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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4-24【自由時報】運動競賽裁判同工不同酬 全教產:北市1200元、屏東400元

    運動競賽裁判同工不同酬
    全教產:北市1200元、屏東400元


    2023/04/24 09:55〔記者林曉雲/台北報導〕

     
    行政院公告「軍公教擔任機關學校之縣市運動競賽裁判費」自今年3月2日調升為1200元,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理事長林碩杰今日質疑,各縣市多未調高且同工不同酬,由北而南採等差級數降低,台北市每日1200元,屏東縣竟只有每日400元,質疑「行政院上有政策,縣市政府下有對策」,呼籲教育部儘速督促各縣市調整相關費用或給予專款補助,以免阻礙有志投入運動裁判人士,損及運動產業發展。

    林碩杰表示,近年來物價上揚,政府對於基本工資均有調整,但針對機關學校給予運動競賽裁判卻21年未調整,這段期間物價指數成長26%,基本工資時薪更成長266%,運動競賽裁判費用比一般勞工基本時薪還低,行政院核定調升,教育部發函各縣市通知自今年3月2日起生效。

    全教產接獲屏東縣基層教師反應指,屏東縣運動競賽裁判費用仍未提高,依屏東縣體發中心表示「屏東縣中小學聯運裁判費」仍是400元,今年縣運開始則會調至800元。林碩杰表示,屏東縣體發中心指教育部公布支給表下有但書「最高以不超過本表所列數額為限」,因此解讀為1200元以下都可以,而舉辦在星期六日的運動競賽,裁判費或補休僅能擇一,也是依行政院書函辦理。

    全教產蒐集各縣市狀況,台北市把國小跟中學分開辦理,中運111年編列裁判費用是每日1200元,明年會採計新的支給表編列,小運以區域為安排,每日1200元,沒有分等級支給。新北市目前是每日1000元,每場400元。桃園市每日1000元,只有整天支給,沒有單場支給。新竹市每日800元,屏東縣中小學聯運裁判費每日400元。
     

    https://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42797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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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4-24【全教產新聞稿】 【行政院上有政策,縣市政府下有對策】 【運動競賽裁判 同工不同酬】 【全教產:尊重專業 縣市政府應速提高運動競賽裁判費】

    【行政院上有政策,縣市政府下有對策】
    【運動競賽裁判  同工不同酬】
    【全教產:尊重專業 縣市政府應速提高運動競賽裁判費】


    發稿單位/新聞聯絡人: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理事長 林碩杰


    近年來物價上揚,政府對於基本工資均有調整,但針對機關學校給予運動競賽裁判卻多年未調整,運動競賽裁判費用仍依據91年訂定支給標準數額表發給,已21年未調整,這段期間物價指數成長26%,基本工資時薪更成長266%,運動競賽裁判費用比一般勞工基本時薪還低,幸經媒體披露後,新版之運動競賽裁判費支給表由行政院於112年3月2日以院授人給字1124000173號函核定、教育部於112年3月15日以臺教授體部字第1120009216號函轉各縣市,並自112年3月2日生效。

    但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接獲屏東縣基層教師反應,屏東縣運動競賽裁判費用仍未提高,依據屏東縣體發中心表示「屏東縣中小學聯運裁判費」仍是400元沒錯,今年縣運開始會調到800元,至於為何不是行政院公告的(縣市級競賽)1200元,屏東縣體發中心表示那張支給表下有但書:「最高以不超過本表所列數額為限」,所以1200以下都可以,屏東縣體發中心表示:誰叫行政院要這樣寫
    !屏東縣體發中心並補充星期六日之運動競賽,裁判費或補休僅能擇一,是依照行政院書函來做。

    經詢問其他縣市有關「中小學聯運裁判費」:

    臺北市政府何小姐表示臺北市是小運跟中運分開辦理,中運111年編列的裁判費用是每日1200元,明年就會採計新的支給表編列;李先生亦表示小運是以區域為安排,每日1200元,沒有分等級支給。
    新北市政府吳先生表示目前新北市是每日1000元,每場400元,後續會調整成多少金額尚不得知。
    桃園市政府莊小姐表示桃園今年已經舉辦完畢金額是照以往的每日1000元,且只有整天支給,沒有單場支給者。
    新竹市政府謝先生表示每日800元,沒有單場次的支給項目,且活動已經結束。
    「屏東縣中小學聯運裁判費」則仍是每日400元。屏東縣人員亦指出南投縣才150元。

    其他縣市則無法回答或尚未回答。

    縣市級別運動競賽裁判費用目前仍多未提高,且各縣市「同工不同酬」,幾乎由北而南採等差級數降低,臺北市每日1200元往南到了國境之南的屏東縣僅剩每日400元,難道是「行政院上有政策,縣市政府下有對策」嗎?這種縣市級別運動競賽裁判費比一般勞工基本時薪還低,薪酬費用明顯不符目前物價指數,不僅使機關學校邀請專業人士時遭遇困難,且抹煞專業人士之職業價值。教育部應速督促各縣市調整相關費用或給予專款補助,展現尊重專業之的決心,以免阻礙有志投入運動裁判之人士,損及運動產業之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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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4-14【聯合新聞網】教師因公傷住院僅六都補助 教團批一國多制、人權低落

    教師因公傷住院僅六都補助
    教團批一國多制、人權低落


    2023-04-14 11:09 聯合報/ 記者許維寧/台北即時報導

     
    教師因公務受傷時有所聞,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今天召開記者會指出,經調查,目前僅六都教師若因公務受傷可申請住院醫療補助,其他縣市多表示正在研議,或財政狀況不佳而無補助,質疑「莫非走出六都,教師人權就變得低落?」盼透過修法或立法完整保障教師權益。

    全教產盤點近年教師因公受傷意外,日前高雄市一名國中生持美工刀割傷女老師,民國110年鳳翔國中梁姓老師於執行公務時遭撞,導致終身失能;民國108年嘉義一名國中生上課時丟煙霧彈恐嚇老師,民國80年間,更有老師被學生砍成重傷、遭重擊死亡等案例。

    全教產理事長林碩杰表示,老師執行公務卻重傷的案例時有所聞,但工會洽詢教育部和人事行政總處,教師因公傷住院醫療補助源於民國79、84年兩紙人事行政局函示,但條件必須是因公務受傷、住院,以及健保不給付且醫師認定是必要醫療,門檻很高。

    林碩杰指出,若教師重傷或失能必定衍伸出龐大醫療費,沒有額外保障勢必壓垮家庭。民國103年人總和教育部書函曾再次說明,但提到醫療補助是政府以雇主身份照顧員工的福利,可由各機關考量財務狀況辦理,代表縣市若財政不佳,教師就沒有住院醫療補助,也造成各縣市施行不一,形同一國多制。

    全教產盤點,目前僅六都教師可申請住院補助,屏東、新竹縣等研議中;新竹市、彰化縣則表明須考量財政狀況;基隆市、嘉義市、苗栗縣則回函請工會和教育部爭取。嘉義縣甚至出現公務人員可申請公務受傷住院補助,但教師則否,質疑莫非出了六都,教師人權就變得低落?

    林碩杰說,每年因公務受傷、住院教師數不多,也因此難引起社會關注,但教師被排除於危險職務外,即使不幸失能,慰問金也僅危險職務發給的一半。給教師的保障不應只是一紙陳年函示,盼透過立法或修法給予統一補助,改善六都外教師形同次等公民的問題。

    桃園市全教產理事長熊書顯也表示,桃園市財政沒有過去這麼好,擔心若只有函示,財政若惡化給教師的住院醫療補助可能消失,呼籲教育部立法讓全國一體適用,不因地方財政導致教師權益受損;台北教育工會副秘書長陳俊辰也說,希望教師權利義務、福利平等,不要離開六都就變次等公民。


    https://udn.com/news/story/6885/7097567
     


    全教產召開記者會,經調查,目前僅六都教師若因公務受傷可申請住院醫療補助,
    其他縣市多表示正在研議,質疑「莫非走出六都,教師人權就變得低落?」記者許維寧/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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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4-14【全教產新聞稿】【教師因公傷病住院醫療補助研議中?! 一國多制?!】 【改善教師勞動條件? 教育部不及格!】

    【教師因公傷病住院醫療補助研議中?! 一國多制?!】
    【改善教師勞動條件? 教育部不及格!】


    發稿單位/新聞聯絡人: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理事長 林碩杰


        日前高雄市傳出國中學生拿美工刀割傷女老師、110年鳳翔國中梁老師執行公務遭車撞終生失能、108年嘉義國中生上課丟煙霧彈嚇老師、83年屏東縣竹田國中黃信樺老師被學生以書包重擊死亡、台南安順國中陳姓女老師被學生砍成重傷,多年來未見政府有任何對老師的保護措施,但許多基層老師關心教師因公傷病住院醫療是否有補助?尤其重傷、失能等長期住院醫療費用驚人,是否有補助引起基層教師憂心,教師因被排除於危險職務之外,失能慰問金已減半發給,一旦失能其長期醫療費用恐拖垮整個家庭。

    因公傷病住院醫療補助有分大小漢?

        經調查目前僅臺北市、新北市、桃園市、臺中市、臺南市、高雄市之教師可申請因公傷病住院醫療補助;其他縣市包括宜蘭縣政府、基隆市政府、新竹市政府、苗栗縣政府、彰化縣政府、雲林縣政府、嘉義市政府、嘉義縣政府、屏東縣政府、澎湖縣政府等,若非錄案研議中,就是請【全教產】向中央政府爭取。

       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03年6月16日總處給字第1030036801號及教育部103年6月18日台教人(四)字第1030089829號書函指出:基於照顧因公傷病住院醫療公教員工之同一精神,其住院自付醫療費用,仍得由服務機關依函釋等有關規定核實補助。是以,「因公傷病」、「住院」及「健保不給付並經醫師指定所必須之醫療費用」等事實為請領住院醫療補助之必要條件,基於住院醫療補助係政府以雇主身分照顧員工之福利措施,得由各機關考量其財政狀況規劃辦理。

        也就是說教師因公傷病住院時,其「健保不給付並經醫師指定所必須之醫療費用」是可向服務學校申請補助的,但是財政狀況不佳的縣市,包括花蓮縣、宜蘭縣、基隆市、新竹市、苗栗縣、彰化縣、雲林縣、嘉義市、嘉義縣、屏東縣、澎湖縣的老師則尚待政府研議或爭取中,形成一國多制。

        此外,教師因公傷病致癱瘓需入住護理之家療養或返家休養照護,相關費用均非住院醫療補助範疇。

        每年因公傷病住院之教師人數很少,難以引起社會關注,但因教師已被排除於危險職務之外,即使同類之失能,其慰問金也無法比照危險職務發給,若無縣市政府或教育部之補助,其長期醫療及照護費用終將恐拖垮整個家庭,針對教師因公傷病致癱瘓或失能,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呼籲教育部直接補助相關經費讓各縣市有一致性規範,以照顧為教育、為學生鞠躬盡瘁之基層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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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4-06【中央社】全教產籲停特教評鑑 教部:簡化指標、設資料庫

    全教產籲停特教評鑑
    教部:簡化指標、設資料庫


    2023/4/6 18:21   (中央社記者陳至中台北6日電)

     
    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今天發布新聞稿,呼籲停辦特殊教育評鑑,避免教師忙於大量文書工作,難以專心教學。教育部表示,各界對評鑑存廢意見不一,將從簡化指標、設置資料庫著手。

    行政院會於3月30日通過「特殊教育法」修正草案,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今天舉辦公聽會,邀請學者專家、團體代表提供意見,作為後續審議參考。

    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全教產)於會後發布新聞稿,理事長林碩杰表示,各級學校都面臨難找到教師兼任行政職務的狀況,主因就是行政作業繁重,各類評鑑負擔太大。中央、地方政府近年已陸續停辦或簡化各項評鑑,但特教評鑑卻因特殊教育法規定,仍須每4年辦理一次。

    全教產認為,目前的特教評鑑,負責人員要包辦大量文書和準備工作,而評鑑委員多是大學教授,造成教師極大壓力,且以文書和一日見聞定優劣,對學校也不公平,難以反映學生的學習成效。

    全教產呼籲停辦特教評鑑,除非能做到「3不」原則才繼續辦理,包括不影響教學、不重複評鑑項目、評鑑年份不連續,也呼籲改善特教師的勞動條件,補足專職心評人員、特教助理等人力。

    對此,教育部次長林騰蛟在立法院公聽會中表示,各界對特教評鑑的意見歧異,有希望繼續辦理,有希望廢除,也有團體提出「3不」原則或與學校評鑑合併辦理等意見,將作為後續政策參考。

    林騰蛟提到,這次行政院提出的修正草案中,已有綜合各界意見,例如在第52條明定「評鑑項目應以法令規定及主管機關公布者為限」,並可與校務評鑑併同辦理。

    林騰蛟也提到,教育部會持續簡化評鑑,有效追蹤各校教學成效。對於評鑑等第不佳的學校,會提供必要協助,以穩定特殊教育服務品質。(編輯:管中維)1120406


    https://www.cna.com.tw/news/ahel/202304060321.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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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4-06【全教產新聞稿】 【停辦特教評鑑,除非做到三不:不影響、不重覆、不連續】 【改善教師勞動條件,要做到三要:要特教組長、要專職心評人員、要特教助理】

    【停辦特教評鑑,除非做到三不:不影響、不重覆、不連續】
    【改善教師勞動條件,要做到三要:要特教組長、要專職心評人員、要特教助理】


    發稿單位/新聞聯絡人: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理事長 林碩杰


        當各級學校面臨學校行政人才難覓,愈來愈難找到教師兼任行政職務,各校行政人力短缺,已影響學校運作效率,究其原因,主要可歸因於行政作業繁重,尤其各類評鑑包括校務評鑑、特教評鑑等等加重了學校行政人員之負擔;自99年度起,許多縣市政府為減輕行政工作量、降低學校行政負擔、避免壓縮寶貴教學時間,均已停辦校務評鑑,包括桃園市自104學年度起停辦國中小校務評鑑、臺中市於105年停辦校務評鑑、基隆市自104年起取消校務評鑑、宜蘭縣自99年起停辦國中小校務評鑑、澎湖縣於102年停辦中小學校務評鑑、臺北市政府認於107學年度起停辦國小校務評鑑、108學年度起暫停高中職校務評鑑、109學年度暫停國中校務評鑑、新北市政府自109學年度下學期停辦國中小校務評鑑、109學年度上學期起停辦高中職校務評鑑,並轉型為輔導支持系統,改為「無痛健檢」。109年教育部也宣布停辦部管高級中等學校評鑑,把時間留給教學,行政人員也能專心支持教學系統運作,讓學生獲得更良好之教學品質。

        但如今,各級學校礙於特殊教育法第四十七條(行政院版第五十二條)之規定,不分大小校均被迫每四年辦理一次特教評鑑,特教老師被迫負擔軍備競賽等級的特教評鑑,特教評鑑已成特教老師等人員的莫大工作負荷,尤其對小校而言,特教評鑑更是海嘯級的災難。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呼籲教育部:停辦特教評鑑,除非做到三不:不影響、不重覆、不連續。

    一、不影響教學
    目前的特教評鑑方式,特教老師可說是包辦了特教評鑑上下游整個產業鏈;事前特教老師須有大量之文書及準備工作,有特教老師反應,每次特教評鑑屆期前半年起,特教班往往僅剩其中一位特教老師有空專心教學,另一位教師則忙於準備特教評鑑及所有相關資料,對特教學生而言不公平,但卻是特教評鑑所造成。

    特教評鑑人員多為大學教師,評鑑當天到教學現場看每個特教老師上課並非發掘問題、反應特教現場困境,反而到場指指點點、製造問題,讓實體評鑑形同批鬥大會,這些均造成特教老師極大壓力。此外,各校之行政人力、家長背景、學生障礙程度均不相同,以大量文書檔案、一日所聞定優劣,除不公平外,也難以反應學生學習成效。

    二、不重覆評鑑項目
    特教評鑑當天需呈現之資料,包括行政運作、課程規劃、個別化教育計畫等等,多數於平時已上傳主管機關,但是特教評鑑當天竟又需重覆呈現。

    許多其他評鑑之內涵中已包括特教的部分,但特教又被獨立出來單獨評鑑,且要像傳統評鑑一樣,重覆提供大量書面資料,與簡化行政工作之大原則相違背。

    特教老師平時已有觀議課確保教學品質,面臨特教評鑑時,特教老師又要寫自評表,每個特教老師又都要教學演示,重覆地大量事前準備,已影響到教學。

    三、不連續:評鑑年份不連續
    校務評鑑、校長績效評鑑、幼教評鑑等評鑑其實都有涵蓋特教評鑑;曾有學前特教班老師反應,她才完成幼教評鑑、隔年又馬上面臨特教評鑑;又有特教人員表示才剛完成資源班評鑑、隔年又馬上面臨特教評鑑,接著又有校長評鑑,幾乎年年要面對評鑑,時間心力皆花在準備評鑑,卻無助於解決教學現場問題,早已引起多數特教老師之不滿。也因此,教師擔任特教行政意願每況愈下,每年均面臨行政大逃亡。

        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也呼籲教育部要改善教師勞動條件,包括要補足特教組長、專職新評人員、特教助理等三種人力。

    要做到三要:要特教組長、要專職心評人員、要特教助理

        一般來說,特教組長所負責之特教行政業務繁重且複雜,不只收發文等,且是學校老師與行政、普通班老師與特教老師、老師與家長間之溝通協調者,於學校特教工作中具有舉足輕重之角色,但在只有一個資源班或無特教班的學校,因無特教組長,往往實際處理業務的都是特教老師,有形無形均加重特教老師之工作負荷,也間接影響特教生之受教權益。

        目前,特教老師被強迫負責身障、資優等特教生之心評工作,心評之研習和鑑定期程又常安排於學期中,本該上課的特教老師,請公假去做測驗,反而是代課老師在教學,特教生因不熟悉代課老師,易生行為問題,頻繁地替換老師讓情障學生情緒更不穩定,且代課老師不清楚特教生之特質、難以掌握教學節奏,恐致學生受教權益受損。特教老師回校後常需要將課程內容重教一次,安撫特教生情緒重新建立常規。

        心評工作內容通常需花兩日時間(初篩測驗、智力測驗、其他相關測驗、分析、訪談、寫心評報告),若只給半天公假根本不夠,學校原本之工作仍要繼續,導致特教老師常要回家無償加班。心評工作除了影響特教老師本職工作,也會讓班上特教生學習權益受損。

        「省錢辦教育」造成特教老師被強迫負責身障、資優等特教生之心評工作,加上各項評鑑,造成特教老師超時工作,竟被視為理所當然。

        學習生活上有特殊需求之身心障礙學生常需要特教學生助理人員之各項支持性服務,但由於要通過層層審核及鑑定,即使家長提出申請也不一定申請得到特教助理人員,往往增加特教老師之額外負擔,另外許多特教生是安置於普通班級中,常常申請不到特教助理人員,亦增加普通班老師之負擔。

        停辦「特教評鑑」除可減輕特教行政工作量、降低學校負擔,減少壓縮寶貴教學時間,把老師還給學生,亦可節省大量特教評鑑所耗費之支出,讓各縣市政府有足夠經費聘請普遍不足的特教助理人員。各主管機關也應停止壓榨特教老師、普通班老師之廉價勞力,要完成教育使命,也應考量特教老師及普通班老師日漸惡化之勞動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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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3-29【中時新聞網】改善行人地獄從校園周遭開始 全教產籲以科技取代人力

    改善行人地獄從校園周遭開始
    全教產籲以科技取代人力


    2023/03/29 13:31  中時 林志成

     
    國外媒體形容台灣馬路是「行人地獄」,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今天表示,老師沒有能力改善校園附近交通,政府應推動科技執法取代人力;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則呼籲中央權責部門與地方政府共同面對,終結行人地獄的惡名,就從改善校園周邊交通做起。
     
    全教產多次請各縣市政府及交通部透過科技執法等方式替代教師路口導護,讓教師回歸教室。之後,交通部明確表示:內政部警政署已請各縣市視交通違規、事故數據分析綜合考量需求,審慎評估、盤點科技執法設置地點,由各直轄市、縣(市)政府以其自有財源優先編列預算支應。

    有關學校周邊交通科技執法一案,全教產理事長林碩杰說, 目前於學校旁路口設有科技執法設備的縣市包括:台北市有2所、新北市3所、新竹縣5所、苗栗縣2所、南投縣1所、雲林縣2所、嘉義縣2所、嘉義市1所、高雄市2所、花蓮縣1所、台東縣4所、澎湖縣1所;其中新北市於另外2校針對禁入通學巷實施科技管理,但僅開勸導單,其他則研議中。

    林碩杰進一步指出,科技執法可降低警力以及員警攔檢風險和成本,又可提高執法效率、維持交通秩序、保持交通順暢。當前,各縣市均表示警力或義交不足之際,此時用科技取代人力,應是讓老師遠離路口、回歸教室之好時機。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30329002957-260405?fbclid=IwAR3_-43KGuToC4s3d5RXeXe7LeMEjVKC-p2lmy5_nTTdNER7aQPKJkZ38Lg

     

    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今天呼籲政府,要洗刷「行人地獄」汙名,應以科技取代人力。(全教產提供/林志成台北傳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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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3-29【全教產新聞稿】 【交通部:學校周邊交通科技執法由縣市自編預算】 【縣市政府沒有解決問題的能力?只會說:無經費、再研議】 【導護有交通指揮權?】 【高雄、臺中市政府的矛盾:基層無所適從】 【全教產:改善行人地獄 從學生上下學開始,以科技取代人力】

    【交通部:學校周邊交通科技執法由縣市自編預算】
    【縣市政府沒有解決問題的能力?只會說:無經費、再研議】
    【導護有交通指揮權?】
    【高雄、臺中市政府的矛盾:基層無所適從】
    【全教產:改善行人地獄 從學生上下學開始,以科技取代人力】


    發稿單位/新聞聯絡人: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理事長 林碩杰


        基於會員陳情,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函請各縣市政府及交通部透過科技執法等方式替代教師路口導護,讓教師回歸教室;之後,交通部明確表示:內政部警政署已請各縣市視交通違規、事故數據分析綜合考量需求,審慎評估、盤點科技執法設置地點,由各直轄市、縣(市)政府以其自有財源優先編列預算支應。而有關培訓民眾加入義交部分,請依民防團隊編組訓練演習服勤及支援軍事勤務辦法相關規定,逕向所轄警察局申辦加入義交編組。

        接著,有關學校周邊交通科技執法一案,各縣市之回覆竟多為研議辦理: 
    其中新北市於5校所實施之科技管理,包括2校針對禁入通學巷(開勸導單)、3校針對禮讓行人等(開罰單),其他則研議中。屏東縣交通大隊副大隊長則公開表示科技執法設施很貴,此涉及資源分配的問題,資源分配應為許多縣市政府拒絕科技執法之共同藉口。

    行人地獄成因之一:交通刑罰過低
        台灣交通對行人之不友善已遭詬病許久,去年又發生多起行人於斑馬線遭車輛撞擊致死或受傷之事故,被喻為行人地獄其來有自,除CNN外,瑞士外交部亦於其網站示警,台灣駕駛具攻擊性,「許多道路使用者在高峰時段交通中不可預測,且通常具有攻擊性的行為會造成重大的事故風險。」

        目前科技執法可自動偵測違規事件,並針對違規行為以拍照(攝影)方式舉證及告發,達到「遏止違規行為,減少交通事故傷亡」之目的、進而促使駕駛養成守規習慣、避免違規而遭取締收紅單、荷包大失血,最終達到維護學生及一般民眾行的安全。此外,科技執法亦可降低警力以及員警攔檢風險和成本,又可提高執法效率、維持交通秩序、保持交通順暢。當前,各縣市均表示警力或義交不足,此時用科技取代人力,應是讓老師遠離路口、回歸教室之好時機。

        針對高雄市政府認為導護無交通指揮權、頂多是攔阻車輛不受罰,相對於臺中市政府認為「導護具有交通指揮權」天差地別的函釋所引起的矛盾,將造成基層無所適從,弦外之音也代表警力不足的結果就是讓老師永遠無法遠離路口,此時用科技取代人力,除可有效改善學校周邊交通,對於解決警察、義交等人力不足之現象,應是最佳選項。

        改善行人地獄,從學生上下學開始,保護學生上下學安全也應是下任總統首要任務,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期盼早日以科技取代人力,洗刷行人地獄汙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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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3-24【中央社】潘文忠不認同私中考試招生 教育團體意見分歧

    潘文忠不認同私中考試招生
    教育團體意見分歧


    2023/3/24 13:59 (中央社記者陳至中台北24日電)

     
    教育部長潘文忠昨天在立法院表示,不認同私校透過考試招生。教育團體意見分歧,全國私立中學聯盟主張政府應保障私人興學自由,教師工會組織則指私中考試使教育出現階級化。

    潘文忠昨天到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專題報告「依促進轉型正義條例應辦理之轉型正義任務及人權教育推動情形」,會前接受媒體聯訪,對部分私校招生亂象,嚴正表達不認同立場,期待私立學校法相關入學規範可回歸教育本質進行修法。

    潘文忠的說法,引發全國私立中學聯盟(私中盟)不滿,於昨天下午發布新聞稿,強調憲法保障私人興學自由,且學生與家長有權選擇適合的就學環境,不該任意剝奪。

    私中盟呼籲教育部與立法院謹守程序正義,如果要修私校法,應辦理公聽會蒐集各方意見,凝聚共識。若逕自修法,私中盟將動員各校及家長團體抗議,並向監察院陳情。

    私中盟的新聞稿,又引爆教師工會組織怒火。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全教總)理事長侯俊良表示,私校以考試篩選學生,破壞教學正常化,學生適性學習。呼籲教育部盡快啟動修法,終結私校招生亂象。

    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全教產)今天也發布新聞稿,批判私中的考試招生,導致國小學生提早進入軍備競賽,接受壓迫式教育,且「教育階級化」也日趨嚴重。

    全教產解釋,弱勢家庭難以負擔私中學費,沒法行使私中盟所說的「教育選擇權」。處於金字塔頂端的孩子,日子也好不到哪裡去,他們為了「前途無量」的虛幻,被培養成解題機器。

    全教產也擔心,私校招生導致孩子為了爭取名額,從小就將踩著別人往上爬,視為理所當然,難以學習到愛和同理心。生活中出現不如意,也缺乏同儕扶持,導致青少年憂鬱情況嚴重。希望政府盡快推動私校法修法。(編輯:管中維)1120324


    https://www.cna.com.tw/news/ahel/202303240134.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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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3-24【全教產新聞稿】 【莫讓孩子成為私校自由興學的犧牲品】 【全教產:請教育部速修「私校法」,讓學習環境去教育階級化】

    【莫讓孩子成為私校自由興學的犧牲品】
    【全教產:請教育部速修「私校法」,讓學習環境去教育階級化】


    發稿單位/新聞聯絡人: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理事長 林碩杰


    隨著不少私立國中以各種招考方式篩選學生,許多國小學生不僅提早進入軍備競賽,接受各種壓迫式教育,國中小學生教育階級化也日趨嚴重。

    在這種日趨惡劣的學習環境中,首當其衝受害的當屬弱勢孩子。因為這些孩子的家庭多半沒有能力和管道行使教育選擇權。至於金字塔頂端的孩子,日子也好不到哪裡去。他們為了「前途無量」的虛幻,被培養成解題機器。

    為了孩子的學習之路可長可久,幫助孩子終身維持學習興趣,讓孩子擁有面對長壽風險、職場環境多變的能力,孩子需要擁有更多元、更好的同儕學習。在這樣的學習環境中,孩子才會更有同理心,進而讓社會更和諧。

    為此,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呼籲教育部,應儘速規範私校興學的自由度。私校不應擁有拒絕接受政府補助與否的選擇權,而補助與監督管理私校是教育部的義務及天職。

    在教育發展中,「教育市場化」是一個看似美好,事實上卻建構社會噩夢的政策。教育市場化讓教育階級化,讓社會不同階層的人往不同收費和入學條件的學校流動。

    這種狀況也可能造成家庭中孩子受教育的階層化。當一個家庭擁有多個孩子,而教育資源卻有限,無法讓每個孩子都上私校時,父母只好以孩子的學習能力或性別為取捨,將大部份的資源投資在那個看起來應該比較「會唸書」或要繼承香火的孩子身上。於是,其他的孩子只能使用家中殘餘的教育資源。

    放任私校自由興學所導致的教育階層化,也會造成孩子缺乏同理心,尤其是在金字塔頂端的孩子。

    生活在金字塔頂端的孩子,生活環境裡充斥著競爭。為了爭取名額,踩著別人往上爬往往視為理所當然。在這種以「利」為主流的學習文化中,孩子難以學習到愛和同理心。更可怕的是,這樣的孩子不僅沒有愛別人的能力,也同時失去愛自己的能力。於是,在自由興學加劇的教育階級化推波助瀾下,當孩子生活中出現不如意,往往缺乏可以扶他一把的同儕,進而造成青少年憂鬱症比例的攀升,不快樂的青少年越來越多,自殺率也越來越高。

    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呼籲教育部:
      國家應照顧好每一個孩子,讓每一個孩子擁有均等的學習機會和學習環境,不應放任「教育市場化」掠奪孩子接受良好教育的權利,更不能放任私校業者以「自由興學」之名,行教育階級化之實,將社會中的弱勢孩子置於難以翻身的處境,這樣的教育環境,是荼毒孩子、荼毒社會的教育環境。

    為了每一個孩子的福祉和未來,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向教育部請命:
      請教育部速速推動「私立學校法」的修訂,還給孩子一個和諧、去教育階級化的學習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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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3-17【聯合新聞網】代理教師比率不得逾8% 9成5原住民重點國小不合規定

    代理教師比率不得逾8%
    9成5原住民重點國小不合規定


    2023-03-17 13:34 聯合報/ 記者許維寧/台北即時報導

     
    全教產今天召開記者會,《原住民族教育法》 34條造成許多原住民重點學校因聘不到原住民教師,被迫改聘代理教師,又教育部規定,國中小得在不超過全校教師員額編制數8%範圍內留控專任員額改聘代理教師,經全教產統計,308所原住民重點學校,共294所代理教師占比超過8%,代表將近九成五的原住民重點學校不合規定。

    《原住民族教育法》規定,國小階段原住民重點學校聘任具原住民身分教師比率,應不得低於學校教師員額三分之一,或不得低於原住民學生占該校學生數比率;國中及高中階段原住民重點學校聘任具原住民身分教師比率,則不得低於該校教師員額的5%。

    全教產理事長林碩杰表示,經統計,不合原教法規定的重點國小全台竟然高達225所,其中以花蓮66所為最多,其次為台東縣63所。若再分析原住民重點學校,花蓮縣代理教師比率高達36.7%,台東縣則為26.7%,其中以苗栗縣最高,占比更達54.2%。

    此外,林碩杰也指出,不符合原教法34條規定的重點國高中共計35所,但由國高中數據可得知,不符合原教法規定的重點國高中數遠低於國小,原因就在於原教法嚴格規定國小階段聘用原住民教師的比率。

    立委伍麗華表示,2016年在原住民重點學校呼籲下,盼立法院重新檢視原教法,在於三分之一比例實務上無法達標,2019年完成修法,但仍未能達標,更導致原鄉的代理、代課教師比例過高,有些學校甚至除了校長、主任外完全沒有專任教師。

    伍麗華指出,依照現行法規制度,代理教師比率不可能低於8%,在於員額被控管,即便外縣市有專任教師想赴原鄉都不可能,要求教育部要針對代理教師比率過高情況研擬配套,如釋出正式員額到偏鄉地區。

    花蓮縣教育產業工會也指出,每年培育的原住民教師數量不足,教育部也未曾精算,政策應重新評估。由於生活物質條件不佳、地方政府教育措施和校長領導統御問題,造成花蓮縣偏遠學校招不到教師,導致部分學校全校逾半數以上為代理教師。

    教育部表示,已於2月邀集各地方政府商議,代理教師員額比率應以教師員額的8%為上限,各校應增加正式教師數,降低代理教師比率。會中各縣市教育局處均表支持,將逐年補足正式教師,降低代理教師比率,以確保教育現場品質。


    https://udn.com/news/story/6885/7038236
     

    全教產今天召開記者會,指教育部盼一校代理教師比率降至8%以下,但無配套將是天方夜譚。記者許維寧/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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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3-17【全教產新聞稿】 【95%原住民重點國小代理教師比例超標】 【教育部:代理教師降至8%以下】 【全教產:若無配套,簡直天方夜譚】

    【95%原住民重點國小代理教師比例超標】
    【教育部:代理教師降至8%以下】
    【全教產:若無配套,簡直天方夜譚】


    發稿單位/新聞聯絡人: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理事長 林碩杰


    「國民小學與國民中學班級編制及教職員員額編制準則」雖規定:「國中小得在不超過全校教師員額編制數百分之八範圍內,將專任員額控留,改聘代理教師等」。但是經統計,公立國小之308所原住民重點學校,有294所超過8%,也就是說有95.5%之原住民重點國小不合乎規定。其中有128所全校代理教師超過三分之一,這其中又有49所的代理教師超過50%,49所中竟有25所位於花蓮縣,甚至部分學校扣掉主任後,全校都是代理教師。

    依據「原住民族教育法」規定國小階段之原住民重點學校聘任具原住民身分之教師比率,應不得低於學校教師員額三分之一或不得低於原住民學生占該校學生數之比率;國中及高中階段之原住民重點學校聘任具原住民身分之教師比率,不得低於該校教師員額百分之五。

    經統計,不符「原住民族教育法」34條規定的原住民重點國小有225所:計花蓮縣66所、臺東縣63所、桃園市22所、南投縣19所、新竹縣13所、苗栗縣9所、嘉義縣7所、屏東縣7所、臺中市5所、高雄市5所、新北市4所、宜蘭縣4所、基隆市1所。這些原住民重點國小之代理教師比例平均分別為:花蓮縣36.7%、臺東縣26.7%、桃園市22.9%、南投縣38.2%、新竹縣29.4%、苗栗縣54.2%、嘉義縣48.5%、屏東縣24.0%、臺中市16.4%、高雄市20.0%、新北市25.0%、宜蘭縣31.0%、基隆市15%。

    不符「原住民族教育法」34條規定的原住民重點國高中有35所:計桃園市11所、屏東縣9所、臺東縣4所、花蓮縣3所、新北市2所、南投縣2所、基隆市1所、新竹縣2所、嘉義縣1所。這些原住民重點國高中之代理教師比例平均分別為:基隆市37.9%、嘉義縣33.3%、花蓮縣24.9%、新北市20.2%、臺東縣18.8%、新竹縣16.1%、桃園市14.7%、南投縣14.5%、屏東縣14.4%。

    由上可知,不符「原住民族教育法」34條規定的原住民重點國小有225所、不符「原住民族教育法」34條規定的原住民重點國高中卻只有35所,有基層教師直接挑明了說,原因就是「原住民族教育法」34條規定的國小階段之原住民重點學校聘任具原住民身分之教師比率較國高中高出很多,教育部不知道嗎?

    依據花蓮縣師會、花蓮縣教師職業工會與花蓮縣教育產業工會的反應,「原住民族教育法」造成許多花蓮縣學校聘不到原住民族籍教師,即使有開缺也聘不足,被迫改聘代理教師,代理教師恐將很難消失於花蓮縣;而且每年培育原住民身分之教師數量也不足,教育部亦從未精算,相關政策應重新評估。另由於生活物質條件不佳、地方政府教育措施和校長領導統御問題,造成花蓮縣偏遠學校也招不到教師,結果許多學校教師有相當高比率為代理教師。

    經推算,要讓225所原住民重點國小全部符合上開比例,尚需培養762名原住民族籍教師,教育部之相關師培計畫在未來6年可以達成目標嗎?平均一年產出127名原住民族籍國小教師,請問教育部長,這是可達成的嗎?若可以的話,應可解決不符「原住民族教育法」34條的問題,也大大降低了代理教師比例過高的問題。
     
    此外,當基層教師發現,某部落的原住民長輩不准自己的孩子學他族的語言、文化時,基層教師強烈質問「原住民族教育法」,只要該地區學校有聘到原住民族籍的老師,但該位原住民族籍教師,並非屬於該地區某一族的原住民時,若對該地區原住民族語言和文化並不熟悉,聘任原住民族籍教師的意義何在﹖這豈非落入只是在保障原住民者的工作嗎﹖是否並未能真正解決原住民部落所面臨的一些教育、文化的問題?這些,難道教育部都不清楚嗎?

    期望未來在教育部及立法院的努力下,能收集世界各國的經驗與做法,找出更妥適之作法,讓原住民重點學校的原住民族籍學生,能獲得更友善的教育,讓原住民族籍學生更能認同自己的原住民文化與生為原住民為榮,在此前提下,也同時期盼能讓縣市代理教師比例過高之情況能早日獲得改善,降低整體代理教師比例,讓生長在這座島嶼的孩童能獲得更優質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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