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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05-16【全教產公聽會會後新聞稿】 【教育部學校午餐條例「蒙蔽」眾立委?】 【午餐秘書仍「被兼任」、「被迫作功德」?】 【全教產:午餐秘書改為專任】

    【教育部學校午餐條例「蒙蔽」眾立委?】
    【午餐秘書仍「被兼任」、「被迫作功德」?】
    【全教產:午餐秘書改為專任】

    發稿單位/新聞聯絡人: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理事長 林碩杰

    近幾年食安問題層出不窮,學校午餐食物中毒事件時有所聞,蘇丹色素等事件引起社會各界注目。監察院於108年針對偏鄉小校國中小午餐調查發現諸多缺失,包括食材供應商不願運送食材、低薪招聘不到廚工、離島地區更因無冷藏設備船隻之運送,致廠商提供肉品意願低;學校顧忌家長反彈不願調漲及家長不關心午餐品質,造成午餐費用過低,影響午餐品質等之現象。

    經監察院揭露後,國教署始透過供應鏈整合等解決偏鄉小校食材取得困難、推動聯合採購平臺,增加偏遠或小型學校廚工薪資補助經費應急,此外,教育部亦於108年4月3日以臺教授國部字第1080038686號函於公告「學校午餐條例」草案。

    但是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發現教育部的學校午餐條例「蒙蔽」了所有立委,以致於至少有7個立委提案版本午餐秘書仍由教師兼任,午餐秘書疑似仍走舊路,由教師兼任,而非專任!(見附件)

    教育部的「學校午餐及飲食教育條例」草案,不管是108年行政院審查版或113年修正版的第十二條均仍是:學校應指定專責單位,並指定一人兼任學生午餐執行秘書,負責規劃、設計、推動學生午餐工作。這種學校指定兼任午餐秘書的條文,與現行學校的作法並無二異:許多老師均是「被兼任」、「被迫作功德」。

    長期以來,國中小老師兼任午餐祕書幾乎都是在犧牲奉獻,也被戲稱為「作功德」,負責的工作包括處理驗菜、檢查菜單、監廚、每日食材留樣及拍照上傳、經費核銷、食材招標、開標、廚房衛生管理、廚工招聘、配合環保局做午餐廚餘、配合衛生局聯合稽查、食藥署全國抽查、填寫廚房午餐工作日誌、餐費收支結算表、每月各班級學生繳納午餐費統計表及核對帳目、每學期食材供應商招標等等行政事務,沒有特休假但寒暑假要回校處理公文等,而且兼任午餐秘書之教師既沒有國民旅遊卡、也沒有行政加給等,僅有依據教育部「直轄市縣(市)政府及所屬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辦理學校午餐應行注意事項」第十點:「教師得兼任學校午餐執行秘書,並得以減少授課節數,其相關規定,由主管機關定之。」由各縣市酌減授課節數。

    結果,各縣市針對兼任午餐秘書教師之酌減授課節數,大不相同:
    ●新北市國民小學教師每週授課節數實施要點:教師兼任午餐教師,其每週基本授課節數,比照組長。
    ●新竹縣國民小學教師每週授課節數實施要點:自辦營養午餐24班以下學校教師兼午餐秘書,得再減該員授課節數4節,24班以上學校比照組長授課節數;若採中央餐廚或外包,12班以下,兼任午餐秘書得再減該員授課節數1節,13-24班減2節,25班以上減3節。
    ●苗栗縣國民中小學教師兼任午餐祕書減課標準:自設廚房-公辦公營(有營養師編制)專任教師兼任37班以上得比照主任,36 班以下得比照組長。
    ●彰化縣國民小學教師每週授課節數編排要點:教師兼午餐秘書:自設午餐廚房學校二十四班(含)以下酌減四節、二十五班(含)以上酌減六節、三十七班(含)以上酌減八節、四十九班(含)以上酌減十節、六十一班(含)以上酌減十二節。
    ●南投縣國民中學教師每週授課節數作業規定:專任教師兼任午餐執行秘書,其每週授課節數,比照組長之節數為原則。
    ●雲林縣國民小學教師每週授課節數編排標準:兼任午餐執行秘書35班以下比照組長,36班以上比照主任授課。
    ●嘉義市國民中小學辦理學校午餐工作要點:教師兼任午餐執行祕書之授課,供應午餐班級在三十七班以上者比照主任排課;在三十六班以下者比照組長排課,各校可依實際狀況酌量調整。
    ●臺南市國民小學教師暨兼任行政人員每週授課節數補充規定:自辦午餐廚房學校:教師兼任午餐執行秘書者,其每週授課節數比照組長…。
    ●高雄市市立國民小學教師及兼任行政職務人員每週授課節數編排要點:1.自設廚房,無營養師編制,教師兼辦午餐執行秘書,比照組長排課,2.有營養師編制、被供應或委外辦理營養午餐學校,得設午餐執行祕書1名,並酌減授課 3-4 節。
    ●屏東縣國民中學教師及兼行政職務教師每週授課節數訂定實施要點:午餐秘書酌減2節。屏東縣國民小學教師每週授課節數實施要點:減授一至二節課。
    ●臺中市國民中學教師授課節數編排要點:教師兼任午餐執行秘書,公辦公營或公辦民營設有廚房之學校:比照主任之授課節數編排。臺中市國民小學教師授課節數編排要點:教師兼任午餐執行秘書之授課節數,公辦公營:供餐總班級數(不含附設幼兒園班級數)二十五班以上比照主任之授課標準;二十四班以下比照組長之授課標準。公辦民營、外訂團膳及他校供應學校:比照組長之授課標準。

    由上可知,各縣市針對兼任午餐秘書教師所酌減之授課節數,差異很大,有的比照組長之授課標準,有的又比照主任之授課節數編排,但是不管是比照組長或主任之節數排課,全部都領不到主管加給也沒有特休假,這些國中小老師兼任午餐祕書可說是都在「作功德」,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建議教育部應廢除「直轄市縣(市)政府及所屬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辦理學校午餐應行注意事項」第十點:「教師得兼任學校午餐執行秘書,並得以減少授課節數」之規定,直接增置專任之午餐秘書,並給予主管加給、特休等,若非專任,則應新增午餐主任或午餐組長一職。不要再讓午餐祕書「作功德」,停止「壓榨兼任午餐秘書之教師」!要馬兒好也要給馬兒吃草!

    目前各立法委員提出版本中,僅有登記院總第20號委員提案第11004083號由王育敏、洪孟楷、黃健豪、廖偉翔、羅廷瑋等委員提案的「學校供餐法草案」「第十四條:學校應設置『專任』供餐執行秘書,負責執行學校供餐行政業務並推動飲食教育」提出『專任』供餐執行秘書之草案,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期盼立法諸委員能支持此條文,將午餐秘書改為『專任』以落實學校供餐品質之提升、保障學童之健康與營養,並保障教師之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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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
    提案人:劉建國
    學校飲食教育法草案
    第十條 學校辦理午餐及飲食教育應置學校飲食秘書若干人。
    學校可設置專職飲食秘書,或由具營養及健康知識教師兼任。飲食教育秘書由教師兼任者,學校應依規定減少授課節數,相關規定由主管機關定之。
    學校飲食秘書執掌如下:
    一、籌組學校食育委員會。
    二、統籌規劃學生飲食相關之工作。
    三、學校食材登錄及管理。
    四、廚房設備管理及保管。
    五、學校飲食相關補助之申請。
    六、其他學校飲食之行政業務。

    提案人:郭昱晴
    學校午餐及飲食教育法草案
    第十二條 學校辦理午餐及飲食教育應置學校
    飲食秘書。
    學校可設置專職飲食秘書,或由具營養及健康知識教師兼任。飲食教育秘書由教師兼任者,學校應依規定減少授課節數,相關規定由主管機關定之。
    學校飲食秘書執掌如下:
    一、籌組學校食育委員會。
    二、統籌規劃學生飲食相關之工作。
    三、學校食材登錄及管理。
    四、廚房設備管理及保管。
    五、學校飲食相關補助之申請。
    六、其他學校飲食之行政業務。
    提案人:林宜瑾 賴瑞隆 伍麗華 Saidhai Tahovecahe莊瑞雄 楊 曜
    學校飲食法草案
    第十二條 學校應置飲食執行秘書若干人,負責學校飲食供給業務管理等行政工作。
    前項飲食執行秘書得由學校教職員兼任,學校應依規定減少其授課節數,其相關規定由各該主管機關定之。
    提案人:陳秀寳
    學校飲食法草案
    第十三條 學校應置飲食執行秘書,負責學校飲食供給業務管理等行政工作。
    前項飲食執行秘書得由學校教職員兼任,學校應依規定減少其授課節數,其設置人數及其他相關規定由各該主管機關定之。
    提案人:王鴻薇 邱鎮軍 呂玉玲 黃健豪 
    學校飲食健康促進法草案
    第十條 學校應指定專責單位,並設置供餐執行秘書,負責規劃、設計、推動學校供餐行政業務及協助飲食教育。
    提案人:鍾佳濱
    學校午餐法草案
    第七條 學校應設置供餐執行秘書,負責規劃、設計、推動學校供餐行政業務及協助飲食教育。
    前項供餐執行秘書得由學校教職員兼任,依規定減少其授課節數,其相關規定由各該主管機關定之。
    提案人:台灣民眾黨立法院黨團
    吳春城 黃國昌 黃珊珊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午餐供餐法草案第十條 主管機關及學校應實施供餐食農教育應置執行秘書,負責規劃、設計、推動學校供餐行政業務,與營養師共同辦理食農教育,其設置基準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設置前項供餐執行秘書所需費用,由地方主管機關編列經費支應。

    提案人:馬文君 邱鎮軍
    學校供餐法草案
    第十條 學校應置供餐執行秘書若干人,負責供餐業務管理等行政工作。
    前項供餐秘書得由學校教職員兼任,學校應依規定減少其授課節數,其相關規定由各該主管機關定之。
    提案人:魯明哲 黃健豪 牛煦庭 游 顥 邱鎮軍
    廖偉翔 顏寬恒
    學校供餐法草案
    第十一條 學校應指定專責單位,並設置供餐執行秘書,負責規劃、設計、推動學校供餐行政業務及協助飲食教育。
    提案人:林倩綺 羅智強 廖偉翔 羅廷瑋 徐欣瑩 許宇甄
    學校午餐及營養促進條例草案
    第十三條 中央主管機關應設置專責單位,並至少置營養師二人,統籌規劃全國學校午餐供應與飲食教育業務。地方主管機關應設置專責單位,管理及督導學校午餐及飲食教育相關業務,並至少置營養師二人。離島縣市主管機關應至少置營養師一人。
    提案人:范 雲
    學校供餐法草案
    第十條 學校應指定專責單位,並設置供餐執行秘書,負責規劃、設計、推動學校供餐及飲食教育業務。
    提案人:楊瓊瓔 廖偉翔 黃健豪 蘇清泉 羅廷瑋 牛煦庭 
    學校供餐條例草案
    第九條 學校應設置午餐秘書若干人,負責食材登錄與午餐業務管理等行政工作。
    前項午餐秘書得由教師兼任,學校應依規定減少授課節數,其相關規定,由主管機關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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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05-13【自由時報】3歲專班招不滿可招2歲? 全教產:應該廣增2歲專班

    3歲專班招不滿可招2歲?
    全教產:應該廣增2歲專班






    2024/05/13 10:19 〔記者林曉雲/台北報導〕

     
    3歲專班招不滿,可招2歲?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今發聲明,質疑教育部一直在踩紅線,主張根本解決之道應是廣增2歲專班。

    教育部今日下午將召開「幼兒教育及照顧法施行細則」第2條修正草案會議,討論教保服務機構未設置或所設置之2歲專班已無招生餘額,而「3歲專班」尚有餘額者,是否「招收學齡未滿3歲,而於當學年度當月滿3歲之幼兒」。全教產理事長林碩杰表達反對,批評教育部一直在踩紅線,之前是開放未滿2歲可進入2歲專班,如今企圖要開放未滿3歲可進入3歲專班,都對孩子不利。

    林碩杰指出,去年教育部企圖開放「招收3歲以上至未滿4歲幼兒之班級,尚有餘額者,得招收未滿3歲而於當學年度當月滿3歲之幼兒」,即已引起基層教師一面倒反對,近年許多公立幼兒園中大班以「混齡」之名已招收到學齡3足歲(小班)的孩子,接下來若開放學期中招收學齡2足歲的孩子,這種學期中的新生將讓師生都必須從頭開始,彼此恐適應不良,勢必降低教學品質,幼兒園老師若將心力都放在2歲的照護上,而無更多的心力引導中大班的孩子於各領域之發展,對孩子及家長不公平。

    林碩杰表示,3歲專班以上已進入教育階段,2歲專班主要是照護功能,以奶瓶加尿布為主軸,兩個階段目標及內涵均不同,且2足歲的師生比與3足歲的師生比也不同,混齡在一起,原本的幼教老師將非常辛苦,幼教老師的專長是教學、不是當褓姆,兩者師生比也因發展差異而不一樣,人力結構、人數本就不同,教育部急就章地混齡,只為解決2歲專班不足問題,無視各公立幼兒園的遊樂設施、洗手台等均為適用於3至6歲的孩子,缺乏2歲專班才有的基本配備等困境。


    https://news.ltn.com.tw/news/Taipei/breakingnews/4670869
     


    3歲專班招不滿,可招2歲?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今發聲明,質疑教育部一直在踩紅線。 (圖由全教產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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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05-13【全教產新聞稿】 【教育部急於將幼幼班孩子混齡至小班以上】 【幼教師:對孩子不利】 【急就章不是解決「2歲專班不足」的好方法】 【全教產:教育部應廣增「2歲專班」】

    【教育部急於將幼幼班孩子混齡至小班以上】
    【幼教師:對孩子不利】
    【急就章不是解決「2歲專班不足」的好方法】
    【全教產:教育部應廣增「2歲專班」】

    發稿單位/新聞聯絡人: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理事長 林碩杰

    教育部今天(113年5月13日)下午將召開「幼兒教育及照顧法施行細則」第2條修正草案會議,討論教保服務機構未設置或所設置之2歲專班已無招生餘額,而「3歲專班」尚有餘額者,是否「招收學齡未滿3歲,而於當學年度當月滿3歲之幼兒」。

    對此,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表示反對。教育部一直在踩紅線,之前是開放未滿2歲可進入2歲專班,如今是企圖要開放開學未滿3歲學期中可進入3歲專班,但這些都對孩子不利!

    去年教育部企圖開放「招收三歲以上至未滿四歲幼兒之班級,尚有餘額者,得招收未滿三歲,而於當學年度當月滿三歲之幼兒」,即已引起基層教師一面倒的反對。

    近年來由於許多公立幼兒園中大班以「混齡」之名已招收到學齡3足歲(小班)的孩子,接下來若開放學期中招收學齡2足歲的孩子,這種學期中的新生將讓師生都必須從頭開始,彼此恐適應不良,這樣的作法勢必也降低教學品質,幼兒園老師若將心力都放在2歲的照護上,而無更多的心力引導中大班的孩子於各領域之發展,對孩子、對家長,其實是不公平的。

    由於3歲專班以上已進入教育階段,而2歲專班則主要是照護功能,以奶瓶加尿布為主軸,兩個階段目標及內涵大異其趣;而且2足歲的師生比與3足歲的師生比截然不同,混齡在一起,原本的幼教老師將非常辛苦,幼教老師的專長是教學、不是當褓姆,兩者師生比也因為發展差異本來就不一樣,人力結構、人數本就不同,教育部如此急就章地混齡,只為解決2歲專班不足的問題,相當不智!

    目前各公立幼兒園的遊樂設施、洗手台等均為適用於3至6歲的孩子,缺乏2歲專班才有的基本配備,有老師反應:光一個溜滑梯那麼高,你敢讓一個2歲孩子使用嗎?

    其實,目前幼兒教育及照顧法施行細則第2條第2項:「幼兒於前項日期尚未滿二歲,而於當學年度滿二歲之當月時,尚有缺額之教保服務機構,得予招收。」已有疑慮並潛藏風險,難道「未滿二歲」的孩子到混齡的班級後不會有孩子安全問題所造成的行政、刑事、民事責任?教育部未來推動的「未滿3歲」的孩子到3歲以上的班級呢?教育部如此把教育階段及照護階段的混齡方式,難道只為解決2歲專班不足問題,實在不可取。

    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表示,如果政府有空間能夠給基金會廣辦非營利幼兒園,「為什麼政府不願意善加利用既有的空間,改建成2歲專班?」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質疑是因為政府不願負擔增設公幼班級所需聘用的幼教老師薪資、年終獎金、退休金等。教育部沒有配套、沒有設備、沒有環境、沒有人力,卻強要幼兒園買單,是為難這些教保服務機構了,而且,家長能接受嗎?用混齡取代專班是政府的模糊政策,但為了解決2歲專班不足的問題,竟讓配套措施不見蹤影,且要幼兒園承擔後續責任,教育部下錯藥方勢必將損及3歲以上孩子及其家長的權益。最後,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建議教育部廣增「2歲專班」、並將三歲1:12、兩歲1:8的師生比再降低至1:10與1:6,這樣的教保品質才能達到三贏的局面、也可解決相關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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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05-03【自由時報】特教助理員加班僅時薪183 全教產籲提高

    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舉行「血汗特教助理員,時薪183,找嘸人!全教產:下班時段應先調高」記者會。(記者劉宛琳攝)

    特教助理員加班僅時薪183
    全教產籲提高






    2024/05/03 14:50 〔記者劉宛琳/台北報導〕

     
    為協助雙薪家庭父母安心就業,許多縣市推行著延長公幼照顧服務至下午6時,並針對身心障礙幼兒等有提供免繳費之福利。不過,有基層教師反應,下班時段)找不到特教學生助理員,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認為原本下班時段時薪僅183元,沒有誘因,應該提高時薪,以確保延托品質。

    全國教育產業工會理事長林碩杰表示,公幼課後延長照顧時段目前最大的問題是來自於特生,尤其是過 動、情緒障礙傾向或其他中重度特生更需要個別照顧,由於一位老師無法同時照顧特生和一般生,一定要申請課後特教學生助理員。

    林碩杰表示,特教學生助理員資格之規定嚴苛,職前還要取得36小時的特教課程訓練,但因屬下班時段,其鐘點費卻僅有183元(基本工資時薪),根本沒人願意來,若找無任用資格的人員擔任,恐又產生更多問題,所以目前面臨最大的問題就是找不到人。

    林碩杰表示,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強烈建議教育部提高特教學生助理員時薪,除解決燃 眉之急外,亦應有各項配套措施,以確保延托時段之照顧品質及學生之人身安全。

    國民黨立委羅廷瑋表示,特教孩子越來越多,特教老師相對應承擔的責任越來越多,但薪資卻低於長照員,那去做這個不如去做長照,幼兒園的特教助理員薪資更低,加班時薪183元真的夠嗎?難道幼兒園的特教學生就要被放棄嗎?他呼籲教育部提高時薪,幼兒園實在等不下去,慢一天實施都可能讓特教助理員因壓力和物價通膨轉業,影響孩子的權益。

    https://news.ltn.com.tw/news/Taipei/breakingnews/46613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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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05-03【全教產新聞稿】 【幼兒園課後延托是縣市長政績?】 【血汗特教助理員,時薪183,找嘸人!】 【全教產:下班時段應先調高】

    【幼兒園課後延托是縣市長政績?】
    【血汗特教助理員,時薪183,找嘸人!】
    【全教產:下班時段應先調高】

    發稿單位/新聞聯絡人: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理事長 林碩杰

    為協助雙薪家庭父母安心就業,許多縣市長搶著以延長公幼照顧服務為政見或政績,許多縣市公幼的課後照顧(延托)時間延長至下午6時,有的甚至到晚上7時,且針對身心障礙幼兒等有提供免繳費之福利。但是,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接獲基層教師反應,下班時段(4時至7時)找不到特教學生助理員,對於延托時段之品質及學生安全深感憂心。

    高雄市陳老師表示上班時段(8時至4時)的特教學生助理員本身常常就是家長或是愛心媽媽,放學時間他們也就跟著下班或帶孩子回家,課後照顧時段找不到特教學生助理員是各校長期以來心中的痛,尤其下班時段時薪只有183元,找嘸人是常有的事,認為至少要有245元(基本時薪的1.33倍)以上才比較有可能找到人。

    臺中市吳老師表示,時薪183真的找不到下班時段的特教學生助理員。最後只好被迫找校內的廚工或工友,經過特殊教育助理人員職前36小時研習、及9小時特殊教育知能研習才取得資格,但也是經過千拜託萬拜託才有,因為時薪183元實在是找不到人。

    台南市楊老師也表示找不到下班時段的特教學生助理員,處理方式是由園內教保服務人員擔任,但是鐘點費只有183元,而不是400元,而且此種方式只有中大型園所才會有多餘人力,小型園所仍是苦不堪言。

    經查許多公幼家長因為第二胎免學費、免代辦費,一學期繳275元(學保和家長會費),課後延長照顧一小時35元、一學期約7000元,可延到6點放學,家長覺得是值得的,頗有意願就讀(白天正規時間,幾乎不用錢,只算課後)。但是,公幼課後延長照顧時段目前最大的問題是來自於特生,尤其是過動、情緒障礙傾向或其他中重度特生更需要個別照顧,由於一位老師無法同時照顧特生和一般生,一定要申請課後特教學生助理員。

    特教學生助理員資格之規定嚴苛,職前還要取得36小時的特教課程訓練,但因屬下班時段,其鐘點費卻僅有183元(基本工資時薪),根本沒人願意來,若找無任用資格的人員擔任,恐又產生更多問題,所以目前面臨最大的問題就是找不到人。

    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強烈建議教育部提高特教學生助理員時薪,除解決燃眉之急外,亦應有各項配套措施,以確保延托時段之照顧品質及學生之人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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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05-02【中時新聞網】代課老師投勞保勞動節卻沒假 教團點名2機構是罪魁禍首

    代課老師投勞保勞動節卻沒假
    教團點名2機構是罪魁禍首






    2024/05/02  10:55  中時 李侑珊

     
    5月1日勞動節已過,不少代理代課老師認為,自己與一般勞工一樣投保勞保,無法接受勞動節當天不能放假。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以下簡稱全教產)表示,勞動部及教育部是罪魁禍首,一同剝奪代理代課教師權益所造成。

    全教產說明,經查勞動部的相關規定,發現在公立學校校園內,學校技工、 工友、駕駛、非依公務人員法制進用的臨時人員,均是投保勞保且適用勞基法,但是依教育人員法令進用之編制外教學、研究及專業等人員, 包括代理代課教師等須投保勞保、但卻不適用勞基法,所以 5 月 1 日 勞動節不能放假,明顯一校兩制。

    全教產認為,有關代理代課教師等須投保勞保,卻不適用勞基法之異相,是勞動部及教育部一同剝奪代理代課教師之權益所造成。

    全教產強調,所以不只是5月1日勞動節不能放假,代理代課老師被排除於勞動基準法適用對象之外,遭剝奪之權益,幾乎是罄竹難書,勞動部及教育部就是罪魁禍首,呼籲即將上任的兩位部長對此問題不要再視而不見。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40502001692-260405?chdt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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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05-02【全教產新聞稿】 【一般勞工須投保勞保、適用勞基法】 【代理代課老師須投保勞保、但不適用勞基法】 【又是雙標?也是一校兩制?】 【全教產:不應對校園內具勞保身分者有差別待遇】

    【一般勞工須投保勞保、適用勞基法】
    【代理代課老師須投保勞保、但不適用勞基法】
    【又是雙標?也是一校兩制?】
    【全教產:不應對校園內具勞保身分者有差別待遇】

    發稿單位/新聞聯絡人: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理事長 林碩杰

    5月1日「勞動節」已過,有代理代課老師反應他們與一般勞工一樣投保勞保,但為什麼5月1日「勞動節」不能放假?!

    經查勞動部的相關規定,發現在公立學校校園內,學校的技工、工友、駕駛、非依公務人員法制進用的臨時人員是投保勞保且適用勞基法,但是依教育人員法令進用之編制外教學、研究及專業等人員,包括代理代課教師等須投保勞保、但卻不適用勞基法,所以5月1日「勞動節」不能放假,明顯一校兩制。

    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表示,有關代理代課教師等須投保勞保,但卻不適用勞基法之異相,是勞動部及教育部聯合起來一起剝奪代理代課教師之權益,

    就是因為不適用勞基法,代理教師的工資可以被打折;
    就是因為不適用勞基法,代理教師的年資可不被採計;
    就是因為不適用勞基法,代理教師休假日工作工資也沒有加倍發給;
    就是因為不適用勞基法,代理教師沒有職業災害補償;
    就是因為不適用勞基法,代理教師請假日數遭到差別待遇;
    就是因為不適用勞基法,代理教師沒有特別休假;
    就是因為不適用勞基法,代理教師工作年資時常被中斷;
    就是因為不適用勞基法,代理教師工時常常沒有保障;
    就是因為不適用勞基法,代理教師從沒有領過加班費;

    所以不只是5月1日「勞動節」不能放假,代理代課老師被排除於勞動基準法適用對象之外,遭剝奪之權益,幾乎罄竹難書,勞動部及教育部就是罪魁禍首!!新上任的2位部長不應再視而不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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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04-29【全教產新聞稿】 【臺北市政府:下班後LINE截圖可申請加班費】 【教師下班後與家長的LINE截圖呢?】 【全教產:教育部亦應同意可申請加班費】

    【臺北市政府:下班後LINE截圖可申請加班費】
    【教師下班後與家長的LINE截圖呢?】
    【全教產:教育部亦應同意可申請加班費】

    發稿單位/新聞聯絡人: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理事長 林碩杰

    五一勞動節前夕,臺北市政府又重申去年首創的居家工作勞動條件保障指導原則,保障勞工「離線權」,只要勞工提出下班後LINE截圖,且內容有明確記錄下雇主交辦事情後,員工處理、回傳等時間點,就是明確的加班出勤紀錄,有加班事實,應給加班費。

    通訊軟體現(例如LINE)已成為勞資雙方溝通業務的工具,不過,許多受雇者下班還接到雇主交辦工作的訊息,形成另類加班。一般勞工下班收到雇主訊息都不是很開心,但如果雇主一定要交辦工作,這些就有時間紀錄,來回訊息都有時間,在下班時間做的事,有截圖紀錄就有明確時間是有加班,應給加班費。

    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接獲基層老師反應,通訊軟體(例如LINE)也早已成為親師雙方溝通的工具,而且,許多教師下班後還接到家長的訊息,常需要立刻處理、回應,也是另類加班,由於這些來回訊息都有時間紀錄,既屬下班時間做的事,又已付出勞務,教育部應該要同意學校教師可申請加班費。

    許多非兼行政的老師表示,服務多年從未領過加班費,但的確下班後都還會接到家長的訊息,也常需立即處理、回應,因屬下班時段,應該要視同加班。

    目前六都中僅台北市、台中市有函釋明定教師加班費支給的相關規定,例如:「台北市教育局於110年4月13日北市教人字第1103038862號函,揭示台北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非上班時間奉派出勤之補償機制,明定教師加班費支給相關規定」、「台中市教育局於109年9月23日中市教中字第1090080798號函,揭示台中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例假日公差處理方式,明定教師加班費支給相關規定」。但是,這些明定教師加班費支給的規定,侷限教師於非上班時間奉派、被指派出勤,或者於非上班時間參與教育局辦理的活動,才能申領加班費,其他均只能選擇補休,加班費常是看得到卻領不到。

    中小學導師除了自己的課務之外,還必須在導師時間、學生午餐、午間學生休息和學生打掃等時段,對學生進行教育、指導和輔導,下班後一樣隨時待命要回答學生及家長各類的提問,卻無法支領任何加班費;其中一個原因就是,加班出勤要有打卡或紀錄,但任何1個電磁紀錄應都可以是出勤紀錄,起訖時間應就是加班時間,目前已成為親師間溝通工具的通訊軟體(例如LINE等)也有這些電磁紀錄,即可當作加班時間的證據,教育部應該要同意學校教師可申請這一類的加班費,體恤下班後仍付出勞務的第一線教師,維護教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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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04-29【Yahoo!新聞網】教師下班與家長LINE截圖申請加班費?全教產籲教育部保障「離線權」

    教師下班與家長LINE截圖申請加班費?
    全教產籲教育部保障「離線權」






    2024年4月29日 週一 下午3:50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邱璽臣/台北報導

     
    通訊軟體現已成為勞資雙方溝通業務的工具,不過許多受雇者下班還接到雇主交辦工作的訊息,形成另類加班。為保障教師「離線權」,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今(29)日呼籲教育部,同意「教師下班與家長LINE截圖」,可申請加班費。

    台北市政府重申去年首創居家工作勞動條件保障指導原則,保障勞工「離線權」,只要勞工提出下班後LINE截圖,且內容有明確記錄下雇主交辦事情後,員工處理、回傳等時間點,就是明確的加班出勤紀錄,有加班事實,應給加班費。

    全教產表示,接獲基層老師反應, LINE早已成為親師雙方溝通的工具,許多教師下班後還接到家長訊息,常需要立刻處理、回應,也是另類加班;由於這些來回訊息都有時間紀錄,既屬下班時間做的事,又已付出勞務,教育部應該要同意學校教師可申請加班費。

    目前六都中僅台北市、台中市有函釋明定教師加班費支給的相關規定,例如:「台北市教育局於110年4月13日北市教人字第1103038862號函,揭示台北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非上班時間奉派出勤的補償機制,明定教師加班費支給相關規定」、「台中市教育局於109年9月23日中市教中字第1090080798號函,揭示台中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例假日公差處理方式,明定教師加班費支給相關規定」。

    全教產指出,這些明定教師加班費支給的規定,侷限教師於非上班時間奉派、被指派出勤,或者於非上班時間參與教育局辦理的活動,才能申領加班費;其他,均只能選擇補休,加班費常是看得到卻領不到。

    中小學導師除了自己的課務之外,還必須在導師時間、學生午餐、午間學生休息和學生打掃等時段,對學生進行教育、指導和輔導。下班後,一樣隨時待命要回答學生及家長各類的提問,卻無法支領任何加班費,其中一個原因就是,加班出勤要有打卡或紀錄。

    全教產表示,任何1個電磁紀錄應都可以是出勤紀錄,起訖時間應就是加班時間,目前已成為親師間溝通工具的通訊軟體,例如LINE等也有這些電磁紀錄,即可當作加班時間的證據;教育部應該要同意學校教師可申請這一類的加班費,體恤下班後仍付出勞務的第一線教師,維護教師權益。


    https://ynews.page.link/xmNg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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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04-26【自由時報】拉掉一個澎湖校長後 全教產再點名七美國小校長涉案有罪應下台

    拉掉一個澎湖校長後
    全教產再點名七美國小校長涉案有罪應下台






    2024/04/26 14:21〔記者林曉雲/台北報導〕

     
    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今發聲明表示,澎湖縣外垵國小前校長許有志於今(113)年3月7日被澎湖地方法院宣判有期徒刑1年6月、緩刑4年,在確認有罪判決後,澎湖縣政府竟緊急於3月19日發函宣示許有志仍能參加今年國小校長遴選,全教產揭露後,澎湖縣政府於4月18日公布澎湖縣國中小113學年度校長遴選結果,外垵國小校長終於「換人做」,但涉及同案且被判有罪的陳妍榛,之前從總務主任升為七美國小校長,目前仍穩坐七美國小校長,喊話澎湖縣長陳光復應還給教育清淨的校園。

    全教產理事長林碩杰表示,全教產接獲投書指,在許有志的同一案件中,陳妍榛在案發當時為外垵國小總務主任,但在等候判決期間竟能參加校長遴選並榮升校長,有罪判決出爐後,陳妍榛仍安穩的在七美國小擔任校長,許有志被屏除於校長名單之外,陳妍榛是否也應該一併汰除,這樣才是一個同等的處置。

    林碩杰表示,校長身為一校之長,應有更高的道德標準,擔負學生教育責任的校長,若視法律於無物,行事輕率枉法,如此是要如何能做師生的榜樣、領導學校、導正風氣?澎湖縣長陳光復期許連任及調任校長們營造友善和諧及優質的校園環境,但縣長的清廉口號也要貫徹,不要流於做半套,請澎湖縣長陳光復堅持清廉,一併處理涉貪被判刑確定的校長陳妍榛,還給教育界和離島中離島七美國小一個清淨的校園。


    https://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4653810

     


     

    全教產今再點名七美國小校長陳妍榛涉案有罪應下台。圖為全教產日前於立法院召開記者會,
    質疑澎湖縣外垵國小前校長許有志被判有罪確定竟仍可參加遴選,後來許有志退出遴選。(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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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04-26【全教產新聞稿】 【澎湖縣國小校長遴選許有志遭汰除】 【七美國小陳妍榛校長是漏網之魚?】 【全教產:澎湖縣離島不該成為化外之地?】

    【澎湖縣國小校長遴選許有志遭汰除】
    【七美國小陳妍榛校長是漏網之魚?】
    【全教產:澎湖縣離島不該成為化外之地?】

    發稿單位新聞聯絡人: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

    澎湖縣外垵國小許有志校長於113年3月7日被澎湖地方法院宣判有期徒刑1年6月,緩刑4年。在確認有罪判決後,澎湖縣政府居然緊急於3月19日發函宣示許有志還能參加113年的國小校長遴選。全國教育產業工會揭露後,澎湖縣政府4月18日公布之澎湖縣國民中小學113學年度校長遴選結果,備受外界爭議的外垵國小校長人選終於「換人作」,也塵埃落定。
     
    但是全國教育產業工會馬上又接獲投書,直指在同一案件中目前仍有一位俱備校長身分之陳妍榛校長,在案發當時為外垵國小總務主任,但在等候判決期間竟能參加校長遴選並榮升校長,如今有罪判決出爐後,陳妍榛校長目前還安穩的在七美國小擔任首長,若今天許有志校長被澎湖縣屏除於校長名單之外,陳妍榛校長是否也應該一併汰除,這樣除符合教育部相關規定外,對許有志校長來說也才是一個同等的處置。
     
    一般來說,校長身為一校之長,應有更高的道德標準,擔負學生教育責任的校長,若視法律於無物,行事輕率枉法,如此是要如何能做師生的榜樣、領導學校、導正風氣呢?澎湖縣長陳光復上周期許連任及調任校長們營造友善和諧及優質的校園環境,但縣長的清廉口號也要貫徹,不要流於做半套,請澎湖縣長陳光復堅持清廉,一併處理涉貪被判刑確定的陳妍榛校長,還給教育界和離島中離島七美國小一個清淨的校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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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04-22【全教產新聞稿】 【高雄市甲仙國小借出國參訪之名募款,卻夾帶親友、幽靈團員,假公濟私又擅離職守?】 【全教產:也應列入教育部之「不適任校長樣態」】

    【高雄市甲仙國小借出國參訪之名募款,卻夾帶親友、幽靈團員,假公濟私又擅離職守?】
    【全教產:也應列入教育部之「不適任校長樣態」】

    發稿單位/新聞聯絡人: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理事長 林碩杰

    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陸續接獲不適任校長之陳情案件,這次是高雄市甲仙國小假偏鄉出國參訪之名募款,結果不只夾帶親友出團,假公濟私、出團名單等問題重重,收支還一團亂帳!

    高雄市甲仙國小2023年以日本青森國際教育交流的名義進行募款,但學校的募款收入與支出之總金額出現落差,尤其實際出國人員名單遭爆作假。經查教育部學校教育儲蓄戶網站公告中,甲仙國小的收支明細核銷名單中出現了「張生」計三筆,分別是「6/15支張生國際交流團費(依契約第1次付款)44550元,7/1支張生國際交流(服裝及學用品費用)2500元、7/21支張生國際交流團費(依契約支付尾款)4950元」,但遭踢爆的是甲仙國小前往日本交流之名單中竟完全無姓張的學生,甲仙國小疑似使用「假人頭」進行募款及核銷,教育是百年大計,難道校長作假也堪為學生典範嗎?整體經費之核銷確已啟人疑竇。

    依據「高雄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推動國際教育派員出國案件須知」第八條規定:學生海外交流活動除另有規定或必要者外,國中小學校七名學生配置一名公費公假帶隊人員為原則。但是,爆料者指出「高雄市甲仙國小日本青森食農藝術教育國際交流團名單」,校長帶領主任、家長會長計7人陪同9位學生出國參訪,這竟還不包括其他隨團所夾帶親友的「黑數」,甲仙國小出國參訪計畫隨團人員數量嚴重超出相關規定,其中,甲仙國小校長出國參訪所繳費用竟還比其他人少了一萬元,引發不少猜疑。

    高雄市甲仙國小原本參與出國參訪的學生都是學校指定的人選,名單都是家長會長所帶的繪本團,但經部份家長向會長詢問,質疑為什麼出國的學生只有繪本團,其他如拔河隊等團隊都沒有,甲仙國小遂緊急找了幾位拔河隊學生加入。經查,甲仙國小校方決定募款出國進行國際交流,出國人員都是校內少數人決定,並未有任何公開選拔之標準與程序,亦遭質疑缺乏公平性和透明度。

    爆料者更指出,甲仙國小校長出國參訪竟隨團「夾帶」自己的老公與兒子同行,校長出國是請公假執行公務,竟可以「高調」變成「家庭旅行」,這樣公器私用之行為令人側目。此外,校長身為學校出國參訪領隊,旅途中竟把整團學生放下,擅自離隊與家屬一起去看棒球,罔顧學生安全,根本就是失職。請問教育部,如果這個不列入「不適任校長樣態」,那什麼是不適任校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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