103)年11月28日公告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目前正針對各學制、各領域及群科課程綱要進行研修,並於近日分北、中、南、東區召開「技術型高中課程綱要專業群科內容規劃座談會」。

    此次技術型高中課程綱要(十五群課程綱要草案請上本會網站下載)修訂重點,包括群科歸屬未變動,但將應用外語科分設為應用英語科與應用日語科;規劃各群部定技能領域課程,調增部定實習科目15-30學分,部定專業科目及實習科目總計45-60學分;增加彈性學習節數為6-12節,做為差異化教學之課程彈性;微調畢業學分之實習學分,由30調增為45學分。以目前技術型高中課程綱要的修訂,整體而言,應有助於技職教育的發展。

    全中教及全教產積極參與,並對此一專業群科內容提出以下七點具體建議:

    一、課綱研修過程應廣邀基層教師及產企業參與,透過基層教師與產企業的參與,讓課綱能更符合教學與業界需求。

    二、建議將課程綱要草案資料上網公告,透過網路收集各界對於課程綱要之建議,以避免如高中課綱微調過程,被批評為黑箱作業。

    三、唯獨化工群課程綱要無技能領域課程,但化工群科中心學校於3月30日召開委員暨諮詢委員會議,已決議化工群應有技能領域課程,故請課綱研修單位應納入化工群之意見,以避免99課綱時,化工群因為獨漏未訂定設備基準,造成化工群科無法依課綱增購設備的情形再次發生。

    四、技術型高中課程綱要修訂會受四技二專考招制度影響,建議應同時啟動考招配套措施的訂定,並邀請全中教及全教產參與訂定,以避免因課程綱要修訂,造成考招制度與課程綱要脫節問題。

    五、彈性學習節數問題應尋求解決方法,因專業及實習科目學習時數可能因此被壓縮,造成技能學習的弱化。

    六、設有應用外語群學校以往都會跨開商業與管理群課程,以使學生有多元學習及發展,惟技術型高中課程綱要草案商業與管理群將部定會計學及經濟學提高到共18學分,但因部定課程調高,相對壓縮校訂課程的空間,建議應有配套措施,以使應用外語群還能維持多元學習及發展。

    七、因技術型高中課程綱要新訂許多部定技能領域課程,會增加許多科目,惟多數科目沒有教科書,宜及早規劃,以利課綱之實施。


    採訪聯繫人:
    全國高級中等學校教育產業工會副理事長(簡稱全中教)
    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理事長 黃耀南 聯絡電話:0953-039475
    (簡稱全教產)

    相關資訊請參閱:www.nshstu.org.tw及www.neu.org.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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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5-04-15 【新聞稿】中小學網路電路建設及費率合理化記者會新聞稿,訴求校園網路升速降價、由中央政府採聯合議價方式,避免中華電信以資訊不對稱的優勢壟斷市場,剝削學生權益

     (總管理 / 207)

    許智傑立法委員國會辦公室、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中華民國中小學校長協會、中華民國全國家長會、中華民國各級學校家長協會、全國家長會長聯盟、全國家長團體聯盟、全國高級中等學校教育產業工會、花蓮縣教師職業工會、苗栗縣教育產業工會、屏東縣教師職業工會、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桃園市教育產業工會、雲林縣高國中小教師職業工會、新竹市教育產業工會、臺中市教育產業工會(依筆畫順序)
    敬請刊登

    中小學網路電路建設及費率合理化記者會
    聯合新聞稿104.4.16
    毛治國的兒童節禮物:六月芥菜假有心
    目前全國均已達成網速100M的標準,但是問題在於目前各縣市收費不一


    民進黨立法委員許智傑今(16)日於立法院召開「中小學網路電路建設及費率合理化記者會」,與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全國各地之教師、校長與家長團體,就目前全國中小學之網路收費不一問題,要求教育部應採取由中央聯合議價方式,避免業者以資訊不對稱的優勢,壟斷各縣市校園網路收費喊價權,進而影響學生權益。

    針對行政院毛院長於3月份行政院院會宣示要將「全國中小學網路提升到光纖100M的速度」,作為今年給小朋友們的兒童節禮物的政策。許智傑委員表示,關於這次的校園網路的政策,我們非常高興終於有高層長官看見了中小學連線頻寬的問題,也提出了具體的想法試圖改善目前的狀況。然而我們也擔心:由於來自主要關鍵業者的片面而不完整的訊息,會讓毛院長的美意與德政所被誤導,在沒有對症下藥的狀況下,讓臺灣的網路基礎建設喪失了一個脫胎換骨的機會,也讓毛治國院長的兒童節禮物,變成了俗諺中所說的「六月芥菜假有心」。

    在記者會中,許智傑委員也指出,綜觀現今的台灣學術網路,經長期以來的改善,骨幹部分已由教育部提升頻寬,中小學連線到縣市網路中心,絕大部分也都已經是光纖建置,只是終端光纖設備是仍是100M。因此除了業者內部骨幹的電路成本我們無從了解外,100M及1000M的建置成本已無差異。是故在成本差異有限的現況下,是否要提供中小學1000M網路服務,已是教育部與業者「為與不為」而非「能與不能」的問題。

    此外,目前在中小學的網路問題上,偏鄉網路速度的問題其實已經在逐漸改善,但在收費部分,卻出現極為嚴重的縣市差異。資料顯示(如附件),台灣目前各縣市偏遠學校電路費跟所能使用的頻寬其實存在極大的網路不平等。舉例來說,同樣屬於偏鄉,南投縣與跟雲林縣再使用類似頻寬的情形下,所需要付出的網路月租費用價差竟差了約一倍,更不用說網路頻寬從1G(集縮比1:1)到ADSL 5M的中存在的龐大差距。

    而針對上述現況,許智傑委員與在場團體也向行政院與教育部提出以下二點具體訴求,要求行政院儘速解決:
    一、校園網路升速降價、由中央政府採聯合議價方式,避免中華電信以資訊不對稱的優勢壟斷市場,剝削學生權益。
    二、要求教育部與中華電信議價時比照高雄市200M/每月2500元的收費作為上限。

    最後,許智傑委員再次強調,「智慧台灣」應該要從校園做起,針對中小學校園網路政策,決策者不能再把改善中小學連線頻寬的部分,由地方政府去各自解決,而是應該更進一步以中央的高度與資源,為下一代教育網路應用需求而作好準備。投資台灣的校園網路硬體建設,就是投資台灣學子在網路時代的競爭力,教育部不能因為經費問題,把國中小校園網路的問題永遠放在最後。


    採訪聯繫人:
    許智傑立法委員國會辦公室 焦佳弘 0988 090069
    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理事長 黃耀南 0953 039475
    副理事長 劉亞平 0963 222229
    中華民國中小學校長協會理事長 薛春光 0972 850703
    中華民國全國家長會理事長 劉琴滿 0928 106243
    中華民國各級學校家長協會理事長 李秀貞 0932 941198
    全國家長會長聯盟理事長 陳鐵虎 0937 024110
    全國家長團體聯盟理事長 吳福濱 0911 109888


    ※新聞稿於會場發放,歡迎媒體記者朋友們蒞臨採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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