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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06-22【全教產新聞稿】再爆觀音高中違法夜間課輔實際情節 嚴重侵害弱勢學生權益,請主管機關徹查

    再爆觀音高中違法夜間課輔實際情節
    嚴重侵害弱勢學生權益,請主管機關徹查



    發稿單位/新聞聯絡人
    全教產副理事長  彭如玉
    全教產理事長    黃耀南


    教育是社會階層流動的要素,學校應該提供公平的教育機會給每個學生,將資源平均用在每位學生上,帶起每位學生營造均質化,而非集中資源,選訂特別群組施予額外的授課,讓學生學習M型化!那只是不斷形成社會階層的複製而已,如果學校堅稱繁星班是打著「照顧弱勢」的口號來進行,試以104學年第一學期高一行事曆暨督課教師安排表為例(附件),兩班80人,每位學生收費13,000元計,其金額共有1,040,000元,則有以下幾個問題:

    一、觀音高中辯稱是聘在補習班有授課之教師上課,亦用補習班之講義,不是請補習班入校授課,此一邏輯令人難以理解。

    二、關於經費使用的疑慮,也須觀音高中說清楚。(下列一次夜間課輔以三小時計):

    1.補習班授課次數30次,每次8,000元,共240,000元。

    2.無授課之督課教師次數71次,每次2,100元,共149,100元。

    3.作文課程兩次、飛盤課程三次,皆由校內教師擔任,其鐘點費假設應為800*3,故作文課程為4,800元,飛盤課程為7,200元。

    4.生活英文課程五次,亦請外籍教師,假設以補習班教師價位計,8,000*5共40,000元。

    5.僅學校高一行事曆暨督課教師安排表中所規劃之經費概算,總金額(1,040,000)減掉補習班教師費用(240,000)與減掉督課教師費用(149,100)及生活英文課程費用(40,000)再減掉作文、飛盤課程(12,000),約餘598,900元,實際支出約441,100元,如將此分擔於80位學生,則每位學生一學期僅需繳約5,514元,此方為「照顧弱勢」之為。

    6.如高一、二、三皆如此運作,其結餘可約1,796,700元,此為授課及督課人員,但學校計畫謹慎,深憂會有突發狀況,每日另安排教務、學務兩處行政人員留守,如依督課教師鐘點費計,則需298,200元(2名*71次*2100元),此應為三年段共同分擔之費用,故經費結餘應約為1,498,500元。

    7.如每一年段每一位學生僅負擔課表內之授課、督課教師費用(5,514元),再分擔行政人員的鐘點費(298,200/3=99,400/80=1,243元)則一學期學生所需繳費用應為6,757元即可。

    上述內容或許與實際有所差異,但以概約結餘而言,「照顧弱勢」應該要有更好的手法。

    三、一般勞工最低薪資一小時為120元,現觀音高中教師可不上課僅督課就可領一小時700元的鐘點費,此比日間授課的鐘點費(一小時400元)多很多,這有照顧到弱勢嗎?

    四、學生入學,學校依是否要加入繁星班為由來分班,學校的規劃就依學生是否要額外繳費上課來分類,不參與者就要轉到一般班級,這不就是以經濟來分班嗎?是否是一種階級的區分?就算是經學生、家長的認同,這難道是教育單位的學校應該會有的作為嗎?

    五、繁星班的學生,未來升學的「在校成績」就因為多繳費而優於一般班級學生,而一般班級學生就因為沒繳費就應該輸在起跑點嗎?這裡是學校!有合乎受教均等的原則嗎?

    六、有家長表示繁星班的收費跟其他學校及補習班差不多,但請考量到其他學校及補習班是每天每節上課,而觀音高中不是!學生所繳的費用,非每天上課,自習居多,其費用均攤多位督課老師,所以不能用一般補習班的費用來比較。(觀音高中平均一週約九堂課授課,其餘自習)另外,星期六出去參訪則另向學生收費,此費用真的差不多嗎?

    七、家長同意讓補習班進校授課,學校就可以無關法令來進行嗎?而學校就一定要照辦嗎?那是否學校主管機關需要改為家長會呢?國民教育法第4條規定,為保障學生學習權及家長教育選擇權,國民教育階段得辦理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其實驗內容、期程、範圍、申請條件與程序及其他相關事項之準則,由教育部會商直轄市、縣(市)政府後定之。如果家長想要有特殊資優及補習教育,應另尋管道參加,而非破壞現有體制。

    八、學校的家長代表是學校學生家長們選出來的,但請家長代表記住,並不是每位家長都開公司、開名車,根據教師團體於2011.10.31.調查台灣中小學家長委員會背景:雇主、自營業主為32.20%、代表雇主行使管理權之主管人員為16.30%、受雇者為33.40%、其他為14.60%,在台灣中小學家長會長背景:雇主、自營業主為75.38%、代表雇主行使管理權之主管人員為13.85%、受雇者為6.15%、其他為4.62%。學校本是讓每位孩子都能享有公平的學習成長機會的環境,今卻因為有錢的家長允許下,犧牲了辛苦勞工家長對教育的期望,難道真的是別人的孩子不重要嗎?這讓學校失去了存在的意義!

    九、有家長表示,校長治校辦學優良,地方學子都踴躍報考就讀。試問,就近入學這不就是教育局當初設立觀音高中的原因嗎?公立學校設於較偏鄉位置本來就會大量吸收地方學子,藉此拉近城鄉差距,若今無法有高中社區化的群聚效應,那該檢討的恐是當時規劃設校的教育局?

    十、近日相關新聞,有家長認為是針對校長遴選的「鬥爭」!對此論述感到遺憾,希望家長不要將商場、社會上的爾虞我詐、勾心鬥角,帶入單純的學校環境中,教育只重視每位學生的受教權益及全人發展,而非部分家長只想透過私心己慾,不擇手段圖利自我,讓學校成為階級分化的工具。

    十一、有校長認為,繁星班所為是學校難為之處,做則違法遭議,不做則影響升學績效。乍聽下似乎言詞鑿鑿,但還深陷「榜單迷思」,身為校長其教育理念卻仍以少數學子升學「績效」為考量,罔顧多數學子的受教權益,那12年國教的精神、理念在哪?一校之長竟還是如此思維,腦中只有績效別說你有學生,心中沒有學生別說你有教育,難怪教育始終在改改改…但還是被批評錯錯錯…。

    十二、觀音高中違法一事,學校確有疏失,要求收費金額調整即可。那試問,未來詐欺犯罪者只要將詐騙金額調降,就沒有違法問題嗎?「依法行政」不是我們行政的原則嗎?難道教育局是用如此邏輯來解讀法令嗎?

    十三、現行辦法規定學校僅能於17:30前進行輔導課程,之後時間宜交由家長會處理。此一回應真令人感到悲哀,我們的教育至此還是存於過去填鴨式的硬塞模式,許多的調查研究都顯示,我們學生在校時間過長,故造成學生的學習不良,教育部的教改核心不就是減輕學生負擔,讓學生適性學習、發展,但地方的惡根仍存,國教理念無法落實於地方教育單位及家長,此亮於外觀、腐於內在的做法試問,教育如何進步?

    十四、此舉是否違法,相關主管單位應明究追查。

    本會再次呼籲桃園市教育局及教育部,針對觀音高中違法夜間課輔,情節極其嚴重,務必徹查,並追究校長及校方違法事實,勿枉勿縱!


    補習班到校授課 觀音高中挨批


    〔記者邱奕統/桃園報導〕桃園市立觀音高中自四年前由國中改制為完全中學,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指控,學校以辦理繁星育成班名義,違法在夜間及假日設課業輔導班,輔導班還直接引入補習班到校授課,學生不參加就被迫轉班,要求教育局調查;市府教育局調查後坦承有此事,已要求學校檢討改進;校方說,相關輔導課是家長要求規劃的,會檢討。

    全教總指出,觀音高中目前每週一、週二、週四、週五的下午四點五十五分至晚上八點三十分,都舉行夜間自習課,週六早上七點半至下午四點五十五分舉辦課業輔導課,課輔課甚至由補習班教師直接在校授課,並用補習班講義,公然將補習班搬到學校。
     
    教育局:已要求學校檢討
    教育局說,初步了解,是觀音地區家長擔心城鄉差距,學生學習基礎落後,導致與都會區學生間學力落差以致學習效果不佳,才會要求學校加強輔導課程,並由家長會來主辦,不過,將補習班搬到學校還是不應該,已要求學校檢討,並派督學到該校調查,監督學校落實「桃園市市立高級中等學校課業輔導及寒暑假學藝活動實施要點」規定。
     
    校方:請校外教師協助課輔
    校方指出,學生參與課餘時間的輔導規劃均屬自願性質,夜間留校輔導內容以學生自習為主,輔以英數強化課程,週六則以專家學者演講、大學參訪、營隊性質等學習與自習為主。英數強化課程邀請校外教師協助擔任,惟該師資同時任教於補習班,絕非「直接引入補習班」。

    家長指出 有心人士操作鬥爭
    家長指出,近日適逢校長遴選,城鄉教育資源本來就有落差,這是事實且很難改變,很多學生都來自經濟弱勢家庭,因此家長只能自救,但這個也不行,那個也不行,難道偏鄉學生就該矮人一截?痛批有心人士為了校長遴選操作鬥爭,犧牲學生權益。

    (2016.06.07 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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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06-13【全教產新聞稿】「雞毛令箭」一個暴走的洪素珠,一個說謊的學校,一個官僚的教育部,將徹底摧毀全國的校園志工制度?!

    「雞毛令箭」一個暴走的洪素珠,一個說謊的學校,
    一個官僚的教育部,將徹底摧毀全國的校園志工制度?!



    發稿單位/新聞聯絡人
    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副理事長
    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理事長
    劉亞平


      洪素珠事件,最後遭殃的,竟然是全國無辜的校園行政人員和熱心志工!一個暴走的洪素珠,一個說謊的學校,一個官僚的教育部,將徹底摧毀全國校園的志工制度!?

    ●一個暴走的洪素珠:洪素珠在她的臉書po出在高雄市三民區三民國小上課的照片,其中「全世界最笨是台灣人,拿金錢拿技術養大敵人,然後自己死無葬身之地」的字眼引發爭議。

    ●一個說謊的學校:三民國小校長林慶信澄清,6月7日上午原訂的志工無法出席「晨間故事媽媽」課程,臨時由志工組長找她代班,就僅此一次。遭踢爆「不知、卸責、說謊」!

    ●一個官僚的教育部:洪素珠事件延燒校園,教育部今天表示,近期將討論國中小邀相關人員到校協助教學事務應注意事項,未來也將研商建立「校園志工」招募及評估制度。

    教育部官僚突然積極起來,為了避免再發生洪素珠事件爭議,國教署近期將找學校及縣市討論國中小邀相關人員到校協助教學事務應注意事項,希望進一步發展為行政指導文件,供各縣市及各校參考,同時也將研商建立「校園志工」招募及評估制度,針對不同類別的校園志工,明訂相關人員、學校、各級教育行政機關的責任義務和評估機制。

    夭壽!為了一個洪素珠,教育部這樣搞下來,全國學校行政人員又要有多少的文書作業和評鑑視導,各種類別的校園志工還要明訂相關人員、學校、各級教育行政機關的責任義務和評估機制,這樣搞下去,有誰要去招募志工?有誰要來擔任志工?全國校園的志工將遭受空前的浩劫,搞到最後應該是沒有「校園志工」好招募和評估?

    行政應該中立,教育應該中立,這些都有法令規定,校長、主任和老師都應該知道,但是有多少政治團體和宗教團體透過各種管道進入校園對學生進行「洗腦工作」,大家都心知肚明,不是無法管,而是放任不管,如果抓到就處理,就沒有這些問題了,教育主管機關該辦的個案不辦,又要搞全國志工招募和評估制度,是不是管錯了!


    轉貼相關的報導:

    ●●●1050610自由時報:代班晨間故事媽媽言詞惹議 三民國小:非志工及代課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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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代班晨間故事媽媽言詞惹議 三民國小:非志工及代課老師

    2016-06-10  12:01

    〔記者洪定宏/高雄報導〕自稱台灣民政府成員及公民記者的洪姓女子,在她的臉書po出在高雄市三民區三民國小上課的照片,其中「全世界最笨是台灣人,拿金錢拿技術養大敵人,然後自己死無葬身之地」的字眼引發爭議。

    三民國小澄清,洪女不是學校志工團名單內的成員,更非代課老師。(記者洪定宏翻攝)

    校長林慶信澄清,洪女不是學校志工團名單內的成員,更非代課老師及教職員工,6月7日上午原訂的志工無法出席「晨間故事媽媽」課程,臨時由志工組長找她代班,就僅此一次。

    林慶信指出,學校每週二上午有15分鐘的「晨間故事媽媽」課程,內容以經典故事為主,當天輔導主任及志工團長在場觀看約五分鐘,認為無異狀後離開;爭議發生後,再詢問學生,學生也不覺得她在講政治議題,也沒有批評個人或團體。

    林慶信強調,洪女主要講述她的小時候及旅遊經驗,並播放包粽子的影片,但事後在臉書po的照片引發爭議,「已造成學校傷害」。

    校方將召開檢討會,審慎處理,並對志工團運作加強協助及輔導,對洪女的不當內容,造成家長及學生不安,深感抱歉。

    教育局副局長戴淑芬指出,將要求各校事先做好志工教育訓練,掌握授課內容,避免非經訓練的人員代班。
     

    ●●●1050611必POTV:洪素珠洗腦小學生! 校方「不知、卸責、說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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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洪素珠洗腦小學生! 校方「不知、卸責、說謊」

    2016-06-11 1645

    洪素珠把政治帶進校園,說故事時間大談政治,其實第一時間,就有別的志工媽媽現,向校­方反應,結果三民國小卻只要求她別再來,沒有馬上對小朋友進行輔導。事前沒有篩選,事­後還有說謊嫌疑,洪素珠自己光是在學校臉書打卡,就多達六次,校方追查,竟然對外聲稱­只有一次。家長痛批校方,這樣如何安全把孩子交給學校。

    洪素珠洗腦小學生。(圖/翻攝自臉書)

    自稱公民記者的洪素珠辱罵老榮民事件餘波盪漾,網友肉搜出她在高市三民國小當故事媽媽。高雄市政府新聞局長丁允恭日澄清,洪女只是代班志工,不是故事媽媽。

    丁允恭說,當天洪素珠曾對小朋友有不當政治言論的部分,校方也已當場制止,由於洪素珠在校園灌輸其偏激政治思想,校方拒絕她入校。

    不過,根據洪素珠的臉書打卡紀錄,顯示三民國小說謊。從4月19日到5月24日,洪素珠幾乎每周都到三民國小,短短1個多月之內就去了5次。從洪素珠臉書上的照片看來,她每次都有對小朋友們進行教學,因此校方「她只代班過一次」的說法,相當沒有說服力。

    「怎麼可以這樣教孩子?」對洪素珠當國小故事媽媽時散布偏激言論,一名林姓學童媽媽氣炸了,她說什麼樣的仇恨,大到要讓小朋友在這裡學習「死無葬身之地」的形容詞?媒體報導,三民國小校長則連連向抗議家長道歉並表示,洪女不是學校教職員工,不是代課老師,也不是正式故事媽媽成員,當天只是臨時代班故事媽媽,學校事先不知他講授內容偏離主題。


    ●●●1050611NOWnews:洪素珠只代班「故事媽媽」?高市三民國小說謊遭打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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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洪素珠只代班「故事媽媽」?高市三民國小說謊遭打臉

    社會中心/高雄報導 2016.06.11 / 09:48

    自稱公民記者的洪素珠一席飆罵老榮民的言論惹議,網友群情激憤,為榮民伯伯向洪素珠討公道,網友也起底洪素珠,發現她竟在高雄市三民國小擔任故事媽媽,對學童實施政治洗腦。對此,高市府新聞局長丁允恭於10日澄清,洪素珠不是故事媽媽,而且只去代班過一次。不過,網友發現三民國小說謊,洪素珠35天內至少到三民國小5次,確實也有對學生講課。

    丁允恭10日表示,根據三民國小說法 ,因為原本的故事媽媽志工請假,志工遂請洪素珠代班,當下聽到洪素珠對小學生講出政治性內容,校方就立刻上前制止。

    不過,根據洪素珠的臉書打卡紀錄,顯示三民國小說謊。從4月19日到5月24日,洪素珠幾乎每周都到三民國小,短短1個多月之內就去了5次。

    從洪素珠臉書上的照片看來,她每次都有對小朋友們進行教學,因此校方「她只代班過一次」的說法,相當沒有說服力。

    ▲自稱是公民記者的台灣民政府成員洪素珠,因為辱罵老榮民引發眾怒,網友更肉搜發現他曾在高雄市三民國小講授政治內容,替小學生洗腦。(圖/翻攝自洪秀珠臉書.2016.6.11)

     

    ●●●1050611中國時報:三民國小校長改口:洪素珠到學校講故事9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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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民國小校長改口:洪素珠到學校講故事9次

    2016年06月11日23:48 呂素麗

    高雄》洪素珠到三民國小講故事9次(照二)

    高雄市三民國小校長林慶信(右)和志工團團長劉思侑(左)11日出面說明洪素珠當說故事媽媽的情形。(呂素麗攝)

    高雄市三民國小故事媽媽為小朋友付出心血,卻因洪素珠案備受矚目,右3為志工團團長劉思侑。(呂素麗攝)

    因辱罵老榮民引起公憤的「公民記者」洪素珠,曾到高雄市三民國小擔任說故事媽媽志工,原本三民國小校長林慶信昨天表示,洪素珠只是「臨時代班」1次,他今天改口說,經查證,洪素珠從今年3月至6月共有9次到該校講故事;志工團團長劉思侑說,洪素珠感覺是個熱情的人,說故事唱作俱佳,小朋友聽了蠻開心的。

    林慶信表示,說故事媽媽志工的簽到簿由志工團保管,今到校翻閱統計後才確認共代班9次,而不是1次,對於昨天查證時產生誤解,他很抱歉。

    洪素珠於臉書貼文在三民國小當說故事媽媽,並曾教學生「全世界最笨的是台灣人,拿金錢拿技術養大敵人,然後自己死無葬身之地」言論,遭質疑對學生「政治洗腦」。

    市府昨澄清,經向學校了解後,洪素珠只是代班的說故事媽媽志工,且僅代班過1次,不料被網友打臉,洪素珠自行在臉書PO文,曾多次當說故事媽媽。

    校長林慶信與志工團多位說故事媽媽,今天特地出面澄清,洪確實代班9次;林慶信說,洪女只是臨時代班,不是學校的志工,以後不會再請她來;對引發爭議及傷害志工團,林慶信表示歉意。

    團長劉思侑說,洪素珠說故事多分享各國旅行經驗,未談論政治議題,也沒家長或學童反映不妥,且她說故事很能帶動氣氛,不會死板板,和孩子有互動,小朋友反映不錯。

    (中時)

     
    ●●●1050612中央社:洪素珠說故事惹議 教部擬建校園志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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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洪素珠說故事惹議 教部擬建校園志工制度

    中央社中央社 –2016年6月12日下午12:50

    (中央社記者許秩維台北12日電)洪素珠事件延燒校園,教育部今天表示,近期將討論國中小邀相關人員到校協助教學事務應注意事項,未來也將研商建立「校園志工」招募及評估制度。

    自稱公民記者的洪素珠因辱罵老榮民引發關注,被網友肉搜出她曾在高雄市三民國小當故事媽媽,並宣揚她的政治理念。高雄市政府新聞局表示,經市府向校方了解,洪素珠並非故事媽媽,只有一次是代班的志工,且當天洪女在校內對小朋友的不當政治言論行為,也立即遭校方人員及當場制止。

    教育部表示,學校事務眾多,過去長期仰賴各方的共同參與,包含家長、志工及民間團體的力量,學校若邀請校外專家協助教師教學,應依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綱要及相關規定進行課程規劃及教學實施,同時學校應本於中立原則,不得為特定政治團體或宗教信仰從事宣傳或活動。

    在非正式課程方面,教育部指出,校園志工協助的工作事項類別眾多,包括圖書室管理志工、說故事媽媽、交通導護志工等,每一類志工有其專業性,且各國中、國小也有其不同需求。

    為避免再發生洪素珠事件爭議,教育部表示,國教署近期將找學校及縣市討論國中小邀相關人員到校協助教學事務應注意事項,希望進一步發展為行政指導文件,供各縣市及各校參考,同時也將研商建立「校園志工」招募及評估制度,針對不同類別的校園志工,明訂相關人員、學校、各級教育行政機關的責任義務和評估機制。105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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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06-06【全教產新聞稿】觀音高中違法夜間課輔,情節嚴重,直接引入補習班 請主管機關徹查,王炎川校長責無旁貸

    觀音高中違法夜間課輔,情節嚴重,直接引入補習班
    請主管機關徹查,王炎川校長責無旁貸



    發稿單位/新聞聯絡人
    全教產副理事長  彭如玉


      桃園市立觀音高中自四年前由國中改制為完全中學,即開始以辦理繁星育成班名義,違法辦理夜間及週六課業輔導班,情節嚴重,直接引入補習班到校授課,且收費甚至比私立學校高,部分學生還因經濟問題,不上課業輔導課,導致被迫轉班。

      觀音高中目前每週一、二、四、五16:55至20:30、週六7:30至16:55辦理夜間自習課及課業輔導課,自習課留原班自習,課業輔導課至大教室團班上課(約80人)。自習課會有老師巡迴監督,課輔課卻引入補習班,由補習班教師直接在校授課,並用補習班講義,大辣辣地把補習班搬到學校,嚴重違反相關法規。

      且其收費極高,每學期繳費一次,一次收費13,000元,超過一般公立高中收費甚多,甚至比私立學校收費還高。且還有學生因為經濟問題無法負擔繁星育成班課輔費用,被迫轉班,嚴重侵害學生受教權。

      目前各校辦理課業輔導,皆依「國立及臺灣省私立高級中學課業輔導實施要點」規定辦理,其辦理原則有:平時舉辦課業輔導應安排在每天正式課程之後,且每週不得超過五天,每天最遲不得超過五時三十分。寒假不得多於四十節,暑假不得多於一百二十節。學生參加課業輔導以每班不得超過四十五人為原則。

      但觀音高中辦理之課輔課,不管是辦理時間、收費標準、師資、編班…等,全部違反「國立及臺灣省私立高級中學課業輔導實施要點」及「教育部主管高級中等學校向學生收取費用補充規定」。依「國立及臺灣省私立高級中學課業輔導實施要點」第三點第三、四項規定,課業輔導每週不得超過五天,每天最遲不得超過五時三十分,觀音高中課輔課卻上到晚上8:30。同時採團班上課方式,人數達80人左右,已違反學生參加課業輔導以每班不得超過四十五人為原則之規定。

      在收費標準部分,觀音高中每學期課業輔導費用約12,000~13,000元,亦已違法「教育部主管高級中等學校向學生收取費用補充規定」第六點第二項規定,課業輔導費:應依國立及臺灣省私立高級中學課業輔導實施要點規定試算,學期中收費上限為新臺幣一千八百元,暑假收費上限為新臺幣二千四百元,寒假收費上限為新臺幣八百元。觀音高中嚴重超收,尤其部分學生因經濟問題無法負擔,導致被迫轉班,違法程度,已令人無法理解。為何辦理教育,會違法至此,讓經濟弱勢學生因無力上課輔課,強制轉班!

      另外,課輔課上課教師,為補習班老師,直接將補習班搬到學校,還是第一次看到,且直接採用補習班教材,授課內容對於學生學習是否有益,不無疑問。

      此一違法課輔,以家長會名義辦理,刻意規避法律。但學校對於此一課輔,完全由學校主導,並有相關資料,可從學校之相關文件清楚看出,明顯由學校辦理,卻以家長會名義收費,刻意規避法律。其違法情節極其嚴重,請主管機關務必徹查,尤其王炎川校長主導,其間是否有人謀不贓?值得加以瞭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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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06-06【全教產公告】全教產第二屆理監事選舉公告、第二屆理監事候選人登記表

    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
    第二屆理事、監事選舉公告


    105年6月6日全教產總字第1050000026號


    一、依據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以下簡稱本會)章程辦理。

    二、本會第二屆第一次會員代表大會有關理事、監事選舉事項:

    (一)本會預定於6月26日(星期日)召開第二屆第一次會員代表大會,並選出第二屆理事、監事、候補理事及候補監事。

    (二)登記參選日期:即日起至6月8日(星期三)止。

    (三)登記資格:本會會員。

    (四)登記方式:理事、監事候選人應分別填寫本會「理事、監事候選人登記表」(附件一),並繳交相關證明文件辦理登記,候選人應親自、委託他人或郵件寄送候選人登記表及相關文件,向本會辦理候選人登記手續,委託他人登記者須出具委託書,但不受理電話登記。

    (五)辦理登記通訊資料:

    1.登記通訊地址:新北市土城區學府路1段241號新北高工圖書館2樓。

    2.聯絡電話:02-22626097

    3.聯絡人:蔡秀娟秘書

    4.Email:neunions@gmail.com

    三、其他事項說明:

    (一)選舉相關事項,依據本會之「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章程」(附件二)、「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理監事選舉罷免辦法」(附件三)辦理。

    (一)相關文件,公告於本會網頁www.neu.org.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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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06-01【監督改革】監督年金改革行動聯盟第1次執行委員會議紀錄

    監督年金改革行動聯盟第1次執行委員會議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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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05-31【監督改革】監督年金改革行動聯盟第1次執行委員會議

    監督年金改革行動聯盟第1次執行委員會議


    退休年金改革,事關教師重大權益,【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全教產)及【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動起來了,桃園市教育產業工會也將在理事會、會員代表大會陸續啟動退休年金改革的計畫與行動。


    一、會議時間:2016年5月31日(星期二)下午14時

    二、會議地點:台北車站六樓第五會議室(6046)

    三、出席人員:

    1.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

    2.高雄縣教師會

    3.勞動部公務人員協會

    4.全國退休教師聯盟

    5.臺灣鐵路工會

    6.中華郵政工會

    7.全國公務人員協會

    8.花蓮縣公務人員協會

    9.雲林縣公務人員協會

    10.彰化縣公務人員協會

    11.桃園市公務人員協會

    12.台北市公務人員協會

    13.高雄市公務人員協會

    14.法務部公務人員協會

    15.勞保局公務人員協會

    16.臺灣港務工會

    17.台灣公路工會

    18.交通部公務人員協會

    19.中華民國公教軍警暨退休人員聯合總會

    20.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員協會

    21.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

    22.全國高級中等學校教育產業工會

    23.新北市公務人員協會

    24.桃園市教育產業工會

    25.全國教育退休人員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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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05-16【監督改革】監督年金改革行動聯盟第2次籌備會會議紀錄

    監督年金改革行動聯盟第2次籌備會會議紀錄


    退休年金改革,事關教師重大權益,【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全教產)及【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動起來了,桃園市教育產業工會也將在理事會、會員代表大會陸續啟動退休年金改革的計畫與行動。


    105年5月16日召開監督年金改革行動聯盟第2次籌備會,會中決議重點:
    ●聯盟名稱確定為「監督年金改革行動聯盟」。
    ●召集人:黃耀南(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理事長)。
    ●副召集人:教:劉亞平(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 理事長)
    ●發言人:彭如玉(桃園市教育產業工會 理事長)


    【年金之戰,號角響起】
    為了年金改革議題,凝聚軍公教勞共識,歡迎大家和邀請臉友加入「監督年金改革行動聯盟」FB,並請大力群組分享,讓政府知道我們團結的力量。

    ※※※「監督年金改革行動聯盟」FB:https://goo.gl/H1X17L


    ●●●監督年金改革行動聯盟第2次籌備會會議紀錄●●●
    ================================================================================
    監督年金改革行動聯盟第2次籌備會會議紀錄

    一、會議時間:2016年5月16日(星期一)下午14時至16時30分
    二、會議地點:台北車站六樓第五會議室(6046)
    三、出席人員:詳如簽到表
    1.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2人、全國高級中等學校教育產業工會1人、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3人、桃園市教育產業工會2人、屏東縣教師職業工會1人,計9人。
    2.全國公務人員協會12人,含全國退休教育人員協會理事長陳木城校長。
    3.臺灣鐵路工會15人
    4.臺灣公路工會5人
    5.中華郵政工會3人
    6.中華電信工會1人
    7.港務公司企業工會1人
    8.全國退休教師聯盟4人
    9.全國產業總工會1人
    10.全國自主工聯監察長陳德亮1人。
    11.軍人權益保障協會3人
    12.陸軍官校校友總會3人
    13.中華民國大專院校退休同仁協會1人
    14.中華民國共政策學會1人
    15.全國教育退休人員協會2人
    16.中華民國各級公教退休人員總會1人
    17.公教軍警暨退休人員聯合總會4人
    召開的籌備會議共63人

    四、主席: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黃耀南理事長 記錄:全教產蔡秀娟袐書

    五、報告事項:
    1.4月28日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辦理「退休年金改革風暴與因應研習活動」,邀請公務人員協會李來希理事長擔任講座,會後座談決定成立聯盟,以因應未來年金改革政策。

    2. 5月10日成立「監督年金改革行動聯盟」FB,為了年金改革議題,凝聚軍公教勞共識,歡迎大家和邀請臉友加入;5月12日召開第1次籌備會。

    3.5月20日即將上任之新政府,將成立「國家年金改革委員會」,目前參與聯盟運作並獲邀可能擔任委員者有李來希(公務人員協會)、張美英(中華民國全國退休教師聯盟)、劉亞平(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等人。

    六、討論提案:

    案由一:聯盟運作責任分工。
    說 明:
    1.有鑑於5月20日即將上任之新政府,針對各項年金將進行改革,為使相關利害當事人參與政策訂定,並有效監督未來年金制度的改革,成立「監督年金改革行動聯盟」。
    2.本聯盟名稱目前訂為「監督年金改革行動聯盟」。
    3.本聯盟未來運作模式及分工(召集人、發言人、秘書處設置與否…),請討論。
    辦 法:如案由。

    決 議:
    1.聯盟名稱確定為「監督年金改革行動聯盟」。

    2.召集人:黃耀南(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理事長)。

    3.副召集人:
    (1)軍:胡筑生(陸軍官校校友總會 總會長)
    (2)公:李來希(公務人員協會 理事長)
    (3)教:劉亞平(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 理事長)
    (4)勞:交通謝勝明(台灣鐵路工會 理事長)
        勞工由全國產業總工會推薦。
    (5)退:張美英(全國退休教師聯盟 理事長)

    4.發言人:
    李來希(公務人員協會 理事長)
    彭如玉(桃園市教育產業工會 理事長)
    吳斯懷(陸軍官校校友總會 副總會長)

    5.行政分工:
    (1)會議場所及庶務:由臺灣鐵路工會協助。
    (2)會議記錄: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蔡秀娟秘書
    (3)Line群組管理:羅秋美(臺灣公路工會 秘書長)
    (4)facebook網頁管理:呂金全(公務人員協會志工)

    6.聯盟聯繫網絡:
    (1)現有Line群組逐漸轉為工作幹部群組。
    (2)申請Line生活圈,做為本聯盟即時聯繫網絡,容納更多人員加入。

    7.聯盟對外聯繫地址電話:23659新北市土城區學府路一段241號,電話:02-2262-6097,傳真:02-2262-5678。


    案由二:聯盟成立記者會事務分工,請討論。
    說 明:
    1.聯盟內部記者會事務分工,請討論。。
    2.未來發佈新聞稿之管道,請討論。
    辦 法:如案由。

    決 議:
    1.「監督年金改革行動聯盟」成立記者會時間及地點,配合年金改革委員會議召開時間及地點。

    2.發佈新聞稿之管道由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及臺灣鐵路工會即有系統發送,並由參與聯盟之各團體透過其系統轉知。


    案由三:聯盟運作經費責任分擔,請討論。
    說 明:
    1.運作經費來源及分擔,請討論。
    2.運作經費未來運用方向,請討論。
    辦 法:如案由。

    決 議:
    1.聯盟運作經費請各參與團體繳交1萬元。

    2.聯盟經費暫以「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為帳戶,戶名: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劃撥帳號:50313185,由收款單位開立收據。請各團體以劃撥方式繳至「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並註明「監督年金改革行動聯盟經費」,且以專案基金方式管理,基金收支於聯盟會議中報告。

    3.簡明勇理事長(大專院校退休同仁協會)率先捐款5萬元,高度表示贊同聯盟成立。

    4.未來配合聯盟運動,必要時啟動募款。


    七、下次會議時間與地點:時間另議,透過Line群組通知,地點:臺灣鐵路工會會議室。
    下次會議輪值主席:由黃耀南理事長專任。

    八、臨時動議:
    提案人:中華郵政工會羅蕙茹秘書長
    案由一:郵政人員退休金因採恩給制,相較於其他人員為低,未來討論年金時,建議能有所調整,請討論。
    說 明:如案由。
    辦 法:如案由。

    決 議:納入未來聯盟針對年金改革處理之議題。

    九、散會:16時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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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05-16 【監督改革】監督年金改革行動聯盟第2次籌備會議

    監督年金改革行動聯盟第2次籌備會議


    會議時間:5月16日(星期一),下午14時

    地點:台灣鐵路工會六樓第五會議室(6046室)

       請由台北火車站西二門搭乘電梯上六樓


    會議紀錄詳見以下word檔
    0516會議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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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05-08【全教產全中教聯合新聞稿】國立高中職校長遴選應維持原有出缺學校教師代表及家長代表報告說明權利,請教育部應依規定及往例辦理

    國立高中職校長遴選應維持原有出缺學校教師代表及家長
    代表報告說明權利,請教育部應依規定及往例辦理


      國立高級中等學校校長遴選作業,自民國89年實施校長遴選制度以來,皆有依「高級中等學校校長遴選聘任及辦學績效考評辦法」及「國立高級中等學校校長遴選作業補充規定」,由出缺學校選出學校教師代表及家長代表,並出席遴選委員會報告學校辦理校長遴選情形及概況。

      今(105)年國立高中職校長遴選作業,國教署於今年4月6日辦理105學年度國立高級中等學校校長遴選作業說明會,邀請今年需辦理校長遴選作業之國立高中職學校教師代表、家長代表及人事主任參加。會中說明今(105)年國立高級中等學校校長遴選作業,將【刪除學校之教師代表及家長代表於校長遴選委員會中說明學校辦理校長遴選情形及概況之程序,學校之教師代表及家長代表僅能在其他遴選委員提問時才能發言】。

      全中教接獲多所學校反應此舉將嚴重影響校長遴選作業,並於日前發文給教育部,且緊急與教育部部長、次長及相關人員聯繫,確認今年國立高中職校長遴選教師代表及家長代表可比照以往方式辦理,即在遴選委員會中各報告3-5分鐘,但不得說出特定支持對象,以免影響遴選的公正性。

      以目前國立高中職校長遴選作業,各出缺學校多會辦理校長辦學問卷滿意度調查,並會依教育部規定辦理校長候選人治校理念座談會,邀請各候選人到校座談,教育部並訂有各項規範,以盡量做到公正、公平及公開。然今年國教署在辦理校長遴選作業說明會時說明,刪除【刪除學校之教師代表及家長代表於校長遴選委員會中說明學校辦理校長遴選情形及概況之程序】,令各校感到錯愕。且出缺學校教師代表及家長代表出席遴選委員會,是最瞭解各校長候選人辦學概況及理念者,教育部逕行限制學校教師代表及家長代表報告及說明,實違反常理。全中教及全教產請教育部應依相關法令及往例,讓學校之教師代表及家長代表於校長遴選委員會中說明學校辦理校長遴選情形及概況,以利遴選委員做最佳之決議,為校舉才。

      經本會聯繫教育部,教育部已同意依往例辦理,本會肯定教育部願意聽取基層意見,即時修正。惟相關文件並未修正,本會呼籲教育部應尊守法規及慣例,修正相關文件,回復以往文件文字,以使校長遴選盡量做到公正、公平及公開,為校舉才。

      教育部將於5月9日召開105學年度國立高中職校長遴選委員會第1次委員會議,本會已轉知各高中職學校,尤其是今年要辦理校長遴選之學校,今年國立高中職校長遴選教師代表及家長代表可比照以往方式辦理,即在遴選委員會中各報告3-5分鐘,但不得說出特定支持對象,以免影響遴選的公正性。

    (2016.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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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04-28【全教產新聞稿】【拿人手短?吃人嘴軟?】「全教總」辦理針砭國內幼教環境的研討會,居然拿了教育部47萬元

    【拿人手短?吃人嘴軟?】「全教總」辦理針砭國內
    幼教環境的研討會,居然拿了教育部47萬元


      「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全教總)於105年4月23日辦了一場「幼教工作尊嚴指南」國際研討會,宣傳海報中,宣稱將針對幼教工作尊嚴、國內幼教工作勞動條件,以及政府計畫推行的免費優質幼稚園教育政策框架下對幼兒教育工作者的角色與社會地位,進行討論。

      有些教保員或幼教師,看到這樣的活動內容,興沖沖地認為對改善國內幼教環境會有幫助,於是遠從中北部,風塵僕僕南下高雄。會後卻是這樣的感想:「這場一天的研討會是我參加的研討會中吃最好的一次,中午吃合菜、晚上吃自助餐。這應該也是一筆不小的開銷,但我們來參加這場研討並不是為了來吃飯,這筆錢先且不管是否由我們的會費來支應的,但工會的領導者們難道你們不覺得這條吃飯的錢如果用在印刷「國際勞工組織(ILO)提升幼教人員工作尊嚴指南」然後發送給全國的從事幼教工作的會員。幼教老師缺的不是精緻的大餐,而是尊嚴的對待。」

      這些幼教伙伴萬萬沒想到,「全教總」這場針砭國內幼教環境的研討會,竟然是跟教育部拿了47萬元的捐助。依照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4年11月份捐助明細表載明:104年11月25日,付(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幼教工作尊嚴指南國際研討會經費,金額470,000元。

      一個免不了要論及國內幼教政策、批判政府對幼教的作為、以及幼教工作勞動條件的研討會,卻是拿主管教育行政機關的錢來辦理。這樣,真能反應幼教環境的現況嗎?

      於是105年4月24日,「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全教總)發佈了新聞稿~「幼教工作尊嚴指南國際研討會圓滿落幕」。通篇新聞稿裡,46行有22行近半篇幅是官方的施政報告。

      「出席的教育部代表許麗娟組長以教育部近年政策回應,許組長指出,教育部花在幼教預算89、90年時,一年是10億,包括幼兒教育?但從去年到今年,一年95億以上,包括5歲幼兒免學費。從實施5歲幼兒免學費至今,幼兒入園率目前已達96%以上,而弱勢幼兒入園率更佳,因公幼學費全免,私立補助更達6萬以上。」

      「而在公共化部份,教育部持續協助各縣市政府增班,幼托整合後104年增100多班,105年增62班,而非營利幼兒園更有100園計畫,希望與各縣市合作,但也需非營利團體協助。而教學環境設備改善計畫也會持續進行,尤其先前公托改制的幼兒園在設備改善的投入更多。」

      「在師資部份,公立幼兒園「準用」教師法,是全數準用的概念,若另立他法,未來教師法修訂就會與教師法脫節。非營利幼兒園可減低縣市政府經費壓力,且可保障教師薪資,對於勞動條件來說是更好的保障,而勞動教育部份,教育部也會為資方多辦勞動條件說明,幫助了解勞動法工作權概念。私立的園所若能提供較佳工作條件,部裡也會提供補助。」

      「會中講者提到應取消「教保服務人員」「服務」二字,改為教保人員,教育部提醒要注意名稱是否與其他法令有衝突,且要透過修法處理。而在補助進修計畫,平日教保人員研習、工作坊都有補助經費,研習者不需另外付費。而去年6月15日後也補助幼托整合前,無教師證且續任職的教保員修幼教專班學分的學費。而基礎評鑑是針對所有幼兒園,不分公私幼,各縣市政府要檢視園所的法令符合度。」

      「最後是行政減量,教育部會請各縣市政府加強行政宣導,幼教只做教保部份,人事、會計等回歸國小,讓教師可以保留更多時間在現場教學。」

    整個新聞稿,將近一半在歌頌教育部的豐功偉績。看了這樣的新聞稿,這種研討會結論,實在令人不禁懷疑,這是在參加政令宣導嗎?

      不曉得那些滿腔熱血希望改善幼教環境因而報名的幼教人員,在參加完這場教育部出資,吃得很好(中午合菜、晚上自助餐)的研討會後,是真覺得圓滿成功,改革幼教有望?還是乘興而來、敗興而歸?

     

      轉貼「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4年11月份捐助明細表」及「全教總」新聞稿: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4年11月份捐助明細表」●●●
    ================================================================================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捐助明細表
    執行日期   受款單位   摘要   科目名稱   金額
    104/11/25   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   付(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幼教工作尊嚴指南國際研討會經費   國民及學前教育行政及督導 470000元。http://www.k12ea.gov.tw/files/common_unit/5829cf31-ce67-4eda-9bac-c44f18181a1e/doc/104%e5%b9%b411%e6%9c%88%e5%9c%8b%e6%95%99%e7%bd%b2%e8%a3%9c%e6%8d%90%e5%8a%a9.ods

    ●●●「全教總」新聞稿●●●===================================================================

    【全教總新聞稿】發稿日期:2016年04月24日
    幼教工作尊嚴指南國際研討會圓滿落幕
    全教總:提高幼教預算、幼兒教育公共化,才能改善幼教環境
    23日(六)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舉行「幼教工作尊嚴指南」國際研討會已圓滿落幕,其中與會講者及來賓提多項建言值得國內相關單位及幼教工作者思考並推行。

      EI(國際教育組織)教育與就業部門資深專員DENNIS SINYOLO博士指出,國內高達7成的私幼機構令他感到驚訝,因為幼兒教育不是營利事業而是公共服務的一部份。

      美國教師聯合會AFT幼教工作小組TISH OLSHEFSKI女士指出在美國各州的幼教制度都有不同,但幼教工作者都有志一同的加入工會,由工會發聲並邀請家長及幼兒一同捍衛幼兒權益及教師權益。

      而國內中正大學中正大學勞資關係所馬財專教授指出,企業、勞工及政府是夥伴關係,三方對話極為重要,從工作條件的改善來促進幼教工作者的勞動尊嚴是當務之急。

      香港保護兒童會總幹事蔡蘇淑賢指出,香港在2017年後,師生比將降到1:10,且提供更多的學費補助。

      最後,台北市立大學林佩蓉教授及全教總幼兒教育委員會顏嘉辰老師同時指出國內幼兒人口佔全體受教人口的9%卻分配不到每年教育經費的5%。而不到5%的教育經費中更有高達45%用來補助弱勢家庭學費,應提高學前教育在設備及師資上的預算比例。與會學員在問答時間更以日本教保員低薪血汗,照顧品質不佳,光去年就有349起幼兒死亡及重傷事故為例,呼籲政府重視教保人員薪資待遇。

      出席的教育部代表許麗娟組長以教育部近年政策回應,許組長指出,教育部花在幼教預算89、90年時,一年是10億,包括幼兒教育?但從去年到今年,一年95億以上,包括5歲幼兒免學費。從實施5歲幼兒免學費至今,幼兒入園率目前已達96%以上,而弱勢幼兒入園率更佳,因公幼學費全免,私立補助更達6萬以上。

      而在公共化部份,教育部持續協助各縣市政府增班,幼托整合後104年增100多班,105年增62班,而非營利幼兒園更有100園計畫,希望與各縣市合作,但也需非營利團體協助。而教學環境設備改善計畫也會持續進行,尤其先前公托改制的幼兒園在設備改善的投入更多。

      在師資部份,公立幼兒園「準用」教師法,是全數準用的概念,若另立他法,未來教師法修訂就會與教師法脫節。非營利幼兒園可減低縣市政府經費壓力,且可保障教師薪資,對於勞動條件來說是更好的保障,而勞動教育部份,教育部也會為資方多辦勞動條件說明,幫助了解勞動法工作權概念。私立的園所若能提供較佳工作條件,部裡也會提供補助。

      會中講者提到應取消「教保服務人員」「服務」二字,改為教保人員,教育部提醒要注意名稱是否與其他法令有衝突,且要透過修法處理。而在補助進修計畫,平日教保人員研習、工作坊都有補助經費,研習者不需另外付費。而去年6月15日後也補助幼托整合前,無教師證且續任職的教保員修幼教專班學分的學費。而基礎評鑑是針對所有幼兒園,不分公私幼,各縣市政府要檢視園所的法令符合度。最後是行政減量,教育部會請各縣市政府加強行政宣導,幼教只做教保部份,人事、會計等回歸國小,讓教師可以保留更多時間在現場教學。

      本次研討會為工會、學者、現場工作者及教育部提供了一個良好對話的機會,全教總未來將持續推動,共同改善幼兒教育,讓教保人員工作尊嚴提升,為幼兒提供更好的受教品質。
    https://www.facebook.com/NFTU.teacher/?fref=ts

    2016.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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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04-20【全教產新聞稿】新任教育部長確定由潘文忠出任,請儘速解決教育現場問題,不要標新立異!

    新任教育部長確定由潘文忠出任
    請儘速解決教育現場問題,不要標新立異!


      今(20)日確定新政府團隊的教育部長由台中市政府潘文忠副市長出任,潘部長一路從基層做起,是多年來首位從基層教師做起的教育部長,歷任國小教師、台北縣教育局督學、課長、文化局長、教育局長、教育部國教司長、主任秘書、國教院副院長、台中市副市長。

      自2006年實施之「精緻國教方案」,擬定完整之計畫,逐年降低國中小班級人數,潘部長是實際參與政策的核心成員之一。對於10年來,國中小雖受少子女化問題的衝擊,尚能不因此崩壞,即是因能防範於未然,方能平安度過危機。

      如今,少子女化問題已逐漸衝擊高中職及高教系統,全教產及其會員工會多次呼籲教育部針對此一問題,應儘速仿照當年【精緻國教方案】模式,公布【精緻高中職教育方案】,逐年調降高中職班級人數,並提高中小學教職員員額編制,以因應少子女化的衝擊。並藉由教師人力的配置,輔助學習弱勢的學生,能依其特質提供不同的協助。這是以往學生人數過多時無法做到的,如今,有此契機,應努力做到【帶好每一位孩子】的理想!

      另外,減少不必要的教育統合視導,例如自2006年起開始辦理之高中職優質化方案,實施至今10年,卻於今年起,要求各高中職要導入KPI(關鍵績效指標)制度,以數據化或記點方式,要求各校落實,各校在爭取經費的誘因下,無不戴著鋼盔往前衝,但也不免怨聲載道!如此勞民傷財又扼殺學校特色的政策,應該有所變化!

      同時針對十二年國教入學制度、課程綱要爭議、高教過度擴張、私校違法招生…等爭議問題,應擴大參與政策的層面,不偏聽少數菁英或團體,讓政策訂定能符合多數人的期待。

      因此全教產呼籲潘文忠部長,教育不缺創新或新奇的政策,反而應著重基礎工程,將基本功做好,並提供資源讓師生盡情發展,自然可以發展出各式特色。而非換一位部長,就換不同政策,累死第一線的師生及工作同仁。

    2016.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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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03-26【全教產新聞稿】私立國中違法招生亂象,升學競爭向下延伸,從小學開始 教育部及各縣市政府應落實監督

    私立國中違法招生亂象,升學競爭向下延伸,從小學開始 教育部及各縣市政府應落實監督



      每年三月份是私立國中招生旺季,今年即將進入尾聲,全教產於3月20日發佈「錯誤的十二年國教政策,導致家長及學生無奈與徬徨,私立國中違法招生夯,教育部坐視不管」新聞稿,雖經各媒體大幅報導,但教育部及各縣市政府卻未有任何作為。全教產針對【私立國中違法招生亂象】議題,教育部及各縣市政府毫無作為,特別整理目前各私立國中違法招生資訊,持續關心此一亂象,希望能杜絕此一情形不斷發生。

      目前各私立國中以各種【學力測驗、甄選入學、評量競賽、性向分析…等名義】,辦理入學測驗,各主管機關卻坐視不管。尤其台北市為首善之區,柯文哲市長也曾為女兒入學考試傷透腦筋,而今私立國中招生亂象,柯市長卻完全漠視。且從臺灣頭(基隆)到臺灣尾(恆春),不管都會或偏鄉都已是如此,柯市長只在乎自己能一日雙塔,那管學生死活!另教育部放任私中違法招生,辦理入學測驗,明顯違法,卻不監督,難辭其咎。

      教育部國教署黃子騰署長接受媒體採訪時,竟然大言不慚地說:早期僅私立高中能設立國中部,近年私校法放寬,各高中職紛紛設立國中部,再加上家長選擇權更自主,導致私校生人數增加。並表示私校法第五十七條放寬,獲評鑑優良的私中、且未獲政府補助者,只要經主管機關認可後,入學制度可不受私校法限制,等於開放筆試成績篩選。由於私中歸地方政府管轄,將持續觀察私校招生及數量變化,也會探詢地方追蹤私校核定及招生情況。

      對於這樣的教育官員,要期待教育部能有所作為,簡直是阿婆仔生囝。如今,各私立國中違法招生情形嚴重,以今年中部地區,明○中學辦理小六應屆畢業生學力鑑定暨入學評量,就有高達6000多位小六學生參加,這應該已創了臺灣小學升國中參加考試人數的紀錄,且此一情形日益嚴重,升學競爭曾幾何時,已向下延伸到小學!

      另外,連遠在國境之南的恆春,也有私立國中直接在國小設考場辦理入學測驗,還有以遊覽車接送國小全班到校考試。違法情形不一而足,且完全不避諱,更在學校網站上大喇喇地公告各項資訊,只要上網都能查到。但教育部及各縣市政府完全無視與無知。坐視這樣的情形不斷發生,已導致教學正常的鄰近公立國中招生不足。

      全教產並訪談多位家長,幾乎都表示因為十二年國教政策,使他們擔心子女未來在升高中職及大學時,失去競爭力,所以提前到私中卡位,顯示家長及學生對於十二年國教政策的不信任。

      這樣的現象,如果再不處理,未來恐會引發一連串不良效應。私立國中藉由入學測驗篩選學生,再動輒要求留校到晚上九點,三年後,可以大肆宣傳,升學成績多麼亮眼!這樣侵害學生的身心健康的作為,是我們要的嗎?如此惡性循環,臺灣的教育將會是何模樣!

      因此全教產呼籲,教育部及各縣市政府應嚴格監督各私立國中依國民教育法,不得辦理入學考試以篩選學生,若查有此一情形,應處以減班減招等處分,並監督各國中落實正常教學。且私校法對於私立國中違法招生問題若無法可管,應修法解決,訂定適當罰則以絕後患。另檢討十二年國教政策,尤其是高中職入學制度,降低家長及學生之疑慮,以杜絕此一現象。


    全台部分私立國中違法招生資訊:

    校名

    入學測驗名稱

    日期

    時間

    地址

    備註

    私立二信中學

    國小學力測驗

    4.24

    8:50~11:35

    基隆市中正區立德路243號

     

    私立延平中學

    甄選入學

    3.26

    8:15~12:10

    臺北市大安區建國南路一段275號

     

    私立康橋中學

    英文數學能力檢測

    3.26

    13:30~17:00

    新北市新店區華城路800號

     

    私立陸興中學

    學藝競賽活動

    3.26

    8:30~11:30

    屏東縣恆春鎮西門路146號

     

    私立南山中學

    入學評量競賽

    3.20

    8:30~12:10

    新北市中和區廣福路41號

     

    私立衛道中學

    國一新生入學招生考試

    3.20

    8:40~12:00

    台中市北屯區四平路161號

     

    私立精誠中學

    語文及數理性向分析

    3.19

    8:00~12:00

    彰化市林森路200號

    親子成長營

    私立薇閣中學

    潛能試探評量

    3.19

    8:30~12:00

    台北市北投區珠海路50號

    薇閣文教基金會主辦

    私立美和中學

    學習評量活動

    3.19

    9:20~11:40

    屏東縣內埔鄉美和村學人路323號

     

    私立再興中學

    小六基本學力檢測

    3.19

    13:30~17:00

    臺北市文山區興隆路四段2號

     

    私立明道中學

    學力鑑定暨入學評量

    3.13

    8:40~12:15

    臺中市烏日區中山路一段497號

     

    私立格致中學

    優質學力競賽

    3.12

    8:30~12:00

    新北市三重區大智街260號

     

    私立東山中學

    2016基北區小六基本學力測驗

    3.6

    8:30~11:25

    臺北市文山區老泉里老泉街26巷3號

    文山文教基金會主辦

    ………

     2016.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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