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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04【聯合新聞網】高中教師假日被迫處理國中會考試務 教團轟無限上綱
高中教師假日被迫處理國中會考試務
教團轟無限上綱
2023-05-04 11:47 聯合報/ 記者趙宥寧/台北即時報導
國中會考將於5月20至21日舉行,試務工作緊鑼密鼓進行中,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卻接獲高中教師陳情,部分學校訂定國中會考試務工作輪替辦法,形同強迫教師到校監考或輪值試務工作,導致許多老師連續工作天數達12天、身心俱疲,質疑是因教師不適用勞基法,雇主就可以無限上綱,呼籲教育部積極處理,不該放任各校強壓教職員假日加班。
全教產理事長林碩杰表示,教師法第31條第1項第7款雖明訂「除法令另有規定者外,教師得拒絕參與主管機關或學校所指派與教學無關之工作或活動」,許多學校教師反映,學校竟訂有「國中會考試務工作輪替辦法」,強迫教職員工於法定例假日及休息日到校監考或輪值試務工作,形成變相強迫教師連上12天班,讓學校教職員感到身心俱疲。
根據部分學校國中會考試務工作輪替辦法,除了若遇二等親要會考應迴避,其餘則由全校教師抽籤、排定序號,若排定者無法出席協助會考,須由老師自行尋覓代理人員;也有高中考場是依據校內同仁「依姓氏筆畫」予以排序,並依序聘任為監試人員,若因故無法協助,須在規定時限內自行尋找代理人員。
林碩杰表示,地方教育主管機關先前曾允諾,會監督或糾正各校,但事實上卻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讓此不合理文化和不合法之輪替辦法行之有年,繼續於教育界存在,108課綱實施後,各高中教師平日空堂變成超鐘點,已被超飽超滿,平日超時授課之情況加上假日加班,恐成為壓垮過勞教師的最後一根稻草。
基層老師也反映,每年國中會考前都上演同樣的戲碼,由於學校是透過校務會議訂定國中會考試務工作輪替辦法,不論是以輪替名單推派、或是要各科自己產出名單,都是強迫教師於5月20、21日到校輪值監考等工作,使老師連續工作天數長達12天,這工作明明與教學無關,卻透過校務會議強迫受僱者假日加班,導致教職員身心俱疲。
教育部表示,國中教育會考監試委員以遴聘高級中等學校教職員為原則,也可擴大邀請國小教職員,或其他公務人員擔任監試委員。
教育部表示,支持教師適當休息,也感謝教師們共同協助監試相關工作,如教師有特殊狀況無法擔任,可向考區試務會、考場學校反映調整,教育部也將與各考區承辦地方政府加強宣導。
https://udn.com/news/story/6885/7141549
2023-05-04【聯合新聞網】高中教師假日被迫處理國中會考試務 教團轟無限上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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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04【自由時報】國中會考將登場 全教產:部分老師被迫監考連上12天班
國中會考將登場
全教產:部分老師被迫監考連上12天班
2023/05/04 08:17 〔記者林曉雲/台北報導〕
國中會考將於5月20至21日舉行,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今日表示,全國需要1萬3914名監考人員,全教產接獲許多教師陳情,學校訂定國中會考試務工作輪替辦法,強迫教師於5月20及21日到校監考或輪值試務工作,使許多老師連續工作天數達12天,導致身心俱疲,教師不適用勞基法,雇主(學校)也不應強迫受僱者假日加班。
全教產理事長林碩杰表示,教師法雖明訂:「除法令另有規定者外,教師得拒絕參與主管機關或學校所指派與教學無關之工作或活動。」但許多學校教師反映,學校訂有「國中會考試務工作輪替辦法」,強迫教職員工於法定例假日及休息日到校監考或輪值試務工作,形成變相強迫教師連上12天班,讓學校教職員感到身心俱疲,地方教育局的回應都是表面上說要監督或糾正各校,但事實上卻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讓此不合理文化和不合法之輪替辦法行之有年,繼續於教育界存在,108課綱實施後,各高中教師平日空堂變成超鐘點,已被超飽超滿,平日超時授課之情況加上假日加班,恐成為壓垮過勞教師的最後一根稻草。
林碩杰表示,依勞基法規定,勞工因健康或其他正當理由,不能接受正常工作時間以外之工作者,雇主不得強制其工作。但有學校要求輪到負責監考的老師遇到身體、或個人等因素時,還要自己尋找代理人員,讓許多老師自嘆比不上一般勞工;有的學校則是要求遇到身體、或其他狀況等因素而無法參加的老師,次年一律優先排入監考。
林碩杰指出,基層老師反映,每年國中會考前都上演同樣的戲碼,不斷地啃蝕老師們,呼籲教育部拿出解決方案,學校是透過校務會議訂定國中會考試務工作輪替辦法,不論是以輪替名單推派、或是要各科自己產出名單,都是強迫教師於5月20日及21日到校輪值監考等工作,都使老師連續工作天數長達12日,這工作明明與教學無關,卻透過校務會議強迫受僱者假日加班,導致教職員身心俱疲。
基層老師表示,108課綱實施後,更需要假日休息的時間,且因假日需要接送孩子補習、照顧等,的確無法連上12天班;這件事情本來就不該是教師們彼此之間的壓力,應是教育部或教育局業務,怎麼會變成是老師們的工作或互欠人情的請託,甚至演變成不支持學校行政?教育部或教育局不應放任學校強壓教職員假日加班。
https://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4290376
2023-05-04【自由時報】國中會考將登場 全教產:部分老師被迫監考連上12天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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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04【全教產新聞稿】 【監考之亂? 強迫高中教師連上12天班?】 【高中教師平日過勞 假日又被強迫監考】 【全教產:雇主不應強迫受僱者假日加班】
【監考之亂? 強迫高中教師連上12天班?】
【高中教師平日過勞 假日又被強迫監考】
【全教產:雇主不應強迫受僱者假日加班】
發稿單位/新聞聯絡人: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理事長 林碩杰
國中會考將於5月20至21日舉行,相關試務工作亦緊鑼密鼓進行中,但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接獲許多高中會員陳情,學校訂定國中會考試務工作輪替辦法,強迫教師於5月20及21日到校監考或輪值試務工作,使許多老師連續工作天數達12天,導致教師身心俱疲,難道因教師不適用勞基法,雇主就可以無限上綱嗎?
教師法第31條第1項第7款雖明訂:「除法令另有規定者外,教師得拒絕參與主管機關或學校所指派與教學無關之工作或活動。」,但許多學校教師反應,學校竟訂有「國中會考試務工作輪替辦法」,強迫教職員工於法定例假日及休息日到校監考或輪值試務工作,形成變相強迫教師連上12天班,讓學校教職員感到身心俱疲,地方主管機關(教育局)的回應則都是表面上說要監督或糾正各校,但事實上卻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讓此不合理文化和不合法之輪替辦法行之有年,繼續於教育界存在,108課綱實施後,各高中教師平日空堂變成超鐘點,已被超飽超滿,平日超時授課之情況加上假日加班,恐成為壓垮過勞教師的最後一根稻草。
由於勞基法第42條明白指出:「勞工因健康或其他正當理由,不能接受正常工作時間以外之工作者,雇主不得強制其工作」。但有學校竟要求輪到負責監考的老師遇到身體、或個人等因素時,那位老師還要自己尋找代理人員,讓許多老師自嘆比不上一般勞工;有的學校則是要求遇到身體、或其他狀況等因素而無法參加的老師,次年優先排入監考,不放過任何人?
國中會考監考之亂 強迫教師連上12天班
基層老師反應,每年國中會考前都上演同樣的戲碼,不斷地啃蝕老師們,教育部可否拿出解決方案呢?由於學校是透過校務會議訂定國中會考試務工作輪替辦法,不論是以輪替名單推派、或是要各科自己產出名單,都是強迫教師於5月20、21日到校輪值監考等工作,都使老師連續工作天數長達12日,這工作明明與教學無關,卻透過校務會議強迫受僱者假日加班,導致教職員身心俱疲。
給我休息,其餘免談
基層老師表示,108課綱實施後,更需要假日的時間休息,且因假日需要有人接送孩子補習、照顧等,的確無法連上12天班。整件事情本來就不該是教師們彼此之間的壓力,這本是教育部或教育局的業務,怎麼會變成是老師們的工作或互欠人情的請託,甚至演變成不支持學校行政的套路,教育部或教育局根本不想從根本解決問題,就放任各校強壓教職員假日加班,校長們也樂見老師們乖乖咬牙力挺,然後這個議題竟於教育界年復一年地故事重演。
教育部自108課綱實施後衍生課程、本土語言、雙語教育..等等,卻完全不增加教師人力,老師們已經過勞,竟還強迫假日加班,教育部似乎只期待老師們逆來順受、展現出特有的「奴性」,教育部已符合外界對於慣老闆之定義,此刻應是一個改革會考試務工作的時機,應捅破的是長久以來整個會考監考人員募集困難又廉價的窗戶紙,此刻需要終止此一教育界之亂象,否則年復一年的惡性循環將永無止境,教育部、局的不作為,不應再是由任何一位老師的妥協與犧牲來買單,請教育部長出來面對!
2023-05-04【全教產新聞稿】 【監考之亂? 強迫高中教師連上12天班?】 【高中教師平日過勞 假日又被強迫監考】 【全教產:雇主不應強迫受僱者假日加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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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02【全教產新聞稿】 【OO高工校安人員洩漏是誰舉報驗尿?危及教師人身安全】 【全教產:教育部應建立不適任校安人員處理機制】
【○○高工校安人員洩漏是誰舉報驗尿?危及教師人身安全】
【全教產:教育部應建立不適任校安人員處理機制】
發稿單位/新聞聯絡人: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理事長 林碩杰
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近日接獲教師反應:○○高工學務創新人員(校安人員) 洩漏是誰舉報學生驗尿。
依據教育部各級學校特定人員尿液篩檢及輔導作業要點第四點:建立特定人員名冊:(一)每學期開學日起三週內經導師、校內之任課教師、職員或工友觀察後,依特定人員類別提報特定人員名冊,交由相關業務承辦人(或指定專人)彙整,並召開會議審查,經審查後之特定人員名冊應簽請校長核定。
但基層教師表示各級學校叫導師配合執行此一舉報驗尿任務是危險的工作,依照目前的社會氛圍會陷老師於不義!
據指出,○○高工學列印表格後,2月17日時要各班導師列出符合樣態之學生名單,過2個月,突然秘密叫學生去驗尿,校安人員未通知家長,亦未通知導師,卻很挑釁地跟學生說是你的老師舉報你的,學生轉述予家長後,家長遂將所有憤怒加注於導師身上!
有教師表示,目前豐原高中的案件還在浪尖上,洩漏是誰舉報驗尿的行為是陷老師於危險之中。
教育部各級學校特定人員尿液篩檢及輔導作業要點的本意應是預防毒品進入校園,是基於保護學生的善意,但當全校老師被要求協助調查出符合12種樣態樣態的學生時,老師只是協助,校安人員於執行上若有過失,將陷老師於不義!老師很容易中槍!。
學務創新人員之業務內容包括防制學生藥物、濫用藥物濫用查察等有關安全校園生活之促進維護及危機管理之項目,故若從老師那邊了解到學生符合1 2種樣態,基於保護學生身心健康燈因素要求驗尿篩檢,這類是業務應該要保密,否則以後基層教師誰敢配合執行呢?
教師法第14條指出:教師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應予解聘,且終身不得聘任為教師:..「九、偽造、變造或湮滅他人所犯校園毒品危害事件之證據,經學校或有關機關查證屬實。」
目前部分校園毒品問題嚴重,教師當然不會去偽造、變造或湮滅他人所犯校園毒品危害事件之證據,但當校安人員有意無意洩密時,各級學校叫老師配合執行的舉報驗尿任務將是一項非常危險的工作,誰來保護教師的人身安全呢?目前教育部均有提供補助給各校申請學務創新人力(校安人員),補助金額也達每人新臺幣八十萬元,聘用校安人員後若有陷老師於不義之情況或其他不適任之情事發生,教育部能否擔負起這方面的責任呢?教育部應該速速建立不適任校安人員之樣態及其處理機制,以落實保護學生及促進校園安全之本意。
2023-05-02【全教產新聞稿】 【OO高工校安人員洩漏是誰舉報驗尿?危及教師人身安全】 【全教產:教育部應建立不適任校安人員處理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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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01【聯合新聞網】勞動節公教人員沒放假成「一家二制」 教團啟動修法
勞動節公教人員沒放假成「一家二制」
教團啟動修法
2023-05-01 11:59 聯合報/ 記者趙宥寧/台北即時報導
今年5月1日正逢周一,對多數勞工來說是勞動節連假第三天,但對公教人員而言仍是工作日。教師團體表示,在象徵世界各國勞動者團結的5月1日,公教人員在台灣反而成了局外人,勞動節放假「一家二制」,也形同在懲罰有在學子女的勞工,不能在勞動節當天安心的去慶祝勞動節,與自己的子女共享天倫之樂,呼籲內政部應修改「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
全教產理事長林碩杰表示,軍公教人員同樣是受薪者,同樣付出勞務換取工資,但同樣的節日,在台灣卻有不同待遇,公教人員要正常上班,但適用勞保的員工卻能放假。軍公教與特定專業人士,雖然不適用勞基法,但皆屬聯合國定義下的勞動者,他們對國家、社會付出的心力,與勞基法適用下的勞工,是一樣的。
林碩杰說,五一勞動節只有適用勞基法的勞工放假,勞工父母的小孩卻不能放假,而且還要上學上課,形成「一家兩制」的現象,且勞工家庭的小孩上下學必須由勞工父母接送,這形同在懲罰有在學子女的勞工,不能在勞動節當天安心的去慶祝勞動節,並與自己的子女共享天倫之樂。
林碩杰也說,在公立幼兒園內,教師和幼兒不適用勞基法而不能放假,教保員和助理教保員為契約進用,適用勞基法可放假,但五一勞動節當天,因為幼兒園人力有限,大多數教保員和助理教保員都不敢放假,因為一旦放假,勢必增加其他教師或自動來加班教保員之工作量。
林碩杰呼籲,朝野立法委員應推動修法,讓五一勞動節全國放假一天,不要再出現勞動節放假有「一家兩制」,變相懲罰有在學子女的勞工父母之怪異現象,讓全國受僱者享有更好的勞動條件。
https://udn.com/news/story/6885/7134311
2023-05-01【聯合新聞網】勞動節公教人員沒放假成「一家二制」 教團啟動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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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01【自由時報】勞動節學生要上課 全教產:變相懲罰勞工父母
勞動節學生要上課
全教產:變相懲罰勞工父母
2023/05/01 11:41 〔記者林曉雲/台北報導〕
今天是51勞動節,全國勞工放假一天,學校老師、學生和政府機關人員等均正常上班上課。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今發聲明呼籲,勞動節應全國一致性放假,不要懲罰有在學子女的勞工。
全教產理事長林碩杰表示,勞工父母的小孩不能放假、要上學上課,形成「一家兩制」,因父母接送小孩上下學,形同在懲罰有在學子女的勞工。
林碩杰表示,尤其是公立幼兒園,教師和幼兒不適用勞基法而不能放假,教保員和助理教保員為契約進用、適用勞基法可放假,卻因幼兒園人力有限,大多數教保員和助理教保員都不敢放假,供應營養午餐、幼兒點心的廚房人員也因學生要上課而被迫加班,勞動節的差別式放假,變相懲罰了所有的受僱者。
全教產呼籲立法委員推動修法,讓勞動節可全國放假一天,不要再出現勞動節放假有「一家兩制」,避免變相懲罰有在學子女的勞工父母之怪異現象,讓全國受僱者享有更好更優質的勞動條件。
林碩杰也表示,自從全面週休二日起,「教師節」變成只紀念不放假,並明訂於內政部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中,但政府應該讓教師節放假、將這個節日還給教師,如果教師節仍不能放假,請政府取消教師節,免得教師每年還要自己規劃和慶祝教師節,很尷尬也很累。
https://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4287061
今天是51勞動節,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今發聲明呼籲,勞動節應全國一致性放假,不要懲罰有在學子女的勞工。(全教產提供)
2023-05-01【自由時報】勞動節學生要上課 全教產:變相懲罰勞工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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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01【全教產新聞稿】 【拜託!請不要懲罰有在學子女的勞工!】 【全教產:五一勞動節應全國一致性放假】
【拜託!請不要懲罰有在學子女的勞工!】
【全教產:五一勞動節應全國一致性放假】
發稿單位/新聞聯絡人: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理事長 林碩杰
1889年世界工人運動組織「第二國際」於巴黎召開會議通過將每年的5月1日定為國際勞動節,以紀念芝加哥罷工抗爭的歷史,同時要求各國的勞工共同努力,為八小時工作制而奮鬥。許多國家亦將這一天定為勞動節,但在台灣,勞動節不是全國統一放假的國定假日,而是只有適用勞基法的勞工可以放假一天。此外,由於勞基法定義的勞工中,未涵蓋軍、公、教人員,導致這些族群於五一勞動節無法享有法定假日。事實上,軍公教人員同樣是受薪者,同樣是付出勞務換取工資,但同樣的節日,在台灣卻有不同待遇,公教人員要正常上班,但適用勞保的員工卻能放假。查聯合國對勞動者的定義:「凡勞力、勞心者,皆屬勞工。」舉凡軍公教與特定專業人士,雖然不適用勞基法,但他們皆屬聯合國定義下的勞動者,他們對國家、社會付出的心力,與勞基法適用下的勞工,是一樣的。
五一勞動節的差別式放假,變相懲罰了許多受僱者
五一勞動節,只有適用勞基法的勞工放假,勞工父母的小孩卻不能放假,而且還要上學上課,形成「一家兩制」的現象,且勞工家庭的小孩上下學必須由勞工父母接送,這形同在懲罰有在學子女的勞工,不能在勞動節當天安心的去慶祝勞動節,並與自己的子女共享天倫之樂。
此外,於公立幼兒園內,教師和幼兒不適用勞基法而不能放假,教保員和助理教保員為契約進用,適用勞基法,但五一勞動節當天,因為幼兒園人力有限,大多數教保員和助理教保員都不敢放假,因為一旦放假,勢必增加其他教師或自動來加班教保員的工作量;另外,幼兒的父母是勞基法適用的勞工,也被懲罰當天要乖乖地送幼兒上下學。此外,部分負責學校相關業務之勞工(例如供應營養午餐、幼兒點心之廚房人員)也因學生要上課,被迫加班,無法好好放假來慶祝自己的節日。這時,我們發現五一勞動節的差別式放假,竟然變相懲罰這麼多的受僱者!
全教產呼籲立法委員推動修法:五一勞動節全國放假一天,不要再出現勞動節放假有「一家兩制」,避免變相懲罰有孩子的勞工父母之怪異現象,讓全國受僱者享有更好更優質的勞動條件。
如果教師節不放假,請取消教師節
其次,自從全面週休二日起,「教師節」就變成只紀念不放假,並明訂於內政部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裡,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表示「教師節」也應該要放假,將這個節日實際還給教師,政府起帶頭作用,讓整個社會對老師有更多的尊重,全國教師覺得被尊重也能更努力投入於教學。但是,如果教師節不放假,請取消教師節,基層老師表示:每年都要自己規劃慶祝自己的教師節,覺得很尷尬也很累,教師節當天的主角是教師自己,卻是由不放假的教師自己在張羅各項慶祝活動!
基層老師語重心長地表示:如果教師節不放假,請政府取消教師節。
2023-05-01【全教產新聞稿】 【拜託!請不要懲罰有在學子女的勞工!】 【全教產:五一勞動節應全國一致性放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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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28【全教產會後新聞稿】 【100、107、111年調薪】 【主管加給有調:有、有、有】 【導師加給、特教加給:沒有、沒有、沒有】 【全教產:應符合教師待遇條例,從113年起開始落實】
【100、107、111年調薪】
【主管加給有調:有、有、有】
【導師加給、特教加給:沒有、沒有、沒有】
【全教產:應符合教師待遇條例,從113年起開始落實】
發稿單位/新聞聯絡人: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理事長 林碩杰
人事行政總處及教育部今(28日)召開113年軍公教員工待遇調整議題座談會,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表示,面對物價高漲,薪水不應沒有漲。
以全台連鎖的正忠排骨,去年11月底才調漲,今年4月20日又漲5元,一份炸雞腿便當要105元,也就是調高了至少5%,多家便當價格均進入破百行列,百元便當似乎變成常態,萬物皆漲,但若薪水沒有漲,恐影響養家糊口之薪水階級。
行政院網頁之總體經濟指標,物價方面111年受到俄烏戰爭僵持、極端氣候影響,國際原油及原物料價格大幅上漲,致全年消費者物價指數CPI年增率為2.95%;核心物價(剔除蔬菜、水果及能源後的總指數)上漲2.61%。
111年1月至今,消費者物價指數年增率111年2.95%,112年至3月2.35%,兩者累計已達5.3%。重要民生物資價格變動111年至112年3月累計更已達10.9%。面對物價高漲,調薪已是必然。
針對現職公教人員而言,政府以健全退撫基金財務安全為由,包括現職公教人員在內的退撫基金提撥費率自2021年1月1日起,每年調升1%,由現行12%分3年調整至15%,至行政院宣布2022年1月1日調薪之日,提撥費率已調高2%,所以2022年當時之調薪,因提撥費率調高再加上物價、通貨膨脹等因素,所謂的「調薪4%」恐怕是吃不到。
歷年來行政院針對經濟狀況、物價指數、稅收等因素以核定隔年軍公教人員待遇之調升與否,且包括本俸、專業加給、主管加給都會調;但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發現教師之職務加給有3種,但人事總處只調主管加給,對教師待遇條例視而不見,把導師加給、及特教加給忽略了。
「教師待遇條例」第13條明白指出,職務加給包括:對兼任主管職務者、導師或擔任特殊教育者加給之。政府卻只有調整主管加給,不調導師加給、特教加給。
【全教產】希望政府能重視教師導師加給及特教加給之問題,導師的工作多如牛毛,舉凡:潔牙登記、含氟漱口水登記、環境清潔檢核表、學生身分調查、蟯蟲檢查、尿液檢查、視力追蹤、齟齒追蹤、體重追蹤、書包測重、閱讀認證、輔導訪談紀錄、逐年檢查表、期末評語、參加社團調查、放學路隊調查、營養午餐滿意度調查、各項補助減免調查、運動會、園遊會等學校活動、各項體育競賽、各項語文競賽、升學輔導等,可發現導師除繁重課務,尚有輔導管教、班級經營、親師溝通、行政業務等必須處理或協助;導師帶領班級,處理班級學生事務、直接面對家長,可謂勞心又勞力,特教老師亦然。導師加給應予調漲,目前中小學導師加給每個月3000元,平均一天100元,這樣何止是廉價而已?基層教師表示有學生還笑說:蛤?你比7-11還便宜喔!
此外,已退休人員因年金改革每年要下砍1.5%,現在又面臨通貨膨脹,退休人員是雙砍、「按照物價指數一直上漲,以後我們可能連『包大人』都買不起!」行政院若未隨物價指數調整公教人員月退俸,公教人員的生活水平將在物價上漲日益惡化下,晚年貧困風險將不斷上升,故已退人員也應隨現職人員同步同幅度調高其月退休金。已開發國家都深深瞭解,貧窮老人的增加,會引發社會問題,因此,讓人民擁有穩定的退休收入,讓社會穩定,是政府的責任。所以,讓人民擁有可對抗通膨的退休金,是許多已開發國家的政策。政府既在退休政策制定和推動上,不斷借鏡已開發國家的做法,在退休金調整機制上,應繼續以已開發國家為師,為退休公教人員制定出明確之退休金隨物價指數調整機制,這樣,退休人員才能立足於萬物齊漲之生活環境,免於陷入晚年貧窮之恐懼中。
最後,【全教產】希望政府應該將調薪制度法制化,應採納受僱者的意見,教育部原本承諾的協商機制應該落實,要聽實質受薪人員之心聲,才能做出最合理最適切的決策;尤其,【全教產】希望政府能重視教師導師加給及特教加給之問題,導師帶領班級,處理班級學生事務、直接面對家長,可謂勞心又勞力,特教老師亦然。政府帶頭替軍公教加薪,不但能刺激國內消費、活絡市場,更能起帶頭作用,帶動整體景氣上升。
2023-04-28【全教產會後新聞稿】 【100、107、111年調薪】 【主管加給有調:有、有、有】 【導師加給、特教加給:沒有、沒有、沒有】 【全教產:應符合教師待遇條例,從113年起開始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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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25【自由時報】立院附帶決議要求降特教師生比 全教產:強制入法才可能成真
立院附帶決議要求降特教師生比
全教產:強制入法才可能成真
2023/04/25 14:28〔記者林曉雲/台北報導〕
攸關全國14萬名特殊教育學生的受教權益,立法院教文委員會昨審查完成「特殊教育法」修正草案。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今發聲明表示,教文會針對第12條之分散式資源班、巡迴輔導班師生比,仍未能予以法制化,僅通過附帶決議,要求教育部以5年內達成師生比1比8為目標,現在有更多障礙程度比以前嚴重的學生在普通班,資源班巡迴班師生比應該要寫入母法明定,才能促使降低特教師生一事成真。
全教產理事長林碩杰表示,立法院教文委員昨日完成特殊教育法修正草案,特教預算增加比例及分散式資源班師生比,均未入法,而以附帶決議結案,其中第9條特殊教育預算,也是透過附帶決議,要求教育部應依照未來各教育階段學生數預估值,合理寬編年度特殊教育預算,並逐年增加。
教育部表示,降低師生比於短時間內立法,執行上可能出現困難。但林碩杰表示,民國98年「特殊教育法」立院三讀通過時,作成附帶決議要求「分散式資源班及身心巡迴輔導班,國中以上教育階段每班學生人數應為24人,國小教育階段每班學生人數應為16人,學前教育階段每班學生人數應為10人。」亦即說師生比是國中以上1比12、國小1比8、學前教育1比5,但到今天都未能落實,教文會昨通過新的附帶決議恐也無用,提醒立法院應比照「幼兒教育及照顧法」,將特教師生比直接訂入母法。
林碩杰表示,各級學校不得拒絕身障生入學,且要推動融合教育、幫助這些學生適應普通班生活,資源班學生因部分時間在普通班,需要特教老師與普通班老師溝通協調、協助的勞務更多,所需耗費之心力絕不比集中式特教班少,教育部之前以學生不是全時在資源班,所以不能訂定明確生師比,顯示教育部不了解校園實際困境。
林碩杰指出,在融合教育下,更多中重度障礙的孩子在普通班裡,給普通班老師帶來重大的壓力與挑戰,他們很需要特教老師與助理員之協助,目前許多學校實際的師生比,都比教育部通報網的統計數據高,例如新屋國小就高達1比26,只有入法強制規定才有可能降低。
https://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4281195
2023-04-25【自由時報】立院附帶決議要求降特教師生比 全教產:強制入法才可能成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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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25【全教產新聞稿】 【分散式資源班及身心巡迴輔導班師生比未入法】 【98年的附帶決議未落實】 【112年再以附帶決議落幕?】 【全教產:都是附帶決議惹的禍?】
【分散式資源班及身心巡迴輔導班師生比未入法】
【98年的附帶決議未落實】
【112年再以附帶決議落幕?】
【全教產:都是附帶決議惹的禍?】
發稿單位/新聞聯絡人: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理事長 林碩杰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昨日二讀完成特殊教育法修正草案,特教預算增加比例及分散式資源班師生比,均未入法,但均以附帶決議結案。
其中第12條之分散式資源班、巡迴輔導班師生比,未能法制化,僅過附帶決議,由教育部以五年內達成師生比1比8為目標。
第9條特殊教育預算,也是透過附帶決議,要求教育部應依照未來各教育階段學生數預估值,合理寬編年度特殊教育預算,並逐年增加。
教育部雖表示,降低師生比於短時間內立法,執行上可能出現困難,但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認為一比八早在民國98年就訂出來,到今天竟都未落實,新的附帶決議會落實嗎?98年之考量必有其緣由,但今天有更多障礙程度比以前嚴重之學生在普通班,故資源班巡迴班師生比應比照「幼兒教育及照顧法」入母法。
民國98年《特殊教育法》三讀通過後,立法院作成附帶決議:「分散式資源班及身心巡迴輔導班,國中以上教育階段每班學生人數應為24人,國小教育階段每班學生人數應為16人,學前教育階段每班學生人數應為10人。」前開「每班學生人數」應為「人數上限」,也就是說師生比:國中以上教育階段1:12、國小教育階段1:8、學前教育階段1:5。
今天各級學校是不得拒絕身障生入學的,但要推動融合、要幫助這些學生適應普通班生活,勢必需要協調協助之工作,特教老師需要耗費更多心力,絕對不會比以往輕鬆。
資源班學生因部分時間在普通班,故需要特教老師與普通班老師溝通協調、協助的勞務更多,所需耗費之心力絕不比集中式特教班少,故教育部之前以學生不是全時在資源班,所以不能訂定明確生師比,這種理由顯示教育部不了解校園實際的困境,全教產無法接受。
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認為98年師生比應落實、且應更優,理由如下:
1.在融合教育下,更多中重度障礙的孩子在普通班級裡,給普通班老師帶來重大的壓力與挑戰,他們很需要特教老師與助理員之協助。
2.因為特教學生大部分時間是在普通班級裡,特教老師要花時間入班觀察他們上課與同儕互動情形,了解他們的需求與問題,才能擬訂適當的介入方案。
3.特生能否適應良好,普生的了解、尊重、接納是關鍵因素,所以特師需要更多時間入班特教宣導,安排身障體驗活動,讓普通學生了解特教生遭遇之學習困境是「不能」而非「不願」,讓普通學生了解特教學生。
4.特師需要更多時間和普通班老師溝通協調特生的介入策略,也需要指導助理員面對特生情緒爆發的處理、生活自理訓練與協助的方式等等,所耗費的時間心力更多,絕非沒課的時間就是在休息。
成功的融合教育需要老師更多的時間和精神去設計、溝通、協調等,融合是要以行動支持,不是喊口號就能融合成功。
目前許多學校實際師生比,都比教育部通報網的統計數據高,例如新屋國小目前 1:26,因為沒有納入疑似生與這學年新鑑定通過的學生。
綜上,資源班巡迴班師生比應比照「幼兒教育及照顧法」入母法,讓家長和老師們可以相信政府願意落實師生比之誠意。
2023-04-25【全教產新聞稿】 【分散式資源班及身心巡迴輔導班師生比未入法】 【98年的附帶決議未落實】 【112年再以附帶決議落幕?】 【全教產:都是附帶決議惹的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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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24【自由時報】運動競賽裁判同工不同酬 全教產:北市1200元、屏東400元
運動競賽裁判同工不同酬
全教產:北市1200元、屏東400元
2023/04/24 09:55〔記者林曉雲/台北報導〕
行政院公告「軍公教擔任機關學校之縣市運動競賽裁判費」自今年3月2日調升為1200元,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理事長林碩杰今日質疑,各縣市多未調高且同工不同酬,由北而南採等差級數降低,台北市每日1200元,屏東縣竟只有每日400元,質疑「行政院上有政策,縣市政府下有對策」,呼籲教育部儘速督促各縣市調整相關費用或給予專款補助,以免阻礙有志投入運動裁判人士,損及運動產業發展。
林碩杰表示,近年來物價上揚,政府對於基本工資均有調整,但針對機關學校給予運動競賽裁判卻21年未調整,這段期間物價指數成長26%,基本工資時薪更成長266%,運動競賽裁判費用比一般勞工基本時薪還低,行政院核定調升,教育部發函各縣市通知自今年3月2日起生效。
全教產接獲屏東縣基層教師反應指,屏東縣運動競賽裁判費用仍未提高,依屏東縣體發中心表示「屏東縣中小學聯運裁判費」仍是400元,今年縣運開始則會調至800元。林碩杰表示,屏東縣體發中心指教育部公布支給表下有但書「最高以不超過本表所列數額為限」,因此解讀為1200元以下都可以,而舉辦在星期六日的運動競賽,裁判費或補休僅能擇一,也是依行政院書函辦理。
全教產蒐集各縣市狀況,台北市把國小跟中學分開辦理,中運111年編列裁判費用是每日1200元,明年會採計新的支給表編列,小運以區域為安排,每日1200元,沒有分等級支給。新北市目前是每日1000元,每場400元。桃園市每日1000元,只有整天支給,沒有單場支給。新竹市每日800元,屏東縣中小學聯運裁判費每日400元。
https://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4279788
2023-04-24【自由時報】運動競賽裁判同工不同酬 全教產:北市1200元、屏東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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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24【全教產新聞稿】 【行政院上有政策,縣市政府下有對策】 【運動競賽裁判 同工不同酬】 【全教產:尊重專業 縣市政府應速提高運動競賽裁判費】
【行政院上有政策,縣市政府下有對策】
【運動競賽裁判 同工不同酬】
【全教產:尊重專業 縣市政府應速提高運動競賽裁判費】
發稿單位/新聞聯絡人: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理事長 林碩杰
近年來物價上揚,政府對於基本工資均有調整,但針對機關學校給予運動競賽裁判卻多年未調整,運動競賽裁判費用仍依據91年訂定支給標準數額表發給,已21年未調整,這段期間物價指數成長26%,基本工資時薪更成長266%,運動競賽裁判費用比一般勞工基本時薪還低,幸經媒體披露後,新版之運動競賽裁判費支給表由行政院於112年3月2日以院授人給字1124000173號函核定、教育部於112年3月15日以臺教授體部字第1120009216號函轉各縣市,並自112年3月2日生效。
但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接獲屏東縣基層教師反應,屏東縣運動競賽裁判費用仍未提高,依據屏東縣體發中心表示「屏東縣中小學聯運裁判費」仍是400元沒錯,今年縣運開始會調到800元,至於為何不是行政院公告的(縣市級競賽)1200元,屏東縣體發中心表示那張支給表下有但書:「最高以不超過本表所列數額為限」,所以1200以下都可以,屏東縣體發中心表示:誰叫行政院要這樣寫
!屏東縣體發中心並補充星期六日之運動競賽,裁判費或補休僅能擇一,是依照行政院書函來做。
經詢問其他縣市有關「中小學聯運裁判費」:
臺北市政府何小姐表示臺北市是小運跟中運分開辦理,中運111年編列的裁判費用是每日1200元,明年就會採計新的支給表編列;李先生亦表示小運是以區域為安排,每日1200元,沒有分等級支給。
新北市政府吳先生表示目前新北市是每日1000元,每場400元,後續會調整成多少金額尚不得知。
桃園市政府莊小姐表示桃園今年已經舉辦完畢金額是照以往的每日1000元,且只有整天支給,沒有單場支給者。
新竹市政府謝先生表示每日800元,沒有單場次的支給項目,且活動已經結束。
「屏東縣中小學聯運裁判費」則仍是每日400元。屏東縣人員亦指出南投縣才150元。
其他縣市則無法回答或尚未回答。
縣市級別運動競賽裁判費用目前仍多未提高,且各縣市「同工不同酬」,幾乎由北而南採等差級數降低,臺北市每日1200元往南到了國境之南的屏東縣僅剩每日400元,難道是「行政院上有政策,縣市政府下有對策」嗎?這種縣市級別運動競賽裁判費比一般勞工基本時薪還低,薪酬費用明顯不符目前物價指數,不僅使機關學校邀請專業人士時遭遇困難,且抹煞專業人士之職業價值。教育部應速督促各縣市調整相關費用或給予專款補助,展現尊重專業之的決心,以免阻礙有志投入運動裁判之人士,損及運動產業之發展。
2023-04-24【全教產新聞稿】 【行政院上有政策,縣市政府下有對策】 【運動競賽裁判 同工不同酬】 【全教產:尊重專業 縣市政府應速提高運動競賽裁判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