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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09【聯合新聞網】普通班老師教資優班卻領無加給 全教產批:同工不同酬
普通班老師教資優班卻領無加給 全教產批:同工不同酬
2021-12-09 12:14 聯合報 / 記者趙宥寧/台北即時報導
行政院日前拍板軍公教調薪4%,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全教產)今天表示,特教老師並沒有調升加給,甚至多數普通班老師被請託教資優班,卻因非屬資優班編制教師,無從申領特殊教育津貼。目前領有資優合格教師證的教師很少,多數特教領域的教師也多屬身障類,呼籲教育部不要再沿用「過時」函釋,改善資優班教學現場同工不同酬的怪象。
全教產今天召開記者會表示,教育部目前仍沿用「過時」的函釋在核發特教加給,也就是若非員額編制內教師,無從支領特殊教育津貼,若學校教師非屬資優班的編制,將沒有特殊教育津貼。
全教產理事長林碩杰指出,2015年行政院公布「教師待遇條例」後,特殊教育津貼已消失,特教加給已取得法源,但教育部竟直接沿用「過時」的規定,且忽略了2017年通「公立中小學教師職務加給及工作費支給要點」第三條所定義的支給特殊教育職務加給(特教加給)。
林碩杰也說,目前領有資優合格教師證的教師很少,多數特教老師都是身障類,但各縣市資優班隨時會減班或停招,到時候資優班老師馬上會被改派至「遙遠」學校,因此現有各國中資優班都是請託普通班教師去資優班授課,卻造成這些老師雖是「普通班編制內老師」,卻不是「資優班編制內的老師」。
全教產也舉例,若是特教班編制內有資優證照者,可獲1800元特教加給;若是特教編制但無資優證照者,可獲600元特教加給;若非特教編制,但也無資優證照者,則是0元加給。但以新北市為例,全市理論上要聘任120名資優班教師,但資優師資培育不足,各校傾向遴聘校內正式教師來穩定資優教育發展。
新北市教育產業工會理事長李曼麗則說,普通班教師任教資優班,工作內容也包括定期召開IGP會議,擬定孩子的學習方案,並針對不同的特性設計安排個別教學活動、指導資優生於適當環境下學習、提供學生心理諮商、安撫資優生、協助資優生身心正常發展,但這些實際擔任與特殊教育有關之工作者,卻沒有特教加給。
全教產呼籲,目前「教師待遇條例」與「公立中小學教師職務加給及工作費支給要點」均已無編制內限制,既然「特教加給」是發給實際擔任與特殊教育有關的特定工作者,教育部不該繼續沿用「過時」函釋,讓資優班教學現場同工不同酬。
https://udn.com/news/story/6885/5948908
全教產今天表示,特教老師並沒有調升加給,甚至多數普通班老師被請託教資優班,卻因非屬資優班編制教師,無從申領特殊教育津貼。記者趙宥寧/攝影
2021-12-09【聯合新聞網】普通班老師教資優班卻領無加給 全教產批:同工不同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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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09【國語日報】幼兒園混齡班難教 教團籲降低師生比
幼兒園混齡班難教 教團籲降低師生比
沈育如/臺北報導 (2021/12/9)
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昨天表示,幼兒園師生比四十年來都是一比三十,令教師面臨高壓環境,且幼托整合時,眾多托兒所改制幼兒園,但教室空間狹小,一班兩名教保服務人員,要混齡教學,照顧三歲到五歲的幼童,累死基層教師。全教產呼籲師生比分齡降低,小班更要降到一比十。
全教產表示,非營利幼兒園無寒暑假,有免費課後班等,家長抽到非營利幼兒園中大班後,就讓公幼子女改念非營利幼兒園,使公幼大班到學期中還在招生,五歲未滿收四歲,四歲未滿收三歲,幾乎轉為混齡班。有教師反映,班上有十個大班生,六個中班生,十二個小班生。
全教產參考全美幼教協會NAEYC的建議及基層教師的現場經驗後,建議將幼兒園師生比依據分齡降低,大班降至一比十二,中班為一比十一,小班降為一比十,混齡班級人數則依這些比率動態調整,幼幼班師生比建議降至一比六。
教育部回應,《幼照法》規定幼兒園兩歲專班不得與其他年齡幼童混齡,師生比為一比八;三歲以上可以混齡,師生比為一比十五;偏遠地區幼兒園如採混齡,則師生比為一比八。教育部未來仍會繼續擴大公共化教保服務,同時也會持續聽取各界意見,作為未來評估降低師生比的參考。
https://www.mdnkids.com/content.asp?sub=1&sn=4897
2021-12-09【國語日報】幼兒園混齡班難教 教團籲降低師生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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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09【全教產新聞稿】【斯斯有三種】【特教加給也有三種:1800元、600元、0元】【全教產:同工不同酬】
【1101209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新聞稿】
【斯斯有三種】【特教加給也有三種:1800元、600元、0元】
【全教產:同工不同酬】
發稿單位/新聞聯絡人:
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理事長 林碩杰
日前教師調薪4%經行政院核定,確定特教加給不調後,【全教產】接獲基層教師反應,特教加給其實有三種:【1800元】、【600元】、【0元】。並戲稱【0元】若有調4%後還是【0元】。
【全教產】依據基層資優班教師反應後發現,主管機關是沿用「過時」的函釋在核發特教加給,即教育部95年9月19日台人(三)字第0950137425號函釋所敘:如非該員額編制內之教師,自無從支領特殊教育津貼。也就是說教育部95年函釋規定,學校教師若非屬資優班之編制,是沒有特殊教育津貼。
但是104年行政院公布「教師待遇條例」後,特殊教育津貼已消失,特教加給已取得法源,但教育部既要偷懶、又要省錢,竟直接沿用「過時」的規定。且忽略了106年通過之「公立中小學教師職務加給及工作費支給要點」第三條所定義之「教師實際擔任與特殊教育有關之特定工作者」支給特殊教育職務加給(特教加給)。
【全教產】又發現「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班班級及專責單位設置與人員進用辦法」第5條規定,「資賦優異特殊教育班:國民中學每班置教師3人」,原來只是看得到吃不到魔幻般的數字,主管機關竟極有創意地創造出0.67班此類的數字,只要可以省錢、有什麼不可以?
另外,目前領有資優合格教師證之教師很少,多數師範院校特教系也都是身障類,而各縣市之資優班隨時會減班或停招,到時候資優班老師馬上會被超額至「遙遠」之學校,因此現有各國中資優班都是情商普通班教師去資優班授課,但造成這些老師雖是「普通班編制內老師」,卻不是「資優班編制內的老師」,但的確擔任特殊教育課程節數,也是實際擔任與特殊教育有關之工作者,但其特教加給:【0元】。以新北市Y國中數理資優班為例:
L師(正式教師)-數理資優班合計教學節數20節--普通教師聘書---特教加給:【0元】
H師(正式教師)-數理資優班直接教學節數17節--普通教師聘書---特教加給:【0元】
C師(正式教師)-數理資優班直接教學節數18節--普通教師聘書---特教加給:【0元】
W師(正式教師)-數理資優班合計教學節數20節--普通教師聘書--特教加給:【0元】
S師(正式教師)-數理資優班直接教學節數17節--普通教師聘書---特教加給:【0元】
H師(代理教師)-數理資優班直接教學節數16節--資優教師聘書---特教加給:【600元】
新北市110學年度全市國中學術性向資優班共核定約40班,「應該」要聘任120位資優班教師,但是資優師資培育不足造成各校資優師資難覓,各校傾向遴聘校內正式教師以穩定資優教育之發展,極少數學校由資優代理教師來授課,但面臨人員流動率高,家長讓孩子就讀意願低,資優教育難經營之困境。
然以普通班教師任教資優班,這些老師們亦兢兢業業執行了所有資優班任務,包括定期召開IGP會議、完成每位孩子的IGP、了解各類特殊學生特性、程度與學習潛力、針對不同的特性設計及安排個別的教學活動、指導資優生於適當環境下學習、提供學生心理諮商、安撫資優生、協助資優生身心正常發展,但這些實際擔任與特殊教育有關之工作者,特教加給卻是【0元】。
「教師待遇條例」中有關其他類職務加給也無要求編制內之限制,95年函釋文(特教津貼)也許具當時時空背景,但104年通過「教師待遇條例」與106「公立中小學教師職務加給及工作費支給要點」,均已無編制內之限制;既然「特教加給」是以教師實際擔任與特殊教育有關之特定工作者發給,為何教育部還要沿用「過時」的函釋,導致資優班教學現場產生同工不同酬之怪異現象。
附件:
教師待遇條例-104.06.10
第十三條(教師加給之種類)
加給分下列三種:
一、職務加給:對兼任主管職務者、導師或擔任特殊教育者加給之。
二、學術研究加給:對從事教學研究或學術研究者加給之。
三、地域加給:對服務於邊遠或特殊地區者加給之。
公立中小學教師職務加給及工作費支給要點106.01.06
第三條
教師實際擔任與特殊教育有關之特定工作者(含學前教育班),依公立中小學校導師及特殊教育職務加給表支給特殊教育職務加給;其同時兼任學校或附設學校之主管職務或導師者,並得依第二點規定支給主管職務加給或導師職務加給。前項同時兼任學校或附設學校主管職務或導師之教師,其特殊教育職務加給,應以其實際擔任特殊教育課程節數,占專任特殊教育教師應上課節數比例支給,但兼任集中式特殊教育班導師職務者,支給全額特殊教育職務加給。
2021-12-09【全教產新聞稿】【斯斯有三種】【特教加給也有三種:1800元、600元、0元】【全教產:同工不同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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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08【中央社】全教產籲改善幼教師生比 教部:優先擴大公共化教保
全教產籲改善幼教師生比 教部:優先擴大公共化教保
2021/12/8 21:05 (中央社記者陳至中台北8日電)
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今天呼籲優化幼兒園師生比,尤其是混齡班,改善幼教人員的工作環境。教育部則表示,將優先擴大公共化教保服務,但也會聆聽各界意見,作為未來改善師生比的參考。
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全教產)今天發布新聞稿指出,台灣幼兒園從民國70年起,都維持一班30人、2名教保服務人員的編制,也就是師生比為1比15。隨著時代變遷,現今家長生育子女少,教師面臨越來越高壓的環境。
全教產指出,近年非營利幼兒園如雨後春筍般誕生,由於無寒暑假、免費課後班、英語教學等,許多家長抽到非營利幼兒園後,紛紛讓孩子離開公幼,導致許多公幼中、大班學童流失,不得不轉為混齡班。
全教產指出,1個小班生消耗老師的心力,約等於1.5個大班生,因此應改善師生比,建議大班應為1比12,中班1比11,小班1比10,混齡班則依各年齡人數比例動態調整。
對此,教育部今天稍晚以文字回應指出,101年幼托整合後,參考過去幼兒園及托兒所型態,3歲以上入國民小學前師生比為1比15;2歲專班依法不能與其他年齡幼兒混齡編班,師生比為1比8。
教育部表示,為支持家庭育兒,會持續鼓勵地方政府辦理「課後留園」,目前公共化幼兒園開辦率已達79.2%。教育部也於107年修法,使符合一定資格的人員可以辦理幼兒園課後照顧服務,不限園內教保人員,藉由外部資源來協助,提高公立幼兒園開辦率。
教育部表示,未來仍將擴大公共化教保服務,以滿足家長對公共化教保服務的殷切需求為優先考量;但也會持續廣泛聽取各界意見,作為未來評估師生比的參考。(編輯:陳仁華)1101208
https://www.cna.com.tw/news/ahel/202112080402.aspx
2021-12-08【中央社】全教產籲改善幼教師生比 教部:優先擴大公共化教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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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08【全教產新聞稿】【教育部40年未改幼兒園師生比 混齡教學累死基層】【全教產:師生比分齡降低 小班應降低至1:10】
【1101208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新聞稿】
【教育部40年未改幼兒園師生比 混齡教學累死基層】
【全教產:師生比分齡降低 小班應降低至1:10】
發稿單位/新聞聯絡人:
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理事長 林碩杰
幼兒園班級人數從民國70年起都是一班30人,期間經歷幼托整合、少子化衝擊,班級人數始終沒下降,40年來教育部均未改幼兒園師生比,今天幼教老師面臨目前高壓環境,家長生育子女少、訴求保育重於教育、且硬體環境不佳(幼托整合時,眾多托兒所改制成幼兒園,但其教室空間狹小竟容納30人,壓縮每個幼兒活動空間),一個班級2位教保服務人員,要混齡教學(3-5歲)30位小孩,可以兼顧保育與教學嗎?
非營利幼兒園如雨後春筍般誕生,公幼(國小附幼)面臨需混齡之程度比以往更嚴重,家長抽到非營利幼兒園中大班後,其子女紛紛離開公幼,因為非營利幼兒園沒有寒暑假、有免費課後班、標榜教注音及英文等,造成公幼大班一直到學期中還在招生補人,5歲未滿收4歲、4歲未滿收3歲,公幼幾乎都轉為混齡班。有基層老師反應她的班級有10個大班生、6個中班生、12個小班生,在這種混齡班級中,大班學生會覺得無聊,因為老師忙著照顧中小班學生屎尿、餵飯等,老師需花很多心力,經估計1個小班生所消耗老師心力約等於1.5個大班生、1個中班生所消耗老師心力約等於1.2個大班生,【全教產】表示大班師生比應調降、中班、小班師生比則應再降,尤其是混齡班。
雖然金門縣領先全國自110學年度起幼兒園小班降低師生比至1:12,但【全教產】參考全美幼教協會NAEYC之建議及基層老師的現場經驗後,建議師生比分齡降低,大班應降至1:12、中班應降至1:11、小班應降至1:10,混齡班級人數則依上開比例動態調整,幼幼班師生比建議降至1:6。
由於離島、偏鄉及原住民族地區的幼兒園,得報主管機關同意後進行混齡編班,每班以十五人為限。換算其師生比則約1:7,故一般地區師生比調降亦可參考。
由於幼教現場之勞動與情緒勞務極為繁重,幼教人員長期處於高壓工作環境,為確保公共幼保資源且兼顧量能及質量之提高,緩和教保人員多年來教學現場過勞之問題,降低師生比已勢在必行,同時亦期使幼兒園獲得更優質之教育環境。
2021-12-08【全教產新聞稿】【教育部40年未改幼兒園師生比 混齡教學累死基層】【全教產:師生比分齡降低 小班應降低至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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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07【新頭殼newtalk】未滿15歲投保引爭議 旅平險全面下架 全教產:學校無從投保 學生權益何在?
未滿15歲投保引爭議 旅平險全面下架 全教產:學校無從投保 學生權益何在?
新頭殼newtalk | 張語涵 台北市報導 發布 2021.12.07 | 10:53
新北雙溪虎豹潭事件後,金管會下令,今年12月1日起,壽險公司現售的意外險及旅平險,若條款規定,15歲以下身故只退還保費者,將全面下架。對此,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今(7)日表示,保險法去年6月就已修正,教育部不知道嗎?旅平險全面下架,全國國中小戶外教育、畢業旅行,學校無從投保,學生權益何在?「教育部,還在睡覺覺?」
虎豹潭10月發生溺水意外,造成4學童、2家長不幸身亡,不料保單卻出包,因罹難的4學童未滿15歲,沒有死亡給付,投保的意外險(傷害險)或旅平險,只能退還保費,金管會要求承保壽險公司,給付喪葬費用61.5萬元。
金管會下令,今年12月1日起,所有保險公司承保 15 歲以下孩童的壽險、意外險、旅平險都應提供喪葬費用給付,所有保單合計喪葬費用不得超過 61.5 萬元,目前不合規定的保單須全面下架。
對此,全教產表示,保險法第107條於2020年6月修正,未滿15歲且有保意外險或旅平險而身故者,應受給付喪葬費用最高61.5萬元;今年10月16日虎豹潭事件有4名未滿15歲孩童身故,但所投保意外險或旅平險仍按舊制,只能退還保費,毫無保障可言。
全教產指出,接獲基層老師反映,接下來是國中小戶外教育、童軍露營活動、畢業旅行的旺季,但保險公司直接拒絕承保學生的旅平險,一說是系統還沒統整不能投保、另一說是,與保障額度相關的費率表尚未精算出來,包括學生的戶外教育、童軍露營活動、畢業旅行的醫療、失能部分也都沒有保障了。
全教產批評,此案去年6月即已修正,教育部不知道嗎?還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事關學生的權益及保障,箭在弦上,要求教育部儘快出面處理,清楚告知基層老師因應措施為何?「不要讓基層以為教育部還在睡覺」。
https://newtalk.tw/news/view/2021-12-07/677516
2021-12-07【新頭殼newtalk】未滿15歲投保引爭議 旅平險全面下架 全教產:學校無從投保 學生權益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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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07【全教產新聞稿】【未滿15歲投保引爭議,旅平險全面下架,全國國中小戶外教育、童軍露營活動、畢業旅行,學校無從投保,學生權益何在?】【教育部,還在睡覺覺?】
【1101207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新聞稿】
【未滿15歲投保引爭議,旅平險全面下架,全國國中小戶外教育、童軍露營活動、畢業旅行,學校無從投保,學生權益何在?】
【教育部,還在睡覺覺?】
發稿單位/新聞聯絡人:
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理事長 林碩杰
保險法第107條於去年(109年)6月修正,未滿15歲且有保意外險或旅平險而身故者,應受給付喪葬費用最高61.5萬元;但今年10月16日虎豹潭事件有4名未滿15歲孩童身故,但所投保意外險或旅平險仍按舊制,只能退還保費,毫無保障可言!
於是,金管會下令今年12月1日起不合規定保單全部下架;今年12月1日起保險公司承保15歲以下孩童的旅平險、壽險、意外險等都應提供喪葬費用給付,所有保單合計喪葬費用不超過61.5萬元。
【全教產】接獲基層老師反應,接下來是國中小戶外教育、童軍露營活動、畢業旅行的旺季,但保險公司直接拒絕承保學生的旅平險,一說是系統還沒統整不能投保、另一說是與保障額度相關之費率表尚未精算出來,包括學生的戶外教育、童軍露營活動、畢業旅行之醫療、失能部分亦均無保障了。此案去年6月即已修正,教育部不知道嗎?還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呢?事關學生之權益及保障,箭在弦上,教育部應盡快出面處理,並清楚明白的告知基層老師因應措施為何?不要讓基層以為教育部還在睡覺。
2021-12-07【全教產新聞稿】【未滿15歲投保引爭議,旅平險全面下架,全國國中小戶外教育、童軍露營活動、畢業旅行,學校無從投保,學生權益何在?】【教育部,還在睡覺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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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06【中時新聞網】導護老師指揮交通出意外 全教產要求對肇事者加重罰則
導護老師指揮交通出意外 全教產要求對肇事者加重罰則
10:21 2021/12/06 中時 林志成
針對學校導護老師在學童上下學時指揮交通時被撞飛命危,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今天發布新聞稿指出,希望政府透過大量培訓義交,或透過修法由民防人員擔任導護工作,並建議透過科技執法、加重罰則,同時讓老師回歸教室,把老師還給學生。
對於學校導護老師問題,教育部日前回應:「危險路段可提報縣市道安會報,請交通、警政單位協助」。但全教產指出,主管機關常以肇事等級未達標(A1死亡或A2受傷)為由而否決校門口或路口號誌之申請設置」。
全教產認為,要保護學童,應是廣為設置號誌及斑馬線於中小學校門口或周邊道路以利孩子穿越馬路,預防孩子受傷,而不是等有傷亡後才要設置紅綠燈及斑馬線,為何本末倒置?難道是交通部不願意配合?
全教產說, 交通部每年都要學校呈報交通安全教育成果資料,而且要報的資料越來越多,大家拚命寫作文、做假資料,但實際問題卻都沒有效解決,這是虛應故事?
另外,雖然有家長團體反對因單起事件就改變作法、又有大學教授指出「有效利用導護老師是合理的,不該因噎廢食」,但是全教產接獲基層老師反應「每天早晨導護老師通常都是班上最後一位進入教室的人,那麼在馬路上導護期間,班上學生的安全算誰的責任?」
基層老師反應,「交通罰則太輕,捷運喝水罰款比闖紅燈還重」。全教產表示,這次導護老師遭撞事故,警方只能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開罰1800元,加上人行道未禮讓行人加重刑罰2分之1」,罰則太輕,建議修法,將「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1條第一項第三款加上「各級學校交通服務隊現場導護人員」。
全教產表示,指揮交通是很專業的事,應該讓專業的來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也指出學校導護老師不具備指揮交通的權利,指揮交通、維護道路交通安全等工作應屬於交通警察和義交。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11206001373-260405
2021-12-06【中時新聞網】導護老師指揮交通出意外 全教產要求對肇事者加重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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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06【全教產新聞稿】【學校護童計畫 交通部不配合?】【全教產:請立法院修法】
【1101206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新聞稿】
【學校護童計畫 交通部不配合?】
【全教產:請立法院修法】
發稿單位/新聞聯絡人:
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理事長 林碩杰
針對學校導護老師議題,教育部日前回應:「危險路段可提報縣市道安會報,請交通、警政單位協助」後,【全教產】馬上接獲基層老師反應「主管機關常以肇事等級未達標(A1死亡或A2受傷)為由而否決校門口或路口號誌之申請設置」,【全教產】表示此舉完全不符孩子「零傷亡」之護童計畫之初衷,應是廣為設置號誌及斑馬線於中小學校門口或周邊道路以利孩子穿越馬路,預防孩子受傷,而不是等有傷亡後才要設置紅綠燈及斑馬線,為何本末倒置?難道是交通部不願意配合?
交通部每年都要學校呈報交通安全教育成果資料,而且要報的資料越來越多,大家拚命寫作文、做假資料,但實際問題卻都沒有效解決,這是虛應故事?另外,部分縣市警政單位的「護童專案勤務」竟只針對國小,沒有國中,也就是說國中老師沒人幫,本次高雄導護老師被撞重傷一案,即是國中老師!
【全教產】又發現「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186條規定:「斑馬紋行人穿越道線,設於道路中段行人穿越眾多之地點。但距最近行人穿越設施不得少於二○○公尺。…..設有本標線之地點,應配合設置行人穿越道號誌,指示車輛駕駛人提高警覺。同規則第226條又規定:「道路交通合於下列條件之一者,得設置行車管制號誌:..五、學校出入口:學校出入口附近道路之雙向總和汽車交通量在平均日中二小時內高於八百輛,同此二小時內之行人穿越數高於二百五十人次,且附近二百公尺以內無行人立體穿越設施或其他行車管制號誌可資管制交通。但依此條件設置行車管制號誌,其每日運作時間應予適當之管制。」。【全教產】表示「二小時內高於八百輛」汽車之規定過於嚴苛,且小型學校也不一定有「二百五十人次」穿越馬路,「二百公尺」對於弱小孩子也太遠了,相關規定將有待立法院修法。
另外,雖然有家長團體反對因單起事件就改變作法、又有大學教授指出「有效利用導護老師是合理的,不該因噎廢食」,但是【全教產】接獲基層老師反應「每天早晨導護老師通常都是班上最後一位進入教室的人,那麼在馬路上導護期間,班上學生的安全算誰的責任?」
基層老師反應「交通罰則太輕,捷運喝水罰款比闖紅燈還重」,【全教產】表示這次導護老師遭撞事故,警方只能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開罰1800元,加上人行道未禮讓行人加重刑罰2分之1」,罰則太輕,建議修法,將「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1條第一項第三款加上「各級學校交通服務隊現場導護人員」。
不管教育部是要提供安全知能訓練課程,還是要編列預算增充、汰換裝備,【全教產】表示指揮交通是很專業的事,應該讓專業的來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也指出學校導護老師不具備指揮交通的權利,指揮交通、維護道路交通安全等工作應屬於交通警察和義交,因此【全教產】呼籲,除希望政府透過大量培訓義交,或透過修法由民防人員擔任導護工作,並建議透過科技執法、加重罰則,同時讓老師回歸教室,把老師還給學生。
2021-12-06【全教產新聞稿】【學校護童計畫 交通部不配合?】【全教產:請立法院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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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02【聯合新聞網】導護老師被車撞命危 全教產:讓老師回歸教室
導護老師被車撞命危 全教產:讓老師回歸教室
2021-12-02 10:01 聯合報 / 記者趙宥寧/台北即時報導
高雄市鳳山區鳳翔國中梁姓女老師昨任學校導護工作,卻被闖紅燈的汽車撞飛,造成頭部外傷、手腳挫傷,緊急送醫進行開腦手術。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全教產)今天表示,學校範圍外應不屬學校校務,過去也曾有導護老師執行校外交通導護時,班上學生發生意外,還遭家長提告起訴,呼籲政府應讓老師回歸教室,培訓義交或修法讓民防人員擔任導護工作。
全教產認為,學校範圍外應不屬學校校務,若為了維護學生上學交通安全,指揮交通、維護道路交通安全應屬於交通警察、義交,為何要把交通警察的工作加諸於學校教師?
全教產也引述「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2條,該條文僅賦予學校導護老師在道路上攔阻人、車不會受罰的權利,但並非具備指揮交通權利。
全教產指出,當學校導護老師拿起「停」的旗子揮舞,對駕駛根本沒有強制力,還要賭這輛車會不會停下來,且沒有危險加給、沒有執勤津貼,只有一張獎狀加上「可能無效」補休。
全教產也說,過去也曾有導護老師在執行校外交通導護時,班上學生發生意外。該會舉例,2004年曾有導護老師因要執行導護工作,離開教室,結果一名學生不慎遭熱水燙傷腿部,家長怒告老師業務過失並遭起訴。
全教產表示,政府必須正視此問題,否則教師站導護發生意外,不會是最後一次,老師也難以兼顧班級學生狀況,等於肩負雙重責任壓力大,呼籲政府應大量培訓義交或修法讓民防人員擔任導護工作,讓老師回歸教室,把老師還給學生。
https://udn.com/news/story/6885/5931838
2021-12-02【聯合新聞網】導護老師被車撞命危 全教產:讓老師回歸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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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02【全教產新聞稿】【老師擔任校外交通導護又被撞】【全教產:老師回歸教室】
【1101202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新聞稿】
【老師擔任校外交通導護又被撞】【全教產:老師回歸教室】
發稿單位/新聞聯絡人:
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理事長 林碩杰
高雄市鳳山區鳳翔國中梁姓女老師昨(1日)執行學校導護工作時,被闖紅燈汽車撞飛,結果送醫進行開腦手術。
【全教產】表示,學校範圍外應不屬學校校務,若為了維護學生上學交通安全,則指揮交通、維護道路交通之安全應屬於交通警察,或義交,為何要把交通警察的工作加諸於學校教師呢?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82 條第一項第11款雖指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除責令行為人即時停止並消除障礙外,處行為人或其雇主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二千四百元以下罰鍰:十一、交通勤務之警察、依法令執行指揮交通、交通稽查任務及各級學校交通服務隊現場導護人員以外之人員,於道路上攔阻人、車通行,妨礙交通。
但僅能說明學校導護老師於道路上攔阻人、車不會受罰,但並非具備指揮交通之權利。學校導護老師遭撞傷恐也無類似警察等人員之相關保障。
學校導護老師沒有執法權,當拿起「停」的旗子揮舞,對駕駛根本沒有強制力,還要賭這輛車會不會停下來,且沒有危險加給、沒有執勤津貼,只有一張獎狀加上「可能無效」之補休。
導護老師執行校外交通導護時,班上學生發生意外怎麼辦?93年臺中即曾有導護老師因要執行導護工作,離開教室,結果一名學生不慎遭熱水燙傷腿部,家長怒告老師業務過失並遭起訴。
政府必須正視此問題,不然教師站導護發生意外的事情,不會是最後一次,老師也難以兼顧班級學生狀況,等於肩負雙重責任壓力大;92年教育部新聞稿明白指出:法律上並無明定教師擔任導護之義務,但因基於愛心而協助。
希望政府透過大量培訓義交或未來可能修法通過之民防人員擔任導護工作,讓老師回歸教室,把老師還給學生吧。
附件:
【教育部新聞稿】教育部感謝教師從事導護工作
日期:92/10/15 發稿單位:國教司
單位連絡人:楊韻玲/邱素珠 電話:23976804
對於國民中小學學生交通安全導護工作,是否為教師的義務或責任,此為爾來教師提出之疑義,針對此,教育部提出三點說明表示:
1.教師幾十年來基於愛護學生,自發自動從事導護工作,教育單位特予致謝,而此基於愛心之付出也是數十年來教育的優良傳統。
2.事實上,法律上並無明定教師擔任導護之義務,但因基於愛心而協助,若發生事故,對教師而言,甚感遺憾之外,卻要負事故之連帶責任,使教師備感壓力,此問題確實值得重視。
3.未來,對於交通導護相關事宜,將請地方政府與教師會、家長會再協調研議,取得各方的共識,以解決照顧學童之安全問題。
2021-12-02【全教產新聞稿】【老師擔任校外交通導護又被撞】【全教產:老師回歸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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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30【聯合新聞網】班班有冷氣補助不一 教育部急納特教班
班班有冷氣補助不一 教育部急納特教班
2021-11-30 聯合報 / 記者潘乃欣/台北報導
教育部宣布明年二月前落實高中以下學校「班班有冷氣」,且冷氣電費由政府補助。但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昨揭露,多個縣市只補助普通教室冷氣電費,不補助特教班、專科教室,質疑難道特教生比較「細漢」,不滿該政策只做半套。
教育部國教署昨回應,已納入集中式特教班和專科教室使用需求,將用明年度行政院一般性補助款支應。行政院主計總處也已通知各縣市,將這筆費用編入學校年度預算。
另全教產說,教育部電費補助只限學期中的五、六、九、十月上課日共八十八天,若提早四月變熱,或高溫延續到十一月,或是暑假舉辦輔導課,就要使用者支付電費。國教署說,教育部有額外補助每校增加二成電費額度,讓各校彈性運用;暑假若辦理夏日樂學、學習扶助計畫等教育部補助的班別,也有額外補助。
https://udn.com/news/story/6885/5925810
2021-11-30【聯合新聞網】班班有冷氣補助不一 教育部急納特教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