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會消息

  • 2018-02-21【全教產新聞稿】拿開政治黑手,尊重大學自主

    拿開政治黑手 尊重大學自主


    發稿單位/新聞聯絡人
    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秘書長 劉亞平


      教育部迄未核定台大選出的新校長,台大師生今天走上凱道要求盡速核定。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秘書長劉亞平呼籲教育部尊重大學自主, 如果台大新校長遴選過程有問題就依法撤銷,若沒問題就立即還給台大自己選出的新校長。
      劉亞平強調,尊重大學自主是大多數台灣人的共識,教育部迄今未找到台大新校長的遴選有違反法律或程序之處,既是合法選出的校長,教育部就沒有阻擋的理由。
      「教育部長潘文忠不要做政治的應聲蟲」,劉亞平痛批,之前轉型正義條例一出立法院,潘文忠就率先表態要針對中正兩字正名,完全悖離教育專業與風骨,現今又阻擋合法選出的台大新校長上任,再次讓社會看清潘文忠政治應聲蟲的本質,為了官位只向深綠交代,完全棄大學自主的基本教育精神於不顧。
    劉亞平說,教育部如果不顧教育專業與風骨這樣地蠻幹,一心只為政治服務,乾脆廢除大學自治法,將全國大學校長遴選改為總統指派的御用校長。
    https://udn.com/news/story/11744/29916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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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8-02-14【全教產新聞稿】口惠而實不至,說好的3%呢?

    口惠而實不至,說好的3%呢?



    發稿單位/新聞聯絡人
    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文宣部主任  薛慧盈
    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理事長  黃耀南



    行政院於107年1月31日公告了公教人員調薪案(https://www.dgpa.gov.tw/information?uid=2&pid=7977 ),並將各級公教人員的調薪幅度皆公告於網頁之中:「107年度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調增3%案,業經行政院107年1月31日院授人給字第10700000011號函核定,將俟107年度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調增案經總統公布後,溯自同年1月1日生效。」在網頁中並且公告教師調薪後的薪資,在「學術研究費」一欄,行政院公告如(附件一)。但是對照原本教師的學術研究費來看(附件二),實際上的調幅根本不到3%。如果加上本薪,教師的薪水加給完全沒達到當初行政院長所說的3%調幅(見附件三)。

    賴清德院長走馬上任時,曾推翻林全院長軍公教不加薪的說法,改口為了台灣經濟而要全國公教人員於107年加薪3%。結果一延再延,直至一月底才勉強公佈了加薪幅度。但可笑的是,這樣拖拖拉拉、不乾不脆的加薪,最後卻仍沒加到原先所說的3%。難道是小學在教四捨五入嗎?少的那0.1-0.4%就可以撙節了支出?假如加薪如此勉強,那又何必做假動作給全國老百姓看?

    再者,全教總於今日發了一封公文給教育部,直指加薪未達3%,在網路上喊得震天價響。全教總為了0.1%-0.4%的加薪幅度為老師爭取權益,無可厚非;但自前年至去年的年金改革,全教總卻默許甚至贊揚政府任意調降教師的退休金達20%之多。如此放大魚抓小蝦,也讓全國教師感覺心寒。

    【全教產】在此呼籲政府,不要做口惠而實不至的舉動;再假意向老百姓說對公教人員多禮遇。如此虛情假意的騙術,難道還要老師們對政府感恩戴德?


    (附件一)


    (附件二)



    (附件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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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8-01-23【全教產、全中教聯合新聞稿】四技二專甄選入學簡章印製錯誤~全教產及全中教要求立即回收重印並做必要之補救措施

    【四技二專甄選入學簡章印製錯誤】
    全教產及全中教要求立即回收重印並做必要之補救措施



    發稿單位/新聞聯絡人/聯絡電話
    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理事長  黃耀南  0953-039475
    全國高級中等學校教育產業工會理事長  白宏彬  0979-661451
    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文宣部主任  薛慧盈  0937-267097



      107學年度四技二專甄選入學招生簡章自106年10月19日至11月9日開放各高中職學校預購,並自106年12月13日起,在國立臺北科技大學等19所技專校院同步代售。

      然檢視107學年度四技二專甄選入學招生簡章,竟發現第75至90頁的內容完全錯誤,與107學年度四技二專甄選入學招生網站(https://www.jctv.ntut.edu.tw/enter42/apply/ )所放的招生簡章不同!明顯是招生簡章印製錯誤!

      對於一個全國性的入學招生考試,竟然發生招生簡章印製錯誤的情形,實讓人匪夷所思!以去年106學年度四技二專甄選入學招生為例,總計有139校3254個系科組學程提供招生名額50048名,共64157人完成第一階段報名,每名考生至多可申請3個校系科(組)學程,經過第一階段篩選,共57576人獲得第二階段報名資格,完成第二階段報名者51342人。

      招生簡章印製錯誤,將導致可能有6萬多名考生權益受影響。且這幾年來,四技二專甄選入學招生簡章印製多次變革,在105學年度以前,招生簡章附有光碟,可以由光碟查詢各招生學校的甄選入學招生校系科(組)、學程甄選辦法內容。更早幾年,每年皆會以附錄型式印製各招生學校甄選入學招生校系科(組)、學程甄選辦法內容,提供各高中職學校及師生參考。惟107學年度招生簡章皆已不附光碟,更沒有印製附錄。相較於開放高中生報考的四技申請入學招生簡章,各招生學校甄選入學招生校系科(組)、學程甄選辦法內容直接印在簡章中,實在又是一起高職生被差別對待的實例!

      另外,過往四技二專各項招生簡章,除由各招生學校組成招生委員會訂定簡章外,並會邀請高職校長、教師(工)會…等組成啄木鳥小組,協助檢視簡章訂定。但近幾年,全教產及全中教都未受邀,此次發生簡章印製錯誤,至今相關單位皆未發現,顯然作業出現問題,應加以修正!

      因此一招生簡章印製錯誤,全教產及全中教提出以下三點主張:

    一、立即全面回收印製錯誤的107學年度四技二專甄選入學招生簡章,並重印後寄送各高中職學校及個人。

    二、比照過往作法,邀請全教產、全中教參與招生簡章啄木鳥作業,落實檢核。

    三、簡章是否附光碟及附錄是否印製?以利師生查詢,應該評估,若有需要,應比照高中生四技申請入學招生簡章模式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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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8-01-15【全教產新聞稿】 空氣品質管理慢半拍,校園空污成漏網之魚!

    空氣品質管理慢半拍,校園空污成漏網之魚! 


      空氣污染日益嚴重,受到民眾高度重視。但今日(15日)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與立法委員許智傑、陳學聖召開記者會踢爆,環保署執法慢半拍,因而導致校園空氣污染成為室內空氣污染防制之漏網之魚。

      許智傑指出,民國一百年通過的《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第六條規定,共有十一類場所包括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為法定室內空氣品質管理之公告場所,主管機關應逐批公告將該十一類場所漸進納入室內空氣品質公告場所之範圍。然而環保署於103年、106年兩次辦理場所公告,包括大專院校、藝文場館、交通轉運站甚至商場等等皆被納入室內空氣品質公告場所範疇,但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卻始終被排除在公告的名單之外。

      許智傑批評,環保署的網站自己都強調室內空氣品質不佳對兒童的傷害最為深遠,還引用WHA的報告強調兒童特別需要空氣品質上的保護,而教室以及校園內的室內活動中心是學童們日常活動的熱點,卻至今仍是室內空氣品質管制的漏網之魚,環保署心口不一的做法令人費解。

      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秘書長劉亞平也批評,依據105年環保署空氣品質年報資料統計,全國嚴重空汙的11縣市,全部在台中以南,尤其雲林縣和高雄市,並列空汙雙雄。這11空汙重災區內,中小學學生共約92萬人,在中央消極不作為,在毫無空氣品質保障的教室內,健康默默受損。中小學校園是快樂學習的天堂,還是集體慢性中毒的地獄?全教產無法接受孩子們成為一台台「人體空氣清淨機」。

      全教產以及出席委員共同呼籲環保署,兒童健康不能等,環保署應立即將中小學教室納入應符合室內空氣品質法之公告場所,確保中小學校園的空氣品質,給孩子們安心呼吸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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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8-01-08【全教產新聞稿】自己的假自己救!全教產反對惡質勞基法

    自己的假自己救!全教產反對惡質勞基法



    發稿單位/新聞聯絡人
    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文宣部主任  薛慧盈
    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理事長  黃耀南


      2017年12月4日,攸關全國勞工權益的《勞基法》修正案,在幾次「停止討論」的表決中通過審查。佔優勢的民進黨委員宣示,將於臨時會中迅速通過二、三讀,並完成修法。在此次修法之中,損害勞工最鉅者有以下四點:

    一、休息日加班自「做1算4」、「做5算8」改為「核實計算」。

    二、每月加班上限延長至54小時,三個月內合計不得超過138小時。

    三、輪班休息時間從11小時減少為8小時。

    四、「7天應有一天例假」改為可調整的「14天有2天例假」,因此勞工可合法連續工作12天。

      這些惡質的修法內容,完全靠向資方,而刻意損害勞工權益。須知《勞基法》為資方能遵守的「最低」門檻,若如此大幅降低勞工權益,資方便可以追求公司利潤為合法合理藉口,讓勞工在不得休息、或是休息時間過短之情況下加班。如此傾斜資方漠視勞工權益的惡質法律,是全台灣所有受僱者共同唾棄的。

      【全教產】關心所有勞工的權益,因此決定支持勞工與青年朋友所發起之「決戰勞基法、夜宿立法院」行動,並希望民進黨委員們,能莫忘在野時的初衷;希望蔡總統別真的只把勞工「視為心中最軟的那一塊」而大口吞食。在台灣面臨少子女化、經濟惡化、勞工過勞等種種現象之時,能仔細思索台灣2300萬人的未來;也期盼台灣能真正成為讓青年人放心生育、安居樂業的寶島。

     
    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www.neu.org.tw)各會員工會:台南市大府城教育產業工會、新北市教育產業工會、臺北市學校教育產業工會、雙北教育產業工會、新竹縣教育產業工會、中華民國教育產業工會、全國高級中等學校教育產業工會、花蓮縣教師職業工會、花蓮縣教育產業工會、苗栗縣教師職業工會、苗栗縣教育產業工會、屏東縣教師職業工會、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桃園市教育產業工會、桃園市教師職業工會、基北中等教育產業工會、彰化縣教育產業工會、雲林縣高國中小教師職業工會、新北市中等教育教師職業工會、新竹市教育產業工會、臺中市教育產業工會、臺南市高中職教師職業工會、彰化縣教育產業工會、全國退休教師聯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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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8-01-02【全教產、全中教聯合新聞稿】我們要真正的科科等值!不要被歧視!~高職實習科目教師每週教學節數應比照其他科目為16節

    我們要真正的科科等值!不要被歧視!
    高職實習科目教師每週教學節數應比照其他科目為16節



    發稿單位/新聞聯絡人
    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理事長  黃耀南
    全國高級中等學校教育產業工會理事  連文乾
    全國高級中等學校教育產業工會理事長  白宏彬
    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文宣部主任  薛慧盈



      教育部為配合「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總綱」(下稱課程總綱)相關規定及教學現場實際執行需求,討論修正【高級中等學校教師每週教學節數標準】相關條文。

      教育部現行【高級中等學校教師每週教學節數標準】,除任教國文之專任教師每週14節外,其餘任教數學、英文、社會、自然等領域科目之專任教師每週16節。另任教藝術、綜合活動、生活科技、健康與體育、全民國防教育及技術型高中(高職)實習科目分組教學之專任教師每週18節。為了因應新課程綱要「適性揚才」、「多元選修」的精神;並協助學校發展校本特色,因此教育部研商將任教藝術、綜合活動、生活科技、健康與體育及全民國防教育之專任教師每週教學節數,由18節修訂為16節。然其中獨獨將技術型高中(高職)實習科目分組教學之教師排除在外,每週教學節數還是維持18節。

      技術型高中(高職)實習科目與其他教學科目不同,許多實習課程幾乎沒有下課時間,部分(工、農業)類科為了教學效果,因此排課常自早上八點開始至下午四點,一整天除了中午休息時間,幾乎都在工廠或農場。實習科目為指導學生操作機器設備,整天都是在工廠或農場走動教學。實習課程有其專業性、危險性,其負荷並不比其他科目教師輕鬆,不應被排除在外。以總教學時間來說,因為中間沒有下課,一天下來約多出1小時,其負擔比其他科目更重,更不應被歧視!而分組教學,是為了因應指導學生技術,加強學生學習效果;現反以分組教學為由,歧視這些教師,獨獨讓他們的教學節數多2節,不同工卻同酬,非常不合理。

      總統及教育部都一再強調要重視技職教育,但從基本的【高級中等學校教師每週教學節數標準】來看就是歧視技術型高中(高職)實習科目任課教師。實習是技術型高中最重要且最核心的學科,實習科目教師不應該被歧視,技術高中學生更不該被犠牲。因此【全教產】及【全中教】要求落實課程總綱「適性揚才」、「多元選修」的精神,真正做到【科科等值】,即高職實習科目採分組教學者之專任教師每週教學節數應比照其他科目教師為16節。

    全中教連文乾理事表示:

    1.實習課程雖然在分組後人數介於13至25人之間,但相對於新課綱選修科目人數底限12人、國中小班級人數及國際上高中職班級人數20至25人間,人數並不低,且授課教師仍須教學甚至個別指導,所投注之精力並無打折,不應有差別待遇。

    2.擔任實習課程教師,一般實習場域為開闊空間且內部多為危險器具,教師除擔任課程授課指導外,另外還需兼顧學生操作實習學習問題,「課堂上需關注學生操作之安全,不亞於小學及幼童之課室需要;在面對學生學習差異所需之個別技術指導上則遠超過中小學生之需要。」忽略這些評估,造成學生學習危險機率之升高及適性學習之需要,請問誰要承擔?老師們所承受的心理壓力遠高於擔任教室課程的老師,請問這種教師基本授課時數,純以「授課人數」或「分組教學」來分類,這是符合邏輯、學生需要的嗎?是「科科等值」嗎?

    3.現在的社會氛圍,當學校發生實習公安意外,若學生因而發生傷害,無不把責任歸咎於授課老師,老師除了要承受社會輿論壓力,家長的不諒解,甚至需負擔法律責任及民事賠償責任,試問誰可以共同承擔?

     2018-01-02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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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7-12-22【全教產新聞稿】搶退大作戰~全教產極力爭取,教育部可能將增列107年6月30日為特殊條件退休生效日!

    【搶退大作戰】全教產極力爭取
    教育部可能將增列107年6月30日為特殊條件退休生效日!



    ●文:鄭穎聰(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監事會召集人、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副理事長)



    1061222高雄市政府教育局公告:經教育部會議考量(公文尚未來文) ,因年金改革因素﹒可能將增列107年6月30日為特殊條件退休生效日。

    年金改革立法後,「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撫卹條例」已經總統公告,107年7月1日實施。7月1日實施,對原定107年8月1日退休的老師,影響重大。108年8月1日退休,原來可領年資補償金的老師,也損失不貲。

    【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全教產)為捍衛教師權益,透過立委,並在教育部爭取,教育部將把「年金改革」視為「特殊原因」,縣市教育局也將容許老師可在107年6月30日退休。

    「全教產」爭取老師6月30日退休大事記如下:

    ●106年10月20日,「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聯絡【陳學聖委員】國會辦公室,請【陳學聖委員】協助處理年金改革實施日期。

    ●106年10月24日,【陳學聖委員】質詢賴清德院長金改革教師新制明年7/1上路,老師退休時間2/1、8/1;時間差損失,誰負責?

    ●106年11月16日,教育部函文回覆【陳學聖委員】:考量年金改革影響教師退休權益甚鉅,本部106年11月3日預告之「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施行細則草案」第20條第3項規定,教師於108年6月30日前申請自願退休生效者,經服務學校證明不影響教學,得視為特殊原因,不受退撫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定退休生效日限制。

    ●106年12月15日,「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黃耀南理事長率幹部李惠蘭、譚偉明至教育部研商「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草案」,爭取明後年教師得於6月30日退休,在「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的努力下,教育部及各縣市同意,可以在107.6.30以特殊原因退休,符合55優退專案者,可以領取;另108.6.30以特殊原因退休,可以領到補償金。

    ●106年12月22日,高雄市政府教育局公告:經教育部會議考量(公文尚未來文) ,因年金改革因素﹒可能將增列107年6月30日為特殊條件退休生效日,請於各校106年12月26 日(二)下班前完成教師符合退休條件欲登記107年6月30 日退休調查。

     
    轉貼1061222高雄市政府教育局公告:

    ●●●1061222高雄市政府教育局公告●●●
    ================================================================================
    高雄市政府教育局公告
    公告編號: B 106003332
    發布日期: 106 年12 月21 日
    本公告指定特定學校人事人員簽收

    【緊急重要】請於106年12月26 日(二)下班前完成教師符合退休條件欲登記107年6月30 日退休調查(表單6985)

    內容

    各位人事同仁您好:
    一、經教育部會議考量(公文尚未來文) ,因年金改革因素﹒可能將增列107年6月30 日為特殊條件退休生效日。
    二、教育人員(含校長及教師)符合退休條件欲登記107年6月30 日退休,如有下列條件之一者,請於106年12 月26 日(二)前完成表單6985填報及校長、教師登記107年6月30 日退休申請表(申請表核章後校內留存) ,無填列者視同無意願申請。
    (一)原登記107年2 月1 日退休案並己送件者
    (二)原登記107年2 月1 日退休後撤案者
    (三)原登記107年8 月1 日退休者
    (四)未登記107年2 月1 日或8 月1 日退休者
    三、如有符合退休條件之教師現正留職停薪或延長病假中﹒亦請轉知本項訊息。
    四、以下注意事項,務必轉知欲退休之人員審慎考量後,再行填寫表單6985及教師登記107年6 月30 日退休申請表:
    (一)本案調查對象為教育人員(含校長及教師)。
    (二)107年自願登記退休登記日期除原本2月1 日及8月1 日外﹒僅新增6月30 日,爰無其他日期。
    (三)107年6 月30 日退休生效之案件,107年7月1 日仍須以退休新法重新核定。
    (四)107年6月30 日退休者之【考核】:因當學年度服務未滿1 學年﹒故考核為另予考核。
    (五)107年6月30 日退休者之【年終獎金】:因當年度任職未滿1 年﹒須依比例計算,且不合7月份。
    五、貴校教師已於107年2月1 日申請退休並已招考代理教師者﹒請審慎考量是否同意教師改登記107年6 月30 日退休申請,避兔滋生代理教師招考爭議。
    六、本調查僅供本局所需經費評估之用,非即同意教師107年6月30 日退休生效,相關退休事項仍須俟教育部的文另行通知。

    附件
    1070630退休申請表
    公告期間106 年12 月21 日~ 107 年1 月20 日
    承辦人員:人事室
    聯絡電話: 79956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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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7-12-10【全教產新聞稿】倒退的人權,號稱民主進步卻是退步!全教產要求立即修正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不當施行日期!

    倒退的人權,號稱民主進步卻是退步!
    全教產要求立即修正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
    不當施行日期!



    發稿單位/新聞聯絡人
    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理事長  黃耀南
    臺北市學校教育產業工會理事長  李惠蘭
    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文宣部主任  薛慧盈


      1948年12月10日在法國巴黎夏樂宮,由聯合國宣布通過旨在維護人類基本權利的文獻(https://zh.wikipedia.org/wiki/世界人权宣言),共有30條;另外,在1966年又通過俗稱「二公約」的《經濟、社會及文化權利國際公約》以及《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這一些公約一起包含在「國際人權法案」當中,並明訂每年12月10日為「世界人權日」。在距今50年前所制定的「國際人權法案」中,明白規定公民個人應享有的基本權利和自由;其中,婚姻、宗教、家庭、財產自由權等,更是公約中的基本核心思想。

        2009年3月31日,立法院三讀通過兩項國際人權公約內國法化,更重要的是,立法院於兩公約之外,並制定「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施行法」,其施行法內容明訂兩公約送或不送到聯合國存放都有國內法的效力,以解決目前無法存放於聯合國之現實問題,各級政府機關並應於兩年內檢討法令措施,完成修法或改進…等。

      2017年6月,民進黨政府挾立委席次過半、號稱完全執政的情況下,強行通過了《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當選時的「謙卑」言猶在耳,卻立即拿為國家政府努力培養人才的學校教師開刀,違反了「法律不溯既往」、「信賴保護原則」,硬將教職員退休金模糊成「年金」,任意剝奪教育人員的退休權利。當初與政府訂好的契約,就因為政府要「年金改革」、要「轉型正義」而片面剝奪了為政府工作的人民的財產權,這明顯違背當初「國際人權日」的誓約,也讓人民看清政府粗暴惡劣的手段。更有甚者,將為爭取自己權益而上街頭的人民貼上「暴民」、「反年改者」的標籤,透過名嘴、立委不斷謾罵污辱,使得全國公教人員被打成過街老鼠,這是「民主進步」、還是「民主倒退」?

      其中最嚴重且迫切的,《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施行日期訂在107年7月1日,然教師能退休的法定日期僅有每年的8月1日或2月1日,因為立法的謬誤,立即造成教師退休權益受損,也侵害了教師退休自由的權益。加上法規修訂年補償金僅有一年緩衝期,勢必造成部分教師因此搶在108年2月1日退休,對教師個人、學校及學生,都造成一定程度影響。

      為此,【全教產】針對《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提出立法院應主動於107年7月1日前收回惡法並重新修正。同時政府為軍公教警消的雇主,應將國家財政紀律改善方案及公開檢視所有退撫基金資料,以除弊興利,更應學習國外退休基金財團法人化,公開召聘國內外優質基金專業團隊操盤。杜絕以政治利益與選票為考量,且仍會破產的惡法,以落實兩公約之公民個人應享有的基本權利和自由。

      在12月10日「世界人權日」的今天,【全教產】在此提醒政府,切莫遺忘了當初競選時的承諾;也別忘了每年的「世界人權日」所象徵的意義;更別換了位子就換了腦袋,「水則載舟,水則覆舟」,政府所作一切人民都看在眼裡,進步亦或是倒退,大家心知肚明!


    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www.neu.org.tw)各會員工會:台南市大府城教育產業工會、新北市教育產業工會、臺北市學校教育產業工會、雙北教育產業工會、新竹縣教育產業工會、中華民國教育產業工會、全國高級中等學校教育產業工會、花蓮縣教師職業工會、花蓮縣教育產業工會、苗栗縣教師職業工會、苗栗縣教育產業工會、屏東縣教師職業工會、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桃園市教育產業工會、桃園市教師職業工會、基北中等教育產業工會、彰化縣教育產業工會、雲林縣高國中小教師職業工會、新北市中等教育教師職業工會、新竹市教育產業工會、臺中市教育產業工會、臺南市高中職教師職業工會、彰化縣教育產業工會、全國退休教師聯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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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7-12-05【全教產新聞稿】科科等值,不同縣市卻不等值

    科科等值,不同縣市卻不等值



    發稿單位/新聞聯絡人
    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文宣部主任  薛慧盈
    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理事長  黃耀南


      教育部於日前召開會議,終於決定調降藝能科老師的授課時數,從原本的每週授課18節降為16節。此舉不只是為因應少子化的浪潮,也確實能減輕為了新課綱而必須研發教材老師的辛勞。但據12月4日《聯合報》新聞:「六都及各縣市高中職是否跟進,屬地方權責。對此,臺北市教育局說,會配合中央辦理;新北市教育局則建議中央應考量各地財源,予以補助,以維護教師權益及全國一致性。」也就是說,同樣叫做「高級中學」、或是「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校(高職)」,但只因為所屬縣市管轄不同,就有不同的待遇嗎?

      教育部在召開會議時,只就國立高中職藝能科老師的權益修法;但六都及縣市立中學的教師權益卻置之不理,甚至推給各地方政府,難道在不同縣市教書就應該有不同的待遇?同工卻不同酬,讓身為六都及縣市立高中職藝能科老師情何以堪?此外,教育部對於多出來的節數,不願聘用正式老師,卻傾向以代理老師支應,對於學生受教權是否有所損害?

      教育不是頭痛醫頭、腳痛醫腳;對於整體教育政策應做全面且通盤的考量。【全教產】欣見教育部能調降藝能科教師的授課時數,也肯定此舉能讓老師們有更多時間準備教材;但教育部做事只做一半,直轄市政府竟然可以不受教育部管轄,修法居然還區分國立與非國立,這究竟是哪一國的機制?期待教育部能拿出態度與高度,為全國的教育政策做最全面的考量。

      另外,在此波科科等值的調整中,高職實習科目授課教師獨獨被特別對待,每週授課節數依舊維持18節,這樣不是真正的【科科等值】,也請教育部立即修正,比照其他科目及此次藝能科教師每週授課節數調為16節。【全教產】針對此一議題會持續追蹤與爭取,為教師的工作權益及學生優質的受教權努力。


    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www.neu.org.tw)各會員工會:台南市大府城教育產業工會、新北市教育產業工會、臺北市學校教育產業工會、雙北教育產業工會、新竹縣教育產業工會、中華民國教育產業工會、全國高級中等學校教育產業工會、花蓮縣教師職業工會、花蓮縣教育產業工會、苗栗縣教師職業工會、苗栗縣教育產業工會、屏東縣教師職業工會、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桃園市教育產業工會、桃園市教師職業工會、基北中等教育產業工會、彰化縣教育產業工會、雲林縣高國中小教師職業工會、新北市中等教育教師職業工會、新竹市教育產業工會、臺中市教育產業工會、臺南市高中職教師職業工會、彰化縣教育產業工會、全國退休教師聯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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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7-11-17【全教產新聞稿】前後矛盾!昨是今非!

    前後矛盾!昨是今非! 



    發稿單位/新聞聯絡人
    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秘書長  劉亞平
    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監事會召集人 鄭穎聰


    「全教總」之前配合政府砍教師,現在又要幫教師告政府,在玩什麼鬼把戲?!
    「全教總」說不多繳不少領,還需要年金改革嗎?底下工會卻哀號退休金產生實際損失,要打年金訴訟。莫非這是兩面手法?還是人格分裂?

     

    發稿單位/新聞聯絡人/聯絡電話:
    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理事長 黃耀南
    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監事會召集人 鄭穎聰


    「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全教總)的地方工會「台南市教育產業工會」,在其106年11月8日的「教育前線報告」中,推出了「退休會員免費年金訴願服務」。

    「台南市教育產業工會」表示:「新法實施後,已退休會員退休金權益將產生實際上損失,組織為維護退休教師權益,將主動採取法律救濟途徑。」

    然而,105年9月7日民視新聞報導,「台南市教育產業工會」的上級工會「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全教總)副秘書長【羅德水】說「全民期待的年金改革」,理事長【張旭政】說「(全教產)新制不多繳、不少領,請問改了什麼?如果是這樣的主張,還需要年金改革嗎?」

    咦?「全教總」的立場不就是「不多繳、不少領,還需要年金改革嗎?」年金改革最後結果,稱如了「全教總」「多繳、少領」的意,怎麼地方工會「台南市教育產業工會」卻悲鳴「退休金權益產生實際上損失,將採取法律救濟途徑」?

    一邊幫政府砍教師,一邊幫會員告政府,難道在玩兩面手法?

    由於「全教總」在年金議題上一路當政府馬前卒和打手,最後果然「多繳、少領、完成年金改革」。現職教師退休後每人損失兩、三百萬,已退休者更高達七、八百萬;還有老師未來在退休前要多繳六十幾萬元。如此慘況,「全教總」竟還有臉割稻尾地自我吹噓在年金議題有幾大戰果?既然成功,為何還要提訴願訴訟?

    「台南市教育產業工會」幫會員打訴願訴訟,代表承認「全教總」路線錯誤。「全教總」一面抱政府大腿,底下的「台南市教育產業工會」一面跟會員要鈔票和選票,這種兩手策略,是把老師當白痴一樣耍嗎?

     
    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www.neu.org.tw)各會員工會:台南市大府城教育產業工會、新北市教育產業工會、臺北市學校教育產業工會、雙北教育產業工會、新竹縣教育產業工會、中華民國教育產業工會、全國高級中等學校教育產業工會、花蓮縣教師職業工會、花蓮縣教育產業工會、苗栗縣教師職業工會、苗栗縣教育產業工會、屏東縣教師職業工會、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桃園市教育產業工會、桃園市教師職業工會、基北中等教育產業工會、彰化縣教育產業工會、雲林縣高國中小教師職業工會、新北市中等教育教師職業工會、新竹市教育產業工會、臺中市教育產業工會、臺南市高中職教師職業工會、彰化縣教育產業工會、全國退休教師聯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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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7-10-22【全教產、全中教聯合新聞稿】班級人數是教育優質之指標 反對班級人數一國兩制,唯獨彰化縣最高 【請教育部及彰化縣政府立即比照台北市調降高中職班級人數】

    班級人數是教育優質之指標
    反對班級人數一國兩制,唯獨彰化縣最高
    請教育部及彰化縣政府立即比照台北市調降高中職班級人數



    發稿單位/新聞聯絡人
    全國高級中等學校教育產業工會理事長  白宏彬
    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理事長  黃耀南
    全國高級中等學校教育產業工會政策部主任  賴和隆


    教育部統計,今年全國高中職核定招收25.4萬人,最終僅15.2萬人報到,總缺額逾10萬人,各校平均只招到約6成學生。為因應少子女化,教育部及各縣市政府莫不嚴陣以待,臺北市教育局已宣佈107年公立高中職每班學生人數上限將從36人降至35人,私校從50人逐年降至45人。教育部主管的國立高中職及其他直轄市立高中職107學年度亦規劃將統一調降至38人(職校為37人),此時卻唯獨彰化縣傳出紛擾,有可能延續去年仍比全國多2人,甚或維持原班級人數42人不調降(比其他縣市多4人)。若真如此,彰化縣高中職學生受教資源將被稀釋,成為全國唯一次等,部分學校營運將持續遭受少子化嚴重衝擊。

    因應少子化,教育部終於在去年(105年)7月22日訂定「高級中等學校因應少子女化調整班級數及班級人數處理原則」(附件一),該原則不到半年即再於今年(106年)2月3日修訂,理應已可適用於全國各縣市。其中第三條為:

    三、自105學年度起,本部得視招生前一學年度各就學區之就學機會率高於120%者,依下列原則,逐年調整學校班級人數,公立學校每班以調降至三十五人,私立學校每班以調降至四十五人為原則。

    經檢視各縣市國中畢結業學生就學機會率,彰化縣106學年為129%,未來三年(107、108、109),若與全國一致同步調降,國中畢結業學生就學機會率推估仍高於教育部處理原則之標準,及高於其他部份縣市,足見彰化縣學生已有足夠的選擇機會。

    全中教及全教產在此呼籲:請教育部及彰化縣政府立即比照台北市調降高中職班級人數,107學年起逐年調整,於109學年以前完成調降到全國統一的每班35人。班級人數是教育優質之指標,本會反對班級人數一國兩制,唯獨彰化縣最高,請勿讓彰化縣高中職生持續接受遭稀釋的次等教育資源,莫待後續更難處理的公私校招生問題的發生。
     

    附件一 

    高級中等學校因應少子女化調整班級數及班級人數處理原則

    1060203臺教授國字第1050143807號

    一、教育部(以下簡稱本部)為因應少子女化對本部主管之高級中等學校(以下簡稱學校)之衝擊,調整班級數及班級人數,以落實「教育基本法」第十一條第二項規定,特訂定本原則。

    二、本部依下列原則,檢討學校班級數及班級人數相關規定:

    (一)修正「高級中等學校科及學程招生班級數核定作業要點」規定,並配合各校實際招生情形,依上開要點第五點規定調整班級數。

    (二)檢討每班班級人數與「高級中等教育法施行細則」第七條第一項規定之適法性。

    (三)檢視學校現有各種依法規規定或依多元入學管道分別核計外加名額之合宜必要性及研議法規修正;評估檢討「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身心障礙學生就讀普通班減少班級人數或提供人力資源與協助辦法」第四條有關身心障礙學生就讀普通班時,宜核減班級人數及招生作業之規定。

    (四)研議檢討「私立高級中等學校評鑑及評鑑績優學校放寬辦學限制辦法」第九條、第十條規定,符合所定評鑑績優之私立學校,得否調整放寬其班級數及班級人數之適切性。

    三、自105學年度起,本部得視招生前一學年度各就學區之就學機會率(註)高於120%者,依下列原則,逐年調整學校班級人數,公立學校每班以調降至三十五人,私立學校每班以調降至四十五人為原則。

    各公、私立學校得考量實際需求,申請自行調降班級數及班級人數,報經本部核准後辦理。

    各私立學校因考量招生不足因素,申請核減班級數時,得先將班級數予以寄存,並視學校未來實際招生情形,申請恢復原寄存之班級數。

    四、各公立學校考量個別現況及師資員額運用,並配合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實施學校多元選修課程之需要,經申請核准調降班級數後,在符合「高級中等學校組織設置及員額編制標準」規定之員額標準範圍內,得不調減師資員額,留用補足現行未編制足額之師資員額。實施方式如下:

    (一)留用師資員額得轉為擔任課程諮詢、選修課程之開發設計、教材研發、1.2~1.5倍選修科目之教學、校際跨校開課等工作,以因應多元及補強性選修課程。

    (二)研議調整分組教學及選修課程人數下限之相關規定;修正兼任行政教師每週教學節數之相關規定。

    五、研議「私立高級中等學校評鑑及評鑑績優學校放寬辦學限制辦法」有關私立學校彈性收費之相關規定,以減輕私立學校辦學之困難。

    六、本部每年應蒐集各就學區歷年實際招生情形資料,並依「教育基本法」第十一條第二項規定,會同直轄市、縣(市)政府推估未來五年國民中學畢業生人數及教師人數,研議調整各就學區學校班級數及班級人數。

    七、直轄市、縣(市)政府得考量各就學區教育資源需求、所轄公私立學校學生結構現況及招生情形,參考本原則規定,調整其主管學校之班級數或班級人數。


    註:就學機會率之定義:各就學區之就學機會率=當學年度核定招生數/當學年度之該就學區生源數。

    (1) 核定招生數之定義為:[(公立普通高中核定班級數X公立普通高中核定班級人數)+(私立普通高中核定班級數X私立普通高中核定班級人數)+ (公立技術高中核定班級數X公立技術高中核定班級人數)+(私立技術高中核定班級數X私立技術高中核定班級人數)+ (公立綜合高中核定班級數X公立綜合高中核定班級人數)+(私立綜合高中核定班級數X私立綜合高中核定班級人數)+進修部核定招生人數*0.5+五專核定招生人數]

    (2) 舉例而言,若某就學區生源數為1000人,核定招生數為1200人,則其就學機會率為120%。

    說明1:普通高中招生人數已內含藝才班招生人數。

    說明2:技術高中招生人數已內含實用技能學程招生人數。

    說明3:進修部依核定招生人數的50%核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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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7-10-05【全教產新聞稿】照顧偏鄉孩子受教權,維護偏鄉教師工作權!支持政府提昇偏鄉教育!

    照顧偏鄉孩子受教權,維護偏鄉教師工作權!
    支持政府提昇偏鄉教育!



    發稿單位/新聞聯絡人
    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文宣部主任  薛慧盈
    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理事長  黃耀南


      今年5月行政院院會通過《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草案,並將於10月25日於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召開委員會審議此條例,討論偏鄉學校教育資源缺乏問題。長期以來,偏鄉學校因為交通不便、地處偏遠等問題,而導致難以吸引教師長期服務。偏鄉學校代理教師比例偏高、教師年資偏低;同時因為教育資源缺乏,軟硬體設備均不足,而影響學生之受教權;同時也拉大城鄉差距。【全教產】對於政府願意針對教育不公,提昇偏鄉教育問題,樂觀其成。

      偏鄉學校因為交通不便,長久以來難以吸引教師。因此在山上海邊、甚至不山不海的鄉下學校,代課教師的員額比例始終居高不下。加上少子化疑慮,很多學校即使有缺額也不願聘請正式教師。每年教師甄選後至偏鄉任教的老師,又因為離家遠、或是因為婚姻…等因素而不願長留偏鄉。教師流動率高,對偏鄉孩子非常不公;但是《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草案將至偏鄉服務的老師以綁約方式,要求須服務滿六年始得調動,又嚴重影響教師的工作權。【全教產】認為應該優先僱用在地人才,鼓勵在地教師回鄉服務。具體作法參考如下:

    一、鼓勵在地教師回鄉:師培系統應以偏鄉地區身分錄取公費生,在接受四年大學教育之後回偏鄉服務,因已接受國家四年公費,因此於鄉綁約四年。

    二、不懲罰新進教師:對於參加各縣市教師甄選錄取的老師,應比照《國民中小學校長主任教師甄選儲訓遷調及介聘辦法》,與主任校長相同,服務滿六學期(即三年)即可介調。

    三、重視偏鄉代理教師權益:許多至偏鄉服務的代理教師須離開家至鄉下學校服務,也因為地處偏遠,而代理老師薪資起算又不加計之前年資,導致很多有經驗的老師寧可留在都市,也不願至鄉下服務。有些學校遲至開學都還找不到老師,對學生學習是非常大的傷害。為鼓勵有經驗的老師至偏鄉服務,政府應拿出獎勵方式,加計老師之前的年資、給足一整年薪資,鼓勵他們至偏鄉服務,並提昇偏鄉學子教育。

      【全教產】希望政府能正視偏鄉教育問題,這些偏鄉孩子也都是我們未來的主人翁,重視他們的受教權、讓他們能成為國家未來的棟樑;不應用不公平不合理的工作契約綁住教師;鼓勵任用在地人才,人親土親才能真正留住老師、保障孩子的權益。


    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www.neu.org.tw)各會員工會:台南市大府城教育產業工會、新北市教育產業工會、臺北市學校教育產業工會、雙北教育產業工會、新竹縣教育產業工會、中華民國教育產業工會、全國高級中等學校教育產業工會、花蓮縣教師職業工會、花蓮縣教育產業工會、苗栗縣教師職業工會、苗栗縣教育產業工會、屏東縣教師職業工會、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桃園市教育產業工會、桃園市教師職業工會、基北中等教育產業工會、彰化縣教育產業工會、雲林縣高國中小教師職業工會、新北市中等教育教師職業工會、新竹市教育產業工會、臺中市教育產業工會、臺南市高中職教師職業工會、彰化縣教育產業工會、全國退休教師聯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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