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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11-08【中央社】 全教產籲放寬中小學教師兼職 教育部:審慎評估

    全教產籲放寬中小學教師兼職
    教育部:審慎評估


    2022/11/8 19:44(中央社記者陳至中台北8日電)
     
    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今天指出,「公務員服務法」已放寬公務員兼職,教師兼職也應放寬,且不能獨厚大專。教育部則表示,正審慎評估中,會考量教師兼職與學生受教權的平衡。

    全教產今天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指出,「公務員服務法」已修正公務員兼職規定,公務員在不妨礙本職情形下,於法定工作時間以外,可從事非經常性、持續性的工作,利用個人才藝表現獲取適當報酬。

    全教產理事長林碩杰表示,未兼行政職務的教師完全不是公務人員身份,教育部理應循公教分途的原則,鬆綁這類教師的限制。

    林碩杰也提到,教育部多年來禁止基層教師兼職,卻又開放大專教師兼職公司董事等,這樣的「大小眼」不合公平正義。

    教育部今天晚間以文字回應中央社指出,因應「公務員服務法」修正,目前正研擬適度放寬公立各級學校專任教師及兼任行政職務教師的兼職規定,包括增訂教師可於下班時間依個人才藝表現、智慧財產權及肖像權等,獲取適當報酬等。

    不過教育部強調,教師仍不能到校外從事補習及家教等教學活動。對於全教產質疑兼職規範較優厚大專教師。教育部解釋,專科以上教師在寒暑假期間的兼職時數上限,由各校自訂,是考量將學術研發能量挹注國內產業的實際需要。

    教育部表示,中小學教師於寒暑假期間兼職時數等規範,目前正蒐整各地方政府、相關團體及學校意見,會在不影響教師本職工作的前提下,兼顧教師兼職及學生受教權益的平衡,審慎研議和評估。(編輯:陳清芳)1111108


    https://www.cna.com.tw/news/ahel/202211080320.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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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11-08【全教產新聞稿】 【公務員服務法未限制公立學校未兼行政教師兼職】 【教育部拒公教分途、獨厚大專教師兼職】 【全教產:教師兼職應公教分途】 【全教產:教師兼職不應分大小漢、應平等對待】

    【公務員服務法未限制公立學校未兼行政教師兼職】
    【教育部拒公教分途、獨厚大專教師兼職】
    【全教產:教師兼職應公教分途】
    【全教產:教師兼職不應分大小漢、應平等對待】


    發稿單位/新聞聯絡人: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理事長 林碩杰


    立法院三讀通過的公務員服務法第26條明白指出:「公立學校兼任行政職務教師不適用第十四條及第十五條規定;其經營商業、執行業務及兼課、兼職之範圍、限制、程序等相關事項之辦法,由各該主管機關定之。」

    公務員服務法已修正公務員兼職規定,明定公務員在不妨礙本職情形下,於法定工作時間以外,從事非經常性、持續性之工作,利用個人才藝表現獲取適當報酬,並得就其財產之處分、智慧財產權及肖像權之授權行使,獲取合理對價。而公立學校兼任行政職務教師兼職辦法,則授權教育部(主管機關)另定之。但是公立學校未兼行政教師則隻字未提,理應循公教分途之原則,開放未兼行政教師兼職之限制,但是從教育部的草案,發現竟比公務人員更嚴格。

    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全教產】表示教育部多年來禁止基層教師兼職,卻又開放大專教師兼職公司董事,不合公平正義。長期以來,教育部乃透過「公立各級學校專任教師兼職處理原則」,禁止基層教師兼職,從處理原則第七條第二項:「專科以上學校教師於寒暑假期間之兼職時數得由各校自訂兼職時數上限規範,不受前項規定限制。」可知,大學教師寒暑假期間之兼職時數可說是不受限制,從第八條第二項可知大學教師兼職費上限不受支給規定之限制。中小學教師則無同等對待,原來教師兼職處理原則有分大小漢。

    年金改革後退休金大減,但退撫基金仍然籠罩於用罄之危機,教育人員退休金岌岌可危,近年調薪幅度亦跟不上通膨及提撥率調高的腳步,教師若未雨綢繆先行自食其力,於法定工作時間以外兼職,為自己的退休金打算,教育部為何要限制重重呢?【全教產】於109年即函詢教育部及縣市政府有關教師應開放兼職一案,以便教師針對退休金縮水、通膨等因素進行因應,竟全遭拒於門外。

    依據銓敘部及教育部資料,政府針對112年個人專戶制新基金目前只有規劃至85歲,112年起新進教師之退休金個人帳戶制至85歲之後恐已用罄,故開放兼職禁令,舉凡「非上班時間、非經常性、非持續性、且未影響本職之工作」,均應開放,以便教師及早準備85歲之後之退休金。

    世界人權宣言第1條明白揭示:「人皆生而自由,在尊嚴及權利上均各自平等……」。大法官第603號解釋更明白指出:「維護人性尊嚴與尊重人格自由發展,乃自由民主憲政秩序之核心價值。」憲法保障基本人權,對於每一組織構成社會之個人,確保其自由與生存,最主要之目的即在於以維護人性尊嚴。釋字第404號解釋:「憲法第15條規定人民之工作權應予保障,故人民得自由選擇工作及職業,以維持生計。」吳庚大法官曾於該號解釋中所提之不同意見書,對於工作權之保障範圍有所描述:「工作權之保障範圍應為:(一)凡人民作為生活職業之正當工作,均受國家之保障,且屬工作權之核心部分。(二)人民有選擇工作及職業之自由,國家不得違背個人意願強迫其就業或工作。(三)取得各種職業資格者,其職業活動範圍及工作方法之選擇,亦受憲法之保障,法律或各該職業之自治規章雖得加以規範,但均不應逾越必要程度。」而且,現行「勞動基準法」並未剝奪勞工兼職之權利;教育部應停止侵犯基本人權,限制教師不得兼職,停止不合時代潮流、且違反平等權原則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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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11-02【自由時報】 全教產批教師未打滿3劑須週週快篩 教長:校園防疫與指揮中心一致

    全教產批教師未打滿3劑須週週快篩
    教長:校園防疫與指揮中心一致


    2022/11/02 09:35 〔記者林曉雲/台北報導〕

    教育部自11月7日推行武漢肺炎(新型冠狀病毒病,COVID-19)校園防疫新制,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今發聲明質疑,教師未打滿3劑須週週快篩 ,學生接種未滿3劑卻不用週週快篩,對教師是不平等之對待。

    對此,教育部長潘文忠今赴立法院教文會前受訪表示,對於未打滿3劑教師之快篩要求,屬於指揮中心對24種對象的規範之一,校園防疫措施與指揮中心的規範一致,整體防疫朝向正常生活和學習方向,考量學生受教權和教師工作負荷,教育部與指揮中心隨時保持聯繫調整。

    全教產理事長林碩杰表示,教育部公布11月7日起,「校園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調整防疫措施QA」,防疫規定調整包括自11月7日起,學校得視場域性質(游泳池、室內各場館、餐廳、宿舍等)及活動需要,自行決定體溫量測等健康監測方式,亦即不再強制規定「學生進校門須體溫監控」,之前許多老師反應自己家中小孩沒時間照料、卻須配合學校規定提早至校門口作公德,如今新制讓許多基層老師有喘息機會,不用再每天早上提早上班至校門口量測學生體溫或額溫。

    但林碩杰質疑,11月7日新制仍要求學校教師接種未滿3劑者須週週快篩,學生接種未滿3劑者卻不用週週快篩,當初學生尚未接種疫苗時,指揮中心應是基於保護學童之理由,遂要求學校教師接種未滿3劑者須週週快篩,但如今12歲以上學生已接種3劑,時空已不同,教師卻仍被要求週週快篩。

    林碩杰表示,有基層老師向全教產反映指,憲法有規定人民有納稅、服兵役、受國民教育之義務,但並無接種疫苗之義務,且mRNA疫苗之安全性已遭質疑,尤其12歲以下學生接種並未滿3劑且不用週週快篩,但是接種未滿3劑的教師卻須週週快篩,有擾民之嫌,且對師生有不平等對待。


    https://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4109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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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11-02【全教產新聞稿】 【教育部11月7日防疫新制:教師未滿三劑須週週快篩 】 【學生接種未滿三劑者不用週週快篩 】 【全教產:不平等對待?】

    【教育部11月7日防疫新制:教師未滿三劑須週週快篩 】
    【學生接種未滿三劑者不用週週快篩 】
    【全教產:不平等對待?】


    發稿單位/新聞聯絡人: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理事長 林碩杰


    教育部於昨日公布11月7日起「校園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調整防疫措施QA」。防疫規定調整包括:自111年11月7日起,學校得視場域性質(游泳池、室內各場館、餐廳、宿舍等)及活動需要,自行決定體溫量測等健康監測方式。也就是說不再強制規定「學生進校門須體溫監控」,之前許多老師反應自己家中小孩沒時間照料、卻須配合學校規定提早至校門口作公德,如今新制讓許多基層老師有喘息機會,不用再每天早上提早上班至校門口量測學生體溫或額溫。

    但是,11月7日新制仍要求學校教師接種未滿三劑者須週週快篩,學生接種未滿三劑者卻不用週週快篩。

    其實,當初學生尚未接種疫苗時,指揮中心應是基於保護學童之理由,遂要求學校教師接種未滿三劑者須週週快篩,但如今12歲以上學生已接種三劑,時空已不同,教師卻仍被要求週週快篩。

    有基層老師向【全教產】反應,憲法有規定人民有納稅、服兵役、受國民教育之義務,但並無接種疫苗之義務,且mRNA疫苗之安全性已遭質疑,尤其,12歲以下學生接種並未滿三劑且不用週週快篩,但是接種未滿三劑的教師卻須週週快篩,有擾民之嫌,且對師生有不平等對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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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11-01【自由時報】 確診師得抱病線上教學或自付代課費 中山附中:人事費吃緊

    確診師得抱病線上教學或自付代課費
    中山附中:人事費吃緊


    2022/11/01 19:29 〔記者方志賢/高雄報導〕

    中山大學附屬國光高中教師投訴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指教師確診武漢肺炎(新型冠狀病毒病,COVID-19)居家隔離7天,學校核予公假但課務需自理,造成教師確診仍需抱病線上教學,不然就得自付代課費。對此國光高中表示,疫情發生後陸續28位老師確診,其中26人線上教學,僅2位老師要求7天公費代課,學校考量人事費吃緊,只能支付3天,目前仍與老師溝通中。

    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表示,根據教育部「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管理指引」,教職員工為確診個個,請公假,教師遺留課務由學校協助排代。高市各級學校皆遵照教育部指示辦理,確診教師居隔7天可公假派代,所遺課務以學校人事費支應,唯獨國光高中不甩教育部防疫指引,苛求確診老師強制居隔7天需抱病線上教學,不然就要自付代課費。

    全教產說,國光高中有老師確診連3天發高燒40度、第4天沒聲音,還要硬撐著不舒服的身體規畫非同步課程,回學校還接到教務處調課單要求補上「上週請假的課」,不然就要付代課費。

    全教產說,該校目前仍要求確診老師一律線上授課或學校調課之後回校再上或請其他老師代課後被要求自付代課費。這樣違反中央法令的作為仍在持續進行中。

    全教產呼籲國光高中應依法行政,停止曲解教育部法令並苛刻對待員工的行為,也應妥善處置先前錯誤解讀的防疫請假原則,還確診教師一個公道。

    對此國光高中教務處表示,學校陸續有28位老師確診,其中26位老師線上教學,2位老師公假請代課,確診請假7天,扣掉2天休假日,實際上課日5天,考量學校人事費吃緊,幫忙支付其中3天代課費。

    國光高中強調,教育部指引規定老師確診,請公假,遺留課務由學校協助排代,而非由學校派代,如果是派代,代課費就由學校支付,但排代則幫忙安排課務,代課費並非全由學校支付。


    https://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4108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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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11-01【全教產新聞稿】 【國立中山大學附屬國光高級中學陳修平校長違反中央法令】 【苛求確診老師抱病線上教學或自付代課費】

    【國立中山大學附屬國光高級中學陳修平校長違反中央法令】
    【苛求確診老師抱病線上教學或自付代課費】


    發稿單位/新聞聯絡人
    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秘書長劉亞平
    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教學部主任何耿旭


    【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接獲國立中山大學附屬國光高級中學教師反映,校內教師若感染Covid-19確診而強制居家隔離,教務處告知可核予公假但課務需自理,造成教師確診仍需抱病線上教學,不然就得自付代課費。

    經查教育部「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管理指引」(110年8月17日~111年10月28日共10次修正),第捌款第二條第一點敘明「教職員工為確診個案,請公假,教師遺留課務由學校協助排代」。高雄市各級學校皆遵照教育部指示辦理,確診教師強制居家隔離七天可公假派代,所遺課務以學校人事業務費支應,唯獨國立中山大學附屬國光高級中學【陳修平校長】不甩教育部防疫指引,苛求確診老師強制居家隔離七天需抱病線上教學,不然就要自付代課費。

    一位國立中山大學附屬國光高級中學確診的老師 ,頂著確診連續三天發高燒40度、第四天沒聲音,還要窮於應付學校的無理要求!該位老師在確診時硬撐著極不舒服的身體規畫非同步課程,想不到回學校後,竟然還接到教務處調課單要求補上「上週請假的課」,不然就要付代課費。被學校搞到如此卑微的老師只好犧牲個人權益改請病假,該校人事主任提醒該位老師說「校長有最後的裁量權」,該教師也擔心學校不核准病假。

    國立中山大學附屬國光高級中學老師反應,學校目前為止確診而強制居家隔離七天的教師,都被校方要求一律線上授課或學校調課之後回校再上或請其他老師代課後再被要求自付代課費。這樣違反中央法令的作為仍在持續進行中。

    不知道國立中山大學【鄭英耀校長】是不是也是違反中央法令要求大學端的確診教師強制居家隔離時必須抱病線上教學?不然國立中山大學附屬國光高級中學【陳修平校長】怎會不甩教育部防疫指引,獨步全台灣苛求教師需抱病線上教學?

    【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呼籲國立中山大學附屬國光高級中學陳修平校長,陳修平校長曾當過台南市教育局長,應該熟知行政法規並依法行政,應立即停止曲解教育部法令並苛刻對待員工的行為,也應妥善處置先前錯誤解讀的防疫請假原則,還確診教師一個公道,為教育職場留下好的教育典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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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10-31【自由時報】私立嘉陽高中砍教師薪資 全教產質疑台中市教育局無作為

    私立嘉陽高中砍教師薪資
    全教產質疑台中市教育局無作為


    2022/10/31 09:15 〔記者林曉雲/台北報導〕

    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今發聲明質疑,對於辦學不佳的私立高中職之處理,五都均毫無動靜,理事長林碩杰表示,以台中市為例,私立嘉陽高中多年來因財務顯著惡化,教師之薪資遭設上限,超過的一律砍掉,且教師之基本鐘點竟從16節一路增加到21節,教師長期在做功德,全教產所屬之地方工會向教育局反應均石沉大海。

    林碩杰表示,教育部日前於「教育部第一屆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退場審議會」審議高雄縣私立旗美高級商工職業學校、嘉義縣私立同濟高級中學等2校,皆以財務惡化問題,認定為專案輔導學校,並給予2年改善期限。

    對於國教署長彭富源表示,兩校每月可用資金無法維持3個月現金支出,皆已超過24個月,借貸清償也出問題,其中一校還讓教師薪水與學校「同舟共濟」,因此認定為專輔學校,將給予2年改善期,若屆期仍未改善,將被解散董事會強制退場。

    至於目前直轄市5都(台北市、新北市、桃園市、台中市、高雄市)的私立高中職,是由直轄市政府管轄,依據私校退場條例,這些學校將由直轄市政府自行召開退場審議會審議。

    林碩杰表示,雖然彭富源公開指出,希望地方政府盡量在明年5月前都能處理好,但全教產認為這是天方夜譚,嘉陽高中就是顯著例子,台中市政府教育局即毫無作為。


    https://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4106868
     


    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今發聲明質疑,理事長林碩杰表示,私立嘉陽高中多年來因財務顯著惡化,教師之薪資遭設上限,超過的一律砍掉,
    且教師之基本鐘點竟從16節一路增加到21節,全教產所屬之地方工會向台中市教育局之反應均石沉大海。(全教產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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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10-31【全教產新聞稿】 【教育部:審議認定旗美商工、同濟中學為專案輔導學校】 【國教署長:地方政府五都明年5月前都能處理好】 【全教產:天方夜譚?】

    【教育部:審議認定旗美商工、同濟中學為專案輔導學校】
    【國教署長:地方政府五都明年5月前都能處理好】
    【全教產:天方夜譚?】


    發稿單位/新聞聯絡人: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理事長 林碩杰


    教育部日前於「教育部第一屆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退場審議會」審議高雄縣私立旗美高級商工職業學校、嘉義縣私立同濟高級中學等2校,結果皆以財務惡化問題,認定為專案輔導學校,並給予2年改善期限。國教署長表示,兩校每月可用資金無法維持三個月現金支出,皆已超過24個月,借貸清償也出問題,其中一校還讓教師薪水與學校「同舟共濟」,因此被認定為專輔學校,將給予兩年改善期,若屆期仍未改善,將被解散董事會強制退場。

    目前直轄市5都(台北市、新北市、桃園市、臺中市、高雄市的私立高中職,是由直轄市政府管轄,依據私校退場條例,這些學校將由直轄市政府自行召開退場審議會審議;雖然教育部退審會發言人彭富源署長公開指出,希望地方政府盡量在明年5月前都能處理好,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認為這是天方夜譚。

    對於辦學不佳的私立高中職之處理,五都均毫無動靜,以臺中市為例,嘉陽高中多年來因財務顯著惡化,教師之薪資遭設上限,超過的一律砍掉(如附表),且教師之基本鐘點竟從16節一路增加到21節,教師長期在做功德,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所屬之地方工會向教育局之反應均石沉大海。

    臺中市嘉陽高級中學對校內教師之發薪方式於109年12月一度改為發遠期支票,後經抗議才免於影響受雇者權益,但當時校方財務顯著惡化之窘狀已畢露無遺,更傳出數千萬校舍貸款之還款已捉襟見肘。臺中市嘉陽高中教師之薪資遭無厘頭減降、教師學術研究變更未依教師待遇條例第17條規定與教師或工會達成協議、專任教師晉級方式及俸額皆未比照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規定辦理等,臺中市政府也都知情,卻都消極處理。

    由於私立高中職過去並沒有「專案輔導」制度,若校務發展不佳,僅會被列為「轉型輔導學校」,且未具強制力,但如今若學校確實符合「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退場條例」第6條第1項第1款「財務狀況顯著惡化,已有不能清償債務之事實或嚴重影響校務正常營運」,臺中市政府及教育局就應依規定處理,而非只忙於選舉,卻棄學校師生之權益於不顧,期盼教育部儘速督促臺中市在內的直轄市5都對於轄內經營不善之私立高中職應於年底前啟動各項該有的機制,畢竟選前不處理、選後遙遙無期,所謂「明年5月前都能處理好」,恐真成為天方夜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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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10-28【中央社】 教保費112年增為2千元 全教產盼與幼教師同工同酬

    教保費112年增為2千元
    全教產盼與幼教師同工同酬


    2022/10/28 10:50 中央社記者陳至中 台北28日電

    行政院院會27日通過「少子女化對策計畫」,明年起幼兒園教保員的教保費增加為2000元。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今天呼籲應增到3000元,與幼教師的導師費一致,達到「同工同酬」。

    行政院會昨天通過,民國112年1月起育兒津貼和托育補助「不排富」,同時調高公私立幼兒園教保員的教保費,從每人每月新台幣900元,調整為2000元。

    教育部昨天稍晚以文字解釋,民國100年取消軍教薪資所得免稅後,增加的稅收以「課多少、補多少」為原則,以教保員課稅全數回補,計算出每人每月補助900元。這項措施實施10年後,教育部希望給予教保員更多支持,成功向行政院爭取提高到2000元。

    不過全教產今天發出新聞稿,呼籲教保費應再進一步調高為3000元,與幼教師的導師費一致。因為在幼兒園中,幼教師與教保員工作內容都是照顧幼兒,上班時間無異,甚至更長,補貼卻較低,不公平。

    全教產也指出,104年實施的「教師待遇條例」已把導師費法制化,希望教保費也能進一步法制化。

    全教產提到,提高教保費是第一步,接下來仍期盼政府改善幼兒園師生比、減少教師超額問題、補充特教人力、補助課後留園家長負擔費用等,並依不同地區需求盤整公私幼數量,全面提升幼教品質。(編輯:陳政偉)1111028


    https://www.cna.com.tw/news/ahel/202210280050.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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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10-28【全教產新聞稿】 【行政院長:明年起幼兒園教保員教保費提高至2000元】 【提升幼教品質第一步?】 【全教產:同工應同酬】

    【行政院長:明年起幼兒園教保員教保費提高至2000元】
    【提升幼教品質第一步?】
    【全教產:同工應同酬】


    發稿單位/新聞聯絡人: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理事長 林碩杰


    行政院長蘇貞昌日昨於院會拍板自明年起提高幼兒園教保員教保費至2000元。

    為讓托育、教保服務人員無後顧之憂,讓幼兒得到完善的教育及照顧,政府對幼兒園教保員補助,將從每人每月9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2000元;但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全教產】接獲會員反應,目前實務上除職稱不同外,教保員一樣跟幼教師共同分擔教學、行政工作,做的工作都一樣,一樣照顧小孩、一樣盡心盡力,教師的導師費一個月達3000元,為何教保員就只提高至2000元。

    許多在國小附幼服務的教保員,也同時擁有合格教師證,目前在幼兒園內亦均是教師及教保員輪流、協同、分工,其工作內容一樣是照顧3至5歲幼兒、培養學生良好習慣、健全學生身心發展,上班時間也與教師無異,有時甚至更長,但是教保員卻只能領較低的教保費;由於教保員起薪已較低,若連每個月”補貼”的費用卻較低,其實真的非常不公平,兩者做的事情一樣,只是職稱不同,故許多教保員建議讓教保費調整與導師費一致,一視同仁,不要差別待遇。

    此外,104年施行之教師待遇條例已把導師費法制化,改為導師職務加給,但是目前教保費則仍妾身未明,亟待政府進一步將其法制化。

    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全教產】於行政院8月份的少子女化對策計畫平臺擴大會報,及9月份召開的記者會,均有建議政府提高教保費,如今行政院總算跨出第一步,接下來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也再度建議政府降低幼兒園師生比,減少教師超額問題,同時應足量補充特教⼈⼒⽀援(特教助理員)、補助公幼一般生課後留園家長負擔等費用,並暫停增置公立、非營利幼兒園、暫停準公共化幼兒園加入,於盤整公幼數量後,依不同地區之需求來重新調整增設量,使現有⼈⼒資源和硬體設備量能可有效運用,全面提升幼教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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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10-14【NOWnews今日新聞】 教師任選務工作無補假?全教產籲:補假應公假排代

    教師任選務工作無補假?
    全教產籲:補假應公假排代


    2022-10-14 09:38:11 記者李琦瑋/台北報導  

    有關今年11月26日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及憲法修正案之複決案,擔任投開票所選務工作的教師,行政院同意准予補假2日。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今(14)日指出,接獲會員反映,僅台北市、新北市、桃園市、台中市等縣市教師補假的那2天可公假排代,其他縣市教師則須課務自理,即沒課時間方可補休,呼籲全體擔任111年選務工作的教師均能補假2日並公假排代,平衡教師權益。

    全教產表示,這次選舉投票訂於今年11月26日週六舉行,週六本來就是教師的假日,行政院給予2倍補假不為過;由於此次選務包括縣市長、縣市議員、村里長、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長等多項公職人員選舉及憲法修正案之複決案投票,工作堪稱繁重,且壓力負擔沉重,許多學校也都半強迫教師配合擔任選務工作,所以這些教師犧牲假日付出勞務後的補假所遺留課務,理應由學校處理,否則已有多數教師反映許多補假,因沒空補假,累積到最後,既無法換成加班費,只能憑空消失,形成無效補假。

    全教產說,為避免「烏溪以南五星級市長,常常變成有省錢(台語)市長」,全教產呼籲行政院及教育部出面協調,讓所有犧牲假日擔任111年選務工作的教師均能補假2日並公假排代,平衡教師權益,不讓南北教師的勞動條件遭到差別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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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10-14【全教產新聞稿】 【臺北市,新北市,桃園市,臺中市等縣市】 【教師犧牲假日擔任111年選務工作補假2日並公假排代】 【烏溪以南五星級市長=有省錢(台語)市長】 【全教產:過了烏溪,教師無人權?】

    【臺北市,新北市,桃園市,臺中市等縣市】
    【教師犧牲假日擔任111年選務工作補假2日並公假排代】
    【烏溪以南五星級市長=有省錢(台語)市長】
    【全教產:過了烏溪,教師無人權?】


    發稿單位/新聞聯絡人: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理事長 林碩杰


    依據行政院111年5月23日院授人培字第1110001157號函及中央選舉委員會111年5月24日中選務字第1110022505號函,有關今(111)年11月26日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及憲法修正案之複決案,擔任投開票所選務工作之教師,行政院同意比照93年及107年之前例,准予補假2日。

    但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全教產】接獲會員反應:其中只有臺北市、新北市、桃園市、臺中市等縣市教師補假的那2天可公假排代,其他縣市教師則須課務自理,即沒課時間方可補休,並戲稱【過了烏溪,教師無人權?】

    事實上,這次選舉投票訂於今年11月26日星期六舉行,星期六本即屬教師之假日,給予2倍補休並不為過;由於此次選務包括縣市長、縣市議員、村里長、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長等多項公職人員選舉及憲法修正案之複決案投票,工作堪稱繁重,且壓力負擔沉重,許多學校也都半強迫教師配合擔任選務工作,所以這些教師犧牲假日付出勞務後之補休所遺留課務理應由學校處理,否則已有多數教師反應許多補休,因無空補休,累積到最後,既無法換成加班費,只能憑空消失,形成無效補休。

    為避免「烏溪以南五星級市長,常常變成有省錢(台語)市長」,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全教產】呼籲行政院及教育部出面協調,讓所有犧牲假日擔任111年選務工作的教師均能補假2日並公假排代,平衡教師權益,不讓南北教師之勞動條件遭到差別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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