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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1-22【全教產新聞稿】行政院應公告可使用之資通訊產品之廠牌型號,並免費提供公務機予學校教育人員使用

    行政院應公告可使用之資通訊產品之廠牌型號
    並免費提供公務機予學校教育人員使用


    發稿單位/新聞聯絡人:
    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理事長 林碩杰


         有關行政院要求各校之公務用資通訊產品不得使用大陸廠牌,且已使用或採購之大陸廠牌資通訊產品不得與公務環境介接。

      [全教產]表示若是由行政院直接提供的公務機,規範廠牌,應該就沒問題,故請行政院全面提供學校教育人員公務用機,可同時規範使用單位之規格、品牌。如此,既可避免學校又誤購不合規定之資通訊產品,又可讓苦於預算不足之學校解除燃眉之急。

      此外,政府若未提供公務用機,教育人員應可拒絕任何利用手機傳遞之業務、或任務,避免違反行政院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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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10-31【聯合新聞網】下課管學生有但書! 教部二度修法 教團憂基層無所適從

    下課管學生有但書!教部二度修法 教團憂基層無所適從



    2020-10-31 09:33 聯合報 / 記者趙宥寧/台北即時報導


      教師能在什麼時間管學生?教育部8月函頒新修訂的「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其中不得於「下課時間」實施管教措施一文,引爆基層教師怒火,如今教育部二度修法,移除「下課時間」,改為「教師得視情況,於學生下課時間實施前項管教措施,並應給予學生合理之休息時間」。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批評,修改後仍將令基層老師無所適從,以10分鐘下課時間而言,合理休息時間到底是多久?怒批教育部倉皇修法、有辱觀瞻。

       教育部今年8月函頒新修訂的「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規定「學生對於教師之處罰措施提出異議,教師應調整或停止」、「除有特殊情形外,教師不得於學生下課時間實施管教措施」,引發基層憂心,基層教師深怕將來出現「違法處罰的大海嘯」,令老師無所適從,直呼修法「太離地」,還要教育部官員能親自到學校體驗「一日教師」。

       事隔2個月,教育部又於今年10月28日發函再次修正「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其中最令教師關注的第22點,由:「除有特殊情形外,教師不得於學生『下課時間』實施前項之管教措施。」改為:「教師得視情況,於學生下課時間實施前項管教措施,並應給予學生合理之休息時間。」,意即下課時間可管教學生,但教師仍要給學生合理休時。

       對此,全教產批評,內文提及「合理之休息時間」,仍將令基層老師無所適從,以10分鐘下課時間而言,其合理休息時間究竟是9分鐘、5分鐘,還是1分鐘以上?

       談及學生休息時間,全教產也反批,教育部多年來從未幫老師爭取合理休息時間。雖然教育部說教師不適用勞基法,但在教學現場,很多老師都是工作8小時以上才回家,並無所謂合理休息時間,且公務人員已開始試辦「加班餘數」制度,零碎加班時間可以累計,但教師卻不在試辦的適用範圍內,教育部長年忽視教師權益,老師的勞動條件比勞工還不如。

       全教產也說,兩次條文修正案,教育部事先均未與全教產協商,致全教產無機會糾正相關文字,將導致教育現場無所適從。

       全教產提到,自2007年零體罰入法之後,教育部從未訂定「零體罰」相關配套措施,僅在「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輔導管教落實兒童權利公約檢視項目及自我檢核表」;且「教師法」惡修,教師動輒得咎,學生輔導管教責任完全丟給基層教師,基層教師擔心一不小心就跨越紅線。

       全教產說,教育部脫離教育現場,讓基層教師無所適從,動輒得咎,將導致親、師、生三方皆輸;兩個月內兩次修正,教育部倉皇修法,確認違法失職、嚴重影響教育現場,有辱官箴。

     


    教育部二度修正公告「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訂定有關課餘時間管教的規定。圖/全教產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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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10-31【全教產新聞稿【教育部逕行公告爭取學生合理休息時間,忽視教師仍無合理休息時間】【零體罰無配套,造成基層教師無所適從】

    教育部逕行公告爭取學生合理休息時間
    忽視教師仍無合理休息時間
    零體罰無配套,造成基層教師無所適從


    發稿單位/新聞聯絡人:
    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理事長 林碩杰


         繼教育部於於109年8月3日以臺教學(二)字第 1090096130號函修正全國各級學校「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後,教育部又於109年10月28日以臺教學(二)字第1090147628號函再次修正「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兩個月內兩次修正,教育部倉皇修法,確認違法失職、嚴重影響教育現場,有辱官箴。

      兩次修正內容中,最令教師關注之第二十二點,由:「除有特殊情形外,教師不得於學生【下課時間】實施前項之管教措施。」改為:「教師得視情況,於學生下課時間實施前項管教措施,並應給予學生合理之休息時間。」

      【全教產】認為此不明確之休息時間,仍將令基層老師無所適從,以10分鐘下課時間而言,其合理休息時間究竟是9分鐘、5分鐘,還是1分鐘以上?

        此外,【全教產】發現教育部多年來,從未幫老師爭取合理休息時間,卻於此刻強調學生的合理休息時間。由於勞動基準法第35條規定:「勞工繼續工作4小時,至少應有30分鐘之休息。」雖然教育部說教師不適用勞基法,【全教產】發現很多老師均是工作8小時以上才回家,其間並無所謂合理休息時間,教育部多年來忽視的結果,造成老師的勞動條件比勞工還不如。值得一提的是,公務人員已開始試辦「加班餘數」制度,零碎加班時間可以累計,但教師卻不在試辦的適用範圍內,也是教育部對教師權益的忽視。

      這兩次條文之修正,教育部事先均未與全教產協商,致全教產無機會糾正相關文字,將導致教育現場無所適從,且自96年零體罰入法之後,教育部從未訂定【零體罰】相關配套措施,只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輔導管教落實兒童權利公約檢視項目及自我檢核表」,加上教師法惡修,教師動輒得咎,學生輔導管教之責完全丟給基層教師,基層教師擔心一不小心就跨越紅線;教育部脫離教育現場,基層教師無所適從,動輒得咎,終將導致親、師、生三方皆輸的局面!


    附件一
    附件二
    附件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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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10-16【聯合新聞網】教團:沒訂罰則 學生會吃到萊豬

    教團:沒訂罰則 學生會吃到萊豬



    2020-10-16 02:21 聯合報 / 記者周志豪/台北報導美豬


      國民黨立委在立法院教育委員會提案要求修法落實「源頭管理」,禁止含來客多巴胺美豬進校園,卻遭民進黨封殺。教師與家長團體昨天出面聲援,要民進黨團幹事長鄭運鵬出面辯論美豬風險危害與立委職責,說明執政黨對萊豬進校園態度。記者周志豪/攝影

      國民黨立委在立法院教委會提案要求落實「源頭管理」,禁含瘦肉精美豬進校園,遭民進黨封殺。教師與家長團體昨聲援,邀民進黨立委辯論美豬風險危害與立委職責,說明執政黨對萊豬進校園態度,強調立委在立院要依循民意,而不應依循黨意投票。

      台灣民間反瘦肉精毒豬聯盟發言人李建誠表示,國民黨立委提案禁止美豬、牛進校園,民進黨立委否決後只想扮演督導角色,難道立法院對政府只能道德勸說?

      李建誠說,萊克多巴胺有神經等毒性,對孩童腦部會有影響,進校園後患無窮,民進黨立委鄭運鵬說要用最科學方式完整說明萊豬議題,民進黨立委趙天麟「囂張」說禁美豬進校園是無腦提案,那就出來辯論美豬跟立委職權,監督政府不要蒙混放水。

      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理事長林碩杰表示,今天不捍衛力阻美豬進校園,瘦肉精、萊克多巴胺就將成為孩子的未來;醫界指出瘦肉精會導致自閉症,沒有嚴格捍衛,將來自閉症學童恐增多,對中小學教師也是場災難,可能被怪罪親師溝通不良,教育無方。

      桃園市教育產業工會理事長熊書顯指出,學校營養午餐即便由市政府補助青菜,教育部補助肉,平均一餐仍僅五十元以下,肉品都是用肉末、肉絲、肉塊,最容易遭混用,沒有訂罰則學生一定會吃到美豬、美牛。

      全國家長會長聯盟代表吳青芬認為,根本源頭是不該開放進口瘦肉精美豬,政府三令五申發函學校和業者不要使用,家長都難以信任政策的落實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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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10-13【全教產新聞稿】【「極盡能事抄襲」的教育部有能力幫助孩子面對未來的挑戰?】【全教產:教育部應停止抄襲,並全面規劃有前瞻之教育政策】

    「極盡能事抄襲」的教育部有能力幫助孩子面對未來的挑戰?
    全教產:教育部應停止抄襲,並全面規劃有前瞻之教育政策


    發稿單位/新聞聯絡人:
    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理事長 林碩杰
    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常務理事 吳南嬿


         在全球環境快速變動及教育「市場化」之情況下,許多新大學科系應運而生,卻同時也有越來越多學校的新興科系(尤其是後段學校)的教育品質難以被有效管理(如:電競)。(註1)若教育部對教育政策制定欠缺前瞻性、對大學的教育品質欠缺管理、對大學的新興科系欠缺掌握能力,孩子花了四年的光陰和學費之後,得到的只是一張沒用的「廢紙」。

      全教產認為教育部欠缺整體的教育規劃:因為透過長期觀察教育部的政策制定發現:教育部在制定許多教育政策時,多半以「抄襲」他國(尤其是美國)的政策為基礎,而非從瞭解我國的教育問題暨解決問題下手。

      【抄襲一】,教育部口口聲聲要做教師專業發展,但是,其所推動的教師專業發展評鑑卻是抄自美國的制度。可笑的是,國內明明要推動「形成性評鑑」,但最後,絕大多數的學校都做成總結性評鑑。

      【抄襲二】廣設大學是我國另一個抄襲自美國的政策。美國由於廣設大學,造成大學教育不再是讓學生專注於學業與身心成熟的一個階段,反而變成一次消費者導向的體驗。許多後段班大學為了存活,在乎的只是有無賺到學生的學費,至於教育品質和學生是否有學到專業的基本知識與技能反而變成可有可無(註2)。面對高等教育的品質敗壞,孩子大學時期金錢與光陰的浪費,請問教育部做了什麼改善措施?

      【抄襲三】教師專業審查會(專審會)也是教育部另一個抄得四不像的政策。教育部為了處理不適任教師,抄襲美國的Peer Assistance and Review(PAR)制度(註3)。問題是,美國的PAR是為了留住好老師,所以,其主力都用在協助初任教師;我國專審會的主力卻是處理不適任教師。此外,美國PAR制度裡的consulting teacher(CT)是第一線現職的classroom teacher,擔任CT期間要全時借調教育局,並不斷精進其做教學診斷及協助教學提升的能力(註4),我國專審會的輔導員和調查員只受過短短一兩週的訓練,就要決定老師職涯的生死。這讓人不禁要問,教育部是不是把教育政策當兒戲?

      全教產強烈建議教育部:教育建構的是未來,而不是短視近利的現在。

        教育部必須知道,在變動越來越快速,各行各業壽命越來越短的時代,學生需要培養的是因應社會變化,創造新職業的能力,而不是短視近利,現在需要什麼,就一窩蜂地開辦新科系,最後,讓一大群學生賠了夫人又折兵,花錢(甚至貸款)買來一紙對未來一點幫助也沒有的學歷。

      如果教育部真的關心孩子的競爭力,就應全面性地規劃有前瞻性的教育政策,不要再抄來抄去,抄來一堆四不像的政策,讓孩子當教育部的政策白老鼠,這才是一個真正辦教育的教育部。

    註1:中國時報報導「電競課遊戲打4年 照樣畢業」
    註2:摘自Tom Nichols所著的「專業之死」
    註3:台灣醒報報導「不適任教師處理 全教總盼引進美PAR 」
    註4:Lorin W. Anderson& Leonard O. Pellicer所著的「Teacher Peer Assistance and Review: A Practical Guide for Teachers and Administrato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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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10-03【聯合新聞網】育兒津貼加碼挨批 教團:增進家長育兒觀更重要

    育兒津貼加碼挨批 教團:增進家長育兒觀更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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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10-03【全教產新聞稿】【教育部窮得只剩下錢?】 【全教產:請教育部拿出比撒錢更有前瞻性的幼兒教育政策!】

    教育部窮得只剩下錢?
    全教產:請教育部拿出比撒錢更有前瞻性的幼兒教育政策!


    發稿單位/新聞聯絡人
    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理事長  林碩杰 
    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常務理事  吳南嬿


         日前,教育部宣稱其將會在4年內將育兒津貼從2500元提升到5000元。表面上,這似乎是教育政策利多。【全教產】認為,撒錢的教育政策其實是一種投機、懶惰且不負責任的教育政策。

      幼兒教育是教育體系中最關鍵的一環,幼兒教育的良莠會影響孩子的後續發展,以及國家教育方針是否能落實。研究顯示,幼兒教育若辦得好,投資報酬率可高達3-16倍。【全教產】質疑,教育部有評估過這種撒錢幼教政策的投資報酬率有多少嗎?教育部有評估過這種撒錢幼教政策能否達成教育基本法中明定的國家教育方針嗎?

      如果教育部那些坐在冷氣房內的官員們願意下鄉走走,就會發現,孩子需要的教育資源非常多,如:【有正確育兒觀念的家長】、專業的師資、足夠的幼兒園編制(尤其是特教助理員)…等等。對孩子來說,【全教產】認為擁有這些教育資源-尤其是【有正確育兒觀念的家長】--必然比單純擁有「錢」重要,因為「家長」是孩子第一個老師,是孩子生命中最重要的照顧者。

      問題是,教育部不知從何時開始,早已將【培育孩子的第一個老師-家長】-此要務繳械投降,取而代之的是用撒錢取悅家長。簡言之,教育部早已不是一個用心辦教育的教育部,而是一個只會撒錢辦廉價教育的教育部。

      【全教產】呼籲教育部,看看教育基本法第二條,瞭解自己的任務,並勾勒出孩子該成長為何種模樣,然後,到教育現場看看孩子真正需要的教育資源,然後依此制定政策,這樣,才能將教育政策的投資報酬率發揮到最大,對得起納稅人所繳交的每一分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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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09-28【全教產新聞稿】全教產給教育部打分數:教育部在家庭教育=不及格,教育部在社會教育=不及格,做好家庭教育才是教育部給老師的教師節大禮

    【全教產給教育部打分數:教育部在家庭教育=不及格】
    【教育部在社會教育=不及格】
    【做好家庭教育才是教育部給老師的教師節大禮】


    發稿單位/新聞聯絡人:
    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理事長 林碩杰
    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常務理事 吳南嬿


         一轉眼,今年928教師節又到了。【全教產】問老師們快樂不快樂,十之八九不快樂。為何?因為教育環境不斷惡化,而教育部在家庭教育政策上的無能,讓持續惡化的教育環境雪上加霜。

      「教育部」本應是深入理解教育政策制定並執行的政府部門,此部門應瞭解:父母是孩子第一個老師。若能教會孩子第一個老師—父母—如何將孩子培養成有用的人,孩童於幼苗時期既不致走樣,且進入幼兒園、小學、中學…等學校教育後,亦不需過多時間和精力調整其不良之學習、生活習慣,造成孩童之歲月留白。

      「教育部」空有「教育部」之名,在教育政策和執行上卻荒腔走板。許多家庭教育之理念,顯可透過不同管道,如:媒體、網路、醫療機構散播,卻幾乎完全看不到,卻放任不良的家庭教育觀念充斥社會。

      【全教產】認為:這樣的教育部,不僅在家庭教育部份不及格,在社會教育部份也不及格。

         這個在家庭教育和社會教育不及格的教育部,在學校教育就及格嗎?一點也不。教育部不僅放任仇師言論瀰漫,還隨著民粹起舞,制定出一個個打壓第一線教育專業人員-教師士氣之政策。

      更可怕的是,放任教育環境惡化的教育部,還希望老師被綁手綁腳之餘,能點石成金,幫助孩子克服惡劣的家庭教育,成為人才。

        在教育部長期推動家庭教育不力之情況下,我們看到有父母不顧孩子安危,帶著孩子睡地板,熬夜排限量口罩(註1),也看到有父母放任孩子玩餐廳醬料,造成資源浪費,視而不見,最後餐廳老板要調監視器時,帶著孩子趕快付錢,逃之夭夭(註2)。

      上述這類不良的家庭教育案例,在社會中比比皆是。問題是,當這些孩子進入學校受教育時,學校教育就會與家庭教育出現扞格。若教育部在此時,還放任不良的家庭教育風氣瀰漫社會,隨著不具教育專業的家長起舞,國家的整體教育怎可能辦得好?

      今年教師節,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全教產】敬告教育部,老師不需要教育部那種把教師超人化、聖人化,撇清家庭教育責任的文宣,【全教產】希望教育部好好制定執行能讓教育的鐵三角:家庭教育、學校教育、社會教育同心協力把孩子教育成人才的政策。

      【全教產】尤其期待教育部能有效提升家庭教育功能,提升教育部自身的教育專業和政策專業,不要再隨著民粹起舞,這就是教育部送給老師的教師節大禮。

    註1:民視報導「這款父母!夜排搶限量口罩 讓兒睡地板。
    網址:https://tw.news.yahoo.com/%E9%80%99%E6%AC%BE%E7%88%B6%E6%AF%8D-%E5%A4%9C%E6%8E%92%E6%90%B6%E9%99%90%E9%87%8F%E5%8F%A3%E7%BD%A9-%E8%AE%93%E5%85%92%E7%9D%A1%E5%9C%B0%E6%9D%BF-061046962.html

    註2:TVBS報導「惡搞?女童朝『醬料蒜泥』 加醬油、辣椒『亂攪』」。
    網址:https://tw.news.yahoo.com/%E6%83%A1%E6%90%9E-%E5%A5%B3%E7%AB%A5%E6%9C%9D-%E9%86%AC%E6%96%99%E8%92%9C%E6%B3%A5-%E5%8A%A0%E9%86%AC%E6%B2%B9-%E8%BE%A3%E6%A4%92-06445649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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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09-24【全教產新聞稿】【全教總搶錢大作戰 連發票也搶】 【全教產:全教總壓縮社福團體生存空間】

    【全教總搶錢大作戰 連發票也搶】
    【全教產:全教總壓縮社福團體生存空間】


    發稿單位/新聞聯絡人
    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理事長 林碩杰


         全教總今天於臉書發布其發票捐贈碼,推動發票捐贈予全教總。

      【全教產】認為全教總此舉已壓縮社福團體之生存空間,【全教產】認為全台無數社福團體包括兒少、長者、身心障礙高齡、弱勢家庭、婦女、原住民兒少、弱勢長者等等之社福團體,每年均依賴發票捐贈、期盼透過發票募集資金以協助改善弱勢族群之困境。而且社福團體本身推動弱勢者服務時,為讓組織能順利運作,也需要穩定的執行費用-包括業務費用、管理費用等,才有動能為弱勢朋友提供服務,產生翻轉及改變的效果。

      而全教總每年已向會員收取上千萬會費,又接受政府數千萬之補助,此時適值疫情及景氣影響各界捐款之際,全教總竟推動發票捐贈予全教總,此舉恐致各社福團體之生存空間遭壓縮。

      【全教產】認為包括兒童、青少年、婦女、高齡者、身心障礙者、疾病患者等需要被看見、被重視並獲幫助之弱勢族群,均應被關注和協助解決難題,希望全教總不要出來鬧了,雲端發票捐贈等社福資源應被珍惜,才能實踐公益社會的共好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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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09-17【全教產新聞稿】【零體罰要配套,「特殊情形」不明確,基層教師無所適從】 【請教育部與本會協商《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並研擬『零體罰』相關配套措施】

    【零體罰要配套,「特殊情形」不明確,基層教師無所適從】
    【請教育部與本會協商《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並研擬『零體罰』相關配套措施】


    發稿單位/新聞聯絡人:
    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理事長 林碩杰


        教育部昨日發布新聞稿,有關「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之修訂,原意是避免使用「禁止學生下課」的方式來處罰學生,但用字易生誤解,教育部將重新檢討該注意事項之文字內容後,再行頒布。

      全教產認為教育部在重新檢視《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修正條文時,攸關基層教師在教育現場的輔導與管教作為,如未有明確界線,將導致親、師、生三方皆輸的局面,教師在工作職場上將無所適從、動輒得咎!

      因此全教產要求教育部應與本會共同協商有關《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並研擬【零體罰】相關配套措施,且教育部不能一昧的只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輔導管教落實兒童權利公約檢視項目及自我檢核表」,要求學校及教師檢視輔導管教學生措施,卻沒有訂定零體罰配套,基層教師擔心一不小心就跨越紅線,該如何管教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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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09-09【聯合新聞網】 中小學師可於下課時間管教? 全教產:法條自相矛盾

    中小學師可於下課時間管教? 全教產:法條自相矛盾



    2020-09-09 12:18 聯合報 / 記者潘乃欣/台北即時報導


      教師下課時間能否管教學生?教育部日前公告「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教師團體全教產批評,條文內容對於教師能否下課管教一事是自相矛盾,教育部大玩文字遊戲,導致教育現場無所適從,最終受害必是學生。

      教育部日前公告全國各級學校「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修正版,新修正內容第22點指「教師之一般管教措施:教師基於導引學生發展之考量,衡酌學生身心狀況後,得採取下列一般管教措施。教師基於導引學生發展之考量,衡酌學生身心狀況後,得採取下列一般管教措施,當中第九款要求教師「課餘時間」可從事能達成管教目的的措施,比如學生破壞環境清潔,要求其打掃環境;全教產說,但底下加上但書,說明除特殊情形外,教師不得於學生「下課時間」實施前項管教措施。

      全教產也說,這且自民國96年零體罰入法後,教育部從未訂定相關配套辦法,加上教師法惡修,教師動輒得咎,學生輔導管教的責任完全丟給基層教師。

      全國教師會也點出該法第15點第二項規定的問題,法條描述「學生對於教師之處罰措施提出異議,教師應調整或停止所執行之處罰措施」這個條文不分青紅皂白,只要學生提出異議,老師就一定得要調整或停止管教措施,等於是賦予學生改變原管教措施的權利,這代表老師的原管教措施「一定都是錯的」,所以才要「調整或停止」。

      全教會說,這和原先規定「學生對於教師之處罰措施提出異議,教師認為有理由者,得斟酌情形,調整所執行之處罰措施」比起來,顯然會造成管教上的困難。

      全教會表示,已向教育部反映此上述意見,最主要的目的,是希望不要讓老師陷入矛盾且無法管教的狀態,希望教育部能夠把有疑義的規定說明清楚,讓教師清楚知道管教的空間在哪?紅線在哪?以免觸犯紅線或根本不敢管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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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09-09【全教產新聞稿】教育部未與全教產協商,逕行公告矛盾條文 教育部違法失職、有辱官箴、嚴重影響教育現場

    教育部未與全教產協商,逕行公告矛盾條文
    教育部違法失職、有辱官箴、嚴重影響教育現場


    發稿單位/新聞聯絡人:
    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理事長 林碩杰



        教育部未與全教產協商,逕行公告「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條文內容自相矛盾,大玩文字遊戲,最終受害必是學生。

      為因應教師法修正,教育部也隨之針對相關子法公布新修正版本,但教育部在未與全教產協商下,逕於109年8月3日以臺教學(二)字第 1090096130號函公布並發函全國各級學校「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修正版;但新修正內容之第二十二點:「教師之一般管教措施-教師基於導引學生發展之考量,衡酌學生身心狀況後,得採取下列一般管教措施…教師基於導引學生發展之考量,衡酌學生身心狀況後,得採取下列一般管教措施……第(九)款『要求【課餘】從事可達成管教目的之措施(如學生破壞環境清潔,要求其打掃環境)……卻又在底下加上了但書:「除有特殊情形外,教師不得於學生【下課時間】實施前項之管教措施。」

      條文內容中竟有相互矛盾之處,教育部事先未與全教產協商,致全教產無機會糾正矛盾條文,將導致教育現場無所適從,且自96年零體罰入法之後,教育部從未訂定相關配套辦法,加上教師法惡修,教師動輒得咎,學生輔導管教之責完全丟給基層教師,教育部脫離教育現場,基層教師無所適從,最終受害必是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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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相關條文:
      教育部民國109年8月3日臺教學(二)字第1090096130號公告「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
    二十二、教師之一般管教措施
        教師基於導引學生發展之考量,衡酌學生身心狀況後,得採取下
        列一般管教措施:
      (一)適當之正向管教措施(參照附表二)。
      (二)口頭糾正。
      (三)在教室內適當調整座位。
      (四)要求口頭道歉或書面自省。
      (五)列入日常生活表現紀錄。
      (六)通知監護權人,協請處理。
      (七)要求完成未完成之作業或工作。
      (八)適當增加作業或工作。
      (九)要求課餘從事可達成管教目的之措施(如學生破壞環境清潔,
         要求其打掃環境)。
      (十)限制參加正式課程以外之學校活動。
      (十一)經監護權人同意後,留置學生於課後輔導或參加輔導課程。
      (十二)要求靜坐反省。
      (十三)要求站立反省。但每次不得超過一堂課,每日累計不得超過
          兩小時。
      (十四)在教學場所一隅,暫時讓學生與其他同學保持適當距離,並
          以兩堂課為限。
      (十五)經其他教師同意,於行為當日,暫時轉送其他班級學習。
      (十六)依該校學生獎懲規定及法定程序,予以書面懲處。
        除有特殊情形外,教師不得於學生下課時間實施前項之管教措施。
        學生反映經教師判斷,或教師發現,學生身體確有不適,或確有
        上廁所、生理日等生理需求時,應調整管教方式或停止處罰。
        教師對學生實施本點第一項之管教措施後,審酌對學生發展應負
        之責任,得通知監護權人,並說明採取管教措施及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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