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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8-03-14【全教產新聞稿】高市府藉勢藉端花公帑不手軟 卻苛扣弱勢學生獎助金

    高市府藉勢藉端花公帑不手軟  卻苛扣弱勢學生獎助金



    發稿單位/新聞聯絡人
    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監事會召集人
    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副理事長 鄭穎聰



      高雄市花媽執政,花錢第一,負債破表,全國第一!果然不是浪得虛名。

      高雄市府教育局主辦的106學年度高中職校長會議,上百人團3月5日、6日入住屏東縣獅子鄉高檔飯店H會館舉行,被質疑有「假開會之名,行度假之實」之嫌。高檔渡假飯店大套房開價一晚53680元,但據教育局官員說法,兩天一夜含住宿費每人花費約3300元,總計30多萬元。

      緊接著,高市長陳菊遭媒體爆料3月11日率市府主管一行約90人,前往宜蘭舉辦共識營,爽住4 星級礁溪中天溫泉渡假飯店,剛落成營運,每晚要價萬元起跳,但宜蘭縣府以每房每晚1800元價格代高市府訂房,引發外界質疑業者為儘速順利取得證照,私相利益授受。

      晚宴共開12桌,眾人勸進陳金德參選,高喊「陳金德凍選」,宛如選舉造勢場,晚宴費用每桌6000元由地主宜蘭縣府買單,高市府共識營的住宿費用由高市府買單。

      歷經一晚狂歡,陳菊一行人12日上午前往頭城、礁溪參觀蘭陽博物館、橘之鄉觀光工場參觀用餐,午後搭車離開宜蘭,並搭乘高鐵返回高雄。

      此外,高市有里長也開始以汙水處理廠地方回饋金辦理文康旅遊活動,發傳單力邀里民踴躍參加,每人報名費用僅500元,其餘費用由回饋金支出付。

      我們認為,高市府教育局動輒花30多萬辦高中職校長會議,市長陳菊花16萬多元(未計入高雄至宜蘭的交通花費)、以共識營為名,帶隊到宜蘭二日遊;政府手頭握有公權力和公帑,很容易藉勢藉端吃好住好,連里長也以汙水廠回饋金為名辦里民自強活動,令人質疑是否與年底選舉有關?

      市長花媽、教育局長范巽綠花錢不手軟,市府補助里長辦文康活動也不皺眉頭,花的全都是民脂民膏,卻剋扣教育經費,最近函文全市各高中職、國中小學要求為「低收入」弱勢身心障礙學生申請獎助學金,未將「中低收」弱勢身心障礙學生列入,經高市教育產業工會披露並質疑後,才「澄清」是「漏植」中低收弱勢身心障礙學生。

      以上年度市府教育局對「中低收」弱勢身心障礙學生所補助的獎助學金不過區區170萬元,對比市府官員、校長疑假開會之名,行渡假之實,動輙花費數十萬公帑,卻想方設法剋扣教育經費的做法,實難令社會大眾苟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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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8-03-06【雅虎新聞網】教團要求降高職實習教師授課時數 教部會努力

    教團要求降高職實習教師授課時數 教部會努力


            教育團體今天(6日)與立委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指出教育部不重視高職實習教師,在調降各科教師授課時數時,高職實習課分組教學的教師授課時數,卻仍然維持18節,教育部表示,會朝降到16節的方向努力,但是仍要等新課綱審議完成後,才能確定。

      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全國高級中等學校教育產業工會及立委陳學聖、許智傑等人召開記者會,指出經過去年與今年初的爭取,教育部同意讓高中與高職藝能科教師的授課時數,從目前的18節降為16節,但是唯獨高職的實習科目分組教學教師,仍然維持18節,他們要求要科科等值,不能歧視高職實習科目任課教師。

      對此,教育部國教署高中職組組長韓春樹表示,教育部希望朝降到16節努力,但是配合新課綱明年要上路,技術型高中新課綱(也就是高職的新課綱)尚未進入課審會審議階段,因此未來15群科有哪些科目要進行分組教學,及分組教學的標準都尚未定案,教育部必須等新課綱確認後,才能精算降低授課結數所需要的鐘點費及教師員額,進行因應。

      韓春樹也補充,目前高職實習分組教學分為兩級,有分組實習的教師授課18節,沒有分組實習的教師則授課16節,未來新課綱上路後,部分學校會受限於場地、設備與教學等因素,無法進行分組實習,這些都必須納入未來新課綱上路時一併評估,請外界給教育部一點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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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8-03-06【全教產、全中教聯合新聞稿】要科科等值,不要被歧視~高中職實習課分組與英數分組教學的教師教學節數應一致

    要科科等值,不要被歧視
    高中職實習課分組與英數分組教學的教師
    教學節數應一致



    發稿單位/新聞聯絡人
    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理事長 黃耀南
    全國高級中等學校教育產業工會常務理事 熊湘明 
    全國高級中等學校教育產業工會理事長 白宏彬
    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文宣部主任 薛慧盈


      教育部於107年2月21日發布「高級中等學校課程規畫及實施要點」(如附件一),未來高中職國、英、數三科,學校得考量學生個人意願,進行適性分組教學。國、英、數三科實施適性分組教學,每組人數不得低於12人,但情形特殊或學校經費足以支應者,得降低至10人。且不因此增加授課教師每週基本教學節數(國文14節、英文16節、數學16節),為何唯獨將技術型高中(高職)實習科目分組教學之教師每週教學節數還是維持18節?非常不合理。
      另教育部為配合「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總綱」相關規定,並配合教學現場實際執行需求,刻正預告【高級中等學校教師每週教學節數標準】(如附件二)相關條文。
      教育部現行【高級中等學校教師每週教學節數標準】,除任教國文之專任教師每週14節外,其餘任教數學、英文、社會、自然等領域科目之專任教師每週16節。另任教藝術、綜合活動、生活科技、健康與體育、全民國防教育及技術型高中(高職)實習科目分組教學之專任教師每週18節。為了因應新課程綱要「適性揚才」、「多元選修」的精神;並協助學校發展校本特色,因此教育部研商將任教藝術、綜合活動、生活科技、健康與體育及全民國防教育之專任教師每週教學節數,由18節修訂為16節。然其中唯獨將技術型高中(高職)實習科目分組教學之教師排除在外,每週教學節數還是維持18節。這樣的作法公平嗎?
      針對此一議題,【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及【全國高級中等學校教育產業工會】已於1月2日召開記者會,要求高職實習科目教師每週教學節數應比照其他科目為16節,惟教育部還是堅持歧視高職實習科目任課教師。
      技術型高中(高職)實習科目大多都要教導學生機具設備操作,有一定的危險性,任課教師為顧及學生安全,下課時間大多不會離開上課地點,其教學時間包含下課時間,比一般教師多出甚多,為何分組教學每週基本教學節數還要多2節?教師所承受的心理壓力遠高於擔任教室課程的老師,請問這樣的教師基本教學節數,純以「授課人數」或「分組教學」來分類,這是符合邏輯、學生需要的嗎?是「科科等值」嗎?
      另技術型高中(高職)實習科目雖然在分組後人數介於13至25人之間,但相對於新課綱選修科目人數底限12人、國中小班級人數及國際上高中職班級人數20至25人間,人數並不低,且授課教師仍須教學甚至個別指導,所投注之精力並無打折,不應有差別待遇。
      且目前已預告之【高級中等學校教師每週教學節數標準】,歧視高職實習科目任課教師,為何其他科目教師降低教學節數,不需考量經費、教師員額、課綱定案…等問題,但調整實習科目任課教師教學節數就要考慮這些!
      因此【全教產】及【全中教】要求落實課程總綱「適性揚才」、「多元選修」的精神,真正做到【科科等值】,即高職實習科目採分組教學者之專任教師每週教學節數應比照其他科目教師為16節。並建議因應12年國教新課綱實施再整體調降教師每週教學節數、班級人數及分組教學人數,有助於提升教學品質,教師能更專注照顧學生,並顧及學生的受教權。


    附件一        法規名稱:高級中等學校課程規劃及實施要點

    訂定時間:中華民國107年2月21日
    一、教育部(以下簡稱本部)為推動高級中等學校(以下簡稱學校)落實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以下簡稱課綱)規定,規劃及實施學校部定必修課程、校訂必修課程、選修課程及彈性學習時間(以下簡稱部定及校訂課程),協助學生適性發展,實踐學校教育願景,特依高級中等教育法第四十三條第一項規定,訂定本要點。
    二、學校規劃部定必修課程,依下列原則辦理:
    (一)各科目開設之授課年段或學期,應注意學生之學習邏輯及順序。
    (二)教師得就課程教材、教學進度、教學方法或評量方式,實施差異化教學,以因應學生學習之需求。
    (三)學校規劃部定必修國語文、英語文及數學三科目,得視學生學習需求及其他相關因素,依下列規定實施適性分組教學:
    1.以數個班級為一個班群,並考量學生個人意願及該學科之學習需求,進行適性分組。
    2.適性分組後有增加授課班級數之必要者,其增加之班級數,以該班群原班級數之零點五倍為限。
    3.適性分組,每班人數以不超過原核定之班級人數為原則,並不得低於十二人。但情形特殊或學校經費足以支應者,得降低至十人。
    4.實施適性分組教學前,應妥善規劃與進行學生適性輔導及親師溝通。
    5.分組方式、教材、教學進度、教學方法及評量方式,經學校課程發展委員會通過後實施,並於學校課程計畫註記適性分組教學之科目。
    三、學校規劃校訂必修課程,依下列原則辦理:
    (一)普通型學校:以專題、跨領域或跨科目統整、實作(實驗)、探索體驗或其他課程類型為主,不得為部定必修課程之重複或加強;並得依課程類型,由學生跨班選讀。
    (二)技術型學校:以強化專業、實習及各領域科目之學習為目的,就部定課程延伸開設一般科目、專業科目及實習科目之課程;其與部定必修科目之學分數合計,不得超過畢業及格學分數。
    (三)綜合型學校:
    1.以開設一般科目,並安排於一年級或二年級修習為原則。
    2.各領域可研擬跨科之統整型、探究型或實作型課程內容,以供學生學習。
    (四)單科型學校:以特定核心學科領域課程為主,發展一般科目或專業科目。
    前項各款學校得視需要,就特殊教育及特殊類型班級(包括體育班、藝術才能班及科學班)學生,規劃特殊需求領域課程。
    四、學校規劃選修課程,依下列原則辦理:
    (一)課程規劃及開課方式:
    1.普通型學校、單科型學校及綜合型學校學術學程:
    (1)學校應提供採班群方式開課及跨班選修課程,由學生依其生涯進路及興趣自主選修,且加深加廣選修課程應滿足學生銜接不同進路大學教育之需要。
    (2)採班群開課後有增加授課班級數之必要者,其增加之班級數,以該班群原班級數之零點五倍為限。
    2.技術型學校及綜合型學校專門學程:
    (1)採同科(學程)單班、同科(學程)跨班、同群跨科(學程)或同校跨群方式開課。
    (2)為設計符應學生進路需求之務實致用課程,應於課程規劃階段,邀請產業代表共同參與。
    3.學校得提供其他學校學生跨校選修之課程,或視課程性質及其他必要條件,准予學生赴其他學校選修;其修習科目所得之成績及學分,依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學習評量辦法規定辦理。
    (二)人數:每班不得超過原核定之班級人數,並不得低於十二人。但情形特殊或學校經費足以支應者,得降低至十人。
    (三)與大專校院合作開課:
    1.學校得協調大專校院到校開設預修課程或選修課程供學生選修,或核准學生赴大專校院選修預修課程或選修課程。
    2.學生每學年至多得選修四學分;其修習科目所得之成績及學分,依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學習評量辦法規定辦理,至得否採計或抵免各大專校院之學分,應依大專校院之相關規定。
    (四)授課師資來源、教學大綱、學習評量及其他相關規定:經學校課程發展委員會通過後,納入學校課程計畫。
    (五)選修時間:於每學期開學前,依第一款規定開設選修課程,供學生選修。
    五、學校開設一般科目之跨領域或跨科目之專題類課程、統整課程、自然科學探究與實作課程,依下列原則辦理:
    (一)跨領域或跨科目之專題類課程:
    1.學生組成小組形式合作學習,每小組學生人數以三人至五人為原則。
    2.開班總人數二十五人以上者,得增加教師一人教學;並平均配置小組組數予每位教師。
    (二)跨領域或跨科目之統整課程:
    1.同一課程時間,由教師二人以上共同指導同一班級學生之協同教學。
    (1)採教師二人全學期授課者,得分別列計其教學節數,每人每週以六節為限。
    (2)採教師三人以上授課或非全學期授課者,依個別教師實際授課節數核實支鐘點費。
    2.由教師二人以上輪流授課之協同教學;個別教師授課節數達全學期授課者,得分別列計其教學節數。
    (三)自然科學探究與實作課程:實施跨科目教學,班級學生人數二十五人以上者,得增加不同科目教師一人進行協同教學。
    採前項第二款、第三款之協同教學,其實施方式應明定於課程教學大綱,經學校課程發展委員會通過後,納入學校課程計畫。
    六、技術型學校及綜合型學校開設專題實作,依下列原則辦理:
    (一)為強化學生課程學習統整能力,得依前點第二款規定實施協同教學。
    (二)專業群科或專門學程之專題實作,並得依下列規定辦理:
    1.依高級中等學校遴聘業界專家協同教學實施辦法及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高級中等學校遴聘業界專家協同教學作業要點規定,以業界專家協同教學。
    2.必要時,依高級中等學校實習課程實施辦法第二條第二項及第七條第一項規定,實施分組教學。
    七、學校規劃彈性學習時間,按其種類,依下列原則辦理:
    (一)學生自主學習:
    1.訂定學生自主學習實施規範,其內容包括實施原則、輔導管理(包括指導學生規劃自主學習計畫)、學生自主學習計畫參考格式及相關規定。
    2.學生應依前目實施規範,系統規劃自主學習計畫;計畫項目包括學習主題、內容、進度、方式及所需設備,並經教師指導及其父母或監護人同意後實施。
    3.普通型學校、綜合型學校及單科型學校,學生於修業年限內,其自主學習合計應至少十八節,並應安排於一學期或各學年內實施。
    (二)選手培訓:得安排教師,培訓代表學校參加競賽之選手。
    (三)充實(增廣)、補強性教學:
    1.充實(增廣)教學:應規劃多元學習活動或課程,供學生依個人意願自由選擇,拓展學生學習面向,促進學生適性發展。
    2.補強性教學:教師應依學生學習落差情形,擇其須補強科目或單元,規劃教學活動或課程;並依學生學習表現予以建議,或學生依個人意願自由參加。
    3.充實(增廣)教學或補強性教學採全學期授課者,一年級、二年級每週至多一節;三年級不在此限。
    4.教師實施第一目、第二目教學採全學期授課或依授課比例滿足全學期授課者,得計列教學節數。
    5.技術型學校須採計學分者,依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學習評量辦法規定辦理。
    (四)學校特色活動:學校辦理例行性、獨創性活動或服務學習,應納入學校課程計畫;其內容包括活動名稱、辦理方式、時間期程、預期效益及其他相關規定。
    前項第三款採教師全學期授課者,該教師應訂定教學計畫,經學校課程發展委員會通過後,納入學校課程計畫。
    學校依第一項第一款第一目所定學生自主學習實施規範及技術型學校訂定彈性學習時間實施之相關規定,應經學校課程發展委員會通過後,納入學校課程計畫。
    八、學校規劃及實施部定及校訂課程,應於課綱所定每週上課三十五節內為之。
    九、學校規劃及實施部定及校訂課程所需師資,以校內專任、兼任或代理教師授課為主;必要時,得依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第三條規定辦理。
    十、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得依本要點規定,訂定補充規定。






     附件二 預告修正「高級中等學校教師每週教學節數標準」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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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8-02-27【全教產新聞稿】政府帶頭踐踏剝奪軍公教尊嚴與權益 製造嚴重國安危

    政府帶頭踐踏剝奪軍公教尊嚴與權益 製造嚴重國安危機


    發稿單位/新聞聯絡人/聯絡電話:
    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秘書長 劉亞平0963222229


      今天立法院開議第一天,反年改團體走上街頭抗議年金遭蔡政府剝奪,引爆嚴重流血衝突,蔡政府務必懸崖勒馬,不要再拿奉獻國家一生的軍公教開刀,否則繼台清交教授相繼出走後,軍人勢必也跟著出走,後果不堪設想。

      「當家的不鬧事」,蔡政府卻假改革之名帶頭鬧事,先汙名化軍公教,踐踏軍公教尊嚴,接著大砍年金,剝奪軍公教權益,引發社會動盪不安,人民對政府失去信心,高教人才紛紛出走,敲響警鐘。

      當年已故行政院長孫運璿、經濟部長李國鼎延攬力邀海外優秀人才,他們基於報效國家的一股強烈愛國心,願意放棄國外高薪與發展,返台與國內公教菁英奉獻一生給這塊土地,未料,在晚年時卻面臨年金遭嚴重剝奪的窘境,有年近七十的國立大學老教授甚至被迫拖著老邁身軀,靠著一些老關係,重回校園兼課賺取微薄鐘點費,真是情何以堪?

      青壯高教人才,更是對年改惴惴不安,現今外流的高教人才,都是學術研究成熟的教授,他們看不到晚年的保障,不得不出走;而年輕人才,只要國外提供好的環境與待遇,更想出走,因為這個政府讓他們看不到未來。

      台灣不僅高教人才出走,優秀學生也不斷流失,歐美、澳洲、中國大陸、香港、新加坡等紛紛到台灣搶優秀學生,以往台灣最大的優勢是擁有優秀的人才,才能創造經濟奇蹟並成為亞洲四小龍之首,並成為亞洲科技矽谷,至今卻只剩啃老本。

      人才不斷流失,如果軍人再出走,沒人想幹軍人,就不僅是動搖國本而已,台灣危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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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8-02-26【全教產新聞稿】教育官僚 扼殺偏鄉教育的元凶

    教育官僚 扼殺偏鄉教育的元凶


    發稿單位/新聞聯絡人
    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秘書長  劉亞平


      高雄市六龜高中學生學測成績無人超過四十級分,引發熱議。事實上,六龜高中只是偏鄉學校一個具體而微的案例,藉著它也凸顯出全國偏鄉學校所面臨的共同困境。

      政府在偏鄉廣設高中,是為了照顧偏鄉弱勢學生,得以在地升學,但教育主管機關有真正關心、思考到偏鄉學生真正需要的是什麼?偏鄉學校的核心教育目標又是什麼?應走學術導向的普通高中?抑或訓練一技之長的技職教育?高雄市教育局的回應,讓我們更看清教育官僚對偏鄉學校的漠視與無感。

      高雄市教育局官員說,六龜高中屬於招生不利地區,教育部國教署106學年起指定為「完全免試入學」學校,「高中職均質化」、「高中職優質化」都有經費補助,官員還說,六龜高中絕大多數是在地學生就近入學,畢業多就業,學校對學生的教育為適性化發展,讓學生多元學習。

      照本宣科的官腔官調,對偏鄉高中所面臨的資源不足、城鄉嚴重落差及拉弱勢學生一把有任何具體實質助益?或讓人感受到一絲絲解決問題的誠意嗎?

      偏鄉學生不少來自弱勢家庭,學校要提供適性化發展,讓學生能夠多元學習,這個道理誰都知道,重點是,教育當局有提供足夠的資源,足夠的人力及協助嗎?偏鄉學校的學生先天已經夠弱勢了,高雄市教育當局還往往將市區家長拒絕接受的疑似不適任校長發配到偏鄉,後天人為的踐踏,讓偏鄉學校的整體發展,更雪上加霜。

      期盼高雄市長陳菊及各縣市教育主事者,真心關注重視偏鄉的孩子,透過教育讓每個偏鄉孩子找到屬於自己的天空與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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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8-02-22【全教產公告】研商「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施行細則草案」第三次會議摘要

    1070209研商「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施行細則草案」第三次會議摘要:


    會議時間:107.2.9上午9:30∼11:30
    會議地點:教育部216會議室
    會議主席:林騰蛟次長
    全教產參加人員:黃耀南、李惠蘭、譚偉明、孫鳳群


    1.會議開始,全教產提出新的教育人員退休核定函建議於107年6月1日至6月30日期間發送,以避免有相關教職員收到,而部份未收到核定函的教職員擔憂,不斷電洽各主管機關,造成教職員及承辦人員的困擾。教育部回覆教職員退休核定函發送時間應該會公教人員一致,盡量在一個月內發送完成,且會再與縣市政府協調後公告。全教產並建議教育部可以先行發函,說明後續作業,以安定人心,副本並發給全教產。全教產會後再與教育部人事處協調,教育部計畫與各縣市主管機關協調,會請各縣市主管機關於今年三月至五月間,將相關資料彙整完成,並希望能在5月15日至6月15日間寄發退休核定函,以利相關作業。
    2.全教產提出此條例施行日期應該軍公教勞…一致,不應對公教人員特別對待。教育部表示非其所能決定。全教產再發言目前已有立委提出修法提案,所以要求教育部應站在教育人員立場提出修正案。
    3.針對教職員比照勞工失能給付標準,需進行個別化專業評估機制所需費用,原草案由申請評估之教職員全額負擔,全教產提出比照勞工保險條例由公保基金負擔,教育部回覆會再研議。
    4.施行細則經三次會議討論完畢,會循行政作業完成後,預計三、四月間公告。
    全教產 敬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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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8-02-21【全教產新聞稿】拿開政治黑手,尊重大學自主

    拿開政治黑手 尊重大學自主


    發稿單位/新聞聯絡人
    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秘書長 劉亞平


      教育部迄未核定台大選出的新校長,台大師生今天走上凱道要求盡速核定。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秘書長劉亞平呼籲教育部尊重大學自主, 如果台大新校長遴選過程有問題就依法撤銷,若沒問題就立即還給台大自己選出的新校長。
      劉亞平強調,尊重大學自主是大多數台灣人的共識,教育部迄今未找到台大新校長的遴選有違反法律或程序之處,既是合法選出的校長,教育部就沒有阻擋的理由。
      「教育部長潘文忠不要做政治的應聲蟲」,劉亞平痛批,之前轉型正義條例一出立法院,潘文忠就率先表態要針對中正兩字正名,完全悖離教育專業與風骨,現今又阻擋合法選出的台大新校長上任,再次讓社會看清潘文忠政治應聲蟲的本質,為了官位只向深綠交代,完全棄大學自主的基本教育精神於不顧。
    劉亞平說,教育部如果不顧教育專業與風骨這樣地蠻幹,一心只為政治服務,乾脆廢除大學自治法,將全國大學校長遴選改為總統指派的御用校長。
    https://udn.com/news/story/11744/29916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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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8-02-14【全教產新聞稿】口惠而實不至,說好的3%呢?

    口惠而實不至,說好的3%呢?



    發稿單位/新聞聯絡人
    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文宣部主任  薛慧盈
    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理事長  黃耀南



    行政院於107年1月31日公告了公教人員調薪案(https://www.dgpa.gov.tw/information?uid=2&pid=7977 ),並將各級公教人員的調薪幅度皆公告於網頁之中:「107年度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調增3%案,業經行政院107年1月31日院授人給字第10700000011號函核定,將俟107年度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調增案經總統公布後,溯自同年1月1日生效。」在網頁中並且公告教師調薪後的薪資,在「學術研究費」一欄,行政院公告如(附件一)。但是對照原本教師的學術研究費來看(附件二),實際上的調幅根本不到3%。如果加上本薪,教師的薪水加給完全沒達到當初行政院長所說的3%調幅(見附件三)。

    賴清德院長走馬上任時,曾推翻林全院長軍公教不加薪的說法,改口為了台灣經濟而要全國公教人員於107年加薪3%。結果一延再延,直至一月底才勉強公佈了加薪幅度。但可笑的是,這樣拖拖拉拉、不乾不脆的加薪,最後卻仍沒加到原先所說的3%。難道是小學在教四捨五入嗎?少的那0.1-0.4%就可以撙節了支出?假如加薪如此勉強,那又何必做假動作給全國老百姓看?

    再者,全教總於今日發了一封公文給教育部,直指加薪未達3%,在網路上喊得震天價響。全教總為了0.1%-0.4%的加薪幅度為老師爭取權益,無可厚非;但自前年至去年的年金改革,全教總卻默許甚至贊揚政府任意調降教師的退休金達20%之多。如此放大魚抓小蝦,也讓全國教師感覺心寒。

    【全教產】在此呼籲政府,不要做口惠而實不至的舉動;再假意向老百姓說對公教人員多禮遇。如此虛情假意的騙術,難道還要老師們對政府感恩戴德?


    (附件一)


    (附件二)



    (附件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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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8-01-23【全教產、全中教聯合新聞稿】四技二專甄選入學簡章印製錯誤~全教產及全中教要求立即回收重印並做必要之補救措施

    【四技二專甄選入學簡章印製錯誤】
    全教產及全中教要求立即回收重印並做必要之補救措施



    發稿單位/新聞聯絡人/聯絡電話
    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理事長  黃耀南  0953-039475
    全國高級中等學校教育產業工會理事長  白宏彬  0979-661451
    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文宣部主任  薛慧盈  0937-267097



      107學年度四技二專甄選入學招生簡章自106年10月19日至11月9日開放各高中職學校預購,並自106年12月13日起,在國立臺北科技大學等19所技專校院同步代售。

      然檢視107學年度四技二專甄選入學招生簡章,竟發現第75至90頁的內容完全錯誤,與107學年度四技二專甄選入學招生網站(https://www.jctv.ntut.edu.tw/enter42/apply/ )所放的招生簡章不同!明顯是招生簡章印製錯誤!

      對於一個全國性的入學招生考試,竟然發生招生簡章印製錯誤的情形,實讓人匪夷所思!以去年106學年度四技二專甄選入學招生為例,總計有139校3254個系科組學程提供招生名額50048名,共64157人完成第一階段報名,每名考生至多可申請3個校系科(組)學程,經過第一階段篩選,共57576人獲得第二階段報名資格,完成第二階段報名者51342人。

      招生簡章印製錯誤,將導致可能有6萬多名考生權益受影響。且這幾年來,四技二專甄選入學招生簡章印製多次變革,在105學年度以前,招生簡章附有光碟,可以由光碟查詢各招生學校的甄選入學招生校系科(組)、學程甄選辦法內容。更早幾年,每年皆會以附錄型式印製各招生學校甄選入學招生校系科(組)、學程甄選辦法內容,提供各高中職學校及師生參考。惟107學年度招生簡章皆已不附光碟,更沒有印製附錄。相較於開放高中生報考的四技申請入學招生簡章,各招生學校甄選入學招生校系科(組)、學程甄選辦法內容直接印在簡章中,實在又是一起高職生被差別對待的實例!

      另外,過往四技二專各項招生簡章,除由各招生學校組成招生委員會訂定簡章外,並會邀請高職校長、教師(工)會…等組成啄木鳥小組,協助檢視簡章訂定。但近幾年,全教產及全中教都未受邀,此次發生簡章印製錯誤,至今相關單位皆未發現,顯然作業出現問題,應加以修正!

      因此一招生簡章印製錯誤,全教產及全中教提出以下三點主張:

    一、立即全面回收印製錯誤的107學年度四技二專甄選入學招生簡章,並重印後寄送各高中職學校及個人。

    二、比照過往作法,邀請全教產、全中教參與招生簡章啄木鳥作業,落實檢核。

    三、簡章是否附光碟及附錄是否印製?以利師生查詢,應該評估,若有需要,應比照高中生四技申請入學招生簡章模式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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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8-01-15【全教產新聞稿】 空氣品質管理慢半拍,校園空污成漏網之魚!

    空氣品質管理慢半拍,校園空污成漏網之魚! 


      空氣污染日益嚴重,受到民眾高度重視。但今日(15日)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與立法委員許智傑、陳學聖召開記者會踢爆,環保署執法慢半拍,因而導致校園空氣污染成為室內空氣污染防制之漏網之魚。

      許智傑指出,民國一百年通過的《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第六條規定,共有十一類場所包括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為法定室內空氣品質管理之公告場所,主管機關應逐批公告將該十一類場所漸進納入室內空氣品質公告場所之範圍。然而環保署於103年、106年兩次辦理場所公告,包括大專院校、藝文場館、交通轉運站甚至商場等等皆被納入室內空氣品質公告場所範疇,但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卻始終被排除在公告的名單之外。

      許智傑批評,環保署的網站自己都強調室內空氣品質不佳對兒童的傷害最為深遠,還引用WHA的報告強調兒童特別需要空氣品質上的保護,而教室以及校園內的室內活動中心是學童們日常活動的熱點,卻至今仍是室內空氣品質管制的漏網之魚,環保署心口不一的做法令人費解。

      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秘書長劉亞平也批評,依據105年環保署空氣品質年報資料統計,全國嚴重空汙的11縣市,全部在台中以南,尤其雲林縣和高雄市,並列空汙雙雄。這11空汙重災區內,中小學學生共約92萬人,在中央消極不作為,在毫無空氣品質保障的教室內,健康默默受損。中小學校園是快樂學習的天堂,還是集體慢性中毒的地獄?全教產無法接受孩子們成為一台台「人體空氣清淨機」。

      全教產以及出席委員共同呼籲環保署,兒童健康不能等,環保署應立即將中小學教室納入應符合室內空氣品質法之公告場所,確保中小學校園的空氣品質,給孩子們安心呼吸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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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8-01-08【全教產新聞稿】自己的假自己救!全教產反對惡質勞基法

    自己的假自己救!全教產反對惡質勞基法



    發稿單位/新聞聯絡人
    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文宣部主任  薛慧盈
    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理事長  黃耀南


      2017年12月4日,攸關全國勞工權益的《勞基法》修正案,在幾次「停止討論」的表決中通過審查。佔優勢的民進黨委員宣示,將於臨時會中迅速通過二、三讀,並完成修法。在此次修法之中,損害勞工最鉅者有以下四點:

    一、休息日加班自「做1算4」、「做5算8」改為「核實計算」。

    二、每月加班上限延長至54小時,三個月內合計不得超過138小時。

    三、輪班休息時間從11小時減少為8小時。

    四、「7天應有一天例假」改為可調整的「14天有2天例假」,因此勞工可合法連續工作12天。

      這些惡質的修法內容,完全靠向資方,而刻意損害勞工權益。須知《勞基法》為資方能遵守的「最低」門檻,若如此大幅降低勞工權益,資方便可以追求公司利潤為合法合理藉口,讓勞工在不得休息、或是休息時間過短之情況下加班。如此傾斜資方漠視勞工權益的惡質法律,是全台灣所有受僱者共同唾棄的。

      【全教產】關心所有勞工的權益,因此決定支持勞工與青年朋友所發起之「決戰勞基法、夜宿立法院」行動,並希望民進黨委員們,能莫忘在野時的初衷;希望蔡總統別真的只把勞工「視為心中最軟的那一塊」而大口吞食。在台灣面臨少子女化、經濟惡化、勞工過勞等種種現象之時,能仔細思索台灣2300萬人的未來;也期盼台灣能真正成為讓青年人放心生育、安居樂業的寶島。

     
    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www.neu.org.tw)各會員工會:台南市大府城教育產業工會、新北市教育產業工會、臺北市學校教育產業工會、雙北教育產業工會、新竹縣教育產業工會、中華民國教育產業工會、全國高級中等學校教育產業工會、花蓮縣教師職業工會、花蓮縣教育產業工會、苗栗縣教師職業工會、苗栗縣教育產業工會、屏東縣教師職業工會、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桃園市教育產業工會、桃園市教師職業工會、基北中等教育產業工會、彰化縣教育產業工會、雲林縣高國中小教師職業工會、新北市中等教育教師職業工會、新竹市教育產業工會、臺中市教育產業工會、臺南市高中職教師職業工會、彰化縣教育產業工會、全國退休教師聯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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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8-01-02【全教產、全中教聯合新聞稿】我們要真正的科科等值!不要被歧視!~高職實習科目教師每週教學節數應比照其他科目為16節

    我們要真正的科科等值!不要被歧視!
    高職實習科目教師每週教學節數應比照其他科目為16節



    發稿單位/新聞聯絡人
    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理事長  黃耀南
    全國高級中等學校教育產業工會理事  連文乾
    全國高級中等學校教育產業工會理事長  白宏彬
    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文宣部主任  薛慧盈



      教育部為配合「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總綱」(下稱課程總綱)相關規定及教學現場實際執行需求,討論修正【高級中等學校教師每週教學節數標準】相關條文。

      教育部現行【高級中等學校教師每週教學節數標準】,除任教國文之專任教師每週14節外,其餘任教數學、英文、社會、自然等領域科目之專任教師每週16節。另任教藝術、綜合活動、生活科技、健康與體育、全民國防教育及技術型高中(高職)實習科目分組教學之專任教師每週18節。為了因應新課程綱要「適性揚才」、「多元選修」的精神;並協助學校發展校本特色,因此教育部研商將任教藝術、綜合活動、生活科技、健康與體育及全民國防教育之專任教師每週教學節數,由18節修訂為16節。然其中獨獨將技術型高中(高職)實習科目分組教學之教師排除在外,每週教學節數還是維持18節。

      技術型高中(高職)實習科目與其他教學科目不同,許多實習課程幾乎沒有下課時間,部分(工、農業)類科為了教學效果,因此排課常自早上八點開始至下午四點,一整天除了中午休息時間,幾乎都在工廠或農場。實習科目為指導學生操作機器設備,整天都是在工廠或農場走動教學。實習課程有其專業性、危險性,其負荷並不比其他科目教師輕鬆,不應被排除在外。以總教學時間來說,因為中間沒有下課,一天下來約多出1小時,其負擔比其他科目更重,更不應被歧視!而分組教學,是為了因應指導學生技術,加強學生學習效果;現反以分組教學為由,歧視這些教師,獨獨讓他們的教學節數多2節,不同工卻同酬,非常不合理。

      總統及教育部都一再強調要重視技職教育,但從基本的【高級中等學校教師每週教學節數標準】來看就是歧視技術型高中(高職)實習科目任課教師。實習是技術型高中最重要且最核心的學科,實習科目教師不應該被歧視,技術高中學生更不該被犠牲。因此【全教產】及【全中教】要求落實課程總綱「適性揚才」、「多元選修」的精神,真正做到【科科等值】,即高職實習科目採分組教學者之專任教師每週教學節數應比照其他科目教師為16節。

    全中教連文乾理事表示:

    1.實習課程雖然在分組後人數介於13至25人之間,但相對於新課綱選修科目人數底限12人、國中小班級人數及國際上高中職班級人數20至25人間,人數並不低,且授課教師仍須教學甚至個別指導,所投注之精力並無打折,不應有差別待遇。

    2.擔任實習課程教師,一般實習場域為開闊空間且內部多為危險器具,教師除擔任課程授課指導外,另外還需兼顧學生操作實習學習問題,「課堂上需關注學生操作之安全,不亞於小學及幼童之課室需要;在面對學生學習差異所需之個別技術指導上則遠超過中小學生之需要。」忽略這些評估,造成學生學習危險機率之升高及適性學習之需要,請問誰要承擔?老師們所承受的心理壓力遠高於擔任教室課程的老師,請問這種教師基本授課時數,純以「授課人數」或「分組教學」來分類,這是符合邏輯、學生需要的嗎?是「科科等值」嗎?

    3.現在的社會氛圍,當學校發生實習公安意外,若學生因而發生傷害,無不把責任歸咎於授課老師,老師除了要承受社會輿論壓力,家長的不諒解,甚至需負擔法律責任及民事賠償責任,試問誰可以共同承擔?

     2018-01-02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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