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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7-12【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 聯合新聞稿】【霸凌吃案】【陳其邁市長】宣示霸凌零容忍,高雄市莊敬國小卻霸凌「吃案」,莫非陳市長的宣示是個屁?!

    【霸凌吃案】【陳其邁市長】宣示霸凌零容忍,高雄市莊敬國小卻霸凌「吃案」,莫非陳市長的宣示是個屁?!



    ●新聞聯絡人:劉亞平(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申訴部主任、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秘書長)


    【陳其邁】市長公開宣示霸凌零容忍,並於2021年2月4日,陳其邁公開呼籲家長、學生,或知道霸凌事件的第三人,可以撥打1999,就會由高市府研考會「校園霸凌事件調查小組」錄案調查,期盼透過獨立調查機制,協助學校真正落實反霸凌相關機制。

    【陳其邁】市長嘴巴講得「義正辭嚴」,但高雄市莊敬國小家長向學校提出校園霸凌事件調查申請,卻連調查都沒有就遭莊敬國小以「不受理」駁回,家長感嘆:「如果這不是吃案,那什麼才是吃案!」

    高雄市莊敬國小家長向學校提出「校園霸凌事件調查申請書」,具名具體寫出自己和孩子在學校遭受的對待,家長指控遭受學校或教師霸凌、洩漏個資、剝奪學習權和私創群組誣陷公審。

    莊敬國小家長7月3日提出霸凌調查申請,具名具體寫出相關事實,還特別表明調查時願意出席補充和說明,但是莊敬國小在沒有任何調查的情形下,就直接決議不受理。

    「校園霸凌防制準則」第17條明訂:只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不予受理:一、非屬本準則所規定之事項。
    二、無具體之內容或申請人、檢舉人未具真實姓名。三、同一事件已處理完畢。

    「高雄市政府跨局處校園防制霸凌處理機制」中,亦註明不受理之情形僅為:1.無申請人、檢舉人聯絡方式。2.同一事件已經市府跨局處防制霸凌機制處理完畢。

    所以莊敬國小直接不受理家長的霸凌調查申請,應該已經明顯涉及吃案和違法,請問宣示霸凌零容忍的【陳其邁】市長要不要為家長主持公道?

    「校園霸凌防制準則」第32條:學校校長、教職員工生或其他人員有違反本準則之規定者,應視情節輕重,分別依成績考核、考績、懲戒或懲處等相關法令規定及學校章則辦理。

    我們在此公開要求【陳其邁市長】說話算話,莊敬國小涉嫌霸凌吃案,這個案件應由高市府研考會「校園霸凌事件調查小組」錄案調查,並追究莊敬國小相關人員責任,我們會投市長信箱和打1999電話,請【陳其邁市長】千萬不要「吃案」!

    轉貼家長「高雄市三民區莊敬國民小學校園霸凌事件調查申請書」的重點:

    ●●●高雄市三民區莊敬國民小學校園霸凌事件調查申請書●●●
    姓名:JOO
    申請調查日期:112年7月3日
    申請調查事項
    1.霸凌 2.洩漏個資 3.亂造謠與事實不符的

    本人JOO育有一女GOO因患有腎病症候群及血小板功能低下領有身心障礙手冊原有申請教助於貴校O年O班幫忙。

    但不知何故,該班班導Z老師即以各種理由不願教助於班上協助GOO,並誣指為教助無法配合上課時間。致使GOO無法於教室順利移動亦無法在無人協助的情況下於學校使用助行器作練習走路之復健動作導致雙腳功能退步。

    更過份的是捏造GOO病情,指其患有血友病,等待換腎等等不實資訊來誤導班上同學及其他家長,造成同學和家長們的恐慌,又以上述不實言論為由聯合部分家長向校方及本人施壓。使得班上同學對GOO心生恐懼以異樣眼光看待。甚至經班導指示而有「GOO在動,我不動」之口號出現。

    如遇GOO於課堂上有些許不適應狀況時即便已經由保健室護理師專業估可繼續上課但其班導仍堅持小孩需家長帶回照顧而不願其續留教室此舉已GOO的受教權遭受到重的影響及壓力下,對GOO的身心造成無法彌補的傷害。

    該班導除了在課堂上以種種手段對待孩子外,於私下更利用一些不知情的家長私創群组對本人作誣陷及公審的舉動。作為一個媽媽被内外夾擊下一方面要為自己女兒的受教權及正常的學習環境爭取應有的權益外另一方面又遭受到許多莫須有的指控内心所受到的創傷與不捨已非外人可以理解。

    這2星期來食不下嚥,夜不能眠。不僅身心受創也無法專心於工作,真的不知道有一個讓孩子能好好上學的基本權利有那麼難嗎?

    煩請調查時,本人需出席補充和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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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6-28【聯合新聞網】高中學費全免沒用在刀口上? 教團籲增教師員額

    高中學費全免沒用在刀口上?
    教團籲增教師員額


    2023-06-28 11:50  聯合報/ 記者趙宥寧/台北即時報導

     
    行政院長陳建仁日前宣布高中全面免學費,也就是取消普通高中家庭年所得148萬排富條款。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今天表示,全面免學費受益者並非弱勢族群,資源應用在最迫切的地方,全面免學費政策與教育現場實際需求不符。全教產認為,增置教師員額才是提高教學品質最重要的關鍵,高中職教師員額應解除控管,並增置為高職每班3人以上、高中每班2.5人,且應盡速實施。

    高中職免學費政策,現行僅有高職生學費全免,高中生則有排富條款,即就讀高中普通科、綜合高中學術學程(二、三年級)且家庭年所得總額148萬元以下者,皆免學費。全教產理事長林碩杰表示,排富高中職免學費政策已實施多年,也符合目前就讀高職學生較多來自經濟弱勢族群之現況;但若實施高中職全面免學費,實際受益的並非弱勢族群。

    林碩杰表示,自108課綱實施以來,學校必須建置學習歷程檔案系統,必須開設1.2至1.5倍多元選修課程供學生選修;另需開設彈性學習課程6至12節課;同時要指導學生提出自主學習計畫,並協助學生參與各項競賽、檢定、證照、科展、探究與實作、專題製作,但教師人力卻和108年之前一樣,教育部及主管機關只給鐘點費,沒給人,讓老師長期操爆、過勞。而且,特教學生及個案學生年年增加,特教及輔導老師人力嚴重不足,這些都讓老師增加負擔、疲於奔命。

    因應108課綱,教育部自107學年度起將國中教師員額編制由每班2.0人增調為2.2人,但高中職教師員額編制卻未改變。林碩杰表示,目前公立高中職學生每班35人、私立高中職45人,均遠高於國中小學,若含外加適性安置、原住民學生,實際上公立高中職每班人數皆大於35人,2022全台出生人數再創新低,全台僅約13.8萬名新生兒,未來台灣教育一定要走向精緻化發展,首要工作就是全面降低班級人數、提高師生比。

    林碩杰也提到,現行多元選修、彈性學習幾乎均無教科書,需要教師自編教材,所需準備課程時間及精神,常是數倍於部定必修課程。教師既要顧及課程內容,又要注意授課品質;另外還要兼顧校本特色、要注意所謂「素養」教學,體力實難負擔。而長久以來,兼職行政教師的職務加給,也未依物價指數調整,工作量卻暴增,業務量暴增,但行政人員毫無增置,也讓相關教職員疲於奔命。

    林碩杰表示,增置教師員額才是提高教學品質最重要的關鍵,高中職教師員額應解除控管,並增置為高職每班3人以上、高中每班2.5人,且應盡速實施。另應提高兼職行政教師職務加給,讓資源到位,以落實課綱的精神,而非只是推動高中職全面免學費大撒幣的政策。


    https://udn.com/news/story/6885/7263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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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6-28【全教產新聞稿】【高中教育百廢待舉,經費用在全面免學費是優先選項嗎?】 【停止亂撒幣,要增置人力】 【資源應到位,高職教師員額增至每班3人、高中每班2.5人】

    【高中教育百廢待舉,經費用在全面免學費是優先選項嗎?】
    【停止亂撒幣,要增置人力】
    【資源應到位,高職教師員額增至每班3人、高中每班2.5人】


    發稿單位/新聞聯絡人: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理事長 林碩杰


    明年初即將進行總統暨國會選舉,行政院陳院長及執政黨總統候選人賴清德提出高中職全面免學費政策,經費每年至少7億元,被外界批評為大撒幣,有政策買票之嫌。

    依據教育部資料,高中職免學費政策,現行僅有高職生學費全免,高中生則有排富條款,即就讀高中普通科、綜合高中學術學程(二、三年級)且家庭年所得總額一四八萬元以下者,皆免學費。

    排富之高中職免學費政策業已實施多年,確也符合目前就讀高職之學生較多來自經濟弱勢族群之現況;但若實施高中職全面免學費,實際受益的並非弱勢族群。而資源應用在最迫切的地方,高中職全面免學費政策,明顯與目前教育現場實際需求不符。

    自108課綱實施以來,學校必須建置學習歷程檔案系統,必須開設1.2至1.5倍多元選修課程供學生選修;另需開設彈性學習課程6至12節課;同時要指導學生提出自主學習計畫,並協助學生參與各項競賽、檢定、證照、科展、探究與實作、專題製作...等,但教師人力卻和108年之前一樣,教育部及主管機關只給鐘點費,沒給人,讓老師長期操爆、過勞。而且,特教學生及個案學生年年增加,特教及輔導老師人力嚴重不足,「生生用平板」只給平板不給資訊人員,幾百幾千台的平板要誰管理..等等,這些都讓老師增加負擔、疲於奔命!

    為因應108課綱施行,教育部自107學年度起將國中教師員額編制由每班2.0人增調為2.2人,但高中職教師員額編制卻聞風不動。

    目前公立高中職學生每班35人、私立高中職45人,均遠高於國中小學,若含外加之適性安置、原住民學生,實際上公立高中職每班人數皆大於35人,2022全台出生人數再創新低,全台僅約13.8萬名新生兒,未來台灣教育一定要走向精緻化發展,首要工作就是全面降低班級人數、提高師生比。

    然而,高中職除了要開設多元選修課程、彈性學習課程,還要指導學生的自主學習計畫,並協助學生參與各項競賽、檢定、證照、科展、探究與實作、專題製作...等,卻未比照國中增加教師員額,讓基層教師無法理解與接受。

    108課綱在高中職階段,強調【多元選修、彈性學習】,且要開設1.2至1.5倍課程,因此需要增加教師員額。以目前高中職教師員額編制:普通高中每班2.25人、高職商業家事類科每班2.5人、工農海事類科每班3人,卻因各高中職遭受主管機關控管教師員額,教師員額遠比實際編制少,又要開設多元選修及彈性學習課程,各校幾乎都已到極限!各高中職教師被當作廉價勞工,被迫以超鐘點方式排課,因此教師除基本教學節數外,平均每週大約要兼3~6節課,教育部甚至允許教師以專案方式在基本鐘點外多兼10節以上的課務,負擔極為沈重!甚至有教師每週上課時數超過30節,在疲於奔命的情況下,要如何兼顧授課品質呢?

    此外,多元選修、彈性學習幾乎均無教科書,需要教師自編教材,其所需準備課程時間及精神常是數倍於部定必修課程。教師既要顧及課程內容,又要注意授課品質;另外還要兼顧校本特色、要注意所謂「素養」教學,體力實難負擔!

    再者,由於學習歷程檔案的建置、多元選修跑班系統的建置與排課,已使學校教學組長、註冊組長、實驗研究組長...等相關兼職教師之工作量暴增;但長久以來,兼職行政教師之職務加給也未依物價指數調整,工作量卻暴增,真的會讓人做到手軟!而業務量暴增,但行政人員毫無增置,也讓相關教職員疲於奔命!

    因此【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主張增置教師員額才是提高教學品質最重要的關鍵,高中職教師員額應解除控管,並增置為高職每班3人以上、高中每班2.5人,且應盡速實施。且提高兼職行政教師職務加給,讓資源到位,以落實課綱的精神,而非只是推動高中職全面免學費大撒幣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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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6-19【聯合新聞網】教師代餵藥反陷「無妄之災」 全教產:應釐清家長責任

    教師代餵藥反陷「無妄之災」
    全教產:應釐清家長責任


    2023-06-19 08:23 聯合報/ 記者趙宥寧/台北即時報導

     
    近日新北市教保員疑似餵藥事件引發風波,多個縣市亦徹查幼兒園稽查不當情形。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接獲國小低年級教師反映,有家長要老師幫孩子餵藥,但若孩子飯吃太慢、匆忙放學,常忙到忘了中午餵藥,或孩子把藥置放於老師桌上,放學忘了帶回去,便引起家長不滿。全教產呼籲,藥物使用非教師專業,應回歸家庭管理,教育部應釐清家長責任,維護老師專業立場,別再讓餵藥成為無妄之災。

    全教產理事長林碩杰表示,以過動症學生為例,中午放學前要再吃半顆藥物,老師每天需要拿藥給他們,若老師拒絕餵藥,家長不滿,時有抱怨老師服務不周。也有孩子早上在家該吃的藥,家長卻要孩子帶到學校來要求老師餵,明明是可在家吃完藥再來校,於是老師跟孩子溝通是否改為吃完藥再來校,家長得知後極不諒解,並到處告狀「老師餵個藥是會怎樣嗎?」

    林碩杰也說,過去也有課間服藥,或是課堂中需服藥、點眼藥水的案例,老師常會因課務或班務耽誤時間,但家長要求的是抗生素等需準時服用之藥品,造成老師備感壓力,引起糾紛又遭責罵,甚至有的家長直接在聯絡簿上寫要求餵藥,老師還沒同意,藥就由孩子送過來了。

    林碩杰也表示,不只國小低年級,也曾有高中老師表示,家長要求中午盯著學生吃感冒藥,老師告知高中生需學習自主,只提醒、不干涉,結果惹來家長不悅,說以前「國中小老師都會幫忙餵藥」。

    林碩杰說,許多老師反映,為什麼家長該做的事情,卻要老師來做?老師有餵藥的義務?為避免產生餵藥之糾紛與法律問題,也讓老師專心班務,請教育部規範或建議家長勿委由老師餵藥。

    林碩杰呼籲,藥物使用並非老師專業,應回歸家庭管理,教育部應釐清家長責任,維護老師專業立場,別再讓餵藥成為無妄之災。


    https://udn.com/news/story/7320/7244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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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6-19【全教產新聞稿】 【老師路口幫孩子擋車,教育部:愛心】 【老師教室幫孩子餵藥,教育部:......?】 【全教產:教育部未明確規範前,老師應停止幫忙家長在校餵藥!】

    【老師路口幫孩子擋車,教育部:愛心】
    【老師教室幫孩子餵藥,教育部:......?】
    【全教產:教育部未明確規範前,老師應停止幫忙家長在校餵藥!】


    發稿單位/新聞聯絡人: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理事長 林碩杰


        近日新北市教保員疑似餵藥事件引發風坡,多個縣市亦徹查幼兒園稽查不當情形。

        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接獲國小一、二年級會員老師反應:有家長要老師幫孩子餵藥,可是孩子中午若飯吃太慢、匆忙放學,常常一忙就忙到忘了中午餵藥,或者孩子把藥置放於老師桌上,放學忘了帶回去,結果引起家長不滿,責怪老師害孩子因此延誤療程,換來家長白眼及謾罵,家長甚至認為老師不盡責。

        以ADHD學生為例,中午放學前要再吃半顆利他能,造成老師每天需拿藥給他們。若老師拒絕餵藥,家長不滿,時有抱怨老師服務不周,但是,老師有餵藥之義務嗎?建議家長應訓練孩子自己吃藥。 

        也有孩子早上在家該吃的藥,家長卻要孩子帶到學校來要求老師餵,明明是可在家吃完藥再來校;於是老師跟孩子溝通是否改為吃完藥再來校,家長得知後極不諒解,並到處告狀說:「老師餵個藥是會怎樣嗎?」

        另有課間服藥,或是課堂中需服藥、點眼藥水的案例,老師常會因課務或班務耽誤時間,但家長要求的是抗生素等需準時服用之藥品,造成老師備感壓力,引起糾紛又遭責罵。

        有的家長直接在聯絡簿上寫要求餵藥,老師還沒同意,藥就由孩子送過來了;許多老師反應,為什麼家長該做的事情,卻要老師來做呢?老師有餵藥的義務嗎?為避免產生餵藥之糾紛,也讓老師專心班務,請教育部規範或建議家長勿委由老師餵藥。

        曾有高中老師表示,家長要求中午盯著學生吃感冒藥,老師告知高中生需學習自主,只提醒,不干涉。結果惹來家長不悅,說以前「國中小老師都會幫忙餵藥」。

        藥物之使用並非老師之專業,應回歸家庭管理,教育部應釐清家長之責任,維護老師之專業立場,勿再讓餵藥成為無妄之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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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6-12【自由時報】特幼生助理員補助差很多 全教產:公立附幼應有相同待遇

    特幼生助理員補助差很多 
    全教產:公立附幼應有相同待遇


    2023/06/12 09:02 〔記者林曉雲/台北報導〕

     
    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今天質疑,非營利幼兒園收身障生,教育部有補助,但公立國小附幼收身障生,教育部卻沒有補助,呼籲中央應與地方齊心改善差別待遇。

    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理事長林碩杰表示,桃園市公立幼兒園所教師為身心障礙幼生請命,平平都是桃園的未來主人翁,為何公立的特幼生助理員時數「比」非營利幼兒園「差很多」,質疑差別待遇不合理。

    林碩杰表示,依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辦理非營利幼兒園及職場互助教保服務中心作業要點附表一「非營利幼兒園補助基準」,每個非營利幼兒園特幼生每達2人,就配置一名助理人員每日最高4小時(即每週20小時)的時數,若招收中重度、情緒障礙等特殊情況補助更多。另外補助準公共化幼兒園之額度亦與非營利幼兒園的補助差不多,反而公立國小附幼只能在縣市政府貧窮預算下苟延殘喘。

    桃園市教育產業工會理事長熊書顯表示,以非營利幼兒園每達2人配置一名助理人員每日最高4小時為標準,分析桃園市32所公立國小附設幼已回傳之資料發現,多數園所均未達到非營利幼兒園標準之一半,有的園所甚至是0時數,公立國小附設幼兒園特幼生之助理員時數「不如」非營利幼兒園,嚴重差別待遇。

    熊書顯表示,特幼生於生活自理方面如用餐、穿鞋及上廁所等,常常跟不上普通幼生;在主題活動的學習時,精細的手部動作及操作步驟的順序常無法獨自完成,必需有1對1之照顧。而有情緒問題之幼生常哭鬧不停、干擾上課、做危險動作或攻擊班上同學,讓班級運作及課程活動無法進行,影響其他幼生的受教權。

    熊書顯指出,2名教師要同時照顧班上20多名3至5歲之幼兒本來就很吃力,加上特幼生人數大都超過2個,當助理員人力時數不足時,除導致特幼生自理能力緩慢及學習動機低落外,恐也降低整體教學服務品質,特幼生更需要完整之教育服務,期望教育部及桃園市府比照非營利幼兒園,補足公立附幼特幼生之助理員時數,勿讓差別待遇降低幼生之受教品質。


    https://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43307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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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6-12【全教產新聞稿】 【「非營利幼兒園」收身障生:教育部有補助】 【「公立國小附幼」收身障生:教育部0補助?】 【全教產:中央應與地方齊心改善差別待遇】

    【「非營利幼兒園」收身障生:教育部有補助】
    【「公立國小附幼」收身障生:教育部0補助?】
    【全教產:中央應與地方齊心改善差別待遇】


    發稿單位/新聞聯絡人: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理事長 林碩杰


        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接獲會員陳情:桃園市公立幼兒園所教師為身心障礙幼生(以下簡稱特幼生)請命,平平都是桃園的未來主人翁,為何公立的特幼生助理員時數「比」非營利幼兒園「差很多」,請問教育部、請問桃園市政府,這樣的差別待遇合理嗎?

        經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辦理非營利幼兒園及職場互助教保服務中心作業要點」附表一「非營利幼兒園補助基準」,每個非營利幼兒園特幼生每達2人,就配置一名助理人員每日最高4小時(即每週20小時)的時數,若招收中重度、情緒障礙等特殊情況補助更多。另外補助準公共化幼兒園之額度亦與非營利幼兒園的補助差不多。但是,公立國小附幼因得不到教育部關愛的眼神,只能在縣市政府「貧窮預算」下苟延殘喘。

        若以非營利幼兒園每達2人配置一名助理人員每日最高4小時為標準,由桃園市32所公立國小附設幼已回傳之資料(附圖)來分析,發現多數之園所均未達到非營利幼兒園標準之一半,有的園所甚至是0時數。公立國小附設幼兒園特幼生之助理員時數「不如」非營利幼兒園,嚴重差別待遇!

        教學現場之教師指出,特幼生於生活自理方面如用餐、穿鞋及上廁所等,常常跟不上普通幼生;在主題活動的學習時,精細的手部動作及操作步驟的順序常無法獨自完成,必需有1對1之照顧。而有情緒問題之幼生常哭鬧不停、干擾上課、作危險動作或攻擊班上同學,讓班級運作及課程活動無法進行,影響其他幼生的受教權。目前,兩位教師要同時照顧班上二十幾位3-5歲之幼兒本來就很吃力,加上特幼生人數大都超過2個,當助理員人力時數不足時,除導致特幼生自理能力緩慢及學習動機低落外,恐也降低整體教學服務品質。

       「窮不能窮教育、苦不能苦孩子」,尤其是特幼生更需要完整之教育服務,期望教育部及市府比照非營利幼兒園,補足公立附幼特幼生之助理員時數,別讓差別待遇降低幼生之受教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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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6-02【全教產新聞稿】【故入人罪】不當懲處遭教育部打臉!國光中學利用請假時間差惡整老師!

    【故入人罪】不當懲處遭教育部打臉!國光中學利用請假時間差惡整老師!


    ●新聞聯絡人: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教學部主任 何耿旭


        國立中山大學附屬國光高級中學教師因課程有連堂需求,向校方遞送調課申請表,教學組長口頭表示好,沒有拒絕教師之調課申請;等到調課事實發生一個星期後才通知教師未同意調課,事後以曠課登記,故意陷人於罪!遭教育部中央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評議決定申訴有理由,原措施撤銷!
     
      國光中學的背景原為中油為提供員工子女教育所設之私立學校,2005年2月1日,私立國光高中與私立國光國中等二校改制公立並隸屬於國立中山大學。雖然現在改成國立學校,但校內的氛圍跟行事與一般公立學校落差甚大,仍然承襲之前私立時代的威權做法。教師於事前將調課申請表交給教學組長,業經教學組長口頭表示「好」,最後核定調代課申請表之權責人居然是校長,等不同意的批示送達教師,早就過了申請調課的時間,事後還用「未經學校同意,不得自行調代課。自行調代課者,以缺課論」的理由將申請調課教師曠課登記。送調課申請的時候不說不同意,送了才批示不同意,要批不同意也早一點批示,如果這不是惡整,什麼才叫惡整?
     
      教師的請假流程需要處理職務及課務,常見的是校內跑請假流程通常曠時費日,但校內行政處室各司其職,教務處及學務處管理課務或職務,只要請假教師將交接的事宜交代清楚,在不影響學生受教權的狀況下,一般學校不會刻意刁難教師的請假。國光中學連一張小小的調代課申請也要校長同意才能同意調課,著實令人匪夷所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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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6-01【中時新聞網】學術研究費加薪幅度差很大 全教產:歧視中小學老師

    學術研究費加薪幅度差很大
    全教產:歧視中小學老師


    2023/06/01 13:33  中時  林志成

     
    政府決定明年為軍公教人員加薪,其中在學術研究費方面,中小學教師加4%、大學教師則加15%,引發質疑。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理事長林碩杰表示,政府這種差別的加薪方式,是在歧視中小學教師,非常不可取。
      
    政府這次為軍公教加薪,在中小學教師師方面,包括本薪、學術研究費及主管加給均加4%;大學教師則在本薪及主管加給加4%,但學術研究費則加15%。整體來說,中小學教師的薪水是加4%,但大學教師的薪水卻加了約1成。

    林碩杰說,中小學和大學教師的薪資都包含學術研究費,但加薪幅度卻不同,而且差距非大,這對中小學教師很不公平,也是一種歧視。

    此外,林碩杰表示,這次中小學教師調薪也包含主管加給,但卻不包括導師職務加給及特教職務加給。現在中小學導師職務加給每月是3000元、特教職務加給則是1800元,導師和特教老師的工作都非常辛苦,但卻很多年不調整,對這些人很不公平。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30601003093-260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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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5-24【中時新聞網】公職律師得擔任學校訴訟代理人 全教產憂他們成官方打手

    公職律師得擔任學校訴訟代理人
    全教產憂他們成官方打手


    2023/05/24 10:31 中時 林志成

     
    立法院昨日三讀通過《律師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新增「公職律師」制度,他們得擔任政府機關或公立學校之訴訟代理人,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對此表示憂心,由於公職律師必須遵守公務員服務法,將來是否成為官方打手來打擊基層及工會,這是基層教師最大的疑慮。

    根據統計,近年來律師錄取人數大增,例如110年律師考試(一試)錄取3059名,律師考試(二試)錄取940名;111年律師考試(一試)錄取3150名,律師考試(二試)錄取913名。

    全教產理事長林碩杰說,律師錄取人數大增下,平均分配到的執行業務案量相對降低,也可能造成部分律師收入不穩,故基層教師所反應的,通過這項修法是否幫律師們安排工作之疑問,並非空穴來風。

    法務部表示這次修法是因應社會多元發展及民眾權利意識高漲,為協助解決政府機關構及公立學校推動業務過程,能妥適處理日益漸增的法律諮詢及訴訟等案件,並保障公務員法律權益。

    林碩杰說,近年來,各級學校校事會議、調查小組、及勞資爭議等案量大增下,公職律師應是政府省錢打官司、處理涉法案件之利器。

    依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目前各級學校校事會議須有「教育學者、法律專家、兒童及少年福利學者專家或社會公正人士1人」,調查小組也得由校外教育學者、法律專家、兒童及少年福利學者專家等人員擔任,多數學校均直接聘請校外律師以求公正;而工會與學校間之調解、仲裁、裁決等勞資爭議案件,學校也多直接聘請校外律師接案。

    林碩杰認為,如今新增公職律師於政府或學校,政府將可於省下可觀之律師費後,大「打」出手?此外,由於公職律師必須遵守公務員服務法,將來是否成為官方的打手來協助政府管制學校,已造成基層教師的憂慮。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30524001831-260405?chdt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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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5-27【全教產新聞稿】 【交通部想將交通教育工作甩鍋給教育部】 【網友:這部門要不要原地解散?】 【全教產:支持】

    【交通部想將交通教育工作甩鍋給教育部】
    【網友:這部門要不要原地解散?】
    【全教產:支持】


    發稿單位/新聞聯絡人: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理事長 林碩杰


    依據媒體報導5月24日立法院交通委員會中,立委陳椒華針對「交通3E」中的「Education教育」提出臨時提案,要求交通部會同教育部釐清分工權責,不過卻發生交通部竟要將文字改成「教育部應會同交通部研議交通安全教育綱領之可行性,釐清分工權責」,簡單來說就是交通部意圖將教育青少年交通安全的工作全部推卸給教育部,立委陳椒華表示自己是在交通部提案,並非在教育部提案,也質疑如果全部推給教育部,他們能有多少資源確保交通安全方面的執行成效與品質?

    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發現交通部每年補助各縣市政府辦理學校交通安全教育相關研習或體驗活動之經費少得可憐,若僅以六都公立學校計算:臺中市111年公立學校平均每校接受交通部補助2106元、臺南市111年公立學校平均每校接受交通部補助1965元、臺北市111年公立學校平均每校接受交通部補助1063元、 桃園市111年公立學校平均每校接受交通部補助1004元、高雄市111年公立學校平均每校接受交通部補助2537元、 新北市111年公立學校平均每校接受交通部補助1243元。

    事實上,以此等經費,要聘請講師所需之講師費根本不夠,遑論辦理體驗活動或交通安全教育相關研習;結果,交通部竟還想將教育道路安全的業務甩鍋給教育部,交通部原本權責內須規劃、測量與施工之交通相關業務又都做得讓民眾不滿意,真的是要考慮將交通部就地解散?

    交通部以「貧窮預算」補助各級學校交通安全教育相關研習或體驗活動,又想將交通教育工作甩鍋給教育部,將來是否也要將交通安全教育失敗之責任完全歸咎於學校教師呢?交通部可以全身而退?這不是我們要的交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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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5-24【全教產新聞稿】 【立院三讀通過新增「公職律師」制度】 【這是幫律師們安排工作嗎?】 【還是政府透過律師管制學校?】 【全教產:確有疑慮】

    【立院三讀通過新增「公職律師」制度】
    【這是幫律師們安排工作嗎?】
    【還是政府透過律師管制學校?】
    【全教產:確有疑慮】


    發稿單位/新聞聯絡人: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理事長 林碩杰


            立法院日昨三讀通過「律師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新增「公職律師」制度,明定公職律師得擔任政府機關或公立學校之訴訟代理人,公職律師兼具公務員及律師雙重身分,應加入地方律師公會。

        有基層教師反應,這是幫律師們安排工作嗎?還是政府透過律師管制學校?

        依據媒體報導近年來律師錄取人數大增,例如110年律師考試(一試):錄取3,059名,律師考試(二試):錄取940名。111年律師考試(一試)錄取3,150名,律師考試(二試):錄取913名;律師錄取人數大增下,平均分配到的執行業務案量相對降低,也可能造成部分律師收入不穩,故基層教師所反應的,是否幫律師們安排工作之疑問,並非空穴來風。

        雖然法務部表示這次修法是因應社會多元發展及民眾權利意識高漲,為協助解決政府機關構及公立學校推動業務過程,能妥適處理日益漸增的法律諮詢及訴訟等案件,並保障公務員法律權益。但是包括近年來,各級學校校事會議、調查小組、及勞資爭議等案量大增下,公職律師應是政府省錢打官司、處理涉法案件之利器。依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目前各級學校校事會議須有「教育學者、法律專家、兒童及少年福利學者專家或社會公正人士一人」,調查小組亦得由校外教育學者、法律專家、兒童及少年福利學者專家等人員擔任,多數學校均直接聘請校外律師以求公正;而工會與學校間之調解、仲裁、裁決等勞資爭議案件,學校亦多直接聘請校外律師接案;如今新增公職律師於政府或學校,政府將可於省下可觀之律師費後,大「打」出手?此外,由於公職律師必須遵守公務員服務法,將來是否成為官方的打手,受上級之命打擊基層、打擊工會,協助政府管制學校呢?這是基層教師最大的疑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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