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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4-25【聯合新聞網】教師法修法/寒暑假到校條文 教部擬建議刪
教師法修法/寒暑假到校條文 教部擬建議刪
2019-04-25 00:21聯合報 記者張錦弘/台北報導
行政院日前通過教師法修正草案,引發很多爭議,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為此暫緩逐條審查,先辦座談會。教育部昨天和今天分別徵詢家長、校長、教師團體對修法的意見,針對教師有擔任行政職務的義務,及寒暑假到校規定等條文,教育部擬建議刪除。
教師法修正草案規定,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未兼任行政職務教師於寒暑假期間,除返校服務、參加研究、進修或教學準備等活動及配合災害防救所需之日外,得不必到校。返校事項及總日數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教育部師藝司司長鄭淵全指出,現行教師請假規則,本來就有一樣的規定,教育部原本只是希望提高法律位階,沒想到引發誤解,以為教育部要取消教師寒暑假,其實並未改變現制。教育部長潘文忠還特別在臉書發文澄清,該修正條文因此會建議立法院刪除。
此外,鄭淵全表示,現行教師法即已規定,教師有依有關法令參與「行政工作」的義務,這次修法增列有擔任「行政職務」的義務,卻被誤解為要加重教師行政負擔,也建議刪除條文。
鄭淵全指出,教育部昨天分別徵詢家長、校長團體及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對於修法的看法,今天會再徵詢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的意見,針對現有法令已有相關規定,只是提升法律位階或明確化的條文,未料因此引發外界太大誤解及反彈,若相關團體有共識,教育部擬建議刪除條文。
鄭淵全強調,這次修法會確保三大原則,一是維護教師工作權益,保障學生的學習權;二是妥善處理不適任教師;三是針對有狀況的老師,給於諮商輔導等協助。
教師法修法爭議不休,立法院暫緩逐條審查,先辦座談會。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2019-04-25【聯合新聞網】教師法修法/寒暑假到校條文 教部擬建議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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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4-25【中國電子報】下周再戰教師法 教部擬刪寒暑假到校及任行政職條文
下周再戰教師法 教部擬刪寒暑假到校及任行政職條文
22:18 2019/04/24 中時 林志成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下周將再審《教師法》修正案,教育部今天召集教育團體討論修法方向,針對教師有擔任行政職務的義務,及寒暑假到校規定等條文,由於教師反彈相當大,教育部擬建議刪除,以讓修法可以順利進行。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下周一(4月29日)及周四(5月2日)將再審《教師法》修正案,教育團體已發出動員令,這兩天都將聚集在立法院群賢樓前抗議,他們認為既有的修正條文會將《教師法》變成《教師刑法》,因此要站出來表達反對立場。
為了化解壓力,教育部今天分別徵詢家長、校長團體及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全教產)對於修法的看法,明天會再徵詢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的意見,以為《教師法》修法找到共識。
今天受邀徵詢意見的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他們會後發布新聞稿指出,寒暑假返校日數片面由中央決定,此舉不僅剝奪教師合法休假權益,更背離工會法保障教師團體任務之發展,他們堅決反對。
對於修正案第三十二條明定「教師有擔任行政職務之義務」,全教產也說,銓敘部早有明文規定免除公務員身分不影響教師身分,但這個條文若通過,未來教師公務員身分被免除後,其教師工作權亦將被剝奪。
全教產表示,在他們積極爭取下,教育部已確定刪除教師擔任行政之義務,及教師寒暑假返校回歸現行制度。
教育部師資培育及藝術教育司長鄭淵全說,教師有擔任行政工作的義務及寒暑假期間要返校服務、進修或教學準備等,這是既有規定,《教師法》修法將它們納入,只是提升到法律位階或明確化條文,但卻造成外界這麼大誤解,教育部決定建議立法院刪除這些修法條文。
2019-04-25【中國電子報】下周再戰教師法 教部擬刪寒暑假到校及任行政職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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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4-24【全教產新聞稿】堅決反對教師法惡修,全教產挺教師到底
堅決反對教師法惡修,全教產挺教師到底
發稿單位/新聞聯絡人
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文宣部主任 薛慧盈
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理事長 黃耀南
就在上週立法院教育文化委員會開會審查教師法修正草案後,教育部因應全教產的訴求,也為了平息輿論,臨時於4月23日緊急致電給【全教產】黃耀南理事長,要求於4月24日下午2點假教育部召開教師法修正會議。臨到了開會前一日才用電話通知本會派人參加,明顯只是為了敷衍應付,如同之前年金改革的幾次會議,目的只是為了昭告大眾教育部已有開會,但也只是過水了事。
【全教產】在此維持我們的嚴正主張:
1.主張處理教師解聘、停聘、不續聘案件時,應保留教職現場專業教師代表超過委員總額二分之一。
2.反對修正條文第十四修第一項第十三款規定,新法草案形成過多不確定法律概念,造成行政機關擁有無限上綱的濫權裁量空間。
3.教師組織定義須與工會法競合修正:有關教師組織,目前全國教師組織主要是以工會型式在運作,且有二大工會:全教產、全教總。然草案中教師組織定義未修正,在中央仍為由全教總會員高度重疊之全教會獨佔。全國有超過一半以上的老師非為全教(總)會組織成員,教育部對此卻視而不見!
4. 反對寒暑假返校日數片面由中央決定,此舉不僅剝奪教師合法休假權益,更背離工會法第5、35條保障教師團體任務之發展。
5.反對修正案第三十二條明定「教師有擔任行政職務之義務」,銓敘部早有明文規定免除公務員身分不影響教師身分。若新法通過,未來教師公務員身分被免除後,其教師工作權亦將被剝奪。
6.草案第14、15條,微罪輕判「罰金」即可剷除異己,此案違反比例原則,教師可任意被剝奪工作權,已明顯違憲。
7.草案第32條試圖將低位階的「學校章則」偷渡為「法律義務」,無論情節重大與否,教師皆有可能因無心觸法而導致工作權被剝奪。本會嚴正抗議並主張立即刪除此等條文。
新政府上台後,從年金改革開始,就不斷製造分化對立,先是讓在職教師仇視退休教師,等年金相關法案通過之後,便開始運用其執政優勢,與民間某些仇恨老師的團體結合,對原本實施已久的教師法大動手腳。教育部身為教師的最高主管機關,不思如何增加教師的榮譽感、不思減少無謂的行政公文、不思如何提高教師的待遇,偏偏自甘作賤,成為那些場外團體的打手。試問教育部的格調何在?教師尊嚴何在?。
【全教產】在此嚴正呼籲,教師是國家發展的穩定基石,也是為國家培養人才的重要推手,政府應將眼光放遠,不要以為教師都是站在政府的對立面、學生家長的對立面!教師也不該是政府鬥爭的對象!通篇草案被操弄惡塑成「聖人教師」高標苛求,卻鄙之以「黑奴教僕」苛薄對待。教育部請拿出自己的尊嚴和原則,將教師法修正草案退回重新修正。好好開啟對話,與教師共同協商。拿出負責任的態度,並且成為全國勞資對談的良好典範。
2019-04-24【全教產新聞稿】堅決反對教師法惡修,全教產挺教師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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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4-16【全教產新聞稿】家長團體都用「疑慮」處理教育政策?
家長團體都用「疑慮」處理教育政策?
發稿單位/新聞聯絡人/聯絡電話:
新竹縣教育產業工會副理事長 吳南嬿
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理事長 黃耀南
教師法修法已如火如荼展開,其中最引人爭議的莫過於不適任教師處理,因為家長團體認為,透過降低教評會未兼行政教師的比例到1/2以下,可以化解「師師相護」的疑慮(註1)。
在此,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全教產)不禁要問,家長團體都用「疑慮」和「想像」來處理教育政策嗎?用這種方式處理教育政策,是愛孩子?還是害孩子?
所謂專業的政策制定,必須靠證據和研究,方能對症下藥,真正解決問題。家長團體所謂的「化解『師師相護』疑慮」的主張,不正是凸顯家長團體推動教育政策的基礎,是靠「想像」和道聽塗說(註2)?
全教產理解家長團體想幫孩子爭取高品質教育的用心,但是,家長團體必須明白,讓孩子擁有高品質教育的關鍵,不是處理不適任教師,而是幫孩子找到好老師。
教育先進國家(如:芬蘭、新加坡…等)就是這麼做的。
美國的教育研究也顯示,不適任教師(教學能力不足教師)的辨識十分困難,有鑑於此,美國才會推動「同儕協助與檢視方案(簡稱PAR)」。此方案的核心就是,在初任教師階段就幫孩子留下好老師,而不是處理不適任教師。
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長期推動及執行教育政策,對於教育政策可行性的理解與掌握,遠比一般人精準。故全教產可以清楚地告訴社會大眾,以目前的法規和社會氛圍,幾乎沒有任何老師(不管他是否為教評委員)敢包庇狼師,除非他想丟掉他的工作並吃上官司。
這也同時反映出,家長團體用「師師相護」、「包庇狼師」之類的說詞攻擊教評會裡的未兼行政教師,顯然不瞭解真實的校園狀況。
如果家長團體連教育問題的診斷都出錯,所推動的政策可以解決教育問題嗎?
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呼籲家長團體,停止用想像和道聽塗說來推動教育政策,停止用「師師相護」或「教室裡的加害者」(註3)對老師栽贓抹黑和人格謀殺。如果家長團體真心愛孩子,請讓孩子接受親師合作的教育,而不是踐踏抹黑老師的教育。
註1:今日新聞:修教師法 家長力挺化解師師相護 教師批如「教師刑法」。
註2:教育專業聯盟:老師拒絕被「師師相護」栽贓抹黑。
註3:請參閱全家盟理事長的文章「教室裡的加害者」
2019-04-16【全教產新聞稿】家長團體都用「疑慮」處理教育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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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4-15【臺灣醒報】反對教師法修惡 教團:別把教師當賊
反對教師法修惡 教團:別把教師當賊
2019-04-15 13:23台灣醒報 記者施養正╱台北報導
「不要把老師當成恐怖份子!」立委費鴻泰15日參加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反對修法抗議時說,政府修正《教師法》,一心想懲戒不適任教師,但教師拿良心專業作育英才,不能因個案打翻一船人。台北市學校教育產業工會理事長李惠蘭也表示,學校由校長領導,政府不能將行政不力的罪名全數栽贓給教師,怒斥新法根本踐踏教師尊嚴。
政策悖離執政理想
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理事長黃耀南指出,教育部預計將《教師法》第3章的7條條文,讓「解聘、不續聘、資遣」等條文獨立成章,並增加條文為17條,他痛批,政府片面認定學校一定是「師師相護」才無法淘汰不適任教師,要求學校偕同專家組成「教評會」。
「這些『不相干』的人能決定教師去留,那修正案等同訂定教師的《刑法》!」黃耀南怒斥,將來只要「專家」模糊的認定,就能掌握教師的生殺大權,無疑是傷害教育倫理、踐踏教師專業,呼籲立院不要讓剝奪教師工作權的法案通過。且教師法修法並未與教師工會協商,政府宣稱與受雇者同行,如今的理想已被自己踩在腳底。
政府片面汙名教師
「不要把教師當成恐怖份子!」費鴻泰表示,他和妻子都是教師,這些專業的教師憑藉良心,對莘莘學子作育英才,他們都富有愛心和使命感,政府應朝向校園和諧努力,維護下一代的環境,還給老師自主教育的空間。他呼籲,教育委員會的立委不要泯滅良心,一切須以社會和諧為重。
「別把所有老師都當賊!」李惠蘭說,政府和家長將學校行政不力都栽贓在教師身上,但其實校長也有責任,她認為,現行的教師法對不適任教師規範已臻完備,但校長必須主動提出,舉出具體證據才交付審查。
李惠蘭強調,校長若不作為,應該也要訂定罰則,行政的怠惰不能全由教師背黑鍋,校長、教師、學生、家長理應站在同一陣線,大家都希望台灣的教育向上提升,而非「鬥爭式」的毀滅。
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15日於立院前聚集,抗議教師法修正案踐踏教師專業。(photo by施養正/台灣醒報)
2019-04-15【臺灣醒報】反對教師法修惡 教團:別把教師當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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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4-15【全教產新聞稿】嚴正反對修惡教師法,抗議政府帶頭霸凌教師
嚴正反對修惡教師法,抗議政府帶頭霸凌教師
發稿單位/新聞聯絡人/聯絡電話:
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理事長 黃耀南
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文宣部主任 薛慧盈
4月15日(週一)、4月17日(週三)立法院教育文化委員會由民進黨蔡培慧委員排審【行政院版教師法修正草案】。民進黨蔡培慧委員為本會期教育文化委員會召委,在4月12日臨時變更議程,4月15日原排詢答,臨時改為詢答及逐條審查,立法院不顧教師工作權益,絲毫不與教師工會協商,是帶頭霸凌教師,戕害教師工作權,由號稱與受僱者站在一起的民進黨政府及立院諸公們,你們當初夸夸其談的理想在哪裡?
教育部身為全國教師的最高行政機構,卻與全家盟、台家盟、全志盟及人本基金會合作,企圖將原本《教師法》第三章中的七條條文,獨立出成第四章「解聘、不續聘、停聘及資遣」一章,內容增加為十七條條文。並片面認定學校一定是「師師相護」才無法淘汰不適任教師,讓外界沒有教育專長的所謂「專家學者」所組成之教評會來決定老師的去留,此舉如同在《教師法》中增加了解雇教師的《刑法》。並由不相干的人來決定教師的去留。如此一來,只要模糊認定即可任意決定教師去留,此舉傷害教育倫理、賤踏教師尊嚴、剝奪教師工作權的法案可以通過嗎?
此外,某些所謂「家長團體」如台家盟、全家盟、全志盟及人本團體,長期以來仇視教師,並與現今政府合作,舉凡課綱委員、課審委員、各項會議代表…等,都有他們的成員參與。這些代表的子女都已出了社會,已非學校學生,有什麼權利代表「全國(台)家長」?沒有教育專業卻對著學校教師指手畫腳,甚至主導課綱課本教材,請問專業在哪裡?而教育部忝為教師們的最高行政機構,卻長期與這些團體沆瀣一氣,是將教育專業置於何處?家長本該與教師成為良好的合作伙伴,共同陪伴孩子成長,為國家培養未來的良好公民。然這些團體「號稱」是「全國家長」的代表,找到機會便污名化老師,取得假的「社會公義」,打著「正當性」的大旗,再坑殺教師。這難道真的為了孩子好?真的為了國家好?
另外,教育部《教師法》修法草案研商過程只邀請了全教會,而與全教會兩塊招牌同一批人的【全教總】因此有機會參與!教師組織應包含教師工會,教育部目前認定教師組織僅有教師會,教師工會不是教師組織!且所有的法規中明訂教師代表由教師組織推派,形成獨厚全教會(全教總)。舉凡課綱委員、課審委員、校長遴選委員、各項會議代表…等,都是全教會(全教總)獨佔!在號稱「民主法治」社會的台灣,政府違反法治程序,企圖用不專業坑殺專業、用霸道戕害教育,控制全國教師,是重蹈多年前中國大陸文化大革命的道路,也嚴重違反民主法治精神。【全教產】在此提出嚴正抗議,政府應立即懸崖勒馬,認同專業,讓教師安心教學,學子安心讀書,才是提昇國力的根本辦法。
【全教產】不認同目前行政院版教師法修正草案,請朝野立委嚴格監督,將此一惡法退回行政院教育部重擬,並依法定程序,從研商階段邀請各教師團體(教師會、教師工會)參與訂定,並經預告、公聽…等修法程序,才是正辦!
2019-04-15【全教產新聞稿】嚴正反對修惡教師法,抗議政府帶頭霸凌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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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3-27【瘋傳媒】批私立國中「違法招生」 全教產:違反《國民教育法》規定,教育部難辭其咎
批私立國中「違法招生」
全教產:違反《國民教育法》規定,教育部難辭其咎
吳尚軒 2019-03-27 14:27
私立國、高中,往往是部分家長、學生升學上的優先考量,然而面對龐大的入學人數,校方往往透過如招生考試等各式門檻進行篩選。對此,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今(27)日召開記者會,痛批私校招生考試違反《國民教育法》規定,更用多元教育成長營、親子教育成長營等名目變相測驗,已威脅到公立學校招生。出席記者會的陳姓國中老師便表示,因為附近學生都去私校就讀,所以導致學校減班,讓她在去年被迫超額介聘(即調職)至另一所學校。
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理事長黃耀南表示,根據《國教法》第20條,私立國中應屬義務教育,不能進行所謂的招生考試,但現在各種名目都有,有的叫評量考試、小六基本學力檢測、國一新生多元能力競賽,甚至有叫所謂多元教育成長營、親子教育成長營來變相測驗,其中像台中衛道、明道、曉明幾所有名的學校,考試動輒1萬人參加,這些資訊都在網路上明白揭露,甚至入口網站上還有小六升國一的補習資訊流竄,但教育部就是什麼都沒看到,都說沒有違法招生。
黃耀南並以90至106學年度就讀私立中統計表表示,十二年國教開始實施後,選擇私校比例開始提高,造成學生跟家長要提前起跑,小六生很多去補習,最近3、4月就要開始參加入學考試,而許多家長為了要卡位,從小學甚至幼稚園入學就在卡位,已經變成結構性問題。
「私校違法招生已威脅到公立學校」
台中市教育產業總工會理事長林碩傑則表示,私校違法招生等種種作為,已經威脅到公立學校招生,事實上很多公立國中的老師都說,他們學校因此減班,此外私校的教學還可以不受限制,可以側重學科、超前進度、過度學習,他並痛批教育部長潘文忠曾任台中市副市長,國教署長彭富源以前是台中市教育局長,現在他們都在教育部,違法招生情況卻沒有改善?
台北市教育產業總工會理事長李昭憲則認為,因為私校違法招生,給家長錯誤印象,覺得優秀學生都會到私校去,所以想盡辦法把小孩送去,但像公立的幼稚園也很多人想念,難道也可以考試甄選?他認為若改為跟公幼一樣用抽籤的,就可以減緩這個現象。
公立國中減班 老師被迫介聘至他校
來自雲林縣公立國中的陳老師表示,她在上個學校,因為附近學生都去私校就讀,所以導致減班,讓她在去年被迫超額介聘至另一所學校;她並指出,私校班級有些多達40個人,而公立國中都控管在30人以下,私校的教學品質不受監控,但其實在公立國中當中,有很多受過嚴格篩選的優秀老師,招生卻越來越少。
此外,《國民中小學校長主任教師甄選儲訓及介聘辦法》日前修正,將教師申請介聘(請調)資格,延長為須在現職學校服務滿6學期以上,若有因結婚,或生活不便有具體事實,則為服務滿4學期以上。對此陳老師呼籲,會申請介聘的人,幾乎都是家裡有重大變故,或是跟家人分隔兩地、子女幼小的,希望能給教師多一點友善空間,改回過去須滿4學期,特殊狀況則為2學期的限制。
國教署:教育部每年都有落實、要求地方政府督導私校
國教署國中小教育組組長武曉霞則表示,《國教法》的確規範私立國中小要訂定招生辦法,並送縣市政府核定,編班跟分組學習也要遵守常態編班規定,但《私校法》第57條規定,非政府捐助設立,且未接受政府獎補助的學校,經報請主管機關備查後,入學方式、名額分配就可以不受相關限制;對於目前高中職學費,不論公私立,皆享有教育部補助,武曉霞也說明,現行條文中所謂的政府獎補助,是沒有算學費在裡面的 ,而目前《私校法》一讀修法版本中, 將改為若有接受學費補助,便須受限制,要讓地方政府有法督導。
武曉霞並說明,目前全國私立國中小共189校,有32校申請通過免除法令限制,教育部每年都有落實、要求地方政府,督導私立學校的入學跟申請,其中《私校法》第55條有規定,經糾正或限期改善,仍未改善者,可以停止部分或全部之獎勵、補助,以及部分或全部班級之招生,同法第78條也規定,違規擅自招生者,可處20-100萬元罰鍰。
全教產理事長黃耀南(中)27日召開「私立國中違法招生亂象,教育部難辭其咎,
全教產籲請教育部及各縣市政府落實監督,終止亂象」記者會。(顏麟宇攝)
2019-03-27【瘋傳媒】批私立國中「違法招生」 全教產:違反《國民教育法》規定,教育部難辭其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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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3-27【全教產新聞稿】全教產籲請教育部終止私立國中違法招生
全教產籲請教育部終止私立國中違法招生
發稿單位/新聞聯絡人
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文宣部主任 薛慧盈
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理事長 黃耀南
每年二月開始,家中有即將升上國中孩子的家長便開始焦慮,紛紛搶著報名各私立國中的招生考試;更有甚者,許多家長在孩子四、五年級開始就到附近各補習班,加強孩子的國語、英文、數學等科目,有些補習班因此大發利市,甚至因為報名人數太多而大排長龍。家長為了孩子的國中學習無不用盡心思,父母「望子成龍、望女成鳳」的心態本無可厚非。然而自民國57年以來的九年國民教育,卻在這幾年升國中考試復辟,教育部難道沒有思考這中間發生什麼問題?
自103年開始推動「十二年國教」開始,面對不確定的教育改革,家長、學生無所適從,只好在混亂中想辦法找尋出路。邊做邊改的「十二年國教」,課綱、教材不斷變動,加上號稱「免試入學」、各高中職學校卻仍以會考成績做為參考的升學制度,更讓家長感到焦慮。私立中學對外打著「國、高中一貫」、「強調課業要求」、以及「生活常規的建立」等口號,使得家長趨之若鶩。於是各地私立學校便趁此風潮,以「報名人數」太多為藉口開辦各種科目的升學考試(見表一)。民國57年後免試的「九年國教」成為過去,更多的是社經背景好的父母將孩子送補習班,只為了能爭取私立國中的名額。
另外,自99學年度開始,搶進私立國中的人數便開始攀升,在少子女化的台灣,許多公立學校大嘆招生不足時,就讀私立國中的比例卻逆勢上揚(見表二),也足見家長對於教育部這幾年來一連串的「教育改革」沒有任何信心。然教育部卻漠視此一現象,不僅繼續推動迄今混亂的「108課綱」;更放任各私中違法用各種名義的招生考試、甚至收取報名費用。身為教育最高行政長官,不思如何開辦讓家長、學生更放心更有利的教育政策;卻放任國內私校違法招生,是怠忽職守。【全教產】在此呼籲教育部,請好好擔負起教育部應有之責任。「教育是百年大計」,邊做邊改、譁眾取寵的教育政策,只會讓家長更灰心,此非台灣教育之福、非學子之福。
2019-03-27【全教產新聞稿】全教產籲請教育部終止私立國中違法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