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會消息

  • 2024-10-01【全教產新聞稿】【雙語在職增能專班】 【教育部:國高中老師可以上線上課程,國小老師不行】 【全教產:雙語國家政策又出包?!】

    【雙語在職增能專班】
    【教育部:國高中老師可以上線上課程,國小老師不行】
    【全教產:雙語國家政策又出包?!】



    發稿單位/新聞聯絡人: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理事長 林碩杰


    教育部配合政府推動雙語國家政策,因雙語教學師資嚴重不足,只好藉由國小、中等學校教師在職進修增能課程,培養更多雙語人才,以期能立即加入雙語教學。

    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接獲會員反應,教育部針對112年度(含)以前已完成參與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選送教師海外進修計畫課程之在職專任教師或3個月以上代理教師,所開設的雙語在職增能專班,出現「國高中老師可以上線上課程,國小老師不可以線上課程」的大小眼現象,遭批「國小老師卡細漢?」

    有會員反應於9月30日接獲海外進修群組通知,國中可以線上授課,國小卻不行?!感到無法理解。由於雙語在職增能專班只開在北部的台北師大,卻不允許線上授課,要求中南部離島的老師連續七週到台北上實體課,對於有小孩、爸媽要照顧、或事先已排定其他行程難以調整的老師而言,恐強人所難!

    若教育部堅持必須上實體課,是否能改在寒暑假開課,並提早公告時程以利預留時間,之前六學分班是北中南東都有開課,也是寒暑假才要求實體課,現在開學期間的作法令人無法理解何以要如此規劃?有會員反應:去電詢問教育部承辦人,卻遭到承辦人一副態度強硬的回應!

    由於基層老師們暑假已經去進修,目前需要此雙語在職增能專班的3學分才有可能於教師證上加註雙語教學次專長;基層老師為配合雙語國家政策參加在職進修增能課程,卻遇到不食人間煙火的教育部官員,難道教育部不能考量實際運作時教師們所遇到的困難,規劃出替代方案嗎?難道雙語國家政策真的是一錯再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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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09-27【全教產新聞稿】【臺北市政府教師節禮物:2000元】 【屏東縣政府教師節禮物:「0」】 【全教產:支持教師節放假】

    【臺北市政府教師節禮物:2000元】
    【屏東縣政府教師節禮物:「0」】
    【全教產:支持教師節放假】



    發稿單位/新聞聯絡人: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理事長 林碩杰


    每年9月28日教師節目前只紀念不放假,民眾黨提出教師節應該要放假,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表示,支持教師節應該放假;但如果不放假,就請取消教師節。

    2016年勞工法定工時下修每周40小時,勞動部起先配合修正,刪除7天國定假日,被勞權團體抗議,立法院也決議不予備查,原先公告的施行細則失效,7天國定假日恢復,包括9月28日的教師節。但教師節並非教職人員的法定休假日,教師仍要到學校上課,因此2016年教師節出現「勞工休、教師不能休」的怪現象;當時的教育部長僅表示,休假議題應該放到全國性例假日去思考,教師節最重要的是表達對老師的敬意,後來在2017年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才刪除第23條,才沒有再出現928教師節只有不是教師的勞工放假的世界奇聞;但這幾年來,基層老師體會到的是,包括教育部在內,都在踐踏老師、霸凌老師,教師在教育現場被「校事會議」『整肅』到人人自危。所謂對老師的敬意流於空談,教師節一點尊榮感都沒有,尤其是屏東縣、嘉義縣市的老師更有所感,從今年「全台教師節禮物」,如下:

    2024全台教師節禮物:
    台北市:禮券2000元
    新北市:禮券1000元
    桃園市:7-11禮券600元
    新竹(竹北):筋膜槍一支
    新竹市:500禮金
    苗栗市:現金500元
    苗栗縣(頭份):涼被/價值300元
    台中市:7-11或全聯600元
    彰化縣:OK禮券300元+市公所禮物(鹿港鎮給保鮮盒)
    雲林縣:7-11禮券300元
    嘉義市:黃敏惠市長卡片一張
    南投市:300元
    台南市:330元
    高雄市:7-11或全聯600元
    屏東市:7-11禮券300元
    屏東縣:0元
    花蓮:誠品禮券600元
    宜蘭:200元
    澎湖縣:500元超商禮券
    金門:高粱酒一瓶
     
    可看到屏東縣政府送給老師的禮物竟是「0」,屏東縣的老師在與其他縣市老師比較後,除了沒有放假外,教師節的相對剝奪感恐比其他縣市更嚴重。

    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整理各國教師節,雖日期不相同,但共同的是尊榮感。

    美國教師節:美國教師節(National Teacher's Day),又稱為『謝師週』(Teacher Appreciation Week)。美國教師節是定在每年五月的第一個完整週的星期二,所謂的『完整週』是以一週七天來計算。因為美國人不是只在教師節當天表示感謝,而會是用一週的時間來進行各種活動來感謝教師們。『謝師週』(Teacher Appreciation Week)的計算則是以上班日來計算,所以2024年的『謝師週』是在5/6至5/10。

    德國教師節:每年6月12日是德國教師節。這一天德國各地都會舉行尊師活動,學生也會給老師送禮物,老師收到的每一個禮物都會拿出來給學生看,公開展示禮物,是德國人的習慣。

    印度教師節:9月5日是印度的教師節。在傳統上,印度教師節當日,學校不放假,老師和學生照常到校,但學校教書的工作會交給高年級的學生負責,讓老師們能夠休息。

    葡萄牙教師節:1890年5月18日,葡萄牙亞科莫布大學畢業生向教師敬獻彩帶,請教師簽名留念,後來政府就把學生尊師的這一天定為教師節。

    俄羅斯教師節:每年10月的第一個週日為教師節。在俄羅斯,節日送鮮花是非常有面子的,既顯得格調高雅,又不落俗套,所以在教師節的時候,很多學生會送老師鮮花。

    泰國教師節:泰國稱教師節為拜師節。全體學生先跪坐在地上,一起為老師唱讚歌,接著學生們依次拜師,整齊地雙膝跪地,將頭伏地行拜師禮,獻上茉莉花環。

    日本教師節:日本雖然沒有教師節,但中小學教師的社會地位非常崇高。日本教師坐公車,乘客看到都會讓座;在普通商店、超市,也都有專門針對教師的打折商品。日本對教師的禮遇,讓日本天天都是教師節。

    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對於有政黨主張教師節應該放假,全教產表示樂觀其成,如果真能將這個節日實際還給教師,除了能讓全國教師覺得有被尊重,政府也起帶頭作用,讓整個社會對老師有更多的尊重,老師也能更努力提昇教學效果。

    但是基層教師也反應,現在老師每年都要自己規畫慶祝自己的教師節,覺得很累,教師節當天又常常像小動物一樣、當奇怪活動的主角,連謝謝任課老師的點心、卡片都是要由各班導師來處理,若使用班費還要被議論紛紛。許多老師認為,如果教師節不放假,那就應該取消教師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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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09-26【全教產會後新聞稿】【Q:教學現場為何那麼缺老師?】 【A:錯誤的年改政策、錯誤的教育政策、錯誤的調薪政策】 【全教產:執政黨應有改變現狀的決心】

    【Q:教學現場為何那麼缺老師?】
    【A:錯誤的年改政策、錯誤的教育政策、錯誤的調薪政策】
    【全教產:執政黨應有改變現狀的決心】



    發稿單位/新聞聯絡人: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理事長 林碩杰


    教師節前夕,各界詢問為什麼教學現場那麼缺老師?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認為原因如下:

    「錯誤的年改政策」
    2017「年改」的「多繳、少領、延後退」政策,的確造成許多老師「延後退」、「不敢退」,原本可正常新陳代謝的教學現場大塞車、新血輪進不來,教育部、教育局也不願開缺,國中小及高中職尤其嚴重;時間一久,許多具備教師證的優秀人才只好轉換跑道成為警察、消防員或進入其他職場,教育人才庫大流失再加上今年近5000位代理教師上岸後,具備教師證且有意願入職者大減,許多學校當然找不到具教師證之教師。

    勞動部部長何佩珊上任直接表態不砍給付並強調「撥補即是改革」,此亦認證2017「多繳、少領、延後退」的「年改」錯誤政策。

    「錯誤的教育政策」
    108課綱配套不足、行政減量失敗、以及教育部習慣把教師當成罪犯看待、民代之選民服務及媒體渲染更助長此風,整個職場已充滿不友善;從教師法、教育部「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等法規細究,教育部已助長了家長及學生對老師的濫訴,校園已面臨前所未有的大投訴時代,以全國112學年度下學期即已通報了2245件包括師對生霸凌的濫訴案件來看,除學校不堪其擾外,校園中充滿無奈和無力感的氛圍,這會是鼓舞師培生、或社會新鮮人積極進此職場的動力嗎?

    事實上,包括教師法等在內錯誤教育政策下的產物,就足以令優秀人才怯步,許多學校當然找不到老師。

    「錯誤的調薪政策」
    中小學老師的導師職務加給已凍漲11年、特教職務加給已凍漲32年,多年來中小學教師的鐘點費也僅調增4.76%,但是「基本工資」,累計工資時薪、月薪8年來已調高了37.3%及52.5%!

    當許多學校找不到代理教師後,竟發現也找不代課老師(鐘點教師),因為薪資太低!以國中代課老師378元X18節X4週=27216元、國小代課老師336元X20節X4週=26880元來看,兩者均低於明年1月最低基本時薪所產生之月收入190X8X5X4=30400元。對代課老師而言,現在如此低薪,很難吸引年輕人投入教職。教師是需要具備專業能力以用來培養未來國力的職業,可是這樣的薪資太沒吸引力及競爭力了,鐘點費一定也要如最低基本工資調整一般,參照消費者物價指數(CPI)成長率調整,再不調,恐怕明年全台灣開學前招不足老師的情況會更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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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09-23【全教產新聞稿】【雄商學生發起自救會搶救雷恩大兵(英文課)】 【雄商公民老師上課涉嫌言語譴責霸凌學生】 【全教產:教育部及教育局應維護學生受教權!】

    【雄商學生發起自救會搶救雷恩大兵(英文課)】
    【雄商公民老師上課涉嫌言語譴責霸凌學生】
    【全教產:教育部及教育局應維護學生受教權!】



    發稿單位/新聞聯絡人: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理事長 林碩杰


    剛開學,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接獲高雄市立高雄高商(以下稱雄商)師生爆料:雄商校長犧牲學生權益、硬刪英文課!

    本案於媒體披露後,學生卻在課堂上遭到公民教師的斥責與壓力。

    9月20日雄商公民老師陳英琳於課堂上藉口要談「媒體識讀」,花了快一節課的時間,卻是暗指學生爆料傷害學校!並企圖為校長開脫責任,且公然在課堂上點名顏姓學生,「是○○嗎?顏○○」,試圖揪出吹哨者?!還公然譴責霸凌學生:「你們把學校的名聲搞臭了,對你們學生沒有幫助啊」,對於沒交手機的學生則公開唱座號,讓許多學生深感害怕。

    據知,這位老師沒有幫學生訂課本也沒有紙本教材,第一堂課也沒有說接下來的規劃,只有每堂公民課開始時,學生才知道老師要教什麼;原本老師當天上傳至Google Classroom的是「親密關係與性別結構」,但實際上的卻是「媒體識讀」,雖然如此,但不管是公民課或「媒體識讀」,教師也都不宜用新聞報導來譴責投書的學生。

    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表示,教育的主體是學生,課程應以學生需求為第一考量,不應透過權力不對等的態勢來傷害學生,台灣高職教育,如果繼續存在這種罔顧學生受教權益的老師,我們的下一代,還有希望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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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09-16【全教產新聞稿】【雄商校長劉人誠獨排眾議強刪英文課】 【雄商學生準備組自救會自救】 【全教產:教育部及教育局應維護學生受教權!】

    【雄商校長劉人誠獨排眾議強刪英文課】
    【雄商學生準備組自救會自救】
    【全教產:教育部及教育局應維護學生受教權!】


    發稿單位/新聞聯絡人: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理事長 林碩杰


    剛開學,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接獲高雄市立高雄高商(以下稱雄商)師生爆料:雄商校長犧牲學生權益、硬刪英文課!

    據報,113年9月10日,雄商校長劉人誠出席英文科教學研究會議,討論「英文課遭校方刪減」議題,會議上,依專業及商校學生需求,全數贊成「雄商應恢復英文課高一至高三,每週必修時數至少4節」。但是,雄商校長劉人誠獨排眾議表示說:「我不認為英文必修課有必要開這麼多,你不要用你的程度想法,去教這一群孩子,他們沒辦法學,講最難聽的,把本來C的學生,把他教成A,那是不可能的。」

    雄商校長劉人誠堅決反對恢復4節英文必修課,轉而要求英文課開多元選修,遭校內教師質疑是「假選修」,因為英文課根本沒有開選修的空間。雄商校長劉人誠則表示:「你不要跟我講假選修!在行政的立場,只有真選修。那講白一點,你要把這個攤出來,就是雄商會被教育局檢討而已!」

    目前雄商學生發現自己權益遭校長犧牲,已準備發起自救會,提出應「不需要過多自然課」及「商校學生有英文學習需求」之訴求。

    雄商校長劉人誠則緊急向高雄市教育局申請「臨時加課」經費,計劃將英文課安排在「團體活動」、「第八節」。這已明顯違反課綱精神及法規,高雄市教育局竟視而不見?!

    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表示,教育的主體是學生,課程規劃應以學生需求為第一考量,不應存私心來犧牲學生,而且雄商校長身為教育工作者,應以學生發展為優先,提升學生學力,而非直接否定。

    台灣高職教育,如果繼續存在這種罔顧學生受教權益的校長,我們的下一代,還有希望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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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09-12【全教產新聞稿】【國立潮州高中強迫教師回吐暑期導師加給700元】 【校方收錢未入公庫、未公開流向】 【全教產:教育部應徹查!】

    【國立潮州高中強迫教師回吐暑期導師加給700元】
    【校方收錢未入公庫、未公開流向】
    【全教產:教育部應徹查!】


    發稿單位/新聞聯絡人: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理事長 林碩杰


    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於113年9月10日接獲基層來信反應潮州高中非法收費,校方於本學期開學之初私下傳訊息要求一年級升二年級的導師們,每個人回吐700元已領之導師加給予校方,理由是暑假輔導課期間,這些老師均未到校,故都要回吐700元作為暑假輔導課老師的代導師費,若不付錢,校方就要求老師整個暑假期間都要請假!

    但是依據教育部101年5月28日發佈臺人(二)字第1010092842號函,略以:「『寒暑假課業輔導』係基於學生自願參加之前提下,徵詢教師授課意願所為之課輔課程,非屬『全體教師共通性應返校服務與研究進修事項及日數』,爰教師於寒暑假課業輔導期間無故未到校授課,應無教師請假規則第15條規定之適用。」

    國立潮州高中這種「若不付錢,就要求老師整個暑假期間都要請假!」的規定恐已違法!當守法的教師們向校方提出質疑時,卻被以「不繳費就請假」為由強迫導師們繳費!這是詐欺取財嗎?還是恐嚇勒索呢?「不計入教師請假時數」的時數為什麼要請假呢?

    經統計目前已至少14位教師被強迫回吐700元導師加給予校方,但是校方收了錢卻未進公庫,亦未公開金錢流向。

    據知校方威權強迫、私相授受、明目張膽的類似行為已非一兩次,只要老師對校方作為提出疑義時,就會被校方以「小心你的考績」或「小心你被提不適任教師」等語言威嚇,儼然活在白色恐佈時代,許多老師連話都不敢說了!國立潮州高中的老師們因為這樣的環境,教學氣氛非常不愉快,感覺似乎時時受到威脅,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請教育部務必要徹查此案,還予國立潮州高中一個守法且乾淨的校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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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09-10【全教產新聞稿】【臺南市一般教師健康檢查補助0元】 【健檢補助沒到位,府城教師卡細漢】 【全教產:請總統提升臺南教師的勞動條件】

    【臺南市一般教師健康檢查補助0元】
    【健檢補助沒到位,府城教師卡細漢】
    【全教產:請總統提升臺南教師的勞動條件】


    發稿單位/新聞聯絡人: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理事長 林碩杰


    為強化公教人員健康保護,積極照護公教人員身心健康,推動公教人員自主健康管理,預防疾病發生,進而營造一個健康有活力的組織,各縣市政府均有提供健康檢查補助,但是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接獲反映:臺南市一般教師未享有此福利!

    經查112年7月10日府人給字第1120850544號函發布的「臺南市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公務人員健康檢查補助原則」,其健康檢查補助資格及額度為:市長、副市長、秘書長、副秘書長、一級單位主管及一級機關首長:每年補助一次,每次最高新臺幣一萬六千元。一級單位副主管、一級機關副首長及區公所區長:每年補助一次,每次最高新臺幣一萬二千元。薦任第九職等以上之二級機關首長及區公所副區長:每年補助一次,每次最高新臺幣一萬元。各級學校校長及專設幼兒園園長:每年補助一次,每次最高新臺幣一萬元。本府及所屬機關學校編制內四十歲以上之公務人員、駐衛警察隊員:每二年補助一次,每次最高新臺幣四千五百元。各級學校未銓敘職員亦為每二年補助一次新臺幣四千五百元。

    臺南市政府教育局於111年2月7日以南市教人(二)字第1110178147號函通知各校:各級學校暨專設幼兒園年滿40歲以上教師兼行政職務人員健康檢查補助費,自111學年度起,調整為每2年補助1次,每次最高新臺幣4,500元

    也就是說,臺南市未兼行政教師是沒有健康檢查補助的。

    但是其他縣市包括臺北市、新北市、桃園市、臺中市、高雄市、新竹縣市、苗栗縣、雲林縣、嘉義縣市、屏東縣、花蓮縣、宜蘭縣、南投縣、國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之四十歲以上一般教師每二年補助一次健康檢查費新臺幣4500元,基隆市則為5000元。

    六都中,唯獨臺南市健檢補助沒到位,難道府城教師卡細漢?

    在各界期盼教師「有教無類」之際,我們也期盼在「醫師治國」的時代來臨之際,照護公教人員健康之政策也不要分類,非兼行政教師的健康保護亦應強化、勞動條件亦應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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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09-05【全教產新聞稿】【學前特教班平日師生比:1比4】 【暑假課後照顧師生比:1比15】 【全教產:至少應比照臺北市作法】

    【學前特教班平日師生比:1比4】
    【暑假課後照顧師生比:1比15】
    【全教產:至少應比照臺北市作法】


    發稿單位/新聞聯絡人: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理事長 林碩杰


    新竹市某國小附幼傳出3歲幼童於午休時間獨自跑到馬路上,雖然該校校長表示,中午午休時間幼兒園老師正協助幼兒上廁所、另1名教師正回覆家長電話;此事件除暴露校園安全管理不足外,幼兒園師生比尚未調降更暴露出人力不足之窘境,為確保類似事件不再發生,國教署應要有更多人力與支援予公幼。

    除普通班外,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又接獲公幼學前特教班教師有關人力不之陳情。

    目前臺北市、新北市、桃園市、臺中市、臺南市各公幼學前特教班(集中式特幼班)平日之師生比為1:4,即配置2位特教老師,招收8位學前特殊教育幼兒,學生是評估過之中重度特教幼兒為主;學前特教班的師生比較低,對幼兒之照顧品質較佳,與大班級相比,1比4的師生比更能依照學生需求來調整以生活自理及實用技能為主之教學內容,更有利於幼生之學習。

    但是,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接獲陳情:「臺中市學前特教班平日師生比是1比4,但同樣是學前特教班的孩子,到了暑假的加托及課後照顧時段的師生比卻變成1比15,既影響照顧品質,也讓幼教師不堪負荷」。此外,也有家長向教育局反映此種特殊幼兒課後照顧托育品質問題,教育局回覆的重點只有:「有關特殊幼兒課後照顧之人力配置,本局將另案研議」(如附件1)。

    高雄市陳老師也表示,高雄市學前特教班的特教幼生目前參加暑假照顧班的師生比也是1比15。

    桃園張老師則指出,桃園學前特教班的特教幼生平日的課後留園,也就是下午四點到六點,也是1比15。

    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表示,針對學前特教班平日課後留園及暑假加托課後照顧時段的師生比,僅有臺北市訂有公立幼兒園集中式特殊幼兒課後留園專班實施計畫 (附件2)

    目前臺中市有老師及家長均期盼臺中市政府能比照台北市的作法,避免讓幼教師不堪負荷,也避免影響照顧品質。

    臺中市的公幼學前特教班包括大甲區華龍附幼、大安區大安附幼、太平區坪林附幼、北屯區仁愛附幼、北區太平附幼、西區忠孝附幼、沙鹿區公明附幼、東區樂業附幼、東勢區石城附幼、東勢區東勢附幼、梧棲區永寧附幼、清水區清水附幼、潭子區僑忠附幼、龍井區龍峰附幼、豐原區豐原附幼、霧峰區霧峰附幼等園所,數量也不少;有教師表示,教育局給雖有給特幼班課托時段的「教師助理」,但教師助理終究還是支援性質,責任歸屬不同,且183元的教助員時薪實難以提高寒暑假到校服務的意願的,有的園所8月的教助員直到7月底都還招募不著,故終究還是要有類似臺北市制度化的「師生比」,才是現場教學者及受教者所需要。

    當政府針對長照老人之照顧者提供喘息服務,以減輕照顧者的照顧壓力,讓照顧者得到適當的休息,但是這些長期照顧學前特殊教育幼兒的幼教師,即使面臨暑假的加托及課後照顧時段仍沒得喘息,甚至面臨特殊幼兒課後照顧人力之吃緊狀態,如此能有效率維持特殊教育幼兒的照顧品質嗎?

    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強烈建議教育部督促各縣市政府能比照臺北市,針對學前特教班暑假加托及課後照顧時段的師生比,訂定公立幼兒園特殊幼兒課後留園該有之標準,以免影響照顧品質、也避免讓幼教師不堪負荷。


    附件1:


    附件2:


    參考資料



    註: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 16 條:
    幼兒園二歲以上未滿三歲幼兒,每班以十六人為限,且不得與其他年齡幼兒混齡;三歲以上至入國民小學前幼兒,每班以三十人為限。但離島、偏遠及原住民族地區之幼兒園,因區域內二歲以上未滿三歲幼兒之人數稀少,致其招收人數無法單獨成班者,得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同意後,以二歲以上至入國民小學前幼兒進行混齡編班,每班以十五人為限。
    幼兒園有招收身心障礙幼兒之班級,得酌予減少前項所定班級人數;其減少班級人數之條件及核算方式,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定之。
    幼兒園除公立學校附設者及分班免置園長外,應置下列專任教保服務人員:
    一、園長。
    二、幼兒園教師、教保員或助理教保員。
    幼兒園及其分班除園長外,應依下列方式配置教保服務人員:
    一、招收二歲以上至未滿三歲幼兒之班級,每班招收幼兒八人以下者,應置教保服務人員一人,九人以上者,應置教保服務人員二人;第一項但書所定情形,其教保服務人員之配置亦同。
    二、招收三歲以上至入國民小學前幼兒之班級,每班招收幼兒十五人以下者,應置教保服務人員一人,十六人以上者,應置教保服務人員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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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08-12【全教產新聞稿】【憲法法庭:代理教師職前年資不被採計=違憲!】 【全教產:支持代理教師比照專任教師勞動條件!】 【全教產:應再給予考核獎金及相同請假天數】

    【憲法法庭:代理教師職前年資不被採計=違憲!】
    【全教產:支持代理教師比照專任教師勞動條件!】
    【全教產:應再給予考核獎金及相同請假天數】


    發稿單位/新聞聯絡人: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理事長 林碩杰


    針對憲法法庭8月9日的113年憲判字第7號判決指出,合格代理教師職前年資不被採計屬違憲,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表示支持!

    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表示,教師待遇條例第9條第一項明白指出:「公立學校教師於職前曾任下列職務且服務成績優良之年資,按年採計提敘薪級至所聘職務等級最高年功薪:…三、中小學教師曾任代理教師年資,每次期間三個月以上累積滿一年者,提敘一級。」,教師法亦規定「代理教師之權利、義務,由教育部訂定辦法規定之。」教育部未訂定全國一致性之辦法,反而僅「授權地方政府訂定補充規定」,造成多數縣市政府為省錢,而不採計具合格教師資格代理教師之職前年資。

    事實上,代理教師全時於學校處理課務級務等,與正式教師一模一樣,代理教師的勞動條件本就不該矮人一截,目前僅台北市、新竹縣和金門縣所屬中小學採計合格代理教師職前年資;桃園市及台中市,僅就市立高中合格代理教師,採計職前年資。台中市教育產業工會向本會表示曾爭取國中小合格代理教師可採計職前年資,即遭台中市政府斷然拒絕並稱無依據;全教產認為教育部未訂定全國一致性之辦法應為罪魁禍首。

    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亦獲陳情指出,正式教師有考核獎金、暑假不支薪的外籍英語教師也有考核獎金,但是本土代理教師卻沒有!如今,各界爭取代理教師與正式教師同工同酬,則考核獎金也不該被遺忘。尤其,憲法法庭判決違憲後,為符合教師待遇條例第9條第一項所指:「公立學校教師於職前曾任下列職務且『服務成績優良』」,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認為應給予代理教師考核及考核獎金,以便讓所謂的『服務成績優良』有所依據,俾便於採計職前年資。

    此外,目前代理教師的病假少14天、喪假(父母、配偶死亡)少5天、其他喪假少2~3天,故為落實代理教師與正式教師獲得「同工同酬」之勞動條件,除給予代理教師考核獎金外,包括免費健檢、以及相同的請假天數等亦應到位,以平等勞動條件吸引留住優秀師資,保障代理教師權益,創造完善教育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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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07-22【全教產新聞稿】【110年嘉北國小校長於代理教師教室裝監視器致輕生案】 【勞動部:勞動檢查】 【教育部:叫老師去申訴】 【監察院:糾正】 【全教產:等不到教育部最終回覆】

    【110年嘉北國小校長於代理教師教室裝監視器致輕生案】
    【勞動部:勞動檢查】
    【教育部:叫老師去申訴】
    【監察院:糾正】
    【全教產:等不到教育部最終回覆】


    發稿單位/新聞聯絡人: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理事長 林碩杰


    110年嘉義市嘉北國小校長,以預防家長興訟無法釐清事實為由,逕自於陳姓代理教師教室內強制裝設監視器、於晨會公審陳師辭職原因,陳師不堪網路霸凌輕生。依據監察院近日調查指出,該校長逕自安裝監視器,已逾越所欲達成維護校園安全公益性、必要性、適當性的比例原則,涉及侵害教師專業自主及學生隱私,屬「權力濫用」,而校長類公審、威權領導、爭議言論等行為,與民主校園理念不符。而且,嘉義市政府調查及處理程序涉有重大瑕疵,未依調查結果究責,因此通過糾正嘉義市政府及嘉北國小。近日亦有立委指出,這位校長如今卻持續在教育界服務,擔任嘉義市數位學習辦公室執行秘書,坐領高薪。

    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指出,110年即已針對上情函請監察院、行政院等單位重視代理代課教師及一般正式教師,在工作職場上應有之基本工作人權與尊嚴。

    行政院已於110年9月23日以院臺教移字第1100030161號移請勞動部、教育部處理。勞動部亦於110年10月6日以勞職授字第1100205071號回覆已派員至該校實施勞動檢查,針對該校未訂定職場不法侵害危害預防計畫,涉違反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324條之3及職安法第6條第2項之規定,亦已依法通知該校限期改善在案。

    教育部則於110年10月5日以臺教授國字第1100122683號函回覆表示,代理教師「對學校有關其終止聘約之措施,認為違法或不當致損害其權益者,得準用本法申訴程序,請求救濟。」、以及「俟該府本權責查明妥處後函復本部國教署後,另案據以函復貴會」。

    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表示,該代理教師已因不堪校長濫用權力等作為輕生,人已不在世,是要如何依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第14條」提出申訴呢?即使還活著,有多少代理教師敢冒著工作權不保之風險去申訴呢? 

    教育部於定義不適任教師、砍殺不適任教師向來不遺餘力(109.11.11臺教授國部字第1090126278B號令),所以不適任教師之樣態早見諸於世,包括:「一、不遵守上下課時間,經常遲到或早退。二、有曠課、曠職紀錄且工作態度消極,經勸導仍無改善。三、以言語、文字或其他方式羞辱學生,造成學生心理傷害。四、體罰學生,有具體事實。五、教學行為失當,明顯損害學生學習權益。六、親師溝通不良,且主要可歸責於教師。七、班級經營欠佳,有具體事實。八、於教學、輔導管教或處理行政事務過程中,消極不作為,致使教學成效不佳、學生異常行為嚴重或行政延宕,且有具體事實。九、在外補習、違法兼職,或於上班時間從事私人商業行為。十、推銷商品、升學用參考書、測驗卷,獲致私人利益。十一、有其他教學不力或不能勝任工作之具體事實。」這些都是可解聘教師的樣態,但是教育部對於不適任校長,卻常常是高高舉起、輕輕放下,目前處理不適任校長的方式仍混亂,「教育人員任用條例」未修正,導致疑似不適任校長於調查期間仍可能還在職場中濫用權力,受害教師和學生苦訴無門,即使職場霸凌成立,校長還是繼續擔任校長。校長應有更高的道德標準,且若未依法行政、濫用權力、避法卸責、輕率枉法,視法規於無物,是要如何能做師生的榜樣、領導學校呢?這些亂象,教育部無責嗎?嘉北國小校長於代理教師教室裝監視器案,教育部於110年10月5日說會函復本會,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表示:還在等。因為還沒收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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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07-11【全教產新聞稿】【銓敘部:退撫基金每年應至少撥補194億元】 【行政院:公教各50億、勞保基金撥補1200億】 【全教產:這款政府?這不是大小眼,什麼是大小眼?】

    【銓敘部:退撫基金每年應至少撥補194億元】
    【行政院:公教各50億、勞保基金撥補1200億】
    【全教產:這款政府?這不是大小眼,什麼是大小眼?】



    發稿單位/新聞聯絡人: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理事長 林碩杰


    依據媒體報導,銓敘部近日送交立法院的報告中,若以公、教分別2051年、2048年用罄年度為基準,以撥補20年來估算,每年至少撥補194億元才能讓退撫基金永續發展,但今年撥補公、教之金額僅各50億元,與建議有相當程度差距,建請行政院審酌。

    事實上,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去年即公開建議行政院每年撥補公務人員285億元、教育人員236億元,以維持基金未來50年不用罄,達到退撫制度永續的目標。

    去年7月起新進公教人員將加入退撫「新基金」,「舊退撫基金」原本每年約有700億元上繳進帳將不復見,但支出給付逾1000億元仍將持續;也就是說,「舊退撫基金」從此不再有新進人員繳錢入庫,112年7月之前仍在職之現職人員面臨「斷流」危機,而老一輩人員又將陸續退休,「舊退撫基金」面臨雪上加霜之境,加速用罄。

    由於舊退撫基金財務缺口太大,單靠調降所得節省費用挹注基金及提高收益仍恐不足也「不及」填補退撫基金財務缺口,故一定還要靠政府撥補;依據「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委員會委託辦理基金第8次精算報告書」之建議,在政府於現職人員提撥率最高15%之前提下,政府應每年撥補公務人員285億元、教育人員236億元,以維未來50年基金不會用罄,達到公教人員退撫制度永續發展之目標。然而,不管是銓敘部估算政府應每年至少撥補194億元達20年,或是「第8次精算報告書」建議,建議政府應每年撥補公務人員285億元、教育人員236億元,以維基金未來50年基金不用罄,但是今年政府撥補公、教之金額卻僅各50億元。

    相較於勞保基金,勞動部自2020年起迄今已撥補2670億元;勞動部長何佩珊5月份竟公開表示「撥補就是改革」,也就是說政府是透過撥補勞保財務進行實踐勞保之改革。這引起公教人員一片反彈,異口同聲指出若撥補可稱為改革,軍公教年改撥補額度又遠低於勞保,當初為何不撥補?而是「多繳、少領、延後退」呢?這不是大小眼,什麼是大小眼?這款政府?

    政府這種失信於教師、失信於公務員、失信於人民、與國際嚴重脫節的行為,讓政府的信用崩盤,讓人才對軍公教職場卻步,進入軍公教職場意願降低。尤其,當政府的誠信破產導致人才不願意進入教職時,孩子的受教權、國家的競爭力必陷於危險之中,這是社會大眾可接受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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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07-05【全教產新聞稿】【行政院長:人事總處啟動明年軍公教調薪機制】 【全教產:勿忘導師職務加給已凍漲12年、特教職務加給已凍漲33年】

    【行政院長:人事總處啟動明年軍公教調薪機制】
    【全教產:勿忘導師職務加給已凍漲12年、特教職務加給已凍漲33年】



    發稿單位/新聞聯絡人: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理事長 林碩杰


    針對行政院長卓榮泰日昨於院會指出,考量台灣近年來經濟穩定成長,加上政府拚經濟,必須有帶頭示範作用,讓經濟成果全民分享,故指示人事總處立即啟動明年軍公教員工待遇調整作業機制。

    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表示,中小學老師的導師職務加給已凍漲12年、特教老師的特教職務加給已凍漲33年,無論是參考消費者物價指數之漲幅,或要讓全民分享經濟成果,這一次,導師職務加給及特教職務加給不該再度淪為棄嬰。

    行政院於去年又通過勞動部的「基本工資調整」方案;經統計,基本工資時薪、及月薪8年累計調幅分別增加了37.3%與52.5%,當時也通過衛福部所提今年起因應消費者物價指數(CPI)波動,調增社福津貼給付,包括老農津貼調升為八千零八十元,其餘八項社福津貼包含弱勢兒童及少年生活扶助、國民年金等,調升百分之七。

    由於中小學導師除了本身課務之外,還必須於導師時間、學生午餐、午間學生休息和學生打掃,擔任生活教育指導教師之角色,也要幫忙收學生代收代辦費,下班後還要負責親師溝通;舉凡潔牙登記、含氟漱口水登記、環境清潔檢核、學生身分調查、蟯蟲檢查、尿液檢查、視力追蹤、齟齒追蹤、體重追蹤、書包測重、閱讀認證、輔導訪談紀錄、逐年檢查表、期末評語、參加社團調查、放學路隊調查、營養午餐滿意度調查、各項補助減免調查、運動會、園遊會等學校活動、各項體育競賽、各項語文競賽等工作都加諸於導師身上;而高中職導師因應108課綱,除了要給學生選修課程選課指導,亦要負責學生彈性學習自主報告之管理;而高中職學生因心智年齡成熟,生涯規劃、情感教育等,也都是導師日常需面對之挑戰;面對複雜的升學指導、學習歷程之製作與上傳,導師亦均要隨時回答學生及家長各類問題,下班後仍隨時待命,卻領不到加班費,只有領凍漲已12年的導師職務加給。

    而「特教職務加給」之前身為「特教津貼」,104年行政院公布「教師待遇條例」後,特殊教育津貼之名稱已成歷史名詞,特教加給則取得法源;106年通過之「公立中小學教師職務加給及工作費支給要點」第三條又定義了「教師實際擔任與特殊教育有關之特定工作者」支給特殊教育職務加給(特教加給)。但是,不管「特教津貼」或「特教職務加給」,已凍漲33年,維持在1800元,未曾調整過。

    中小學導師及特教老師的工作近年來未曾減少過,但是歷年來政府調薪時,於「職務加給」項目都只有調整「主管職務加給」,卻從未調整同屬於職務加給的導師職務加給及特教職務加給,基層老師從來不知教育部的考量是什麼,然而,這種明顯差別待遇已造成基層老師排山倒海般的憤慨。政府自2012年起建立社福津貼調整機制,明定每4年參照消費者物價指數(CPI)成長率,調整各項主要社福津貼給付額度,卻忽視已凍漲12年的導師職務加給、及已凍漲33年的特教職務加給。

    由於「教師待遇條例」第14條早已明訂:「公立學校教師兼任主管職務及公立中小學教師擔任導師或與特殊教育有關之特定工作者,其職務加給之給與條件及支給數額,由教育部依各級學校、組織層級及職責程度擬訂,報行政院核定。」但是教育部多年來未擬訂、行政院多來也把該付出的職務加給拿去支付更「前瞻」的項目。教師待遇雖有法源,但多年來「教師待遇條例」第14條形同虛設,是否該廢掉? 

    此外,人事總處於今(113)年1月公開解釋部分公務員之加給有6.25%到12.79%等不同幅度的調薪,是回應立法院要求適度簡併表別之決議,考量各種因素後於是將支領「一般公務人員專業加給(即表一)」併入「一般專業人員專業加給(即表二)」,以提升公部門薪資競爭力。

    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表示,為緩解近年來行政大逃亡的現象,提升學校行政人員薪資競爭力,行政院也應簡併高國中小兼行政教師之加給,包括國中小校長主管職務加給(月支數額 9,710元)應簡併比照高級中等學校校長主管職務加給(月支數額 13,110 元)。國中小處、室主任主管職務加給(月支數額5750元) 應簡併比照高級中等學校處、室主任主管職務加給(月支數額 7520 元)。而高級中等學校、國中、國小、幼兒園組長目前分為三級(月支數額 5,750元、4,720 元、4,190 元)也應簡併為一級(月支數額 5750元)。如此,既可避免同樣的職務,卻有差別的待遇,亦可比照一般公務人員之作法,提升學校行政人員薪資競爭力,緩解近年來行政大逃亡的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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