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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21【全教產新聞稿】【別人有「無人」機、「無人」工廠 高雄市:我有「無增置人員」幼兒園】【血汗專幼:給我人力 其餘免談】
【1101221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新聞稿】
【別人有「無人」機、「無人」工廠 高雄市:我有「無增置人員」幼兒園】
【血汗專幼:給我人力 其餘免談】
發稿單位/新聞聯絡人: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理事長 林碩杰
上週針對教育部40年未調幼兒園師生比,【全教產】主張「師生比分齡降低,小班應降低至1:10」後,教育部僅冷冷地表示要緩步調整;接著,【全教產】馬上接獲高雄市專幼(專設幼兒園)教師指控,包括已67年歷史的前金幼兒園在內的5所專幼是血汗專幼,多年來一直沒有教保服務人員,導致老師必須下班後留下來做行政工作。
依據「幼兒園行政組織及員額編制標準」第6條第一項第三款:幼兒園之員額編制,除第7條(公立學校附設幼兒園之員額編制)情形外,依下列規定:「三、園長以外之教保服務人員:依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十六條第四項條規定配置,專任。招收人數在一百五十人以下者,得再增置教保服務人員1人;逾一百五十人者,得再增置教保服務人員2人。」
高雄公立專幼(專設幼兒園),目前僅剩5園,招收學生人數皆達150人以上,依法應每園增置2名教保服務人員。臺北市、臺中市、桃園市、臺南市、新北市於108年起至110年2月均已增置人力(教保服務人員),六都中唯獨高雄市「無增置人力」。
【高雄市公立專幼教保服務人員勞動條件差於各縣市專幼及附幼!】
【全教產】發現幼教現場堪比血汗工廠,教保服務人員一早上班至下午放學均無法擁有實實在在之休息時間,專幼作息時間表裡的中午用餐及午休時間,幼生均需教保服務人員在旁密集照顧,但目前1:15之師生比人力配置下,老師每天累垮;而且,公立專幼之組長需同時帶班及兼行政,卻因無增置人力協助入班及行政相關事宜,勞動條件差於各縣市專幼及附幼。
六都中僅剩高雄市未落實108年修法的人力增置,碩果僅存的5園專幼教師表示,幼教現場不是只要呼口號達成公共化而已,而是要提升教保水平,建立友善優質之幼教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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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
1.公立幼兒園有兩種:公立專幼(專設幼兒園)及附幼(公立學校附設幼兒園)。
2.目前六都「增置教保服務人員」之現況如下:
六都 增置人力日期 人事、會計
台北市 108年修法後 皆另有專人兼辦
新北市 110年2月 由各園調配人力
桃園市 109年8月 由各園調配人力
台中市 109年1月 由各園調配人力
台南市 110年1月 由各園調配人力
高雄市 無 由各園調配人力
3.幼兒園行政組織及員額編制標準(民國108年5月28日修正)
第 1 條:本標準依幼兒教育及照顧法(以下簡稱本法)第十七條第七項規定訂定之。
第6條:幼兒園之員額編制,除第7條(公立學校附設幼兒園之員額編制)情形外,依下列規定:
一、園長:一人,專任。
二、組長:各組置一人,由幼兒園教師、教保員或職員兼任;特殊教育組組長,由學前特殊教育教師兼任。
三、園長以外之教保服務人員:依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十六條第四項條規定配置,專任。招收人數在150人以下者,得再增置教保服務人員1人;逾150人者,得再增置教保服務人員2人。
2021-12-21【全教產新聞稿】【別人有「無人」機、「無人」工廠 高雄市:我有「無增置人員」幼兒園】【血汗專幼:給我人力 其餘免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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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09【全教產新聞稿】【斯斯有三種】【特教加給也有三種:1800元、600元、0元】【全教產:同工不同酬】
【1101209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新聞稿】
【斯斯有三種】【特教加給也有三種:1800元、600元、0元】
【全教產:同工不同酬】
發稿單位/新聞聯絡人:
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理事長 林碩杰
日前教師調薪4%經行政院核定,確定特教加給不調後,【全教產】接獲基層教師反應,特教加給其實有三種:【1800元】、【600元】、【0元】。並戲稱【0元】若有調4%後還是【0元】。
【全教產】依據基層資優班教師反應後發現,主管機關是沿用「過時」的函釋在核發特教加給,即教育部95年9月19日台人(三)字第0950137425號函釋所敘:如非該員額編制內之教師,自無從支領特殊教育津貼。也就是說教育部95年函釋規定,學校教師若非屬資優班之編制,是沒有特殊教育津貼。
但是104年行政院公布「教師待遇條例」後,特殊教育津貼已消失,特教加給已取得法源,但教育部既要偷懶、又要省錢,竟直接沿用「過時」的規定。且忽略了106年通過之「公立中小學教師職務加給及工作費支給要點」第三條所定義之「教師實際擔任與特殊教育有關之特定工作者」支給特殊教育職務加給(特教加給)。
【全教產】又發現「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班班級及專責單位設置與人員進用辦法」第5條規定,「資賦優異特殊教育班:國民中學每班置教師3人」,原來只是看得到吃不到魔幻般的數字,主管機關竟極有創意地創造出0.67班此類的數字,只要可以省錢、有什麼不可以?
另外,目前領有資優合格教師證之教師很少,多數師範院校特教系也都是身障類,而各縣市之資優班隨時會減班或停招,到時候資優班老師馬上會被超額至「遙遠」之學校,因此現有各國中資優班都是情商普通班教師去資優班授課,但造成這些老師雖是「普通班編制內老師」,卻不是「資優班編制內的老師」,但的確擔任特殊教育課程節數,也是實際擔任與特殊教育有關之工作者,但其特教加給:【0元】。以新北市Y國中數理資優班為例:
L師(正式教師)-數理資優班合計教學節數20節--普通教師聘書---特教加給:【0元】
H師(正式教師)-數理資優班直接教學節數17節--普通教師聘書---特教加給:【0元】
C師(正式教師)-數理資優班直接教學節數18節--普通教師聘書---特教加給:【0元】
W師(正式教師)-數理資優班合計教學節數20節--普通教師聘書--特教加給:【0元】
S師(正式教師)-數理資優班直接教學節數17節--普通教師聘書---特教加給:【0元】
H師(代理教師)-數理資優班直接教學節數16節--資優教師聘書---特教加給:【600元】
新北市110學年度全市國中學術性向資優班共核定約40班,「應該」要聘任120位資優班教師,但是資優師資培育不足造成各校資優師資難覓,各校傾向遴聘校內正式教師以穩定資優教育之發展,極少數學校由資優代理教師來授課,但面臨人員流動率高,家長讓孩子就讀意願低,資優教育難經營之困境。
然以普通班教師任教資優班,這些老師們亦兢兢業業執行了所有資優班任務,包括定期召開IGP會議、完成每位孩子的IGP、了解各類特殊學生特性、程度與學習潛力、針對不同的特性設計及安排個別的教學活動、指導資優生於適當環境下學習、提供學生心理諮商、安撫資優生、協助資優生身心正常發展,但這些實際擔任與特殊教育有關之工作者,特教加給卻是【0元】。
「教師待遇條例」中有關其他類職務加給也無要求編制內之限制,95年函釋文(特教津貼)也許具當時時空背景,但104年通過「教師待遇條例」與106「公立中小學教師職務加給及工作費支給要點」,均已無編制內之限制;既然「特教加給」是以教師實際擔任與特殊教育有關之特定工作者發給,為何教育部還要沿用「過時」的函釋,導致資優班教學現場產生同工不同酬之怪異現象。
附件:
教師待遇條例-104.06.10
第十三條(教師加給之種類)
加給分下列三種:
一、職務加給:對兼任主管職務者、導師或擔任特殊教育者加給之。
二、學術研究加給:對從事教學研究或學術研究者加給之。
三、地域加給:對服務於邊遠或特殊地區者加給之。
公立中小學教師職務加給及工作費支給要點106.01.06
第三條
教師實際擔任與特殊教育有關之特定工作者(含學前教育班),依公立中小學校導師及特殊教育職務加給表支給特殊教育職務加給;其同時兼任學校或附設學校之主管職務或導師者,並得依第二點規定支給主管職務加給或導師職務加給。前項同時兼任學校或附設學校主管職務或導師之教師,其特殊教育職務加給,應以其實際擔任特殊教育課程節數,占專任特殊教育教師應上課節數比例支給,但兼任集中式特殊教育班導師職務者,支給全額特殊教育職務加給。
2021-12-09【全教產新聞稿】【斯斯有三種】【特教加給也有三種:1800元、600元、0元】【全教產:同工不同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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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08【全教產新聞稿】【教育部40年未改幼兒園師生比 混齡教學累死基層】【全教產:師生比分齡降低 小班應降低至1:10】
【1101208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新聞稿】
【教育部40年未改幼兒園師生比 混齡教學累死基層】
【全教產:師生比分齡降低 小班應降低至1:10】
發稿單位/新聞聯絡人:
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理事長 林碩杰
幼兒園班級人數從民國70年起都是一班30人,期間經歷幼托整合、少子化衝擊,班級人數始終沒下降,40年來教育部均未改幼兒園師生比,今天幼教老師面臨目前高壓環境,家長生育子女少、訴求保育重於教育、且硬體環境不佳(幼托整合時,眾多托兒所改制成幼兒園,但其教室空間狹小竟容納30人,壓縮每個幼兒活動空間),一個班級2位教保服務人員,要混齡教學(3-5歲)30位小孩,可以兼顧保育與教學嗎?
非營利幼兒園如雨後春筍般誕生,公幼(國小附幼)面臨需混齡之程度比以往更嚴重,家長抽到非營利幼兒園中大班後,其子女紛紛離開公幼,因為非營利幼兒園沒有寒暑假、有免費課後班、標榜教注音及英文等,造成公幼大班一直到學期中還在招生補人,5歲未滿收4歲、4歲未滿收3歲,公幼幾乎都轉為混齡班。有基層老師反應她的班級有10個大班生、6個中班生、12個小班生,在這種混齡班級中,大班學生會覺得無聊,因為老師忙著照顧中小班學生屎尿、餵飯等,老師需花很多心力,經估計1個小班生所消耗老師心力約等於1.5個大班生、1個中班生所消耗老師心力約等於1.2個大班生,【全教產】表示大班師生比應調降、中班、小班師生比則應再降,尤其是混齡班。
雖然金門縣領先全國自110學年度起幼兒園小班降低師生比至1:12,但【全教產】參考全美幼教協會NAEYC之建議及基層老師的現場經驗後,建議師生比分齡降低,大班應降至1:12、中班應降至1:11、小班應降至1:10,混齡班級人數則依上開比例動態調整,幼幼班師生比建議降至1:6。
由於離島、偏鄉及原住民族地區的幼兒園,得報主管機關同意後進行混齡編班,每班以十五人為限。換算其師生比則約1:7,故一般地區師生比調降亦可參考。
由於幼教現場之勞動與情緒勞務極為繁重,幼教人員長期處於高壓工作環境,為確保公共幼保資源且兼顧量能及質量之提高,緩和教保人員多年來教學現場過勞之問題,降低師生比已勢在必行,同時亦期使幼兒園獲得更優質之教育環境。
2021-12-08【全教產新聞稿】【教育部40年未改幼兒園師生比 混齡教學累死基層】【全教產:師生比分齡降低 小班應降低至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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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07【全教產新聞稿】【未滿15歲投保引爭議,旅平險全面下架,全國國中小戶外教育、童軍露營活動、畢業旅行,學校無從投保,學生權益何在?】【教育部,還在睡覺覺?】
【1101207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新聞稿】
【未滿15歲投保引爭議,旅平險全面下架,全國國中小戶外教育、童軍露營活動、畢業旅行,學校無從投保,學生權益何在?】
【教育部,還在睡覺覺?】
發稿單位/新聞聯絡人:
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理事長 林碩杰
保險法第107條於去年(109年)6月修正,未滿15歲且有保意外險或旅平險而身故者,應受給付喪葬費用最高61.5萬元;但今年10月16日虎豹潭事件有4名未滿15歲孩童身故,但所投保意外險或旅平險仍按舊制,只能退還保費,毫無保障可言!
於是,金管會下令今年12月1日起不合規定保單全部下架;今年12月1日起保險公司承保15歲以下孩童的旅平險、壽險、意外險等都應提供喪葬費用給付,所有保單合計喪葬費用不超過61.5萬元。
【全教產】接獲基層老師反應,接下來是國中小戶外教育、童軍露營活動、畢業旅行的旺季,但保險公司直接拒絕承保學生的旅平險,一說是系統還沒統整不能投保、另一說是與保障額度相關之費率表尚未精算出來,包括學生的戶外教育、童軍露營活動、畢業旅行之醫療、失能部分亦均無保障了。此案去年6月即已修正,教育部不知道嗎?還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呢?事關學生之權益及保障,箭在弦上,教育部應盡快出面處理,並清楚明白的告知基層老師因應措施為何?不要讓基層以為教育部還在睡覺。
2021-12-07【全教產新聞稿】【未滿15歲投保引爭議,旅平險全面下架,全國國中小戶外教育、童軍露營活動、畢業旅行,學校無從投保,學生權益何在?】【教育部,還在睡覺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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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06【全教產新聞稿】【學校護童計畫 交通部不配合?】【全教產:請立法院修法】
【1101206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新聞稿】
【學校護童計畫 交通部不配合?】
【全教產:請立法院修法】
發稿單位/新聞聯絡人:
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理事長 林碩杰
針對學校導護老師議題,教育部日前回應:「危險路段可提報縣市道安會報,請交通、警政單位協助」後,【全教產】馬上接獲基層老師反應「主管機關常以肇事等級未達標(A1死亡或A2受傷)為由而否決校門口或路口號誌之申請設置」,【全教產】表示此舉完全不符孩子「零傷亡」之護童計畫之初衷,應是廣為設置號誌及斑馬線於中小學校門口或周邊道路以利孩子穿越馬路,預防孩子受傷,而不是等有傷亡後才要設置紅綠燈及斑馬線,為何本末倒置?難道是交通部不願意配合?
交通部每年都要學校呈報交通安全教育成果資料,而且要報的資料越來越多,大家拚命寫作文、做假資料,但實際問題卻都沒有效解決,這是虛應故事?另外,部分縣市警政單位的「護童專案勤務」竟只針對國小,沒有國中,也就是說國中老師沒人幫,本次高雄導護老師被撞重傷一案,即是國中老師!
【全教產】又發現「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186條規定:「斑馬紋行人穿越道線,設於道路中段行人穿越眾多之地點。但距最近行人穿越設施不得少於二○○公尺。…..設有本標線之地點,應配合設置行人穿越道號誌,指示車輛駕駛人提高警覺。同規則第226條又規定:「道路交通合於下列條件之一者,得設置行車管制號誌:..五、學校出入口:學校出入口附近道路之雙向總和汽車交通量在平均日中二小時內高於八百輛,同此二小時內之行人穿越數高於二百五十人次,且附近二百公尺以內無行人立體穿越設施或其他行車管制號誌可資管制交通。但依此條件設置行車管制號誌,其每日運作時間應予適當之管制。」。【全教產】表示「二小時內高於八百輛」汽車之規定過於嚴苛,且小型學校也不一定有「二百五十人次」穿越馬路,「二百公尺」對於弱小孩子也太遠了,相關規定將有待立法院修法。
另外,雖然有家長團體反對因單起事件就改變作法、又有大學教授指出「有效利用導護老師是合理的,不該因噎廢食」,但是【全教產】接獲基層老師反應「每天早晨導護老師通常都是班上最後一位進入教室的人,那麼在馬路上導護期間,班上學生的安全算誰的責任?」
基層老師反應「交通罰則太輕,捷運喝水罰款比闖紅燈還重」,【全教產】表示這次導護老師遭撞事故,警方只能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開罰1800元,加上人行道未禮讓行人加重刑罰2分之1」,罰則太輕,建議修法,將「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1條第一項第三款加上「各級學校交通服務隊現場導護人員」。
不管教育部是要提供安全知能訓練課程,還是要編列預算增充、汰換裝備,【全教產】表示指揮交通是很專業的事,應該讓專業的來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也指出學校導護老師不具備指揮交通的權利,指揮交通、維護道路交通安全等工作應屬於交通警察和義交,因此【全教產】呼籲,除希望政府透過大量培訓義交,或透過修法由民防人員擔任導護工作,並建議透過科技執法、加重罰則,同時讓老師回歸教室,把老師還給學生。
2021-12-06【全教產新聞稿】【學校護童計畫 交通部不配合?】【全教產:請立法院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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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02【全教產新聞稿】【老師擔任校外交通導護又被撞】【全教產:老師回歸教室】
【1101202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新聞稿】
【老師擔任校外交通導護又被撞】【全教產:老師回歸教室】
發稿單位/新聞聯絡人:
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理事長 林碩杰
高雄市鳳山區鳳翔國中梁姓女老師昨(1日)執行學校導護工作時,被闖紅燈汽車撞飛,結果送醫進行開腦手術。
【全教產】表示,學校範圍外應不屬學校校務,若為了維護學生上學交通安全,則指揮交通、維護道路交通之安全應屬於交通警察,或義交,為何要把交通警察的工作加諸於學校教師呢?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82 條第一項第11款雖指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除責令行為人即時停止並消除障礙外,處行為人或其雇主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二千四百元以下罰鍰:十一、交通勤務之警察、依法令執行指揮交通、交通稽查任務及各級學校交通服務隊現場導護人員以外之人員,於道路上攔阻人、車通行,妨礙交通。
但僅能說明學校導護老師於道路上攔阻人、車不會受罰,但並非具備指揮交通之權利。學校導護老師遭撞傷恐也無類似警察等人員之相關保障。
學校導護老師沒有執法權,當拿起「停」的旗子揮舞,對駕駛根本沒有強制力,還要賭這輛車會不會停下來,且沒有危險加給、沒有執勤津貼,只有一張獎狀加上「可能無效」之補休。
導護老師執行校外交通導護時,班上學生發生意外怎麼辦?93年臺中即曾有導護老師因要執行導護工作,離開教室,結果一名學生不慎遭熱水燙傷腿部,家長怒告老師業務過失並遭起訴。
政府必須正視此問題,不然教師站導護發生意外的事情,不會是最後一次,老師也難以兼顧班級學生狀況,等於肩負雙重責任壓力大;92年教育部新聞稿明白指出:法律上並無明定教師擔任導護之義務,但因基於愛心而協助。
希望政府透過大量培訓義交或未來可能修法通過之民防人員擔任導護工作,讓老師回歸教室,把老師還給學生吧。
附件:
【教育部新聞稿】教育部感謝教師從事導護工作
日期:92/10/15 發稿單位:國教司
單位連絡人:楊韻玲/邱素珠 電話:23976804
對於國民中小學學生交通安全導護工作,是否為教師的義務或責任,此為爾來教師提出之疑義,針對此,教育部提出三點說明表示:
1.教師幾十年來基於愛護學生,自發自動從事導護工作,教育單位特予致謝,而此基於愛心之付出也是數十年來教育的優良傳統。
2.事實上,法律上並無明定教師擔任導護之義務,但因基於愛心而協助,若發生事故,對教師而言,甚感遺憾之外,卻要負事故之連帶責任,使教師備感壓力,此問題確實值得重視。
3.未來,對於交通導護相關事宜,將請地方政府與教師會、家長會再協調研議,取得各方的共識,以解決照顧學童之安全問題。
2021-12-02【全教產新聞稿】【老師擔任校外交通導護又被撞】【全教產:老師回歸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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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30【全教產新聞稿】【教育部撒錢兩百億給平版 基層拼命刷時數衝數字 學生程度提升了嗎?】
【1101130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新聞稿】
【教育部撒錢兩百億給平版 基層拼命刷時數衝數字 學生程度提升了嗎?】
發稿單位/新聞聯絡人:
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理事長 林碩杰
有關教育部公開表示200億「生生有平板」計畫是係參考國內數位學習計畫推動經驗、公會及學者專家等建議,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全教產】表示未曾接獲教育部諮詢相關意見、也未獲邀參與相關會議,教育部到底是跟誰談的?還是自己閉門造車?
平板來了又會要求時數(KPI) ?
此外,教育部歷年來於其學習平台均要求學校之載具使用時數需達標,目前已造成教學現場基層老師之困擾,基層老師為配合教育部完美的KPI (關鍵績效指標)要求,只好拼命叫學生上因材網刷時數!
事實上,由教育部於109年1月8日視導臺北市教育事務時,建議臺北市加強推廣學生使用因材網乙案可見一斑,後來臺北市被迫擬定「臺北市適性教學與因材網之學生應用獎勵計畫」,包括「國小組:以使用因材網時間最長(至少4小時)及頻率最高(至少8次)。至多前80名學生,每名學生頒發禮券500元。(二)國中組:以使用因材網時間最長(至少8小時)及頻率最高(至少16次)。至多前80名學生,每名學生頒發禮券700元。」等。在教育部的指導下,竟然是以學生使用因材網之時間及頻率為獎勵門檻,而非以成績進步為獎勵依據,【全教產】表示上網時間越久並非就是越認真,而且上網時間越久對孩子視力影響越大。
有基層老師反應其高三應屆學生於課堂使用平板之機會很少,重視新科技融入教學的確重要,但基層老師指出等教育部平板撥用下來後,應該只是第一哩路,後面還有很多里程碑要完成與跨越,應該會有一堆「使命必達」的績效要達成、表格要填寫;十二年國教新課綱於高中之實施,未增加之校內師資卻須負起更多課程之開設需求,現在是缺員額、不是缺平板,但教育部無心理會基層之反應。至於偏鄉,買平板當然比把老師聘好聘滿更容易,但若師資不足,空有平板就可以達成高品質之教育目標?或只是「撒錢」釋放個絢爛的煙火?
數位學習不是只有扶助學習,不應本末倒置,故不管教育部是要解決偏鄉學生的數位落差,還是扶助學習,教育部要求學生載具使用時數需達標之作法,不應再發生於教學現場。
2021-11-30【全教產新聞稿】【教育部撒錢兩百億給平版 基層拼命刷時數衝數字 學生程度提升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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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29【全教產新聞稿】【教育部補助班班吹冷氣:專科教室、特教班教室只補助冷氣,不補助電費】【全教產:政策只做半套?】
【1101129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新聞稿】
【教育部補助班班吹冷氣:專科教室、特教班教室只補助冷氣,不補助電費】
【全教產:政策只做半套?】
發稿單位/新聞聯絡人:
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理事長 林碩杰
教育部去年公開表示111年2月全面完成高中以下學校冷氣裝設,且吹冷氣的電費由政府補助,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全教產】接獲數縣市教師反應,政府補助冷氣電費只補助普通教室,不補助特教班、專科教室,質疑政府做半套,難道特教班學生卡細漢,【全教產】對於教育部特教班、專科教室只裝冷氣、不補助電費之差別待遇作法,感到不解,建議修正。
此外,針對教育部的電費補助僅限學期中5、6、9、10月上課日計88天,若天氣提早於4月變熱或高溫延續到11月,加上7、8月暑期輔導課期間,即教育部不補助期間,臺中市政府日昨表示自編3億元水電費,明年要讓國中小學生在其他月份也不必負擔冷氣電費。
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全教產】去年即已公開建議教育部擴大補助吹冷氣的費用,只要氣溫達到28度,或是出現空汙或極端氣候,都可以開冷氣,政府也應該補助費用,勿只侷限於5、6、9、10月;如今除樂見臺中市率先讓國中小學生各月份均不必負擔冷氣電費外,【全教產】也希望教育部造福其他縣市國中小學生,也不必負擔冷氣電費,因為不是每個縣市政府都是富爸爸(富媽媽)!
2021-11-29【全教產新聞稿】【教育部補助班班吹冷氣:專科教室、特教班教室只補助冷氣,不補助電費】【全教產:政策只做半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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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26【全教產新聞稿】【教育部:明年開始砸200億一人一平板!】【全教產:又一腦殘政策?】
【1101126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新聞稿】
【教育部:明年開始砸200億一人一平板!】
【全教產:又一腦殘政策?】
發稿單位/新聞聯絡人:
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理事長 林碩杰
依據媒體報導,教育部宣布明年開始砸200億給中小學生將一人一平板,達成「班班有網路,生生用平板」的目標。
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全教產】發現交通大學教育所副教授吳俊育曾用平板等研究發現,學生於數位學習過程中維持「手寫」筆記習慣,能夠避免數位工具導致的「分心」,學習成效比不動筆者高出40%。
而2018年7月26日「Educational Psychology」網站刊登美國新澤西州羅格斯大學(Rutgers University)研究人員的報告指出,可上網之平板電腦等,讓學生專注力受到影響。
2017年密西根大學教育學院教授Susan Dynarski撰文也指出,在課堂上使用平板或筆電的學生,學習成效(成績)較低。
2018年美國紐澤西州羅格斯大學心理學教授葛拉斯(Arnold Glass)研究亦發現可用平板等3C產品的班級之期末考成績普遍比另外不能用平板3C產品的班級差,低了至少5分,顯示在課堂上使用平板等3C產品會影響學生長期記憶。
洪蘭教授亦曾指出,看書和看平板也很不一樣,最大的差別在於,眼睛看書的字有定位,知道字的位置,這是內隱知識,像是考試時,不知道填空題答案是什麼,卻知道答案在課本的右下角。可是電子書每次滑的時候,就直接過去了。
澳洲的Reddam House學校發現平板中突然跳出的視窗等其他誘惑太大,學生上課時易分心,故不再使用平板及電子教科書,改回傳統的紙本書本,由閱讀及做筆記來增強理解、降低分心,學生亦覺閱讀紙本書本較舒適。
【全教產】指出,教育部200億中有102.41億元用來購買61萬台平板電腦及進行網路提升,每台平板的購買成本約1.3萬元(含4年保固),但是平板的汰換速度類似手機,四年保固期過後大概就跑不太動新軟體了,難道花兩百億只能用四年?且兩百億的預算應該有更適當更迫切的需求。
2021-11-26【全教產新聞稿】【教育部:明年開始砸200億一人一平板!】【全教產:又一腦殘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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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25【全教產新聞稿】【重罰違反口罩規定者】【全教產:「戴口罩」已成國小最有效及最重要之防疫措施】
【1101125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新聞稿】
【重罰違反口罩規定者】
【全教產:「戴口罩」已成國小最有效及最重要之防疫措施】
發稿單位/新聞聯絡人:
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理事長 林碩杰
日前桃園超商店員規勸顧客戴口罩遭攻擊致死案,【全教產】嚴厲譴責暴力行為,希望司法機關從嚴處理,務必給死者及社會一個清楚的交代。
【全教產】基於維護學生受教權益,不希望今年5月防疫破口造成全面停課事件再度發生,強烈建議政府以下事項:
其一,透過科技執法對於違反口罩規定者施以重罰,即傳染病防治法第70條一萬五千元之最高罰鍰,高額罰金才會有效果。
其二,妨礙防疫人員執行公務者,包括對防疫人員嗆聲者,處以重刑。
其三,類似第一線防疫人員遭攻擊致死案一律國賠。
【全教產】不樂見「依規定勸導顧客戴口罩之店員」或其他第一線防疫人員再被攻擊致死;目前政府要求民眾「戴口罩」情況不應鬆綁,尤其在國小及幼兒園學生通通未施打疫苗,「戴口罩」已成最有效及最重要之防疫措施,繼續要求「戴口罩」方可避免疫情重起,亦可協助清零;尤其不希望今年5月防疫破口造成全面停課,停課將造成教師教學、及學生學習受影響,因為在家學習效果不佳,故為維護學生受教權益,應落實前開建議,同時力挺遭非法攻擊者,呼籲政府保護他們,免除後顧之憂。
2021-11-25【全教產新聞稿】【重罰違反口罩規定者】【全教產:「戴口罩」已成國小最有效及最重要之防疫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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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23【全教產新聞稿】【雙語國家政策殺人?】 【台南市操之過急:用「限制介聘綁人才」-變相懲罰加註英語專長之教師】 【全教產:又是「省錢辦教育」惹禍? 】
【1101123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新聞稿】
【雙語國家政策殺人?】
【台南市操之過急:用「限制介聘綁人才」變相懲罰加註英語專長之教師】
【全教產:又是「省錢辦教育」惹禍? 】
發稿單位/新聞聯絡人:
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理事長 林碩杰
政府以2030年為目標,盼打造台灣成為雙語國家,【全教產】指出,師資絕對是重中之重,政府除要增加資源、打造環境,更要積極進行師資培育。
目前雙語國家政策下,師資缺額多,但到位的少,尤其師資養成還沒到位,而現行合格英語老師亦缺乏,在師資培訓上,也不一定每個老師都能短期內訓練好。
【全教產】接獲基層老師反應,臺南市政府為快速增加合格英語師資,又為保住英語教師數量只增不減,竟讓擁有國小教師證加註英語專長之教師穿小鞋,臺南市政府強制規定同時擁有普通教師證與加註英語專長之臺南市老師,在調動(介聘)時只能以英語專長調動,強制剝奪這些英語教師使用普通教師身份進行調動(介聘)之權利,與其它縣市開放的做法相較,臺南市作法成為另類「變相懲罰加註英語專長之教師」。
【全教產】表示,臺南市這一項另類措施,已造成有能力及資格加註英語專長之現任臺南市普通教師,對投入英語教學望之卻步,而臺南現職教師對於加註英語專長也興致缺缺,且讓其它縣市的英語專長教師,於調動(介聘)臺南市前產生了極大的疑慮,降低了其它縣市英語師資調入臺南市之意願。
當各級政府期待以「提升國家競爭力」、「厚植國人英語力」兩大目標,佐以最小成本創造最大效益的原則,提升國人英語實力,打造台灣成為雙語國家之際,【全教產】發現在英語專長加註的計畫中,對加註英語師資的規定已十分嚴謹,以一位持有普通教師證的正式教師為例,除了必須具備CEF之B2級以上的英檢資格,更須年資達到五年以上,且每週英語教學時數達四節以上;這皆證明有能力加註英語專長的教師,都是能馬上為提升國人英語實力之政策效力。
【全教產】呼籲政府,雙語國家政策切勿變成陷阱,而應創造機會,臺南市以最少成本方式要讓更多有經驗的現職教師投身英語教學的行列,但用「限制介聘綁人才」來變相懲罰加註英語專長之教師,絕對不是打造雙語國家之正確路線。
2021-11-23【全教產新聞稿】【雙語國家政策殺人?】 【台南市操之過急:用「限制介聘綁人才」-變相懲罰加註英語專長之教師】 【全教產:又是「省錢辦教育」惹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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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22【全教產新聞稿】【南北部明星高中先後發生校園群聚討「公道」】【全教產:教育部再不硬起來,這次是校園,下次是街頭】
【1101122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新聞稿】
【南北部明星高中先後發生校園群聚討「公道」】
【全教產:教育部再不硬起來,這次是校園,下次是街頭】
發稿單位/新聞聯絡人:
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理事長 林碩杰
近期北部和南部明星高中學生,先後在校園內發生群聚討「公道」事件:包括11月20日媒體報導嘉義高中學生於午休時間慶生,遭同校學生學於網路辱罵,結果引發慶生學生帶球棒聚眾至該班要求道歉;10月13日媒體報導臺北市成功高中學生不滿學長,遂於網路發文嗆聲,引發學長之「群聚圍堵咆哮」校園事件。
【全教產】要問教育部潘部長:「部長不覺得問題嚴重嗎?」。說好的「友善校園」呢?手機及網路在校園形成了揪眾媒介就是以學生為中心、以學校為本位的成果嗎?
基層老師質疑:教育部對於高中生之基本態度就是不斷地「討好」?學校不再是肩負教育未來良好公民道德品格重要責任之場域嗎?
最近有學校要修學生獎懲辦法竟發現一堆限制:連作業不交都不能記過(主管機關說應該用學習評量辦法處理)、學生遲到也不能記過……第一線老師非常茫然,要如何教育學生將來步入社會、進入職場前即應擁有良好態度及守法精神呢?
【全教產】呼籲教育部,除應塑造學生的守法意識及網路素養,強化學生手機、網路正確使用方式,教導孩子網路互動的正確觀念外,我們的品德教育也該在強化,尤其「手機揪眾討公道」事件不宜再重現於校園!
依據媒體報導,世界各國對於中小學生持有手機有不同政策:
法國為防止校園霸凌、暴力、色情等行為擴散,積極推動立法,2018年9月起全面禁止十五歲以下的學生在校園內使用手機等電子產品,讓上學回歸學習。他們認為使用手機是校園內大部分不禮貌行為和擾亂教室秩序行為之主要根源之一,且會影響團體生活。同時,手機還可能引起學生之間盲目攀比、盜竊行為等,還會成為未成年人接觸暴力、色情等管道。
芬蘭2016年調查結果顯示,38%的芬蘭小學校長和62%的小學教師認為,學生除了教學目的外不應該在學校內使用手機。芬蘭政府指示學校不得在整個上學日對學生實行絕對的手機禁令,但學校可以禁止在課堂上使用行動裝置。
日本於2009年起禁止公立國中小學生攜帶手機上學,公立高中有限制使用,但不禁止攜帶。
美國紐約市原本禁止中小學生帶手機進入校園,但為了讓家長在緊急時刻能立即聯繫孩子,最後解禁,改由各校自行制定規則。
臺灣目前沒有立法禁止中小學生攜帶手機上學,但是新北市三重商工108學年度起大刀闊斧地推動收手機政策,結果學生成績變好,全校2000多個學生只有1個家長抗議學校收手機;且有家長在孩子面前抗議學校為何要收手機,但轉身私下支持學校「繼續收」。有基層老師示警:「你只要給小孩一支手機,就可以毁掉他,讓他無心學習。」
請問教育部,明星高中發生校園透過手機群聚討「公道」,這樣的情形要不要管控?該怎麼處理?處理後若學生、家長告到教育部,教育部如何回應?教育部要不要硬起來?還是繼續討好嗎?教育部真該思考現在基層教師所面臨的困境,若教育部執意一味地討好,傷害的將是國家的教育及未來的競爭力!
2021-11-22【全教產新聞稿】【南北部明星高中先後發生校園群聚討「公道」】【全教產:教育部再不硬起來,這次是校園,下次是街頭】